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变换时期不同地市的分布特征及功能分析_宋朝论文

西峰变换时期不同地市的分布特征及功能分析_宋朝论文

熙丰变法时期各地市易机构的分布特征与作用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各地市论文,特征论文,时期论文,作用论文,机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北宋熙丰年间的市易法颁行于熙宁五年(1072),是一种由政府设置专门机构,以平抑物价、调控市场为目标,采购物资进行销售的措施,也是王安石变法中的一项重要新法。在现存的文献记载中,关于市易法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京城市易务及其活动方面,而对于当时各地方市易司、市易务的具体运行情况,文献中却记载极少。对于各地市易机构的设置意图,一般认为它们受京城都提举市易司的管辖,分设在各个重要商业城市,主要目的是限制民间商人垄断市场,且可以增加政府收入。但从现已知的设有市易司或市易务的城市来看,其中只有一部分是典型的商业城市,而另一些城市的商业特征却不明显。那么北宋政府为什么会选择在这些城市设置市易机构?除了商业和理财目标之外,市易机构的设置是否还有其它用途和目的?虽然文献中极少留下相关记载,但从这些市易机构所处城市的地理位置和历史渊源中,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出其设置意图。

      从空间分布上看,熙丰时期设立的市易机构大多位于北宋边境地区,而在设立顺序上,则呈现出一种先西北、后东南,最后转向北方宋辽边境的特点。在市易法颁行之前的熙宁三年,位于西部边境的古渭寨(今甘肃陇西)设置市易司。熙宁五年,位置更加偏西的镇洮军(今甘肃临洮,后更名熙州)设市易司。在当时的几级市易机构中,一路设市易司,一州设市易务。开封的市易务设于熙宁五年,后于熙宁六年改为都提举市易司,统一管理全国各市易机构。同年,东南地区的杭州(今浙江杭州)和楚州(今江苏淮安)设立市易务,据文献来看,它们后来分别发展成两浙市易司和淮南东路市易司。同是熙宁六年,西南边境的黔州(今重庆彭水)设置夔路市易司。大约也是在这段时间,广州(今广东广州)市易务设立,后发展成广州市易司。熙宁八年,分别在西北的秦州(今甘肃天水)、永兴军(今陕西西安)、凤翔府(今陕西凤翔),东南的润州(今江苏镇江)、越州(今浙江绍兴)、真州(今江苏仪征),以及北方宋辽边界及邻近的大名府(今河北大名)、安肃军(今河北徐水)、瀛州(今河北河间)、沧州(今河北沧州)、定州(今河北定县)、真定府(今河北正定)、郓州(今山东东平)设立市易机构。①

      这些市易机构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地处东南,属于运河沿线城市,其目的应当与京城漕运有关。而另一类则地处西北、华北、西南、东南各地边境,其设置意图除了进行对外贸易之外,还可能与边疆经略密切相关。本文将按照区域差异,对各市易机构的设置意图进行具体分析。

      受到文献记载不足的影响,关于市易法的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政策和首都市易活动方面,而对于各地方市易机构的具体研究则较少。在已有的相关研究中,李晓《宋代工商业经济与政府干预研究》一书讨论了宋代经济活动中各种异地支付形式,为研究市易法中涉及边疆贸易和后勤物资购买的内容提供了背景知识,②《王安石市易法与政府购买制度》也关注了相近的问题。③《北宋榷茶制度下官府与商人的关系》则研究了北宋榷茶制度中的经济活动过程,为西部市易法中涉及的榷茶制度提供了背景支持。④与此相近的还有李金水《王安石经济变法研究》中关于市易法的内容,⑤程龙《北宋华北战区引兵就粮的地理表现》分析了宋辽边境的后勤粮饷需求及其相关问题,与北方市易务具有一定关系。⑥此外,梁庚尧《市易法述》注意到了各地方市易务的设置地点类型,并对其设置原因进行了一定分析;⑦廖大珂《北宋熙宁、元丰年间的市舶制度改革》对以广州市舶司为代表的东南市舶制度进行了研究,其中涉及王安石变法时期设立广州市易务的若干问题。⑧

      北宋中期,由于宋夏对峙,使经略西北成为政府主要工作之一,市易法的产生也与此时代背景密切相关。熙宁三年,为了促进北宋和西北民族之间的贸易,市易司首先在古渭寨(今甘肃陇西)设立。

      此项决策由秦凤路经略使王韶促成,他认为只有先招抚西北各族,才能震慑吐蕃;而在震慑吐蕃之后,才能有效控制河西。⑨因此,在西北沿边设置市易司,可以促进民族贸易:

      沿边州郡,惟秦凤一路与西蕃诸国连接,蕃中物货四流而归于我者,岁不知几百千万,而商旅之利尽归民间。欲于本路置市易司,借官钱为本,稍笼商贾之利,即一岁之入,亦不下一二千万贯。⑩

      但在设置市易司的具体地点上,当时还存在着争议。由于北宋当时尚未收复河湟,所以古渭寨实际是西线前沿地区,距西方和南方的宋蕃边境都较近。当时的质疑意见,一方面是认为在古渭寨设立市易司,将会对既有的秦凤路经济格局造成负面影响。此时秦凤路的治所秦州(今甘肃天水)在古渭以东,地理位置上更靠近内地,同时也是秦凤路的贸易中心城市,如果在古渭寨设立市易司,就会影响到秦州的中心地位和贸易税收。而当古渭寨的经济发展后,秦州人还会向古渭寨迁居,此前韩琦为了避免人口过度向西迁移,就曾采取了增加古渭地税的措施。另一方面,从国防安全角度出发,在靠近宋蕃边境的古渭设立贸易中心,也具有一定风险,可能招致外邦觊觎,造成边患。

      但在王安石看来,这两种质疑都不能成立。对于第一种意见,他认为如果古渭寨吸引人口,则说明当地确实更具备便利条件,因此不应予以干扰。而且无论是古渭或是秦州作为贸易中心地,并没有本质区别:

