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买方市场的劳工标准移植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买方论文,劳工论文,标准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6X(2014)10-0038-10 自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至今,世贸组织成员从原先112个增加到现在159个,完成全球97%的贸易额。而完成高贸易额的成员之间贸易摩擦也不可避免,环境壁垒、劳工问题等技术壁垒问题等频频出现。由于全球贸易的传统治理系统跟不上经济交往的步调,所以交易双方会自行制定相关规则,通过规则的激励和约束,完成交易。20世纪90年代,西方国家消费者发起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强烈谴责采购商采购来自发展中国家血汗工厂的产品,直接倒逼采购商在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行采购时必须有SA8000、FLA和WRAP等劳工标准认证。林(Lin)和史晋川认为,这类劳工标准认证可看作是贸易双方通过交易合约形成的微观法律移植,且属于典型的外部命令式法律移植。[1][2]巴特利和鲁(Bartley and Lu)通过珠三角、北京及上海制造业企业劳工标准调研,发现来自于发达国家的标准在移植到中国企业时积极面是有的,如企业员工对企业责任的认识、劳工权利的认知和自我保护等,但总体还是较被动接受,在中国有所限制,没很好执行。[3] 一般认为,在中国这种外部命令式劳工标准移植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因为卖方较弱的讨价还价能力,使得卖方在既定较低价格下只能尽可能挤压生产成本来获得微博利润,所以会出现被国外消费者指责的无底线“血汗工厂”。笔者通过去浙江几个认证企业调研时发现,类似像纺织服装型企业,市场分割较细,个体讨价还价能力较弱,所以总体是属于买方主导型市场。这样的市场结构劳工标准呈现什么样的特征?什么因素影响其变化?最后的市场绩效又如何?SA8000由美国认证机构SAI认定,截止2014年7月,全世界认证国家达到71个,分布在发达与发展中国家,涉及就业人数达到2 019 193人,而中国认证企业达到601家。①主要分布在服装、纺织、化工等诸多劳动密集型行业。很多企业也纷纷加入认证行列,目的是想更多获得采购商抛出的“订单”,但认证所需较大的成本对许多企业是个较高门槛,所以认证也可看做是企业实力的一个体现。类似像沃尔玛、苹果这类大型采购商,采购产品要求供应商有劳工标准的认证,并且定期进行评估审核,评估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交易的重要凭证。浙江调研时发现,认证机构对类似纺织服装企业劳工标准评测最后成绩很多在及格档次,有时会有及格以上的成绩,劳工标准总体很多表现出在较低水平波动。为什么中国企业劳工标准水平会在较低水平波动?从法律移植角度来看,法律制度移植最终效率主要取决于移植的供体和受体的匹配度。是国外的标准移植国内不服“水土”?还是作为微观个体的供应商与采购商基于买方市场结构如何进行行为博弈,最后形成均衡劳工标准? 原来的劳工标准研究一般更多倾向于外生性研究,即劳工标准作为既定非关税壁垒对贸易经济影响。而如果把供应商劳工标准认证看做是微观法律移植,就要从内生性角度研究其机制变化,特别考虑到微观个体风险偏好的差异对最后均衡劳工标准产生的影响是全新的课题。本文将从买方市场角度运用信息租模型分析中国企业劳工标准移植的规律及出现的问题,并就发展中国家如何借助劳工标准移植促进产品升级提出对策建议。本文其余部分结构如下:第二部分将对劳工标准外生、内生及微观个体行为和信息租模型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述评;第三部分分析较高劳工标准的存在是采购商借助买方势力调配期望效率和资源扭曲的结果;第四部分从供应商类型分布函数的特征去分析较低混同劳工标准存在的条件;第五部分基于采购商风险偏好的不同分析买卖双方博弈后均衡劳工标准的差异,并比较采购商的福利;最后总结全文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一)劳工标准与贸易投资相关性 关于劳工标准的研究国内外文献主要放在劳工标准与贸易投资相关性来分析的。