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弱势环境研究_大学论文

女大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弱势环境研究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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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普通高校的数量和在校学生数量不断增加,女大学生在高校所占比例也逐年上升。据统计,1998年在校女大学生占学生总数的39.75%,2000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1.7%,2001年在校女大学生为302.3万人,达到学生总数的42.14%,女大学生数量的增多使其成长与发展问题日益引人关注。环境在大学生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男大学生相比,女大学生处于明显的劣势环境中。本文试图对社会转轨时期女大学生面临的不利环境进行探究,寻找阻碍女大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各种障碍因素及相应的对策,以便为当代女大学生成长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一、女大学生面临的不利环境

(一)文化环境

文化环境潜移默化地塑造着我们的人格、个性,影响着每个人的人生轨迹。文化环境对男女两性社会性别角色形成影响深远,正如西蒙·波娃所说:“一个人不是天生成为女人,而是变成女人的。没有生理的、心理的或经济的命运能够决定人类女性的形象:是整个文明造就了这一产物,处于男人和阉人之间,它被描绘为女性。”[1] (P309)教育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是女大学生所处文化环境的缩影。

1.教育环境。随着社会发展,我国男女两性接受学历教育的差距在逐渐缩小,但对男女两性日常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家庭、学校和社会则给予了不同引导,人们往往鼓励男孩独立、大胆、竞争和挑战,对女孩则希望她们文雅、文静、顺从。在学校教育中,作为学生学习范本的教材,可以说对学生性别身份和性别意识的确立有着深刻影响,然而教材中的性别不平等现象非常普遍,从幼儿园到中学,年级越高,教材中女性形象出现的概率越低,并且多是出现在家庭中,身份总是中小学教师、学生或无职业者,而男性以科学家、官员等身份出现。这就给学生一种下意识的暗示:女生将来发展不如男生、女性的归宿在家庭,而男性的成功在于事业。作为教育活动主体的教师对学生影响则更直接,但有些教师对女生的偏见依然很深,他们认为女生虽然学习成绩好,但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远不如男生。高校的情况也不乐观,学校在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往往忽视性别因素的影响,学校适合女生身心特点的课程较少,在对学生专业选择和就业方向引导中也有失当之处,如认为女生仅适合于某些学科的学习和某些岗位的工作,条件相当时更喜欢录取男生等等。

2.社会文化环境。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文化对腐朽的封建观念进行了根本否定,但观念变革艰巨漫长,特别是我国这样一个传统文化底蕴深厚的社会,男尊女卑、男权至上的封建观念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积淀,传统性别观念不可能从现存文化中彻底清除。文化环境中存在的性别歧视通过大众传媒典型地表现了出来。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大众传媒在不经意地普遍地复制和宣扬着传统的性别角色,而对女性的贡献和发展普遍缺乏认可,有人通过对我国八家主导报纸的研究发现,报道的新闻人物中,男性占84%而女性仅占16%,关于新闻人物角色,党政官员中女性只占6%,专业人士中女性占21%,而作为家属女性竟占98.14%[2]。特别是一些进入市场运作,与生活、娱乐、消费有关的媒体,存在的问题更加严重。性别观念的误导集中体现在各种媒体塑造的女性形象上。一些媒体中,女性或是被物化为性工具,或是被物化为男人观赏、把玩和游戏的对象;或是以成功人士太太的身份出现,媒体极力张扬的女性形象是美丽、时尚、消费加家务。大众传媒对女性形象这种定位和宣传对女大学生发展进步具有极大的疏离性和否定性,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主流文化对男女平等观念宣传和教育的效果,强化了社会中原有的传统观念,加速了女大学生向传统女性角色的回归。

(二)经济环境

1.就业环境。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机制的确立,使女大学生就业高枕无忧的局面一去不复返。由于潜意识中对女性的歧视和女性较高的用工成本,很多单位不愿招聘女大学生,女大学生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过程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据调查,在相同条件下,女生就业机会只有男生的87.7%,女生的初次就业率仅为63.4%,比男生低8个百分点[3]。实际上,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获得的各种机会明显少于男性。1997年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上,42家参加招聘的国家机关中,有27家表示不招或限招女生,有些单位公然提出“宁要2分男生,不要5分女生”。江苏省妇联近期对南京5所高校女大学生择业的调查显示,80%的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曾因性别原因而遭到用人单位的拒绝[4]。