      又言“亏秦州酒税”。今秦州尚运致钱物就古渭,若秦州酒税减,即古渭增收,钱在古渭在秦州一也。(11)

      对于第二种意见,王安石认为边境地区已积聚大量财货的民间富户,既然连他们都不惧怕被劫夺,那么市易司具有国家力量保护,其安全则应更有保障,只需加强古渭寨的武装保卫力量即可。(12)而且秦凤路辖区广阔,仅凭借秦州一处,尚无法对整个秦凤路实行有效管辖,因此希望当古渭寨得以发展蕃盛后,可以成为秦凤路的另一个中心城市,分担秦州原有的行政与国防功能:

      秦州常患地阔远难管摄,若得古渭蕃盛,因建军令救应侧近城寨,分秦州忧责,接引滔河一带蕃部,极为长利。(13)

      此后在北宋经略西北的整体意图中,采取了一种逐渐推进的战略,由秦州向西至古渭寨,再由古渭寨向西至武胜(今甘肃临洮),实质上是吸纳疆土,巩固中心城市,从而实现对整片新领土的巩固。如王安石所说,“洮西必为内地,武胜更移市易,即必为都会,洮河据夏国上游,足以制其死命。”(14)古渭寨设立市易司只是一个开端,在熙宁五年八月,宋军占领武胜后,将武胜更名为镇洮军,并在当地设置市易司,(15)开展边贸,实行新的财富聚积,从而巩固新的领土,这也成为以贸易带动经济,作为国防建设基础的又一步骤。后来镇洮军又被更名为熙州,由于这里更接近西部边境,原设在秦州的茶场也被移到熙州,以便于和诸羌部落间市易的进行。(16)

      事实上,早在开辟熙州之前,古渭寨市易刚建立不久之时,王安石就已经提出了向更远的青唐(今青海西宁)拓展的计划。按照他的规划,如果北宋能在发展古渭的基础上,再向西继续拓展疆土,将青唐和古渭都建为军级政区,则秦凤路的面积将大为扩展,当地自东向西将依次出现秦州、古渭、青唐三个区域中心城市。从政区管辖的角度来看,这也可以避免出现秦凤路东西长度过于辽远,导致管理幅度过大的问题,从而形成巩固西北边防,有效抵抗西夏的局面:

      今若得青唐,建以为军,其首领便与一诸司使副名目,令为军使,亦未为过。何则?秦州要得青唐要领,建以为军,使汉宫辅之,又建古渭以为军,即秦州形势遂长足以抗西贼。(17)

      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设立市易司便成为前提,试图以经济发展带动国防建设,首先建立边境贸易点,吸引大批商人,实现人口聚集与土地开垦,在积蓄了足够的人力与财力后,古渭便具备了成为国防新重镇的基础。如王安石在与宋神宗的讨论中所说:

      “古渭固宜聚兵,但患财谷不足,若收市易之赢,更垦辟荒土,即将来古渭可以聚兵决矣。”上曰:“市易、耕田与招纳,乃是一事尔。”(18)

      市易、耕田和招纳人口,实际是相互联系的几个方面。只要市易司设立,带动边境贸易,其余的屯垦和招纳人口也会相应发展起来。王安石去任后,北宋西北边疆的开拓继续沿这种思路进行,元丰八年(1085),新开辟的兰州(今甘肃兰州)也设置了市易务,以贸易带动国防建设的前沿继续向前推进。

      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言:“乞於兰州添盖市易务,支拨钱本,计置物货,应接汉蕃人户交易,以助边计。”从之。(19)

      于是从古渭寨到镇洮军,再到青唐和兰州,北宋边境向西方和北方逐渐延伸。而在新领土上设置的市易务在成为区域经济中心之后,逐渐也会发展为所在地的行政中心。以经济带动区域建设,从而增加人口、巩固国防,同时缩小秦州的管理幅度,这是熙丰时期西北边疆经略的一个重要特点。在现存的各地市易法相关史料中,西北地区的诸市易机构因与国防事务密切相关,因此留下了最多的记载,而在北宋其他地区的市易机构设置与经营中,则较少出现相关记录。

      熙宁六年,地处西南边境的黔州设置了夔路市易司:

      赐夔州路转运司度僧牒五百,置市易司於黔州,选本路见任或得替官一员专监,仍以知州或通判提举。(20)

      虽然在现存史料中,几乎没有涉及夔路市易司具体经营活动的记载,也无法确知其初设意图和运行状况,但从黔州的地理位置和特点中,却可以推测其设立原因。北宋时期的黔州有两个最明显的特点,一是地处边疆;二是境内有盐井,一直与周边少数民族进行以盐换粟或马匹的贸易。

      黔州位于今重庆东南方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其东部是云贵高原向东北方的延伸处,属川鄂湘黔隆起褶皱带,地形以峡谷、丘陵为主,是少数民族生活地区,《宋史·地理志》中称黔州有“羁縻州四十九”。(21)在黔州附近,属夔州路的施州、忠州和属荆湖北路的高州、西州境内也都常有少数民族与汉人贸易往来。在北宋的西南地区,与少数民族民众的贸易,以及由贸易互市促成的区域稳定,即“祖宗设互市之法,本以羁縻远人”,(22)是政府经略西南边境的主导思路。例如在庆历年间,益州路转运使袁抗在马匹交易事件发表的评论中,就可以明显看出这种思路。当时北宋向黎州的少数民族部落购买马匹,朝廷认为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马匹应进行淘汰,但袁抗却认为这种做法不可行:

      黎州岁售蛮马,诏择不任战者却之。(袁)抗奏:“朝廷与蛮夷互市,非以取利也。今山前、后五部落仰此为衣食,一旦失望侵侮,用几马直可平。臣念蜀久安,不敢奉诏。”卒如旧制。(23)