一是贸易导致劳工标准内生趋同还是向下竞争的争论,如凯斯来(Casella)利用2×2×2的赫—俄模型分析贸易造成劳工标准内生趋同,不会向下竞争。[4]克鲁格(Krueger)认为在完全竞争的小国开放经济中,如果每个国家都按照社会成本等于社会收益确定劳工标准,不会出现劳工标准向下竞争问题。[5]但巴苏(Basu)使用了一个多重均衡模型,用以解释向下竞争存在,尤其在向下竞争的极端情况时,可能仅存在一个均衡。[6]二是劳工标准与贸易投资是否有相关性争论,经合发展组织(OECD)考察了自由结社权、集体谈判权与出口之间关系发现核心劳工标准与出口额都不存在正相关性,也不存在负相关。[7]诺伊迈耶和索伊萨(Neumayer and Soysa)分别就10岁~14岁劳动力和五年级受教育率作为童工衡量指标实证分析得出:较高的贸易开放度可促进高投资,也会降低童工概率,且在东欧和中亚地区较南亚有更好的验证。[8]埃德蒙兹和潘弗可尼克(Edmonds and Pavcnik)从童工与贸易的内生性角度研究童工和开放度的关系,基于全国的数据实证分析得出两者具有负相关,尤其是在非OECD成员对OECD成员对外贸易中体现更明显。[9]萨米(Samy)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童工与FDI无显著相关性。[10]贝里克和罗杰斯(Berik and Rodgers)讨论了直接投资的流入和劳工权利存在相关性,并对比了中国台湾和韩国数据实证分析得出源于直接投资引发的竞争与低劳工权利之间呈现正相关。[11]国内学者也有这方面研究,许尧明基于1986-2001年统计数据实证得出外商出口贸易与本国职工货币工资呈正相关,同时本国投资企业出口与职工货币工资也呈正相关。[12]王铂选取劳工工资变化率作为劳工标准变化指标实证分析得出,出口对制造业劳工标准有显著正的影响,出口额的变动是劳工标准变动的格兰杰原因。[13]王晓荣通过使用工具变量控制了直接投资流入与劳工标准之间的内生性问题,实证结果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化情况下,高劳工标准会成为吸引直接投资流入的原因。[14]杜晓郁通过对大连市实际利用FDI金额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相关性进行分析,证实居民实际收入与实际利用外资之间呈现正相关。[15] (二)劳工标准的内生性 研究劳工标准内生的文献相比不多。弗里曼(Freeman)建议使用标签手段来甄别不同劳动环境下生产的产品,消费者将更偏好于购买来自较高标准环境中生产的产品。这其实是将劳工标准的外部性进行内生化。[16]博利厄和盖斯福德(Beaulieu and Gaisford)通过局部均衡分析了标签制和商品流通,研究发现标签制比贸易限制更有利。[17]但是标签制并没有实施,与之相似的另一种措施却在兴起,这就是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制。所不同的是,前者是对产品的标签,而后者是对企业的标签。巴格威尔和斯泰格尔(Bagwell and Staiger)把劳工标准问题放在两个国家和两种商品的一般均衡框架中,分析认为本国政府选择扭曲劳工标准与外国关税壁垒的降低是一种博弈的均衡。从战略性贸易政策角度得出,劳工标准的存在是获得在国际贸易中的战略优势,是政治的替代手段,像关税一样对进口竞争企业的福利产生影响。[18]辛恩(Sinn)通过动态优化的方法解释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逐步提升的过程,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得发展中国家边际生产率低的劳动力向国外流动,同时外国资本也流入发展中国家,在此过程中劳工标准得到提高,从而与工资同步增长。同时工资和劳工标准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时,资本停止流入,而这一过程并不需要国际组织的人为干预。