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先秦“道德”含义的新解读_甲骨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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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15)01-0095-05

      “德”在先秦时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范畴,其意义内涵也极其丰富和复杂。对于“德”字的含义,前人已经做了许多探索和研究,有通过音韵训诂和字形释读的方式分析“德”之义的;有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推绎德之义的;有结合具体历史背景和文献用例来研究德之义的。这些研究对于进一步探究和分析德的意义内涵奠定了基础。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拟对先秦“德”字的意义内涵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从音韵训诂“德”之义

      对于“德”含义的最早解释在战国时期的文献中就已经出现了。战国秦汉时人多将其训为“得”。《管子·心术上》说:“德者,得也。”《礼记·乐记》:“礼乐皆得,所谓之有德。德者,得也。”《礼记·乡饮酒义》:“德也者,德于身也,故曰古之学术道者,将以德身也,是故圣人务焉。”《尔雅·释名·释言》:“德者得也,得事宜也。”《广雅·释诂三》:“德,得也。”“德”又作“悳”,但许慎《说文解字》分德、悳为两字,并分别加以解释:

      悳,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从直从心。(卷十下·心部)

      德,升也。从彳

声。(卷二下·彳部)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注“悳”字曰:

      内得于己谓身心所自得也。外得于人谓惠泽使人得之也。俗字假德为之。德者,升也。古字或假得为之。

      又注“德”字曰:

      升当作登。……德训登者,《公羊传》:何为远而观鱼,登来之也。何曰:登读言得,得来之者,齐人语。齐人名求得为得来。作登来者,其言大而急,由口授也。……得来,即德也。登、德双声。一部与六部合韵,又最近。今俗谓用力徙前曰德,古语也。

      可见,悳、德两字本为同一字,“悳”为“德”字的战国古文。姜昆武《诗书成词考释》说:“德字,《说文》训‘升也’。自春秋以来,德字皆为之借字,其本字当为悳。”其实“德”字来源更早,“悳”是后起之字。德的本字大量出现在周初金文中,作

。刘翔认为“德字最主要的构形,一是从心、从

,一是从心从直,后者是前者的讹变,实为同字异构。这两种形体都由小篆保存下来。许慎《说文解字》对之兼收并蓄析为两字,误以从心从

者为形声字,而以从心从直者为会意字。”[1]也就是说,德、悳两字为同一字,这已经是当前学界的普遍看法。而许慎对于“悳”的训释也就是对“德”的解释。许慎的解释也是受了战国秦汉时期人们对于“德者,得也”的训诂的影响,并结合德观念新的发展而将其析为内外之分。

      那么“德者,得也”的德义训诂依据是什么?即何以做出“外得于人,内得于己”的判断呢?段玉裁《注》给我们以启示。德训为得主要依据的是声训和义训结合的原则。刘翔说:“训德为得,犹如训德为升、为登,皆由音训,古音同在职部,通假之故,实非德字之本义为升或登或得。金文里未见德、得互通之例,两者的通假互训,乃属较晚之情事。”[2]由于“德”与“得”音近而互相通假,而“德”含义中也有“获得”“恩惠”之义。故音、形、义相结合,两者构成训诂关系。

      郭沫若《金文丛考·周彝中之传统思想考》说:“有德者得其寿,得其禄,得延其福泽于子孙。德以齐家,德以治国,德以平天下。德大者配天,所谓大德者必在位也。”[3]在先秦文献中,的确可以发现德与福禄、权位、赏赐、策命、名号等有密切关系。从这一方面来说,“德者,得也”的训释并不是没有依据。但是“获得”只是“德”的一个方面,只是德的结果。“得”并不能代表德的全部含义。这种音韵训诂得出的也是德的后起之义,是以后起之义代替了德之初义,将“德”训为“得”在先秦早期的许多文献用例中并不能解释得通。另外,不仅是“德”与“得”在音韵上有密切关系,“古升、登、陟、得、德五字义皆同”(桂馥《说文义证》)。“直”“德”“升”“登”“得”“陟”这几个字在经典中有着密切的语文学联系,其读音可以互训。因此,训“德”为“得”仍然是以德的后起之义结合音韵训诂得出的结果。从音韵上来说,“德”可以训为“得”,也可以训为“直”“德”“升”“登”“陟”等。学界对于“德”的初形有“直”“省”“陟”“徝”“值”等多种训释,这些文字之间有密切的音韵学联系。而“直方”“德方”“省方”“陟方”等,可能是同源的。因此,从音韵上来说,不妨将思路放得更宽一点,不必执著于德得互训,更应该关注“德”与“直”“省”“陟”“徝”“值”等词语之间的音训关系,因为,这些字与先秦早期的德字用例关系更为密切。

