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自杀的主要特征、社会心理分析及对策_心理健康论文

当前我国自杀的主要特征、社会心理分析及对策_心理健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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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49 [文献标识码]A

一、自杀问题研究的意义

自杀是指个体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根据自杀的结果,一般分为自杀意念、自杀未遂和自杀成功三种形态。作为一种古老而又颇具几分神秘色彩的特异病态社会文化现象,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很早就对它引起了关注。

近几十年来,随着社会变迁,经济模式的改变,竞争激烈带来的生存压力增大,世界范围内自杀比例有逐年增多的趋势。世界卫生组织1950~1960年统计,全世界每年有30万人死于自杀,而到了20世纪末,全世界每年自杀死亡人数可能已近百万[1]。自杀对人类的杀伤力以及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危害,不亚于一场瘟疫和战争。因此,各国政府都把自杀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和公共精神卫生问题进行处理。重视自杀问题的研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的完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提高全民族的公共卫生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保证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我国目前自杀的主要特点及其成因,并就自杀的危机干预策略进行初步探讨,以便为政府部门、社区、医疗和教育工作者进行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

二、我国目前自杀的主要特点与社会心理分析

1.自杀率呈上升趋势。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1988-1992年)分析,全国每年约19万人自杀;1999年“中国/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高层研讨会”权威人士的估计是,目前全国每年约有25万人自杀死亡[2]。人们认为,自杀并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转型裂变的社会的特定反应。由于社会的急剧变革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来说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削弱了部分人生存的信心和意志,导致自杀率上升。我国目前正处于新旧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磨合期,竞争压力剧增,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造成一些社会阶层的群体缺乏安全感;外来文化的冲击,拜金主义泛滥和社会消极现象的蔓延,使得一些人视为精神支柱的价值观念发生动摇和混乱;离婚率的激增,为数不少的家庭解体,直接威胁着家庭这一最重要的社今心理支持系统功能的发挥;人际关系复杂化,生活节奏快速化,加剧了部分人的适应困难,使精神病患增多。这些剧变的外部环境与个体脆弱的心理素质交互作用,在某些良性应激事件诱发下,都可能导致自杀率上升。

2.存在年龄差异,自杀有低龄化趋势。研究认为,我国自杀现象存在明显的年龄差异,呈现马鞍型特点,即自杀者以15——34岁和60岁以上者居多。60岁以上老人是我国自杀的高危人群,这与世界各国的特点基本一致。如和我国文化背景类似的日本和韩国,近年来60岁以上老人自杀率比10年前均有较大幅度增加。进入老年期后,人的生理和心理机能衰退,许多人病症缠身,容易产生孤独感和无用感,如果养老没有经济保证,受到子女冷落或虐待,心情抑郁,很容易产生自杀倾向。在我国,农村老人自杀率远远高于城市,1990——1991年,我国60岁以上老人自杀死亡44,000人,其中,农村老人41,5000人,为城市的16.6倍。经济因素以及家庭矛盾是引发老人自杀的重要诱因。

统计表明,35岁以下年龄组,已成为我国自杀死亡的主要群体。1998年全国卫生统计资料显示:15-34岁死亡的原因排序分别是:自杀、交通事故、恶性肿瘤,自杀已成为这个年龄组死亡的第一位因素[2]。35岁以下人群自杀比例高达自杀总数的40%以上。尤其令人忧虑的是,青少年自杀率居高不下,而且有低龄化趋势,各地时常有中小学生自杀死亡的报道,有些年龄甚至不满10岁。青少年是人生最朝气蓬勃、最富有生命活力和创造力的年龄,自杀现象的发生,可能与青少年期心理发展的特殊性以及生存发展的复杂境遇有关。在这个时期,他们面临求知、升学、就业、恋爱、建立家庭、生育、创业等生存发展的重大抉择,承受着其它年龄阶段无法比拟的心理压力,是人生发展任务最繁重、心理冲突最尖锐、心理动荡最剧烈而又心理相对不成熟的时期。人生发展任务的艰巨性与个体心理成熟的滞后性导致的错位,是青年和少年期自杀的主客观因素之一。

