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当前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新定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平论文,效率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是人类社会古老而现实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提出并实行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极大地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针对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拉大的新情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理论界对效率与公平“孰先孰后”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重新定位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对于新世纪新阶段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
传统的社会主义处理效率与公平的理论,依据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历史条件下对未来社会的设想。这种理论单一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相联结,强调按劳分配和公平至上,实践上是不断缩小收入差别的分配。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收入分配政策基本上由国家计划决定。当时人们除了工资以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大体平均、略有差别是居民收入分配的特征。这在一定时期极大激发了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奠定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坚实基础。但在社会生产力总体很低的状况下长时期把公平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忽视生产效率的做法,导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严重抑制了生产积极性,经济发展效率逐渐低下,部分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长期未能得到解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实现了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突破与创新。1978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①。从平均主义的公平至上原则转向效率优先的部分先富政策,这在长期主张“均贫富、等贵贱”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中国,是振聋发聩的理论创新,具有划时代的政治意义。
邓小平的部分先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实际出发提出的。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总体落后,呈现不平衡性和多层次性,“同步富”和“同等富”是不可能的,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才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根据部分地区先富的思路,我国实行东部地区率先改革的非均衡发展战略,给经济发展注入了极大的活力;部分人先富的市场取向改革,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政策,激发了人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实践表明,我国非均衡发展战略与部分先富的改革路径,打破旧的平衡并在发展中建立新的平衡,体现了注重效率的发展主题。
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实行效率优先原则的同时还提出了兼顾公平的要求,即已把效率与公平关系放在一起进行思考。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把社会主义经济与商品经济相联系,实际上肯定了改革的市场导向。1985年我国学者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并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通向繁荣的权衡》为题发表在《经济研究》1986年第2期。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②。1992年党的十四大强调,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和公平③。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的基本框架:“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④这就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首次正式确认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收入分配原则。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促进了当代中国的快速发展,这是举世公认的。但这一原则也拉开了居民的收入差距和地区发展的差距,甚至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现象,最近几年尤其严重因而受到一些质疑和批评,有人甚至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当前居民收入贫富悬殊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国情、基本经济制度和共同富裕目标看待效率与公平关系。
决定分配关系的首先是生产力水平和所有制关系,所有制结构决定分配关系。马克思说,一定的分配关系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分配关系本身是生产关系产生的,并且是从另一个角度表现的生产关系本身⑤。我国新时期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正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和基本经济制度为前提、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进而决定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允许和鼓励部分先富,一定时期内收入分配上的差距难以避免,但最终目的是要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两条根本原则。江泽民指出,“只有确保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⑥
党的十六大是在强调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基础上,重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并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要求的⑦;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前提也还是强调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⑧。这些都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分配制度的基础上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二
我们认为,虽然目前我国收入差距拉大是不争的事实,但不发达的国情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决定了在现阶段不能忽视效率的优先的问题。
首先,效率优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实际决定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客观要求。只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不变,效率优先的收入分配原则就不能变。
效率指的是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效率,是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要求。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效率是至关重要的。没有效率,公平就失去了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就无从谈起。
我国目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只有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党要抓住机遇和迎接挑战,解决众多社会矛盾,也需要把效率提到第一位的位置,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和国家经济实力。邓小平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江泽民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胡锦涛强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所讲的都是效率优先的原则。效率优先的原则不只适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段时期,而是适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时期。
其次,只有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才能奠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只要我们为建设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效率优先的收入分配原则就不能变。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决定分配,分配方式本质上取决于有多少产品可供分配,分配领域的公平不能脱离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邓小平也反复强调,政府调控在促进公平分配时,大局上不要随便引起动荡和反复,重要的是鼓励大家动脑筋想办法发展我们的经济,而不要损害这种积极性,损害了对我们不利⑨。这里所讲的都是要按照生产与分配辩证统一的要求统筹考虑效率与公平的相互作用。
社会和谐必须建立生产力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没有效率优先和快速的生产力发展,不可能有积极的社会和谐。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贫穷落后的和谐不可能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和谐。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效率优先就是发展生产力优先,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劳动贡献紧密结合起来,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合理拉开差距,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如果片面强调公平而牺牲效率,必定会导致生产力发展缓慢、社会财富增长不快,就不可能为共同富裕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效率优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⑩。只有效率优先,争取用较少的投入最大限度地发展生产力,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才能构建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和谐社会。
