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宗教的历史、现状及对策研究_佛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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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宗教问题的历史和现状,既是研究台湾问题必须涉及的、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也是政府在处理和解决台湾地区问题时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台湾地区的宗教与大陆宗教同根同源,台湾宗教界曾在台湾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和殖民压迫中,起过重要的作用。台湾宗教的历史可以证明台湾地区从来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以证明台湾地区的文化从来都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成份。本课题的研究,对于台湾文化“寻根”,以及为海峡两岸和平统一做思想文化的基础工作,都有好处。

一,台湾地区宗教的基本情况

台湾地区宗教历史与现状及其有关问题,在当代台湾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影响力和影响面都相当大,据统计,台湾地区居民中有90%信仰佛教、道教等各种宗教或民间宗教。台湾地区自古以来受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熏陶,与大陆有着十分密切的人缘和地缘的渊源关系,中国本土宗教如中国道教、中国佛教等,在台湾的传播历史悠久,影响最大,号召力也最大。

当前台湾地区的佛教,据统计有佛教寺庙4000多间,宗教职业人员6000余人,信徒达3—4百万人,佛学院有20余间,佛教中学8间, 佛教界兴办的幼稚园80多个,养老院10余间, 育婴堂5个,佛教医院诊所10余间,出版社10余家,佛教期刊30—40种。 当代台湾佛教大致可分为4大派别:一是以“中国佛教会”白圣为代表的“北派”,包括台北的善导寺、 华严莲社、临济寺,高雄的兴德寺、十普寺等; 二是佛光山星云系统,也称“南派”,包括高雄的佛光山寺,宜兰的雷音寺、圆明寺,台北的普门寺等;三是称“元宿派”的第三势力,既有大陆僧人,也有台湾本省僧人,彼此较为独立,包括台中的万佛寺、慈明寺,台北的法光寺、桃园圆光寺等;四是印顺派系统,以佛学研究为主,包括花莲的慈济精舍、慈济医院等。台湾佛教各门各派都通过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来影响民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参与政治来影响社会,扩大自己的力量。台湾佛教还使用了各种传统的、现代的传播手段来传教弘法,如使用广播、电视、电影、文艺演出、出版发行、报纸刊物、幻灯片、佛教音乐、多媒体、网络等各种现代技术手段,举办各种佛教法会、演讲会、弘法游行、宗教旅游观光、佛教圣地朝拜等活动,促进了佛教的传播和佛学研究的提高。

道教在台湾的传播和发展,生动反映了台湾地区文化同整个中华文化传统的同源性和一致性。台湾道教最初是随大陆移民到台开发而从闽粤一带传入的。道教属于多神信仰,尤其在民间,与民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民俗神以及历史人物都被神化纳入道教神仙系统。如福建、广东一带特别崇拜妈祖、保生大帝、关圣帝君、土地、开漳圣王、三山国王、岳飞等等,大陆的移民来到台湾,将家乡的神仙也带来,筑庙供奉,正如《台湾通志》所说“台湾之道教来自内地,其与移民相始终”。而大陆道士来台湾正式传教的最早记载是在明万历十八年(1590),其后道教各道派陆续传入台湾。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由于道教是中国传统宗教,代表了中华文化的根柢,因而在日本侵略者占领台湾期间(1895—1945),道教受到日本侵略者极大的迫害和摧残,道教神像和庙宇多被摧毁,道教宫观财产被没收,道教信徒被强迫改信别的宗教,道教活动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1937年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以后,台湾道教进一步受到压制,不许道教建宫观、不许建立道教组织,不许人们信仰道教,还将僧尼迁入道教宫观,道教活动只能转入地下。1945年日本投降后,道教恢复活动并得到极大的发展,各传统的道教教派,加上不断归入道教的民间宗教信仰,使台湾道教成了一个极为庞杂的宗教信仰体系,迅速发展成为台湾第二大宗教系统。 据统计, 目前台湾有大小道教宫观8000余座,神职人员30000多人,注册道教组织2000余个,道教教徒300余万人,道教还办了许多道教学院、学校、幼稚园,办了许多医院、诊所,办了出版社,出版有期刊50余种,出版发行各种道教经典和宣传品。近几年,台湾道教还与台湾佛教以及其他宗教一起,为促进海峡两岸的交流,做出了切实的贡献。