[19] (三)中国企业劳工标准移植的现状 研究中国企业劳工标准现状文献近几年增多。尼克拉斯(Niklas)通过调查证实中国供应商缺少遵守瑞典玩具零售商的生产守则,供应商通过减少被检查的部分来欺骗玩具零售商监督组织,同时研究表明出于经济动机的要求,零售商、供应商和雇工在某种程度上有目的地减少对零售商生产守则的遵守。[20]余(Yu)在对锐步体育鞋中国供应商工厂调查中发现,这种生产守则不仅没有在工厂很好执行,同时由于成本的增加使得工人的“血汗工厂”表现更严重。ACFTU无作为、中国GDP竞赛、采购商没有分担成本是促使其加剧的重要因素。[21]陈(Chan)进一步对锐步中国福州和中国台湾两个供应商的生产守则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工会的成立在一定程度提高了工人在工资、生活条件、工作条件等方面的福利。但是在对应成本有所削减情况下,主动权往往被管理方掌控,同时ACFTU参与谴责跨国公司干扰中国制度及正常运行的活动,所以血汗工厂还是没有根本性改变。[22]巴特利和鲁对中国广东、上海、北京三地访谈及对广东省制造企业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劳工标准在中国有所限制,没有很好地执行,但在中国讨论公司社会责任迅速传播、人力资源管理成熟、在ACFTU的劳动代表和角色都是很好的推动,所以这样在中国的全球劳工标准的经历被视为中国劳动体制和国际体系融为一体动态进化过程。[3] (四)劳工标准的微观研究 关于微观个体行为的文献相对较少。迈尔斯和穆尼利亚(Miles and Munilla)研究发现SA8000会带来一系列多米诺骨牌效应,更多买者鼓励或激励供应商遵守标准,逼迫对社会条款不关心的供应商采纳或遵守SA8000条款,为的是在供应链上保持较好位置。大企业更喜欢以此来提高公司声誉,认证成本相对也不高;但小公司在资源、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比较难遵守此标准,自然也会改变小公司竞争状态。[23]奇利贝蒂和蓬特兰多尔福(Ciliberti and Pontrandolfo)通过案例研究论证了SA8000涉及第三方认证可看作委托方附加的合同,用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加透明度。[24]奇利贝蒂和蓬特兰多尔福认为SA8000减少供应链上的交易成本,这样的标准代替了合同大部分,守则通过事前和事后影响交易成本。事前主要是协商和搜寻成本较少,遵守规则所以无需多少协商成本。事后是监督和执行成本较少,第三方只要认真对待监督审证工作即可。[25]奇利贝蒂和汉(Ciliberti and Haan)把企业认证的问题纳入到委托—代理框架内来分析,笔者通过四个案例来解释生产守则(SA8000)如何帮助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尤其是在中小企业没有讨价还价能力时。[26] 斯宾塞(Spence)提到在买方垄断市场,最后均衡的投资信号是在边际生产率大于边际成本上,买方垄断者会通过调适工资来引导工人对信号投资的不足,以达到买方利润极大化。[27]这样的结论在激励理论的信息租模型里也得到类似印证。委托代理制下,代理人可以拥有委托人无法获取的信息,造成双方信息不对称,最后影响到交易效率。信息不对称影响到代理契约的设计,为使资源配置尽可能避免扭曲,契约设计安排必须能够揭示出代理人隐藏的私人信息。而这要通过给予代理人特定租金的方式来实现。拉丰和泰勒尔(Laffont and Tirole)信息租模型是在解释信息租金与效率配置的权衡,委托人和代理人由于事前或事后表现出风险中性或规避的特征,这会影响到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中的信息租与效率的原有调配均衡,最后影响到双方的收益或效用。[28] 通过以上的文献可以看出,关于劳工标准的外生性研究已较成熟,主要运用计量工具考察标准与其他变量的关系。内生性研究更侧重于数理研究,借助动态优化和博弈论工具来考察劳工标准内在变动机制,文献相对较少。