3.城乡之间差异显著,自杀绝大部分发生在农村。根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自杀人数为16,631人,农村为257,264人,即90%以上的自杀发生在农村[2]。这一调查结果和西方发达国家明显不同,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城市自杀率高于农村。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基数高,农村的经济、文化、教育、家庭结构和社区精神卫生服务都与城市有较大的差距。经济的欠发达与贫困地区生存条件的恶劣、教育水平的低下与精神卫生意识的匮乏、社会保障体系的脆弱与社区服务机构的严重不足、家庭结构的不稳定等,都是造成我国农村自杀率远高于城市的重要社会和心理因素。

4.存在性别差异,女性自杀率偏高。在国外,发达国家女性企图自杀者是男性的3倍,男性自杀死亡率至少是女性的3倍。人们认为这种差异可能是与女性获得社会心理支持的机会少,比较容易产生挫折感有关;而男性采取的自杀手段往往比较激烈,因此自杀致死的可能性较大。但在我国,除了女性自杀未遂率高于男性3倍这一点与国外相同之外,女性自杀死亡率亦比男性高25%,是世界上唯一报道女性自杀死亡率高于男性的国家[2]。究其原因,这可能与我国现阶段农村妇女的社会、经济、家庭的实际地位相对不高,妇女权益没有得到切实保障,部分妇女心理素质较差有关。90年代以来,农村每年有一亿多剩余劳力涌向城市,妇女独自承担了繁重的农活和大部分的家务劳动,物质和精神员荷十分沉重。国内多数调查表明,家庭矛盾、人际纠纷、婚姻失败、经济问题等,是造成农村妇女自杀的主要因素。妇女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如何采取措施维护妇女权益,建立强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加强对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立自强教育,降低农村女性的自杀率,是我国自杀防范的紧迫任务和工作重点。

5.自杀与精神障碍关系密切。据统计,我国自杀成功及自杀未遂者中,患精神障碍的比例分别是64%和42%,国外报道的一般比例是90%以上,这种差异可能与诊断手段和标准的差别有关。多数学者认为,自杀者大多都有严重的心理异常问题,人格缺陷非常突出。国外精神病学家认为,约有50%的自杀者有情绪抑郁症或处于严重的抑郁状态,精神分裂症和病态人格也和自杀有密切联系。精神障碍、心理素质差、缺乏对危机和冲突的应付技能,是造成自杀的自身内在根源之一。

6.自杀方式多样化,但服毒是主要的方式。统计显示,我国75%以上的自杀者是通过非常容易得到的毒药(农药、安眠药、鼠药等)而自杀的[2]。此外,自杀方式存在性别差异。男性多选择自缢、跳楼、自焚、爆炸、触电等激烈方式而女性多选择服药、服毒、自溺等较温和方式。自杀方式虽然受自杀主体性别、当时的情境、工具、个性等因素的影响,但75%的自杀者偏好采用服毒的方式结束生命,除了这种方式痛苦较小外,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我国目前社会上对剧毒农药、安眠药和鼠药的市场管理相当松弛和混乱,便利的自杀工具容易获得,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自杀现象的蔓延。加强对剧毒类药品的严格管理,对于降低社会尤其是农村的自杀死亡率,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此外,近年来以极端或恶性手段实施自杀的事件有增加的迹象。如连环自杀、杀人自杀、爆炸自杀、纵火自杀等恶性自杀案件时有发生,比例虽少,社会影响恶劣。

7.由迷信和邪教引发的自杀事件有增多趋势。由迷信尤其是邪教引发的自杀事件历来是各国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在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的蛊惑下,我国已先后有270多名法轮功痴迷者采取自焚、跳河、跳楼等手段自杀,追求所谓的升天、成神与圆满,因练功而致死的人员达1660人之多[3];教徒集体自杀、传染性自杀的恶性案件增多,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造成极大危害,已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关注。邪教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社会控制的弱化、敌对势力的渗透、思想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的削弱、信仰迷失、个体生理或人格缺陷,都可能是邪教滋生蔓延的温床。迷信和邪教引发的自杀现象涉及人员多,传播性强,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干预。