      袁抗的意见代表了一种典型的边疆经略思路。在他看来,这种贸易的目的是维护区域稳定,重在其国防意义,而不应以经济利益作为衡量标准。倘若导致与周边部落之间的战争,届时的军费开支将远超过贸易中的收益,是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这同样也是黔州附近边疆经略的一贯思路,如宋真宗时,任夔州路转运使的丁谓,就用以盐换粟、以缗帛换马的方式,与少数民族民众开展互市贸易,使军粮马匹得以充足,也维持了当地民族关系的稳定:

      蛮地饶粟而常乏盐,(丁)谓听以粟易盐,蛮人大悦。先时,屯兵施州而馈以夔、万州粟。至是,民无转饷之劳,施之诸砦,积聚皆可给。(24)

      咸平六年(1003),丁谓“言黔州之南,蛮族颇有善马,请致馆设,给缗帛,每岁收市”,(25)以盐和马为主的贸易,成为这一地区民族贸易的特点。在地理位置上,黔州与乌江下游汇入长江处距离较近,水路运输便利,且境内出产井盐,正可以与附近缺乏盐的少数民族民众进行贸易:

      有盐井一,在(彭水)县东九十里,今煎。

      伏牛山,在县东一百里,山左右有盐泉,州人见置灶煮,以充军用。(26)

      当时的夔州路还建有乡兵组织,主要吸收少数民族兵员,按月发放的物资就是盐和粮食,后来黔州的义军还参与了朝廷平定渝州的军事行动。(27)可以推测,黔州之所以成为夔路市易司的设置处,正因为它是地处边疆的产盐地,且附近少数民族地区主产粮食和马匹,可以开展边境贸易。

      与东川夔州市易司的顺利设置相比,位于西川的成都市易机构却经过了数次调查论证,这主要也是出于区域安定的考虑。自北宋初年灭后蜀之后,成都附近先后出现了几次兵事,尤其是因榷茶政策引起茶农王小波等人起兵,给北宋朝廷在当地的经营带来了很大影响。虽然王安石认为在成都设置市易机构不会引起西川动荡,但宋神宗依然心存疑虑。《文献通考》中称成都市易司于熙宁六年十二月设置,(28)从《续资治通鉴长编》的记载中,可以看到论证的过程:(29)

      (熙宁六年十二月)诏梓夔路察访司准备差遣蒲宗闵、新知永嘉县沈逵,同成都府路转运司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务利害以闻。(30)

      (熙宁七年正月)遣三司勾当公事李杞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务利害。先已遣蒲宗闵、沈逵,今复遣杞。(31)

      (熙宁七年四月)诏三司勾当公事李杞等罢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务,止具经画买茶,于秦凤、熙河路博买利害以闻。其后成都府转运司同议,亦以为便,从之。(32)

      此后成都平原作为西北边境各市易机构的交易原料来源地,交子和茶叶等财货向北运往秦凤、熙河路,为前线茶马贸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宋代的茶马司是“借壳于市易务而来”(33):

      设在沿边的市易务所经营的诸多货物中也有马匹,但是往往用于买马之钱物非少数民族所需,所易之马不仅数额不多,而且质量较劣。当宋朝统治者得知蕃人所嗜惟茶,便大量从蜀地组织茶货,由此而有了茶场司的设置,茶马贸易就有了专职机构。(34)

      以此看来,成都以“成都府利州路茶场司”这一机构负责买茶事务,其主管官员李杞兼提举渭州、秦凤、阶州、成州、熙河等路,主管榷茶事务。熙宁八年,李杞认为“卖茶、博马,乃是一事,乞同提举买马”,(35)获得批准,使西南的茶叶生产与西北的茶马贸易名正言顺地归入同一系统,成为市易经济体系中紧密相连的两个环节。因此,北宋在西北和西南实行的市易法,实际是把两个区域联系在一起,使物资实现跨行政区的流动,因此,两地的市易机构也在西部边疆经略中发挥了不同的作用。西夏对于北宋西北部的威胁,同样也影响到西南地区的稳定,如建议在古渭寨设立市易司的王韶所说,一旦西夏起兵攻入北宋境内,不但会影响到西北的秦渭地区,还会更进一步,向南威胁陇蜀地区:

      夏人比年攻青唐,不能克,万一克之,必并兵南向,大掠秦、渭之间,牧马于兰、会,断古渭境,尽服南山生羌,西筑武胜,遣兵时掠洮、河,则陇、蜀诸郡当尽惊扰。(36)

      但从另一种思路来看,由于西北和西南两个区域密切相连,因此巴蜀地区的经济基础也同样可以为经略西北提供支援。如苏洵所说,“国家分十七路,河朔、陕右、广南、川峡实为要区。河朔、陕右,疆域之防,而中国之所恃以安。广南、川峡,货财之源,而河朔、陕右之所恃以全。”(37)北宋对西北的经营也正遵循了这种思路,为了支持当地边贸顺利进行,川峡和广南向其提供了货币和实物支持,如广西的岑水场为陕西提供了铸钱所用的四百余万斤铜铅原料,(38)并且“移巴蜀物就与陕西封桩,非独省蜀人输送,且可以免自京师支拨之费”,(39)省去了由巴蜀向京师运输和从京师向陕西调拨的过程,不但缩短了路程,节约了运费,也使西北与西南的各种物资得以跨地区流动,令两区域经济趋于一体化。后来在地处两地之间的秦州、永兴军和凤翔府设立市易司,(40)应当也是在西北、西南两区域联系更加紧密之后,作出的相应举措。

      熙宁六年,东南地区的杭州、楚州(41)、广州三地设置市易务,根据文献记载来看,在其基础上很快又分别发展出两浙市易司(42)、淮南东路市易司(43)和广州市易司(44)。熙宁八年,润州、越州和真州也设置了市易机构。(45)又据宋人程俱的记载,运河沿岸的常州也于熙宁年间设置了市易务。程俱曾在宋徽宗大观初年任职监常州市易务,在《常州新修市易务壁记》一文中写道:

      熙宁中,始置市易务于通邑要郡。常州以编氓居十数门,粗更门户墙壁,榜为市易务,及今垂四十年。(46)