已有的内生性研究更侧重于宏观研究,从微观视角研究仅是微观个体行为研究,虽基本侧重于买方市场,但大体都是些陈述性结论。本文基于特定买方市场结构,运用信息租模型来分析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移植的规律,也是劳工标准的微观内生性研究。 三、较高劳工标准存在——信息租金抽取 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分割较细,品牌竞争力低,类似纺织服装的采购商具有很强买方势力。在信息完全时,采购商可以通过提供一个完全契约控制供应商的行为,并使其与采购商的目标函数完全一致。当关于供应商的信息不完全时,由于对应目标函数的不同,采购商将某类任务授权给供应商就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激励问题就成为影响代理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采购商委托供应商某类任务,并与其签订一个“要么接受,要么丢单”的契约,但信息上的制约导致采购商无法有效配置资源。为使资源配置尽可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这类契约的设计必须能够揭示出供应商能力的私人信息。而这就需要通过给予供应商某种租金的方式来实现,这类对于采购商来说的信息成本的存在,使得在不对称信息下的均衡劳工标准有所扭曲。为了诱使供应商“说真话”,采购商所必须付出的信息租金与资源配置相互冲突,最后导致一个次优契约。 (一)基本假定 本文主要研究交易双方采购商与供应商基于收益最大化目标后均衡劳工标准的确定,所以建模首先设定采购商即买方市场是垄断的。基于买方市场的采购商委托供应商某项任务,放在委托代理框架内分析较合适。由于是比较高低能力供应商最后均衡劳工标准及其福利的变化,所以本文选择从离散角度去分析。设S是供应商生产产品价值,且是劳工标准y的函数,即S=S(y),且S′>0,S″<0,这也和现实基本相符。劳工标准提高,消费者更能认可,产品价值也会提高,劳工标准越提高,其边际价值也会下降。成本C是y的函数,即C=C(y)且C′>0,C″>0。随着劳工标准提高对应需要成本也会提高,且其边际成本也是递增的。在这里严格讲总成本应该加上一个认证固定成本,由于后面考虑到变量y的变化,经过一阶求导后固定成本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不影响最后分析结果,为了方便暂且将其设为0。价格P是y的增函数,即P=P(y),P′>0,设租金U(y)=P(y)-C(y)。供应商为高能力()和低能力()是私人信息,但其分布概率分别为ρ和1-ρ,为公用信息。 (二)期望效率与资源扭曲的次优均衡 本文选择拉丰和泰勒尔的信息租模型所用的离散型信息租模型来分析,信息租模型阐述委托人基于信息不对称时最优规划问题。[28]信息不对称使得高能力代理人可以模仿低能力代理人获得净收益,即信息租。所以即使作为处于买方市场的委托人也必须支付一定信息租以确保低效率代理人存在。这就需要委托人设计一个契约(机制)即激励可行,又可以付出尽可能少的信息租,即使会产生资源配置的无效率。所以信息租模型较好刻画处于买方主导型市场的采购商(委托人)在租金抽取和效率权衡中如何确定产品均衡产量、质量或标准等。另外通过模型离散型分析,已经能很好解释逆向选择问题,也可避免此采用复杂连续类型的计算,更有助于对控制变量进行较为明确的针对性比较。 相关变量设定的意义同上,则采购商规划问题转变为: 其中,分别为高能力和低能力供应商的信息租、价格和劳工标准,IP和IC分别代表高低能力供应商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由委托代理理论可知式(2)与式(5)是紧约束的,再进行整合带入式(1)并一阶求导得: 同时如图1右边所示,随着采购商减少信息租的支付,使得高能力供应商效用无差异线向右移动(效用减小),而采购商的无差异线向右移动(效用增加),两线相切于点B。就离散两个厂商比较,为保证低劳工标准厂商的存在,采购商也愿意支付高能力厂商一定信息租来保证其“说真话”,产生劳工标准的分离均衡,这也是采购商期望效率与资源扭曲配置两难冲突的次优均衡。