2.工作报酬。对女大学生的歧视除表现为就业机会数量的不平等外,还表现在就业质量与所获工资报酬与能力不相符。厦门大学的调查显示:有8.3%的女生认为实际签约情况与就业理想不相符,一些女大学生为找到工作,不得不就低上岗或接受专业不对口的工作;签约单位拟付女大学生工资远低于男生,签约时拟付工资低于3000元的女生比例高达78.%,比男生高11.3%个百分点,特别是2000元以下的女生占女生总人数的64.8%,高出男生14个百分点。有的单位使用同样人力资本含量的男女大学生,拟付工资却有巨大差别,调查发现在其它条件相同的前提下,签约单位对女大学生拟付工资只有男生的90.2%[3]。社会中已就业并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收入情况也说明了同一问题,“上海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资料显示,受过高等教育的男女收入差距在进一步加大,近年上海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多于男性,可女性的收入却只占男性的62.4%[5]。

二、劣势环境对女大学生的不利影响

(一)抑制了女大学生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制约了女大学生发展。女大学生是女性队伍中的佼佼者,能够升入大学表明她们的成就动机普遍较强。然而,“男主外,女主内”传统观念的长期熏陶,被普遍认同的“男强女弱”的婚姻家庭模式,艰难的发展环境及女性追求事业成功付出的惨痛代价,在无形中打击了女大学生追求成功的热情,淡化了当代女大学生的成就动机,促进了女大学生对传统女性角色的认同和回归。近年来很多女大学生的自我定位不再是做自立自强的女性,而是以男人为中心的贤妻良母,她们把获取婚姻和家庭的幸福看作最大的成功,有人甚至认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极个别女大学生甚至通过走“捷径”来获得所谓的“成功”。事实上,当代女大学生对事业的态度呈现出一种矛盾性。就业竞争的压力和较强的好胜心使绝大多数女生对学业非常认真,学习成绩普遍较好,但与男性相比,女大学生事业成功的比率较低,其中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观念环境肯定和褒奖的女性是温柔、内向、胆小,依赖性强。而现代社会,一个人只有具备自强、独立、大胆、敢于竞争等优秀品质,才可能在事业上有所成就,这和传统女性娇弱、柔顺的女性特征难免不相容。不少女大学生因担心追求事业会导致“女性气质”的丧失,成为人们眼中的“女强人”、“悍妇”,失去周围人的认同,自觉或不自觉地将传统观念内化,开始学做“淑女”。同时传统观念使很多男性对比自己学历高、能力强的女性望而却步。一些女大学生因担心“学历太高反而不利于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害怕成功。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对上海5所高校的662名在校女研究生进行了有关女研究生情感现状的随机调查,发现23.7%的女研究生恋爱经历是空白,高学历女性难觅爱情的现实进一步加剧了女大学生对传统女性角色的认同。同时,长期对妇女的性别歧视令一些大学女生自尊心受挫,缺乏自信心和独立意识,这又反过来影响女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进而制约女大学生发展。

(二)削弱了女大学生的发展基础。发展资源的拥有状况决定了主体的发展空间。建国以来,我国妇女拥有的发展资源总量在明显扩张,女大学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和接受更高程度教育机会的不断增长乃是这种扩张的重要表现。但从两性间的资源配置来看,男性优先的利益秩序依旧,女大学生资源拥有量相对不足,特别是在稀缺资源的分配过程中,女性处于明显的弱势。有关调查表明,有60%的厂长、经理谈到如果有学习培训机会时将优先考虑男性[5]。闲暇资源对个人发展非常重要,在闲暇资源获取上,由于传统社会中男性在各个方面占据优先地位,比较利益总使男性获益大于女性,夫妻间在衡量机会成本的前提下,多做出“保丈夫”发展策略的选择,丈夫占据资源、时间和发展机会上的优势,照顾家庭、家务劳动主要由妻子来承担,社会中的资源和发展机会自然更多地属于了男性。女大学生组建的家庭一般也打破不了这一传统模式,沉重的家庭负担往往成为她们事业发展的包袱。