      程俱这篇文章作于大观二年(1108)八月,文中称自从常州设立市易务,到此时已经将近40年。大观二年是公元1108年,向前推40年正是熙宁元年(1068),由此计算,常州初设市易务也应当是在熙宁时期。北宋时东南地区商业经济发达,两浙、福建、江东、江西四路的商税可占到全国的73.08%,(47)这几处市易务的设立,实际是将东南地区的对外港口和运河贸易也纳入了市易体系,从而在这些当时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进行政府采购与经销,达到供应首都的目标。当时开封以汴河连通东南六路,“汴之水横亘中国,首承大河,漕引江、湖,利尽南海,半天下之财赋并山泽之百货,悉由此路而进。”(48)而运河沿线又是一系列重要商业城市,越州、杭州、常州、润州和楚州都在其中,真州也在附近。这一经济带早在唐代已经兴起,虽经五代战乱,十国割据,中原与东南的贸易一度受阻,但在北宋统一全国后,由汴河连接的贸易又重新开始。又因北宋开封城中居住人口众多,“带甲数十万,战骑称是,萃于京师,仍以亡国之士民集于辇下,比汉、唐京邑民庶,十倍其人矣。”(49)大量人口的消费带动,使运河沿线经济更加迅速发展,南方诸市易机构的设置,应当也是因此而起。

      而杭州与广州设置的市易机构,又有针对海外贸易的目的。在杭州设置的是两浙市易司,虽然这里的海外贸易规模远不如广州,却是两浙路的首府,经济繁荣,地理位置也较为重要。而广州具有对外贸易传统,各种货物丰富,是当时规格最大的港口。与其他地区相比,东南地区的市易机构没有明显的国防目标,主要是为发展国内外贸易而设立,同时也出现了最多的经济纠纷问题(50)。

      在广州市易司设置之前,当地原本就有市舶司这一对外贸易机构,而且已经具有了相当的组织规模基础和海外影响力。市舶司主管海外贸易,市易司主管货物购销,从货物运达再到政府购销的环节中,两个部门的业务出现了一些重合之处,又因各有其管理规则和工作目标,因此在广州市易司设立后,有时涉及到与市舶司之间业务冲突的问题,就会引发两个部门之间的矛盾,如熙宁七年,就出现了关于广州市舶司经营出现亏损的报告,报告称,是因为市易司的干扰,才导致客源减少:

      广州市舶司顿亏岁课二十万缗,或称缘市易司之故,致舶客不至,未知虚实,可体量推究以闻。(51)

      朝廷对此事调查的结果,是“广州市易务勾当公事吕邈擅入市舶司拘拦蕃商物”。(52)后来还有建议将市舶司并入市易,但朝廷的处理结果,最终还是以保留市舶司的独立地位而告结束。(53)

      在杭州、广州两港口所在城市设立市易务的同时,北方海港城市密州试图设立市易务的举动也值得关注。熙宁七年,京东路转运判官王子渊未经朝廷许可,自行在山东半岛南端的密州(今山东诸城)设置了市易务,并动用官钱收购海外贩来的香料,事后,王子渊被降职调任,密州也未能设置市易务,直到元祐年间才设置了市舶司。《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其事件经过称:

      诏前权京东路转运判官、太子中舍王子渊送审官东院,差通判洋州。坐擅于密州置市易务,借官钱市乳香也。苏辙《龙川略志》云:熙宁中,王子渊为京东转运判官、知密州,海舶多私贩乳香,即明召舶客入官中,以贱价收之,自以为奇,言于朝廷。中书户房检正官向宗儒得之,喜曰:“此法所禁,子渊为监司,知人犯法不能禁,而出钱买之,此罪人也。”子渊既得罪,香皆没官,一时以为奇策。元祐初,贩香者诉之朝廷,令户部支还七分钱,议者以为过犹不及也。(54)

      从当时的经济布局可以看到,地方官员试图在密州设立市易务的原因,是这里地理位置优越,恰好填补了北方海岸贸易的一处空白。从全国市易机构的布局中可以看出,广州、杭州市舶司和市易司的位置分别位于正南方和东南方,影响范围可涵盖北宋2/3长度的海岸线。但在北宋东北方的1/3海岸线上,尤其是环绕山东半岛数千里之处,却没有一个专职负责海外贸易的国家机构,确实是国家对外贸易布局中的空白之处。这种现象的起因,主要是山东半岛北端的传统港口登州(今山东蓬莱)和莱州(今山东莱州)受到限制,而密州港又尚未获得重要地位所致。

      在唐代,山东半岛北端的登州和莱州不但是国家东北海岸的主要港口,也在东北亚贸易中占据显著地位。密州板桥镇也是唐代重要港口,学者将唐人传奇《板桥三娘子》与古代希腊、罗马类似故事的对比,论证这一故事原型系由唐代大食海商从东非带到密州板桥港口。(55)然而到北宋时期,宋辽隔海对峙,登莱地区屯驻重兵,成为军事前沿要地。如《文献通考》中所说:

      (登)州三面距海。祖宗时海中诸国朝贡,皆由登莱。常屯重兵、习水战,为京东捍屏。(56)

      庆历年间,北宋政府命令“客旅于海路商贩者,不得往高丽、新罗及登、莱州界”(57)。熙宁年间的规定则更为严格:“乘船自海道入界河,及往北界高丽、新罗及登、莱界商贩者,各徒二年”。(58)这种规定带有明显的军事因素,其目的是维护宋辽边境稳定,避免商人借贸易之机向辽国提供物资和信息。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利益服从国防部署,登州和莱州不能开展大规模海上贸易,所以位于山东半岛南端的密州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二者的地位,成为北方一大港口。密州试图设立市易务的意图,也正是相关区域自发弥补海上贸易空白的体现。对于当时密州港的地理形势,曾于元丰年间知密州的范锷描述:

