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天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 西宁 810000
摘要:我国传统的建筑工程监理管理体系已经跟不上建筑行业的发展,对其有一定的束缚作用。然而新的建筑工程监理管理体系起步较晚,再其发展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比如将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概念混淆,建筑工程监理管理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的管理体系存在漏洞,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因此,我国的工程监理管理体系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关键词:建筑监理;问题;解决办法
工程建设监理需要监理机构根据委托单位的意愿,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规范,对整个工程进行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是需要一定的约束与规范性的,监理工作也要按照法律和工程建筑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合理的监督,并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成本、工期等进行控制,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工程建筑监理概述
工程监理,从字面上看,就是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不少研究和论著都对工程监理在产生的原因和发展的历程上进行了细致的描述,总结看来,工程监理有以下三个特征:首先,工程监理的目的十分明确,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施工计划有序进行的工作;其次,工程监理是第三方工作,是协调工程需要和工程承包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工作;最后,工程监理在大框架的组织下进行灵活的、科学的管理工作。
依照工程监理工作的特征,可以推论出工程监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重要作用。其一,通过工程监理,能够保证投资方和承建方的利益达成,即建筑质量达标和建筑工程款的按时发放;其二,工程监理是达到合理施工、科学管理的必要手段,不仅敦促施工过程,而且关心施工中各个细节的管理,使整个施工实现资金、人力和行为上的完美配合。
二、当前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设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各省、市和地区也根据自身的情况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基本形成上下结合配套的建设监理法律法规体系,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开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有力地保证了建设工程监理领域内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运行。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尽管国内有关监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己基本定型,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仍很滞后,仍然存在立法质量不高、立法的基本思路和国际惯例有较大差距、法律之间相互矛盾、涵盖不全以及不能适应对外开放等问题。对建筑领域内的各行业没有形成具有统一性、全局性、时效性、权威性的法律法规体系。
2.监理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建设工程的监理人员综合素质还不够高,表现在:监理人员自身的技术、管理知识不全面,监理人员的自身品德修养不够,监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够等方面。有些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经济和法律知识,不能全方面地控制建设工程,只用技术手段进行房屋工程质量检查,没有综合运用经济、合同手段对建设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有些监理人员的则利用手中的“职权”,在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还有的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工程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熟视无睹,轻易放过。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作自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
3. 监理服务恶性竞争,造成监理服务收费低的问题
目前监理收费也是制约工程监理工作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监理企业的监理收费实际收入严重低于国家标准。一方面,有些业主把监理费支出看成是一项经济负担,将监理费一压再压,使监理工作处于被动地位,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同行自相减价,有些监理公司由于成本小、费用少,在承接监理项目时自行压低监理费,以低价优势承揽工程。再一方面,目前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监理费的收取未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而是任其竞相压价。
三、促进监理行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1.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监理法律体制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虽然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有效的监理管理机制和收费标准,并期望能与国际标准相接轨,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工程建设监理对相关标准的理解和定位等,都限制了工程建设监理的有效发展,监理标准难以真正与国际相接轨。监理服务与国际标准相接轨,实际上就是业主工程师服务;但由于政策上规定,国内多数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都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实践中可以看到多数监理单位很难经受着当前开放的国际市场冲击。基于此,笔者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内监理法律体制,这不仅可以有效规范国外公司的进入行为,而且对国内监理单位和监理行业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保护措施。
2.严格审查资质
政府必须加大力度清理监理市场,严格限定监理市场的准入标准,坚决取缔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对已经开业的监理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复查其资质,取消不合格者的资质。监理公司刚成立时,主管部门应对所有人员的专业配套能力、人员素质和公司设备状况进行严格把关,绝不批准不合要求者,保证监理行业的整体素质。优秀的监理人员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财富,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支懂技术、管理、法律、经验的专业配套的人才队伍,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3.完善价格管理
价格以价值为基础,随着供求关系波动。政府应尽快制定具有合理比价关系的、能解决全过程、分阶段、分项目(工程类型)及不同服务内容(质量、投资、融资等)的和全国不同地区间合理差价的政府指导价格体系。为业主和从业企业之间确定服务费用提供依据,这是促进工程建设监理市场有序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当前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有明确要求,即监理取费不得低于取费标准下限,否则不予办理相关的建设项目报批手续。
四、结语
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多种多样,要想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就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所以,要搞好建筑工程监理,首先要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推行监理,抓紧监理法规建设,扩大监理培训,壮大监理队伍,提高监理素质,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陈江红王红云.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创新的关系研究[J/OL].建筑知识,2017,(13):(2017-10-18).
[2]刘进毅.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问题分析[J].通讯世界,2016,(09):141-142.
[3]陈彦均.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1):442+445.
论文作者:杜涌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9
标签:工程论文; 工程监理论文; 人员论文; 工作论文; 建设监理论文; 法律法规论文; 建筑论文; 《防护工程》2017年第2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