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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已经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也许15年的期待太久,当这一天真的来临,一切都显得那么平常。一些纳税人兴奋地说,入世后中国调整税收政策,将有一个更加宽松透明的税收环境。加入WTO,纳税人究竟能沾多大光呢?
老百姓生活日趋精彩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中国老百姓用丰富多彩的笔调,来描绘今后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
去年,从海南一家最大的香蕉批发市场传出消息,新收获的香蕉批发价由一年前每公斤2.6元跌到了0.2元。在北京,提子、红毛丹、蛇果等“洋水果”大量进入市场,售价大幅下调。WTO未到,老百姓已嗅到了它的气息。入世后中国将大幅降低农产品关税,更多的进口食品将摆上国内超市的货架。到2004年1月,农产品平均关税降至17%,美国优先考虑的产品关税降到14.5%,重要农产品的关税配额到2005年前大幅提高,部分农产品不设关税配额。因此,老百姓将吃到大量价廉物美的国外农副产品。
加入WTO后,我国信息技术产品平均关税从13.3%降到零,大部份产品在2003年前执行信息技术协议。这样,手机等通信设备的价格将大幅下降。同时,由于两年内逐步取消寻呼、增值电信的地域限制,5年内取消移动电话的地域限制,允许电信服务领域外国投资的份额可占49%,我国75%的电信市场实现开放。长期以来困扰消费者的电信资费过高、移动电话双向收费、电话分钟计费等问题,都有可能得到根本解决或部分缓解。
入世的消息让老百姓欣喜,却让中国汽车厂商感到一点儿凉意。尽管他们一直声称不会降价,但消费者更倾向认为这是现时一种销售策略。据统计,去年上半年,受中国即将入世等利好困素的影响,我国进口车辆猛升至4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80%,其中轿车增幅达156%。入世后,汽车关税将从现行的80%-100%到2006年降到25%,汽车零部件平均关税将降到10%,必将促使车价下降,大多数迈入小康生活的城乡居民能买得起私人轿车。
由于建筑材料等产品关税下调而引起住房造价下降,以及不合理收费的取消,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促使住房价格下降,人们的购房梦想将较易实现。“安得广厦千万间”的喟叹将消失。
随着外国保险公司大举进入,中国保险市场产品将更加丰富、种类将更加齐全。而且竞争激烈,可以预计保险产品的价格将有所下降,服务质量会有大幅度的提高。
入世后,外资银行被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这将在整体上提高我国金融服务质量,推动我国信用消费的普及。证券行业开放度提高,外国金融公司在基金管理企业中的持股将达到33%,3年中增至49%,这将有效刺激国内代客理财业务的发展。
根据有关承诺,入世后我国将逐步开放医疗服务,这将激发中国医疗业格局的巨变。降低药品进口关税,取消进口大型医疗设备的行政管制,逐步开放药品分销服务,使老百姓能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但是,消费者受益的背后也会有一些负面影响,如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重新配置带来的就业问题,大致有四分之一的产业部门受影响比较大,这是入世以后资源重新配置调整的代价,有些家庭的生活在一定时间内会受到影响。东西更便宜了,但部分人的消费力更弱了,买不起更便宜的东西。入世以后,我国中西部老百姓能不能分享到实惠,关键问题是一个竞争力的问题,没有竞争力,你就得不到这个实惠。
有人形象地打比喻说,入世绝对不是送“蛋糕”来了,而是经过竞争促使你把蛋糕做好做大。有实力有本事的人收入会很快跟国际水平接轨或靠近,而懒惰落伍的人会失去安乐窝。不管怎样,加入WTO,广大老百姓是最直接的受惠者,在他们面前将展现出五彩缤纷的世界。
税收透明度日趋清晰
昔日,不少纳税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税务部门来检查,说某个问题不符合税法规定,企业很无奈,有的根本不知道这项规定。但是没办法,只有认罚了事。
大家知道,WTO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透明度原则,即要求各成员通过报刊公布或设立查询点等形式,及时公开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如果一个成员需要提高关税或者其他税种的税率,必须提前公布,否则不得实施。
因此,中国的税收理念及其运行规则将面临一场深刻的变化。税收是纳税人享用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资金来源。税务机关实质是为办“众人之事”而收“众人之税”,那么,有关税收的征收、缴纳和使用等所有工作必须依法,即按照既定的规则和程序来操作或运行。并且,让纳税人有相应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后税务部门不仅要及时公布内部文件,而且还要提高文件出台的透明度,出台文件必要时要征求纳税人的意见或经过纳税人讨论,不能再让纳税人“雾里看花”。
令人高兴的是,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网上税法进万家”活动,就是落实WTO透明度原则的重要措施。今后你只要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就可以查到全部税收政策法规。去年5月1日实施的新《税收征管法》也明确规定,税务部门有向纳税人宣传税法的义务,相信广大纳税人在入世后不会再有着不到税收法规的疑虑。
国民待遇日趋平等
现行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进口环节的关税及增值税等方面,一些地方税种对外商投资企业不适用,同时我国对特定内资企业的一些特殊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也不能享受。前者不符合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各类企业间公平税负、平等竞争原则;后者涉嫌违反WTO规则和税收无差别待遇的国际惯例,这些都要进行调整。
在内外资企业的税收差别上,企业所得税最受人们关注。如果说我国过去对外商采取“普遍优惠、从宽优惠”政策,对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设备起过积极作用,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中国入世后,这种差别则需要改革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是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法与税收优惠。
从我国当前形势看,企业所得税的调整应在适当下调税率的前提下,依据“以产业为导向,兼顾外资、地区”的政策原则,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高科技、基础设施和亟需扶植的产业给予优惠,内资外资企业统一适用,同时取消所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税收优惠。另外,现在对外商投资企业不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规定也要适时调整,真正形成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纳税人负担日趋合理
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中国,最大的风险是对世贸组织的游戏规则不熟悉,当前最需要的是对通行的游戏规则的研究和普及。
正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中国,加入WTO后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政府各部门和权力环节的税外收费过多过滥,费大于税,费挤税。各级政府该收的收,不该收的也越权自立名目收,有职能的部门收,没有职能的部门也收。有数据表明,1997年全国各类收费总额达4200亿元,相当于同期我国财政收入的45%,各级政府收费项目高达6800项,而且每年收费金额以平均15%的涨幅递增,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居世界之首(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5年对46个有代表性的国家进行调查,非税负担占GDP的比重一般在3%-5%之间,占政府收入的10%-20%)。收费的失控,使国家税收遭到严重侵蚀,扰乱了国民经济分配关系,破坏了国家宏观调控,滋生了大量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使企事业单位和纳税人不堪重负,不能轻装上阵,参与更大范围的竞争,更谈不上走出国门,也大大影响外商来华投资。
国家为了加强税费改革,决定将交通车辆作为突破口做一次“大手术”,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了车辆购置税,今年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农村费改税试点工作,同时,近年政府有关部门抓紧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入WTO,会使税费制度改革的要求更为迫切,从而加快这方面配套改革的步伐。
我们相信,随着政府“世界意识”、“规则意识”日益增强,中国将很快进入世界潮流的角色,纳税人的负担将日趋合理,税收环境也会日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