      本镇自来广南、福建、淮、浙商旅乘海船贩到香药诸杂税物,乃至京东、河北、河东等路商客般运见钱、丝绵、绫绢往来交易,买卖极为繁盛……板桥有西北数路商贾之交易,其丝绵、缣帛又蕃商所欲之货,此南北之所以交驰而奔辏者,从可知矣。(59)

      虽然密州的地理位置在北方海岸线上较为重要,但与杭州、广州相比,仍显基础相对薄弱,熙宁年间未曾在此处设立市易务,大概也是出于这种原因。元丰六年,知密州范锷奏请在当地设立市舶司,在板桥镇设置抽解务。5年之后的元祐三年(1088),密州板桥镇终于设立市舶司,(60)成为北方一大港口,也成为近代青岛设港的前身。

      此外,河北东路的德州也与密州一样,有实行市易法的计划。元丰末年,德州通判赵挺之在提举官杨景棻的支持下,希望在当地实行市易法,但监镇官黄庭坚却坚决反对,认为当地经济基础有限,一旦实行市易法,将会给本地经济带来严重影响。苏轼记述了这次争论的过程:

      御史赵挺之在元丰末通判德州,而著作黄庭坚方监本州德安镇。挺之希合提举官杨景棻意,欲于本镇行市易法,而庭坚以为镇小民贫,不堪诛求,若行市易,必致星散。公文往来,士人传笑。(61)

      苏轼记载的德州“德安镇”和黄庭坚的职务可能有误,因为据《元丰九域志》中的记载,当时德州的治所名为“安德县”,而《宋史·地理志》中记载的德州下辖两县,也是安德县和平原县。黄庭坚曾于元丰八年作《寄黄几复》一诗,其中云: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文中对“我居北海君南海”一句注称:

      时几复在广平四会,予在德州德平镇,皆海濒也。(62)

      德平镇在德州治所安德县以东,于熙宁六年被降为镇,归入安德。北宋熙丰年间,今因黄河入海口泥沙沉积而致的黄河三角洲尚未形成,德平镇在渤海湾以西约二百里处,距海尚近,所以黄庭坚在诗中称自己居住在北海之滨,当时的职务应该是监德平镇官。如苏轼所述,黄庭坚反对行市易法的理由,是德州规模有限,经济欠发达,缺乏推行市易法的条件,而从此条记载的文本措辞中,也可以看出苏轼与黄庭坚持同一立场。本文无意对苏、黄二人与赵挺之对市易法的理解差异进行研究,但按照各地市易务设置的习惯,一般都设在商业发达地区或交通要地,赵挺之与提举官杨景棻既然计划在德州行市易法,则当地应该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与区位优势,而黄庭坚却认为当地“镇小民贫”,与赵、杨二人的意见完全相反。

      那么当时的德州经济状况究竟如何?从《宋会要辑稿》记载的熙宁十年各地商税数目中,(63)可以看到在当时河北东路的各州中,德州在城商税数排行榜首。由于北宋时的德州位于河北路与京东路交界处,与京东境内的齐州等地相邻,实际上在整个华北地区都占有重要的交通和经济地位。即使连京东路考虑在内,德州仍然是区域内商税数目最高的州之一,其在城商税数仅次于沿海的密州和已执行市易法的城市郓州。结合之前密州试图实行市易法一事,更能看出德州的区位优势,当时的密州作为北方最主要海港,覆盖了西北和北方数路的对外贸易,而德州正位于从密州通往北方各路的交通要道上。这一特点早在唐代业已形成,如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就记载了由章丘县渡黄河至德州后北上,经过冀州、赵州,最终抵达镇州(64)的路线。又有《唐会要》中记载德州安德县黄河渡口附近有一草市名为灌家口,后因其地位重要而在当地设县,(65)可见当地的区位优势。此外,这里还是宋辽边境提供军粮的重要来源地,北宋时河北东路曾遭黄河水患,而相较这一路的其他地区,德州的农业状况仍属良好,欧阳修曾称河北东路南端的滨州、棣州、德州、博州都是“河北所仰之地”,(66)这里的粮食可以通过御河水运到宋辽前线,为河北边境提供了军需保障。因此,黄庭坚不支持在德州行市易法主要是因为不认可其成效,担心会对当地的正常商业秩序造成影响,但根据当时德州的经济地位,也由于市易法在“通邑要郡”执行的原则,河北东路确实有理由选择在这里设立市易务。

      按文献记载,熙宁八年,北方共设置了大名、真定府、瀛州、定州、安肃军、沧州、郓州7个市易司,(67)但在现存史料中,却基本没有关于这些市易司具体工作与活动的记载。虽然从表面来看,无法得知这几个城市设置市易司的理由,但如果从它们在国家行政中的地位和类别来看,却可以发现其中的大多数都属于同一类城市,即带有明显军政特点的安抚司治所。在这7个城市中,有5个是当时北方各路的安抚司所在地,它们分别是河北四路安抚司的治所大名府、真定府、瀛州、定州,以及京东西路的安抚司驻地郓州。还有沧州曾一度是河北考虑设立安抚司的城市,而安肃军也是宋辽边境的交通要津所在地。据此特点进行分析,在这些城市设立市易机构,其目的也应与北方军政事务有关。但以当时设置市易机构的习惯来看,市易司设于路,市易务设于州,既然河北四路已经各有市易司,则沧州和安肃军不应另外再设市易司,这两地设立的应当是市易务。但因现存史料所限,无法找到更具体的记载,因此只能暂存疑问。