(三)限制了女大学生的发展空间。我国的妇女解放运动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妇女走出家庭、走向社会主要依靠法规和政策的保护,女性成长与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同样问题,法规保护虽然保证了女性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在各种机会面前获得一定“比例”,但这种保护自身就体现着不平等。由于传统观念的惯性,以男性为领导主体的妇女解放和发展过程,在思想基础、实现途径、行为模式和法规注释等各方面都不可避免地带有男性化色彩。在女性成长和发展的规模与程度上起主导作用的是男性,女性成长和发展等过程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包括求学、就业、晋级、参政等,都要由男性来决定。而居于领导地位的男性很多人并不真正具备性别平等的观念,这就使得现有的保障妇女权利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很大的张力。每当中央政府或更上一级部门特别强调妇女发展问题时,这些人内心深处的传统观念可能会暂时隐藏,女性所占的“比例”可能会略有提高,而一般情况下,确定“比例”的结果只能是男性主宰、女性陪衬的恶性循环。这也决定了女大学生的发展现状:成为基层低职辅助人才者多,高层高职决策人才者少。资料显示,男性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成为单位负责人的比例分别为16.1%、17.5%和37.2%,而同样学历的女性比例分别为4.2%、6.1%和12.3%[6],能否成为单位负责人固然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女大学生向上流动的机会和发展环境远不如男生则不容置疑。

三、促进女大学生更好地成长与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性别平等的宣传教育,创造有利于女大学生成长与发展的环境。由于传统的作用以及社会进步程度的限制,当今社会,男尊女卑的腐朽观念尚未被彻底清除。特别是眼下商业文化和消费文化的趋利倾向,削弱了公众对性别歧视现象的敏感和批判力,潜移默化地强化了部分人群男尊女卑的腐朽观念。因此,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立与时代相适应的新型的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规范,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积极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抵制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同时要加强对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媒体从业人员和教师男女平等意识的教育,加强对媒体性别导向的监督,为女大学生成才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保护妇女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其可操作性,保护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经济独立是女性自立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监督和管理,消除劳动用工中的性别歧视,建立平等的就业竞争机制,保障女大学生“同民同工”的权利,乃是我们当前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对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予以防范和制约,在就业机会、培训晋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应做出具体的规定,对歧视行为,应在法律法规中做出具体的界定,改变过去只有空洞的原则规定,只规定不执行的状况,把保护妇女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也把推进妇女平等就业作为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内容而予以重视,比利时法律规定,如果妇女求职者发现招工单位因性别不予录用可以到法院起诉。美国法律规定禁止在招聘广告中显示年龄和性别偏好。目前,我国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各种专门人才仅占劳动力总人数的8.32%,而本科以上学历的仅占专门人才总数的17%[7]。在高层次人才如此紧缺的情况下,依法保护女大学生“同民同工”的权利,不仅有利于消除性别歧视,而且有益于发挥女大学生这支重要的人力资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

(三)完善我国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中国传统的家庭模式是“男主外,女主内”,家务劳动主要由女性来承担,即使一些事业有成的女领导干部和女性科技人才也不例外,她们既要忙事业,又要照顾家庭,常常身心交瘁,女大学生建立家庭后一般也不能摆脱这一传统家庭模式的束缚,这必然会影响其日后发展。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把女性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让她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自己热爱的事业中,应该说是促进女大学生良好发展的有效保障。同时,由于担心录用女职工会因为妇女生育等提高用工成本,很多单位不愿招聘女大学生。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女性因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而产生的成本社会化。女性在人类的再生产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女性的生育行为既是家庭行为,同时更是一种社会行为,女性的生育活动可以说是社会总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必要的女性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如女性生育社会保障基金等,使妇女在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福利社会化,把原先由个别单位支付的成本转化为社会支付,是减少用工单位录用女大学生顾虑的有效措施。

(四)引导人们正确看待两性差别。男女两性智力发展总体水平并无显著差异,不过男女生各有自己的优势。和男大学生相比,女大学生往往直觉较好,看问题能敏锐地看到事物的本质;亲和力强,她们大多善解人意,富于同情心;沟通和协调能力、耐力及适应变化的能力都比较强。结合男女两性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加强高校的性别意识教育,引导学生特别是女大学生正确、客观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增强她们的自信心和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当代女大学生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是她们取得成功并有良好发展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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