如图1所示采购商无差异线向右平移过程中,最后的高能力供应商均衡劳工标准没有变化:,次优更多体现在低能力供应商的劳工标准向下扭曲:,最后达到均衡解(A,B)。 在两种能力供应商情况下,高能力供应商会尽可能通过高标准来获得信息租。同时处于买方势力的采购商也会通过尽可能偏离最优均衡扭曲资源配置,来减小对高标准供应商信息租的支付。所以比起完全信息时,采购商完全获得所有供应商的信息租达到帕累托最优的情形,信息不对称使得采购商无法获得高能力供应商真实类型。要保证低标准厂商存在,使得采购商在租金抽取与效率的权衡中不得不分离出部分信息租给高标准厂商,以避免高标准厂商模仿低标准厂商,这也是信息不对称的代价或成本。此时高能力供应商均衡劳工标准与最优时一致,但低能力供应商均衡标准较最优时要低。事实上,无论离散或连续型分析都可以看出,在买方垄断市场,买卖双方最后博弈均衡的劳工标准会出现投资不足的次优状态。现实中通过调研发现,类似处于买方市场的纺织服装供应商会通过产品升级如从OEM到ODM,以获取更多附加值。同时相关额外增加的投入也会使得企业的劳工标准有所提高,如工人工作条件改善、收入提高等。基于买方市场的供应商没有多少讨价还价权,而之所以愿意投入更多成本来提高标准,除了能激励工人更好生产、促进生产效率外,获取信息租也是重要原因。 图1 处于买方市场的劳工标准分离均衡 四、较低标准混同均衡存在的条件 通过调研发现,一些纺织服装类企业的劳工标准在经过一段时间提高后,又回落到较低水平,出现同类企业低劳工标准的混同。既然高能力的企业可以获得采购商给予的较高信息租,为何其劳工标准又会回落到较低标准“陷阱”?是主动为之,还是背后强势力量使然?本文从供应商分布特征视角分析产生较低标准混同均衡的原因。 当离散的厂商超过两家后,分析企业标准的分离较之前复杂得多,因为采购商会考虑到与更多供应商博弈,切割分配不同信息租以获取最大化剩余。如何切割分配还依赖离散的供应商本身分布特征,准确说依赖于各类供应商在总体中所占分量或比重。现在以三个厂商来分析,假如较之前多一个厂商,标准位列前两个之间。 这样也确保不同类型供应商的真实成本按此顺序排列,如式(12)、式(13)、式(14)右边所示就是其对应真实成本。即使信息不对称也不会干扰类型顺序:满足采购商的真实剩余最大化后得到一组递增的劳工标准,即劳工标准的分离均衡;反之当供应商类型分布不满足单调风险性质时,就会产生混同均衡。尤其在较低标准附近出现干扰的类型顺序时,采购商会拉低较高的标准产生较低混同均衡后,也满足自己真实剩余最大化。以此类推,当超过三个以上的供应商时,只要供应商类型分布满足单调风险率性质时,同样会出现分离均衡。当更多供应商密集排列后会产生满足单调风险条件下近似连续分布类型的分离均衡。 现实中很多发展中国家低标准企业通过努力提高劳工标准,一方面可以证实公司高能力,获得更多订单,另一方面供应商也可以此来获得采购商支付的对应信息租。但短期内由于此类企业在买方垄断市场中分布概率低,拥有买方市场势力的采购商会有意让此类企业标准往下降,以此尽可能减少对较高标准供应商信息租金的支付。正如调研案例所分析,努力提高标准的纺织企业因为占有比例相对较小,对采购商来说相对不重要,所以较容易被采购商拉低。例如,沃尔玛和宜家等采购商以市场导向型来和供应商签订订单,即通过即时的市场需求给出订单,避免更多库存。而此类供应商分布概率相对较小的情况下,更容易被采购商调控于有利自己的生产节奏。所以会出现供应商为了及时供货必须要求工人加班加点,最后相关劳工标准肯定会有所下降。这种情况可以近似认为是公司类型分布不满足单调性风险假设条件下,采购商充分运用买方势力强制拉低较高能力供应商标准,达到混同低标准均衡。 五、均衡劳工标准比较——基于风险偏好不同的采购商分析 正如前面所说,采购商以市场导向型来和供应商签订订单,通过买方势力来调控供应商的生产进程。在既定约束下供应商只能考虑通过加班来完成好订单,势必影响整个劳工标准。像苹果与富士康,苹果即时的订单使得富士康连夜赶着工人生产,严重影响劳工标准。所以说发展中国家出现备受发达国家消费者指责的“血汗工厂”,从某种程度来讲采购商也是间接的“制造者”,当然供应商备受指责的压力也传导到采购商。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型采购商尝试选择同时和几个同类型供应商进行采购,除了考虑关键时候供应商可能会对采购商带来“敲竹杠”风险外,相关供应商即时备货压力也会变小。