      李晓将市易法的改革活动划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是承包各路上供物资的购买;其次是与免行役法相配套,承包京师的购买;最后扩大到参与承包沿边军需粮草等物资的购买。(68)在第三个步骤中,河北与西北的军粮购买占据了重要位置,而就当时河北的具体形势来看,宋辽边境的后勤粮饷需求与补给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程龙《北宋华北战区引兵就粮的地理表现》中曾加以详细论述。(69)当时河北四路分置安抚使,目标是处理军政事务,保证北部边境的国防安全。而华北与西北边疆的情形又有所不同,宋辽边境的和平已经持续日久,河北诸市易机构不具备开疆拓土功能,因此其主要工作之一,就是保证河北驻军所需的军粮补给。北宋时期的河北形势复杂,北方是宋辽边界,接近边界处是塘泊地区,后来又执行劝课栽桑法,种植了大片防护林,占用了更多耕地。宋辽边境地区部署大量兵力,军粮需求压力巨大,粮食生产不足,出于有效补给的目的,大名、真定府、瀛州、定州作为河北四路的安抚司治所,也成了军粮采购的中心地。京东西路是距离河北四路最近的一个北方路分,其安抚司所在地郓州也对河北后勤形成了有效支持。而沧州位于由内地通过御河向宋辽边境转运后勤粮草的终点附近,也是河北东部几个粮食主产地通往北方边境的经由地。可以看出,这应当是一种以国家采购为手段,以保障宋辽边境驻军后勤供给为目标的布局。

      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八月,河北路被划分为大名、真定府、定州、高阳关四路,次年,四路又分别设置安抚使,分别由大名、真定府、定州、瀛州四处知州担任。(70)如宋仁宗时期富弼所说,河北各重要城市的布局状态,是“定为右臂,沧为左臂,瀛为腹心,北京为头角”。(71)而定州和真定府之间距离较近,交通便利,从而形成了一种“镇、定一体”(72)的局面。在和平无事的时期,这四路由河北安抚使总制,一旦边关有警,这四路便形成完整的战守布局,保证宋辽边境地区的安全防御。北宋时,常可以看到这几个城市参与购买军粮的记载,如:

      (景德元年九月)命镇、定两州博籴军粮五十万硕。(73)

      (熙宁九年正月)诏河北路市粮草于定州百里内纳。(74)

      元丰四年三月,始命权发遣三司度支副使蹇周辅兼措置河北籴便,瀛、定、大名置仓以储之,其额至一千二百万石……(六年)大名东、西济胜二仓,定州衍积、宝盈二仓与瀛州之仓告成各二千楹。(75)

      (绍圣初)诏河北镇、定、瀛州籴十年之储,余州七年。(76)

      与大名府相比,真定府、定州和瀛州更靠近北方,而大名府虽然相对地处后方,却是河北四路的总治所,“大河之北,魏为咽喉,历代已来,号为巨屏,岁屯锐旅以备。”(77)这里驻有大量军队,不但本地要囤积军粮,作为河北四路中位置最南、最靠近腹地的一处,还需收购粮食后再通过水路,转运到北方更靠近边境的地区:

      故边谷贵,则籴澶、魏粟,漕黄、御河以给边;新陈未交,则散粜减价以救民乏;军食有余,则坐仓收籴以待不足。(78)

      为了解决河北地区军粮不足的问题,北宋政府曾采取让河北驻军“就食京东”(79)的方式,还曾让其分别屯驻在粮食储备较为充分的“河南、兖郓齐濮曹济等诸州”,(80)因此,作为京东西路安抚司治所,郓州承担的军粮购买任务也应相当重要。而沧州作为富弼所说的河北之“左臂”,也曾有建议要以其为首府,将黄河以东六郡单划为一个安抚使路:

      言沧州北近边,东循海,至青州殆千里,无障塞之阻、节制之统。谓宜以州建帅府,分河之东六郡隶之,为一路。下其议,识者是之。(81)

      虽然后来沧州没有被单划为一路,但其“东薄海,南倚滨棣,斜视淄青,北与敌接”(82)的地理形势,仍使其成为河北东部重要的地区。更重要的是,它邻近御河,又与华北平原东部的滨州、棣州、德州、博州等地相邻,而这些地区是河北军粮的重要产地,在北宋时期一直通过御河向宋辽边境输送粮食。例如范雍就曾通过内河转运的方式,将德州、博州一带的粮食转运到宋辽边境地区:

      (河北)列塞积兵,计粮为大。民租不能给,须重其谷价,募商以内之,县官苦其费。公视德、博间地惟沃饶,菽粟易敛。又河渠通于塞下,大可致之。乃辇诸州缗钱,就以平籴,方舟顺流,集于边廪。自是河朔财用,周于供亿。(83)

      除以上几个具有安抚司治所特点的城市外,安肃军位于今天的河北省徐水县,地处宋辽边界的交通要道,早期契丹骑兵进军宋境,便是从这里进入。(84)这里也被称为“极边要切储蓄之地”,(85)而且早有进行边境贸易的基础,澶渊之盟后,河北边境设立四个榷场,安肃军也是其中之一。在市易法执行期间,这里应当也承担了一部分边贸货物购销的功能,如《文献通考》中记载熙宁八年时,“市易司请假奉宸库象犀珠直二十万缗于榷场贸易,至明年终偿其直,从之”,(86)应当就属此例。

      北方的这些市易司设置于熙宁八年二月,在此之前,市易机构已经参与了河北路的粮食贸易事宜,如熙宁七年时,权河北西路转运使刘航曾建议“追市易所遣官,勿使贩粟塞下”。(87)虽然因记载所限,无法确知北方各市易机构的具体组织和经营情况,但依然可以看到一些线索并加以推测,如熙宁七年七月时,令市易务募商人结买“河北修创楼橹守具,及军器合用物料”,(88)又有熙宁八年九月时“诏大名府、定澶州各具马二万匹一等刍豆封桩,大名府令司农寺、澶州令都提举市易司计置,并限二年足。”(89)此外,还有市易司涉及定州军储事务,(90)又“以末盐钞钱贷河北耕人,至秋成日偿以米粟,积为军储”,(91)以及“诏市易司河北路籴谷贮州仓”(92)等。从市易务所涉及的这些业务中,可以看出其活动常与军粮储备等国防建设事务相关,而北方各市易司的设置,应当也是出于政府经营国防事业的目的。