三、防范与对策

自杀的防范又叫自杀危机干预,其目的在于调动全社会的资源,综合治理,预防自杀现象的发生,并对有自杀企图或自杀行为的人,进行有效的应急干预,以达到消除危机,维护个体生命价值的目的。

1.建立机构,综合治理。根据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应该建立全国性的自杀预防协调机构,统一制定国家自杀预防方案,形成覆盖全国城市、农村的监控网络体系。可考虑由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牵头,慈善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其他社会机构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多领域专家合作,实行预防和紧急干预相结合,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相结合的战略,共同作好这项造福于社会、家庭和个人的人道主义事业。

2.宣传教育,提高认识。自杀是我国一个重要的社会和公共精神卫生问题,虽然自杀者占全人口的比例很低,但总量相当可观。如果我们通过努力,把我国现有自杀率降低50%,那么每年至少可以挽救10万人以上的生命。有人测算,从劳动价值的观点看,一位16岁青少年自杀,至少将造成20余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以全国每年25万人自杀死亡计,其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十分惊人。应该向群众广泛进行自杀防范教育,使人们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以健康心态融入社会。

3.突出重点,保护社会弱势群体。从我国目前自杀的特点可以看出:地域上以农村居多,性别上以女性居多,年龄上以青少年和老年居多。因此,自杀防范应该以农村以及妇女、老人和青少年等社会弱势群体为重点。应该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改善其生存环境,对他们面临的发展性、境遇性和存在性等危机予以帮助指导,提供社会支持,消除自杀高危人群的隐患,力争短时间内有效降低自杀率。

4.建立危机干预中心,实行紧急救助。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有条件的城市普遍建立了自杀预防中心或者心理热线,这种机构的电话号码像火警号码一样为公众熟悉,工作人员由受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以及志愿者组成,24小时专人值班,免费提供服务,用以处理求助者的电话或突发事件。据预测,由于世界各国危机干预中心和自杀热线的有效工作,每年可以至少挽救数十万人的生命。

5.加强对传媒自杀宣传的指导。研究认为,某些报纸、杂志、电视等传媒不负责任的、过度渲染的自杀新闻报道,可能诱发某些自杀现象。尤其是对识别能力低的青少年,很容易产生暗示、模仿、传染心理,强化潜在的自杀行为。学者强调,传媒在报道自杀事件时应持谨慎和低调态度,应尽量避免过于详尽描写和渲染自杀的过程,细节和方法,要告戒自杀对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危害以及如何以理智的方法面对生活。通过技术处理,减少自杀报道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4]。

6.启动社会和家庭心理支持系统,共同参与救助。社会心理学家发现,大约2/3的自杀死亡者并不是非自杀不可,只是由于在自杀的某些阶段没有得到必要的救助,才产生无可挽回的结局。因此,要在自杀危机期间,动员自杀者的亲属、朋友、单位和社区等社会资源,实施社会心理支持,以消除孤独无助感,使其产生对家庭、亲友和生活的留恋,增强生存的信心。同时,在可能的条件下,帮助本人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以消除引发自杀行为的导火索。此外,重视对自杀未遂者的干预工作,对于降低自杀死亡率意义重大。据研究,90%的自杀未遂者经过干预救助,可以消除自杀企图而健康生存,只有约10%的人可能最终自杀死亡[5]。

7.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服务。国内外研究均已证实,自杀者多数存在精神障碍或较严重的心理问题。因此,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全民族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是降低社会自杀率的治本之策。我们要加强自杀高危人群的社区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服务,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力。培养他们掌握与人成功交往的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乐观自信地工作、学习和生活。

8.打击邪教,铲除引发自杀的社会毒瘤。邪教尽管光怪陆离,流派众多,但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本质是一致的,都是由妖言惑众、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秘密结社、敌视社会,最终走向残害生命的结局,无论人民圣殿教、真理奥姆教和法轮功莫不如此。邪教是引发唆使自杀的社会毒瘤,为负责任的政府所不容,必须严厉打击,除恶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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