这种采取分散风险的方式采购使得采购商风险偏好从原来的风险中性转到风险规避,这会对最后均衡劳工标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同时采购商的福利相比有何变化? 在极限情形下,具有无限风险规避的采购商因为不能将任何租金留给低效率的供应商,只会关注低效率状态,同时也可以毫无代价地将一部分租金留给高效率的代理人。采购商为了尽可能减少风险防止资源过于扭曲,而把订单分散给几个不同供应商。一方面较低能力公司的劳工标准会有所改善,例如不要过于急于加班加点,同时对于采购商来说也会提高自己事前效用水平。现实中也了解到,富士康是苹果公司绝对重量级供应商。当外界舆论一致对富士康的“十二跳”强烈质问和谴责时,也倒逼苹果公司对其供应商劳工标准进行检查。即使检查到富士康没有很好遵守相关劳工标准规定,甚至还有童工现象,但短时间也无法脱离开超级供应商的依赖。现在苹果公司更多吸纳近似同类型的供应商如三星等为其代工。相比之前供应商供货压力变小,最后的劳工标准也会提高,同时供应商对采购商钳制力也较弱,增加采购商效用水平。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理论上说,劳工标准的认证适用于中国任何企业,竞争可能会驱使正规企业接受认证或者仅从认证企业处购买产品。劳工标准借助贸易平台移植中国,对中国劳工条件、甚至劳工法律制度都产生一定影响,但现实的分析发现其影响还处于初级阶段。本文基于买方市场结构,从微观视角分析涉及移植的微观个体相互博弈对均衡劳工标准的影响。在中国类似像纺织服装这类买方主导型市场,采购商力求最大化真实剩余来调配排列各类企业的劳工标准。供应商尽可能提高劳工标准,为的是获取信息租金。当较低能力企业劳工标准提高,且此类企业分布概率较小时,采购商会借助买方市场势力拉低此类标准出现低标准的混同均衡,以此来达到自身剩余最大化。所以现实中很多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一直较低因而备受指责时,其实是背后拥有市场势力的采购商调控使然。当采购商风险偏好是规避型时,如采取把更多订单分配到很多不同认证供应商时,最后的绩效较之风险中性时要高,一方面均衡劳工标准提高,另一方面采购商获得真实剩余也会增加。 中国更多企业参与认证,但最后认证很多陷入到“及格”陷阱,形式上改善了劳工条件,从长远来说对产品升级以及外向型经济发展都有不利之处。基于买方市场的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稳定提高有两个重要途径:一是让较高标准的企业数量增多,二是可以和采购商协商选择风险分散式进行采购。纵观国外的企业劳工标准普遍提高,这样就不易被采购商重新拉进“低标准”陷阱,对整个行业转型升级都是很好的促进。同时像苹果公司往往在一个环节都会选择很多供应商合作,也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基于买方市场的发展中国家企业要以劳工标准认证为契机,从内在标准上下真功夫,同时产品技术要及时升级,如纺织服装的OEM到ODM一直到OBM,努力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变卖方市场弱势为强势。政府和相关检验机构要严格把控检验的各个环节,平时不定期检查监督,避免生产商“明验证”、“暗分包”于二级供应商(血汗工厂)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微观的信息发送带动产品结构全面提升,促进国家宏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感谢匿名审稿人提出的修改建议,笔者已做了相应修改,本文文责自负。 ①资料来源网址:http://www.saasaccreditation.org/certfacilitieslist。标签:买方市场论文; 供应商关系管理论文; 中国供应商论文; 供应商审核论文; 成本分析论文; 生产类型论文; 均衡生产论文; 条件分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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