      宋代熙宁变法时期市易机构各自具有不同的区位特点和工作重心:西北的各市易机构与开疆固土的目标紧密联系,一旦有新区域开辟,市易机构也随之设立;西南的夔路市易司重点在于邻近的民族地区贸易;东南运河经济带诸市易机构是为了实现对首都的物资供给,广州市易司的设置与海外贸易直接相关;而北方河北境内的各市易机构,则以宋辽边境的后勤粮饷和国防建设为主要工作。从这些事例中可知,设置市易机构并非仅仅为了经济目的,而是与各地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形成了经济、政治、军事目的并重的局面。而在未曾设置市易机构的城市中,如密州和德州这样试图实行市易法的事例也值得关注。虽然当时的官员们对市易法经营效果的看法不同,但通过这些城市对政策的尝试与论证,却可以看到当时各区域的经济特点,以及在国家新经济政策的支持下,各地在本区域内所做的相应调整对策。

      ①另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中称扬州也建立了市易务,本文因未能查见具体出处,故未列入正文中。《邓广铭全集》第1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83页。

      ②李晓:《宋代工商业经济与政府干预研究》,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版。

      ③李晓:《王安石市易法与政府购买制度》,《历史研究》2004年第6期,第54—68页。

      ④李晓:《北宋榷茶制度下官府与商人的关系》,《历史研究》1997年第2期,第40—53页。

      ⑤李金水:《王安石经济变法研究》,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⑥程龙:《北宋华北战区引兵就粮的地理表现》,《历史地理》第25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41—348页。

      ⑦梁庚尧:《市易法述》,《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版,第104—260页。

      ⑧廖大珂:《北宋熙宁、元丰年间的市舶制度改革》,《南洋问题研究》1992年第1期,第89—97页。

      ⑨[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41《边防门·上神宗论进筑河州》,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590页。

      ⑩[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37之14,第5455页上;食货55之31,第5763页下,均有此条。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相互校对,37之14中“一二十万贯”应作“一二千万贯”,55之31中“商旅之刹”应为“商旅之利”。据55之31条记,王韶此建议应系于神宗熙宁三年二月十一日。

      (1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3,熙宁三年七月己亥,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5册,第5177页。

      (12)[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3,熙宁三年七月己亥,第15册,第5177页。

      (13)[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4,熙宁三年八月辛未,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6册,第5205—5206页。

      (14)[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7,熙宁五年八月壬辰,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7册,第5769页。

      (15)[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7,熙宁五年八月己巳,第17册,第5770页。

      (16)[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5,熙宁六年六月丁丑,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8册,第5964页。

      (17)[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4,熙宁三年八月辛未,第16册,第5206页。

      (18)[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4,熙宁三年八月辛未,第16册,第5205页。

      (19)[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37,元丰六年七月丙辰,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3册,第8119页。

      (20)[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3,熙宁六年三月庚午,第17册,第5926页。

      (21)[元]脱脱等:《宋史》卷89《地理五》,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226页。

      (22)[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兵23之3,第7161页上。

      (23)[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3,庆历四年十一月壬午,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册,第3721页。

      (24)[元]脱脱等:《宋史》卷283《丁谓传》,第9566页。

      (25)[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4,咸平六年二月癸亥,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册,第1179页。

      (26)[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20《江南西道·黔州》,《中国古代地理总志丛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396页。

      (27)[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3,熙宁九年三月己卯,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9册,第6695页。

      (28)[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0《市籴考一》,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98页上。

      (29)梁庚尧在《市易法述》,李金水在《王安石经济变法研究》中,认为成都最终并未设置市易务,详细论证过程见《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第136—137页;《王安石经济变法研究》,第359—360页。

      (30)[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8,熙宁六年十二月癸巳,第18册,第6063页。

      (3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9,熙宁七年正月癸亥,第18册,第6072页。

      (32)[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2,熙宁七年四月壬申,第18册,第6151页。

      (33)王晓燕:《官营茶马贸易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页。

      (34)王晓燕:《官营茶马贸易研究》,第125页。

      (35)[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7,熙宁八年八月壬子,第19册,第6553页。

      (36)[元]脱脱等:《宋史》卷328《王韶传》,第10579页。

      (37)[宋]苏洵:《嘉祐新集》卷4《重远》,《宋集珍本丛刊》本,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7册,第450页下。

      (38)[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3,熙宁三年七月辛丑,第15册,第5178页。

      (39)[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7,熙宁三年十一月己酉,第16册,第5281页。

      (40)[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55之38,第5767页上。“熙宁八年二月,诏秦州、永兴军、凤翔府、润州、越州、真州、大(明)[名]府、安肃军、瀛州、沧州、定州、真定府并置市易司。”《文献通考》卷20《市籴考一》中称古渭寨所置为秦凤市易司,则秦州和凤翔府所置或应是市易务。但因文献记载所限,只能暂存疑问于此。

      (4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2,熙宁六年正月丁卯,“诏在京市易务勾当公事孙迪同两浙、淮南东路转运司制置杭州、楚州市易务利害以闻。”第17册,第5893页。

      (42)[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0《市籴考一》:“(熙宁)六年,置两浙市易司于杭州。”第198页上。

      (43)《长编》卷252:(熙宁七年四月丙戌)“监楚州市易务、著作佐郎王景彰追两官勒停……以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提举楚州市易司蒋之奇奏景彰违法籴买商人物货。”(第18册,第6171页)在这条史料中,“监楚州市易务”和“提举楚州市易司”一同出现,可见熙宁七年时,楚州市易务和楚州市易司两个机构已经同时存在。后来文献中又出现“淮南东路市易司”,疑即此前的楚州市易司。如《长编》卷321,(元丰四年十二月乙卯)“诏前淮南东路提点刑狱、金部员外郎范百禄……市易司提举张次元言百禄等意在沮坏市易法故也。”(第22册,第7736—7737页)又宋人邹浩《道乡先生邹忠公文集》卷40《故朝请郎张公行状》中,称张次元“转太子中舍,同提举淮南东路市易事”(《宋集珍本丛刊》本,第31册,第304页下)。