西方宗教,如天主教、基督教,也早在17世纪就已经传入台湾,并广泛传播,甚至影响到了山地民族。台湾的天主教,最初由西班牙道明会在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随军教士传入,1661年左右消失,又于1859年再次传入,并得到较大发展。经历了“日据”时期五十年的磨难之后,台湾天主教于近50多年又有了相当大的发展,并于近年将大陆作为其传教的主要目标。到目前,台湾共有天主教教堂近1000间,神职人员2—3千人,其中有外籍神职人员数百人,教徒30—40万。台湾的天主教会历来重视教会教育,不但重视培养教会人才,也大力兴办社会教育,本着以天主教、中国传统文化和宗教教育为主导思想,为社会培养人才。台湾天主教会办有幼稚园300所,小学10余所,中学30所,10 多所语言学校和职业学校,大学3所, 而台湾大学的哲学系多由天主教徒掌握,可见其在台湾普通大学的影响力。此外,台湾天主教会大力兴办慈善事业和文化事业,办有医院近20家,诊所30余间,还有多所安老院、仁爱之家、育婴堂、启智中心、复健院,专门为儿童、妇女、老人、青少年开办的各种中心、俱乐部、宿舍等,以及急难救助、难民移民安顿服务等慈善机构;台湾天主教会办有10来家出版社,近20种期刊,几家广播电台及数家电视制作中心,组织有各种文艺团体,借话剧、合唱、电视、电影、文艺创作各种形式扩大其影响。当然,台湾天主教会与国际天主教会关系密切,特别竭力保持与梵蒂冈的关系。台湾当局也一再强调要借助台湾天主教会的力量竭力保持与梵蒂冈的“外交关系”,并鼓励台湾天主教会参与教廷举办的各种国际性活动,扩大台湾影响,甚至为“台独”张目,这是需要注意的。

基督教是在明天启七年(1627年)随荷兰军队占领台湾南部后登岛传播的,至郑成功收复台湾(1661年),传教士纷纷撤离而中断。到19世纪中叶后,清政府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西方传教士再次大批登岛传教。“日据”时期,台湾基督教也受到压制。1949年以来,台湾基督教发展较迅速,到90年代初,已有教会2000余个,教徒30多万人。主要的是,台湾基督教在上层人物中有很大影响,据说台湾政要人物有20%为基督教徒,这使台湾基督教影响更大,也更容易被利用。随着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台湾基督教人士不断到大陆旅游、探亲或参观访问,大陆牧师也应邀到台湾地区访问,相互的交往与沟通加深了彼此的了解和友谊,有利于促进两岸和平统一。但是,台湾一些福音教会对大陆展开大规模的传教活动,向内地派传教人员或培训传教人员,既违背大陆的法律和宗教政策,也不利于两岸交往及和平统一大业。

除以上四种宗教之外,台湾有伊斯兰教、一贯道、天帝教、理教、天理教、轩辕教、巴哈依教、犹太教、东正教、天德教等宗教,还有现代禅、新使徒教会、摩门教、世界红字会等新兴宗教。总之,目前台湾有登记的4000多个宗教法人团体,中国道教、中国佛教占了大多数,道教、佛教人士对于海峡两岸在民族历史文化方面的一致性的认同感强,愿意通过两岸的宗教文化交流而促进两岸其他方面的交流和交融。这对祖国的和平统一大有好处。

二、台湾宗教的特点和社会影响

宗教在台湾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比较大陆宗教来说,台湾宗教又有其特点,台湾当局的宗教政策法规也有其特点。通过研究进一步掌握台湾宗教现状,有利于在对台工作中掌握主动,扩大工作和交流与对话的渠道。此外,对台湾宗教政策法规的研究,也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增进了解,有所借鉴,在指导对台湾工作的计划和政策时,更能深入细致一些。台湾宗教的特点是怎样的呢?

其一,台湾各种宗教信徒多,社会涵盖面广,有相当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控制力。如前所述,各种宗教的信仰者占了台湾总人口的90%,也就是说,台湾有90%的人用宗教伦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即使在大学校园里也处处可见“禅”意,陪上司去教堂也被视为一种时尚,台“内政部长”甚至拜访各宗教领袖,请求他们“发挥宗教的力量”,共同响应“不犯罪运动”,“配合政府致力于治安的维护”,可见宗教伦理在台湾民众中具有相当大的控制力和约束力。

其二,台湾宗教组织拥有相当的经济实力。教会及宗教组织不但开办学校、医院、慈善机构等,还创办大量的社会服务业、房地产,如饭店、宾馆等等,各宗教团体本身必须在当局申请登记为财团法人,许多寺庙管理直接采取董事会制度,宗教不但走向世俗化,而且成为拥有巨大财富的社会团体。据专家估计,台湾宗教团体年收入总计当在1000亿元(新台币)以上,可以同台湾的任何大财团相抗衡。在有登记、可统计的台湾宗教团体中,台湾道教收入居第一,为年度100亿以上, 台湾佛教居第二,为年度60—70亿元以上,基督教居第三, 为年度50 亿元以上。台湾宗教团体所拥有的房地产,也是数量相当可观的,如道教有土地 460万多坪,房产面积有100万多坪,居第一;佛教有土地300万余坪,房产55万余坪,居第二;基督教有土地65万余坪,有房产64万余坪,居第三;天主教有土地32万坪,房产15万坪,居第四,等等。拥有这样多的房地产业,无疑也是相当大的经济力量。