再次,效率优先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市场经济是一种优胜劣汰的经济,谁要在竞争中取胜,就必须抢抓机遇,勤勉创业,追求科学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既然要发展市场经济,就要按照价值规律、竞争规律来办事。在经济领域衡量成败的主要指标是产值、利润和市场份额等效率指标,因此,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强调效率优先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
在新世纪之初,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重新审视效率与公平关系时,重申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实际上就坚持了效率对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性。
三
虽然现阶段不能忽视效率在经济发展中的优先地位,但仅“兼顾公平”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正视当前收入差距拉大的客观现实,必须在坚持制度公平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体制公平,在坚持发展经济上“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分配领域必须从“兼顾公平”转向“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第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来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收入差距拉大的新问题。
如何把收入差距保持在比较合理的水平,对一个国家既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是至关重要的。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基尼系数为0.28,1995年达到0.39,1996年是0.42,1997年是0.43;1998-2000年,基尼系数平均为0.45,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2001-2003年,基尼系数稍有回落,到2004年又超过0.4。这标志近年来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已进入了分配不公平的区间,社会公平问题的凸现不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当然不能在收入差距拉大面前惊慌失措,不能退回到过去那种公平至上、收入绝对平均以致于损害效率的“大锅饭”年代。但也不能对现阶段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以致影响社会和谐的现象视而不见。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发挥收入分配激励作用第一位;市场竞争的结果可能造成过大的收入差距,需要政府从结果上进行适当的再分配调节,以保证必要的收入公平,这种收入分配的公平保障或保险作用是第二位的(11)。在经济落后、效率不高之时,使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是合理的;而当经济发展起来、分配差距较大时,就不能仅“兼顾”公平,更不能“不顾”公平。现阶段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积极地关注社会公平问题。这样才能实践“三个代表”,在体制层面上把收入分配政策定位在既激励效率、又注重社会公平的位置上,促进科学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在21世纪初突出地提出和开始解决收入差距问题,是邓小平部分先富、共同致富构想的战略设计和政策安排。
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是效率的前提。邓小平曾从社会主义本质的角度论述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指出,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这里所讲的“第一”和“第二”既不可缺少,也不能颠倒,只有效率上去了、生产发展了,才可能使人们由穷变富并逐步富裕起来(12)。部分先富拉开人们的收入差距,恰当的分配差距能提高经济效率;但过大的收入差距可能会产生贫富分化、心理失衡和社会不稳定。鉴于此,邓小平在政策上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作了“两个大局”的战略安排:首先是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可以设想,在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13)。1992年12月18日,邓小平又指出,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问题。不同地区总会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要研究提出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到本世纪末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我们的政策应该是既不能鼓励懒汉,又不能造成打“内仗”(14)。这里实际上提出了收入分配中要防范体制不公平向制度不公平转变的告诫。
正是依据邓小平“两个大局”的思想,江泽民在1999年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也正是根据邓小平关于20世纪末要考虑分配问题的前瞻性安排,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十六届三中全会阐明了以人为本、“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些都是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实现共同富裕。
第三,准确把握“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政策内涵,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构效率与公平相互促进的和谐社会。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从积极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重新定位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的体制改革新要求,这是对21世纪初我国收入分配政策的重要调整。
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不是简单地否定“效率优先”政策,而是在效率优先、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把社会公平提到“更加注重”的位置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要关注分配前提的公平。分配前提的公平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关注分配前提的公平,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机会的公平。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要关注分配过程的公平。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在初次分配环节上解决一些垄断利润产生和分配问题,打破行业垄断,岗位垄断,身份垄断等体制性障碍造成的过程不公平。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要关注分配结果的公平。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15)。
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必须强化对收入分配结果的监管。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原则: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16)。这里的政策界定非常明确,“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是要缓解并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努力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要在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上着力。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困难问题,则是对“效率优先、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现阶段收入分配政策的明确表达。
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下,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与科学发展观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的。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2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②《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32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③《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19页,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④《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534页,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⑥《人民日报》,1995年10月9日。
⑦《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21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日报》,2005年10月19日。
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16-217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⑩孙居涛:《理顺分配关系 构建和谐社会》,《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5年第7期。
(11)刘艳艳、吴斌斌:《何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21世纪经济报道》,2005年10月22日。
(12)袁贵仁:《关于效率与公平的若干理论问题》,《光明日报》,2000年10月10日。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77-278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4)《邓小平年谱》,下,第1356-1357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15)《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日报》,2005年10月19日。
(16)《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日报》,200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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