      (44)《长编》卷252,言熙宁七年四月丙戌日事,“仍下杭州、广州市易务勘会违法事。”(第18册,第6171页)可见此时已有广州市易务。《长编》同卷又有记载,称“(熙宁七年四月己丑)闻广州市舶司顿亏岁课二十万缗,或称缘市易司之故,致舶客不至,未知虚实”(第18册第6173页)。按文中说法,此时广州市易司已经对市舶司的经营造成影响,应该已设立了一段时间。又《长编》卷311,(元丰四年二月庚辰)“提举广南东路常平等事吴潜言:‘广州自置市易司七年。’”(第22册,第7546页)元丰四年是1081年,广州置市易司在此前7年,应在熙宁六、七年之际。综合这几条材料来看,广州市易务应设于熙宁六年,此后不久便在其基础上发展出广州市易司。[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0《市籴考一》中称,“(熙宁)八年,置广州市易司。”(第198页上)可能是年代有误,或是因当时市易司、务名称不统一所致。

      (45)[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55之38,“第5767页上。熙宁八年二月,诏秦州、永兴军、凤翔府、润州、越州、真州、大(明)[名]府、安肃军、瀛州、沧州、定州、真定府并置市易司。”此时两浙路已在杭州置两浙市易司,则越州和润州所置应是市易务。而淮南东路既已在楚州设市易司,则真州所设也应是市易务。

      (46)[宋]程俱:《北山小集》卷19《常州新修市易务壁记》,《宋集珍本丛刊》本,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33册,第478页上。

      (47)龙登高:《宋代东南市场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页,关于“东南四路”的说明在第2—3页。

      (48)[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8,至道元年九月,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册,第820页。

      (49)[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8,至道元年九月,第4册,第820页。

      (50)[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2,熙宁七年四月丙戌,第18册,第6171页。

      (5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2,熙宁七年四月己丑,第18册,第6173页。

      (52)[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4,熙宁七年六月甲寅,第18册,第6223页。

      (53)[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4,熙宁七年六月乙卯,第18册,第6223页。

      (54)[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5,熙宁七年八月癸酉,第18册,第6233—6234页。

      (55)杨宪益:《板桥三娘子》,收入氏著:《译余偶拾》,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6年版,第59—63页。

      (56)[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17《舆地考三》,第2492页上。

      (57)[宋]苏轼:《东坡奏议》第8卷《乞禁商旅过外国状》,《宋集珍本丛刊》本,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22册,第466页上。

      (58)[宋]苏轼:《东坡奏议》第8卷《乞禁商旅过外国状》,《宋集珍本丛刊》本,第22册,第466页下。

      (59)[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09,元祐三年三月乙丑,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8册,第9956页。

      (60)[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7、8,第3367页上一下。

      (6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15,元祐三年十月己丑,第28册,第10078页。

      (62)[宋]黄庭坚《山谷全书》正集卷7《寄黄几复》,《宋集珍本丛刊》本,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25册,第335页上。此处“广平”应为“广州”之误。

      (63)[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15之3—12,第5064页上—5068页下。

      (64)[日]圆仁著:《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2,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4页。

      (65)[宋]王溥撰:《唐会要》卷71《州县改制下》,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264页。

      (66)[宋]杨仲良《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47《仁宗皇帝·塞河》,《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38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97页下。

      (67)[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55之38,“熙宁八年二月,诏秦州、永兴军、凤翔府、润州、越州、真州、大(明)[名]府、安肃军、瀛州、沧州、定州、真定府并置市易司。”第5767页上。[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7,熙宁八年八月乙卯,“诏司农寺支坊场钱三十万缗,为郓州市易本钱。”第19册,第6555页。[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0《市籴考一》:“八年置广州市易司,又置郓州市易司。”第198页上。

      (68)李晓:《王安石市易法与政府购买制度》,《历史研究》2004年第6期,第67页。

      (69)程龙:《北宋华北战区引兵就粮的地理表现》,《历史地理》第25辑,第341—348页。

      (70)[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1,庆历七年八月戊午,第12册,第3885页。

      (7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0,庆历四年六月戊午,第11册,第3641页。

      (72)[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74,皇祐五年正月壬戌,第13册,第4196页。

      (73)[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4,第5490页下。

      (74)[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2,熙宁九年正月甲戌,第19册,第6661页。

      (75)[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1,元丰四年三月戊戌,第22册,第7550页。

      (76)[元]脱脱等:《宋史》卷175《食货上三》。第4246页。

      (77)[清]王旭:《金石萃编》卷129《宋七·石保吉碑》,《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9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54页上。

      (78)[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1,至和二年十一月丁巳,第13册,第4382页。

      (79)[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70,皇祐三年四月辛丑,第12册,第4089页。

      (80)[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6,皇祐元年三月庚子,第12册,第3994页。

      (81)[宋]刘挚撰;裴汝诚、陈晓平点校:《忠肃集》卷11《天章阁待制郭公墓志铭》,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39页。

      (82)[宋]宋祁:《景文集》卷44《御戎论》篇之四,《丛书集成新编》本,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60册,第403页下。

      (83)[宋]范仲淹:《资政殿大学士礼部尚书赠太子太师谥忠献范公墓志铭》,[宋]范仲淹著,李勇先、王蓉贵校点:《范仲淹全集》之《范文正公集》卷14,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49页。

      (84)李孝聪:《公元十一十二世纪华北平原北部亚区交通与城市地理的研究》,《历史地理》第9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62—263页。

      (85)[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4,元丰七年三月戊辰,第23册,第8267页。

      (86)[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0《市籴一》,第201页上。

      (87)[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3,熙宁七年五月癸卯,第18册,第6190页。

      (88)[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38之2,第5467页下。

      (89)[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8,熙宁八年九月壬戌,第19册,第6560页。

      (90)[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3,熙宁八年闰四月庚戌,第19册,第6445页。

      (9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3,熙宁九年二月辛卯,第19册,第6680页。

      (92)[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3,熙宁九年二月乙巳,第19册,第66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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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变换时期不同地市的分布特征及功能分析_宋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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