其三,台湾宗教在政治方面都有其代表人物,台湾政治各派势力都有宗教团体作为精神的、社会的支持力量。台湾各主要宗教均有一定的政治背景,近年来台湾宗教界关心时政、介入政治更成为一种潮流。由于各宗教的时代背景不同,它们所代表的政治利益和政治观点各不相同,而且介入政治生活的深度和广度也有所不同。各宗教间的竞争,往往反映出各种政治势力的斗争。90年代以来,台湾宗教与政治势力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和表现来看,宗教介入政治、政治借助宗教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趋势,有了一些主要的形式和管道。特别是台湾各党派政治人物,往往有较复杂的宗教背景或宗教势力的支持。此外,台湾当局还在近些年形成了一套法规条例,如1991年台湾“内政部”公布的《宗教法人法草案》,有关两岸宗教交流的《现阶段宗教团体派员赴大陆地区从事宗教活动作业规定》(1990年),及《大陆地区宗教人士来台从事宗教活动许可办法草案》(1993年)等等。这是我们做对台工作、处理两岸关系问题时必须注意的情况。

其四,台湾宗教的社会工作分量很重,社会影响很大。在教育方面,台湾主要宗教不但开办了许多宗教院校,还创办了普通大学、专科学校、中学、小学以及幼稚园,并广泛开展成人教育事业及特殊教育事业。在慈善事业方面,台湾各主要宗教团体都办有老人院、育婴堂、残障人服务机构、“平安居”流浪者之家,开展急难救助、赈灾等等。宗教慈善事业在台湾慈善业中占有很大比重。在医疗事业方面,台湾各主要宗教团体在办医疗事业方面都颇具规模,办有数十家医院、数十家诊所,残障康复中心、启能中心、医疗院校等等,且都收费低廉,直接服务于一般大众,社会声誉较高。在文化事业方面,台湾各主要宗教都开办有各类文化中心、研究机构以及各种文化基金会,吸纳了许多社会高层人士、特别是文化界知识界人士,资助宗教文化学术研究,组织和支持海峡两岸及国际宗教文化学术交流,开办影视媒体、出版社、报纸、期刊杂志、图书等等,显示实力,扩大影响。比如,近几年有台湾道教团体就联合有关高校组织召开了2届“海峡两岸道家道教学术研究会”, 两岸学者每次有数十人参会,共出版学术论文集5本,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特别要强调的是, 台湾宗教学界特别是高等学校的宗教学界, 对中国宗教和世界宗教的研究,都具有比较强的力量,有较多的成果,有较高的水平。我们通过对台湾宗教历史和现状的研究,通过两岸宗教学术的交流,进一步扩大和加强与台湾学术界、高等教育界的交流与合作。这既是我们宗教学学术发展的必需,也是包括台湾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学术文化面向世界和走向世界的必需。

三,对高校台湾工作中关于宗教问题的对策意见

我们在与台湾高校学术文化交流工作中体会到,与宗教文化学术有关的交流活动,当前也是海峡两岸高校校际交流的主要部分之一,是促进两岸和平统一的重要渠道。从两岸高校的宗教学术交流入手,可以接触更为广阔的文化、社会层面,可以增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有利于两岸多层次多管道的对话。结合我们对台湾宗教界和宗教学术界的工作,提出几条具体的对策性意见,作为近几年工作研究的思考和总结。

第一,利用大陆地区高校宗教学发展进步的良好势头,加强两岸高校宗教学术交流,提高中华民族宗教学术研究和人文学术研究水平,进而扩大与世界宗教学术研究和人文学术研究的交流,促进我国大陆和台湾在文化学术方面的统一,在加强民族意识、增进民族感情方面多做工作,推进中华民族文化立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的进程,推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

第二,利用大陆地区高校特别是重点综合性大学人文学科和有关社会科学学科较全的特点,适应台湾地区宗教文化交流的需求,组织和加强多学科多领域的文化合作和交流,充分利用台湾地区宗教界提供的支持条件,组织研究课题,培养中青年学术人才,扩大研究领域,进一步在宗教社会学、宗教文化学、宗教心理学、宗教学理论、宗教政治学、宗教伦理学、宗教人类学、宗教文献学、宗教历史学等方面,拓宽、深化、提高,以当代宗教问题带动高校文科学科建设,促进高校社科与世界学界的接轨。

第三,加强台湾宗教与社会政治文化关系的研究,沟通信息,扩展渠道,为国家以及省市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信息和对策咨询的意见,促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改变单纯文本研究、书斋工作的习惯,从现实需要寻找课题,为现实服务,回答现实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目前,教育部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已有相关的专业机构,而我校的几个基地也能够承担这方面的课题,尤其是科研力量十分强大的我校宗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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