深化现象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第三届全国现象学会议综述_现象学论文

深化现象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第三届全国现象学会议综述_现象学论文

深化现象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全国第三届现象学会议纪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象学论文,会议纪要论文,第三届论文,理论论文,全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B5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2-8862(1999)03-0007-09

现象学已构成当代欧陆哲学的内在视野,中国在既将来到的21世纪能否真正在学术上与西方进行深层次的对话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可能取决于我们对现象学研究得如何。为了进一步推动这一领域的工作,由海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承办的全国第三届现象学会议于1998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在海南召开,50多位代表与会,共收到论文20余篇。本届会议的中心议题是“现象学与语言问题”。现将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一、关于现象学本身的探讨

意义理论问题是现象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引起了不少与会者的兴趣。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周国平研究员认为,胡塞尔一生所追求的哲学目标是把哲学建立在绝对可靠的基础上,为此他试图解决认识论的两个千古难题:一是认识如何能切中其对象,二是作为认识可能之条件的概念、范畴、逻辑形式的根源是什么。前一个问题胡塞尔最终归结为由意识自身所建构的意义,后一个问题涉及意义之来源和形成的机制,它构成了胡塞尔现象学研究的核心内容,而胡塞尔关心的主题始终是“意义”即内在对象、一般观念的根源。

海南大学的陈家琪教授则从后胡塞尔现象学中同语言有关的知觉与意义的联系上来切入这个问题。他指出,胡塞尔的现象学体现着一种没有先在的形而上学立场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的目的在于揭露“意义的经验”的内在结构,虽然胡塞尔坚持的是“对象”的客观性,但这种客观性是超验现象学意义上的,因为他要回到超验主体性以回答知识客观性的“起源”或“根据”。在作此回答中,严谨的科学态度使他不能不对在人的生活世界中回避不了的宗教的、审美的情感体验和知觉中的暧昧性关联采取一种“加括号”的方式给以“清除”。与之相对,舍勒和梅洛—庞蒂更关心的是“事物”的客观性存在而不是有关“事物”的知识的客观性起源,因此,意义的经验也就从意识的内在结构转移为对事物的存在方式(包括人自身的存在方式)的知觉分析,而这种分析本身作为一种行为就生成着意义,传递着意义。如果说胡塞尔的意向性构成理论第一次把古典的主客体在意识活动中统一了起来的话,那么梅洛—庞蒂有关知觉意向性和情感认知性的学说则第一次以格式塔型式为背景把感性知觉与知性意义统一起来了。

本届会议执行主席、海南大学的张志扬教授关于《现象学意识系统的偶在演化》的发言,令人注目。他以卢曼的偶在论为参照,全面清理了现象学意识系统的语言化特征及其偶在化效应,突出卢曼揭示的“偶在”既是结构预防自我硬结的功能,又是引入系统的自我指涉机制造成系统演化的模态实在,并指出该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这主要体现在它能从根本上使独断论和虚无主义站不住脚,为任何一个层次的“解殖”(消解独断决定论)提供一种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教化手段。

如何厘清胡塞尔同海德格尔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的艰巨任务,南京大学倪梁康教授从存在问题出发,深入探讨了二者的牵连。他认为,胡塞尔虽然没有海德格尔式的存在问题,但他和海德格尔在存在问题上的交会点是存在的,这个交会点最有可能在于对范畴直观作为存在的自身给予方面。

海德格尔后期是否放弃了现象学,历来持肯定态度者居多,杭州大学孙周兴教授“从一种非对象性的思与言是如何可能的”这一角度谈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海德格尔认为并非一切思与言都是对象性的、表象性的,他自己提出了一种非对象性的或非客观化的思与言如何可能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海德格尔的解答是现象学的。当然这种现象学不是胡塞尔意义上的意识现象学,但仍然是贯彻着“面向实事本身”这个原则的现象学。海德格尔后期虽然不谈现象学,但实践的仍是现象学原则。说得少决不等于做得少,也不等于做得不好。海德格尔所秉持的现象学的“面向事实本身”这个座右铭,其最深刻的意图是“反主体主义”,它要求“恢复事物真正的自在存在,即事物的自持。”

如何接受或达到事物的自在或自持?这是作为现象学家的海德格尔的基本思想课题。这个课题把海德格尔从早期《存在与时间》中的器具分析到后期思想的作品分析、物的分析和词语分析都串连在了一起,构成他前后期一贯的一条独特的现象学思想道路。

尽管海德格尔一直是中国学界热衷谈论的对象,但他思想的限度很少有人真正深入地触及到。近期归国的留德博士、武汉大学的彭富春教授就这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海德格尔揭示了存在的悖论,这种悖论体现于三个方面:1.“在世存在”乃“于无存在”;2.真理的去蔽乃真理的遮蔽;3.道的言说乃道的沉默。虽然海德格尔对于存在自身的悖论和人的生存悖论的关系的认识是朦胧的,但无论如何,人的生存悖论在海德格尔期待的另一个思想的开端可以得到克服,而存在的悖论,如果说它是本体论的区分的表达的话,则不可能被克服,海德格尔本人也相信如此。但值得追问的是存在自身是否具有它不可否定的优越性?哲学史的理性对此无法证明,后现代的语言也对此无法接受,因此,存在的悖论如同人的生存悖论一样,实际上只是现代的悖论,这是海德格尔没有看到和不可能看到的。正因为如此,海德格尔的思想同现代性的思想一样走到了终结。

二、关于现象学方法的应用研究

现象学方法的应用研究在中国一向比较薄弱,这次也引起了一些与会代表的重视。北京大学教授张祥龙博士将孔子纳入现象学视野中加以透视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他指出,广义的现象学认为任何原初经验都有一个“视野”,是它而非视野中的对象和投出此视野的主体为最原本的构成意义的机制。

孔子的为人及思想内在地与“艺”相关,他的一生是由艺转化和升华的一生。他以“六艺”教人,使之入思想的艺境,因而能沉浸于各种生动活泼的生存境域之中,并拒绝到广义的技艺、理解的解释活动之外去寻找实体或原则。艺的活动既不同于经验论意义上的感官反映,也不同于唯理论意义上的概念抽象和系统化,而是处于两者之间而又更本源、更生存境域化的领会和生命的维持。在此艺境中得“乐”是真正的“孔子气象”或“圣贤气象”。孔子之“仁”不只是道德规范,更不能归于什么“主义”,它是对纯境域构成的生存方式和思想方式的发现、领会和归依。

深圳大学文学院的赵东明运用现象学的方法对死亡的意义结构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在他看来,死亡意义对于生命意义具有决定作用,而自我观念对我之死亡观念具有先在性,因为死亡在最根本的意义上是“我之死”,一个没有“自我”观念的人是不可能有死亡观念的,而“自我”之意义有着不同的层面。为了保证意义的同源性,我们必须谨守意义的创生之源——纯意识的领域,为此必须悬置事实性的我的实在,以及我的死亡事件,将自我的不同意义,它们的存在及其否定了解为意识的意向活动对于感觉材料进行构造,以及这些活动特性的不同变样的结果,进而得到生命之终结——死亡的意义。

此外,杭州大学庞学铨教授对新现象学的情感理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吴伯凡对羞感在现象学中的地位,也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分析,这些都是以往学术界涉及甚少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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