      二、从字形训诂德之义

      有些学者从字形方面对“德”字的含义进行训释,得出了另外的解释。由于金文中出现的所有“德”字,皆有一个主要的造字部件“

”,它既像“直”、又像“省”,因此,对于这一主要部件的不同解释则出现了以“直心”还是“省心”的会意原则来训诂“德”字的分歧。许慎《说文解字》已持“直心”之说。

      郭沫若认为“德”是周代金文中才出现的新字。但由于他对甲骨文中之“

”的训释前后不一(因为金文中的德字其主要构件与甲骨文中的的构件一样,都是字),其对金文中“德”字的训释也前后不一,前期他认为德当作“省心”解,他说,“德”字始见于成王时器之班簋,殷彝无之,卜辞亦无之,罗振玉《殷契考释》以

等字为德,案实

字也[4]。又说“通观诸字(案:指金文中的德字),盖寔从

心,从心,

者巡省之本字也。”“是则古人造文寔以省心为德:省者,视也。”[5]后期,他又遵循许慎的训释,试图从“德”字之形来进一步解释“得之于内者”的含义,他说:“德字照字面上看来是从徝(古直字)从心,意思是把心思放端正,便是〈大学〉上所说的‘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6]刘翔认为“德字从心从直,本义即是正见于心,所谓端正心思,‘内得于己’之意。或谓‘德者性之端也’者。在内心确立正直的准则,加强心性的修养,指导和约束个人行为以求达到‘外得于人’的要求,这便可称之为有‘德’”[7]。

      姜昆武《诗书成词考释》则认为省心为佳:

      《说文》:“悳,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从直、心。”许氏之说得失各半。“外得于人,内得于己”,自人己两方面立说,施受兼顾之义蕴,于古代思想颇能相合。后世所谓恩德、德泽,是就施者而言,而内得于己之意即后世道德、德行之谓,亦即德之本体。此许氏之说可称精细而详备处也。然许氏释字形结构恐不甚妥帖。许氏以

从直、从心,是小篆以后之书法,从十从目从L,谓十目以视幽隐。但从金文中所见,此形大体以

、为主。孙诒让《名原·古籀撰异》中举例甚详,以为

为省字,而

是眚字,眚字金文与省字通用,因而推定悳为省心会意,此说比直心会意为佳。省视其心亦即省视其精神活动之根本,因而称之为德。此解释可使造字意义与使用意义得以统一,故孙说可从[8]。

      不论是“直心”说还是“省心”说,都是以金文中带有心字旁的“

”字为德之初文,并且侧重于德的后起之义而作的判断。也就是将“德”拟定为伦理道德之义而进行的字形分析。而伦理道德是德的后起之义,是德逐渐内面化和精神化之后的含义,以此作为德之初义,恐有失偏颇。这种训释的前提是以德为周初首创之字,而德观念也是周人才有的新观念。

      那么德观念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德的最初含义是什么?德字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在目前发现的我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中有没有出现德字呢?这是一些十分复杂的问题,也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问题。

      甲骨文中没有带心的“德”字,但有

等字,那么

等字是不是德字的前身,或者即使如郭沫若所说

等字实为“

”,为巡省之本字。它与德有没有关系呢?这是我们进一步探寻德字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关键。

      甲骨文中的

等字,其主体部分与金文中“德”的主体部分相似,而对于甲骨文中

的训释也主要出现了两类分歧:一是将

训为省,一是训为直,围绕这两种释读,形成了对

字的各种不同训释①。但这种训释可以梳理为两大系统:一是“徝”,以及省彳的“直”的系统,这两个字形(

)在添加“心”符之后,演变为后来的“德”“悳”;二是“

”,以及省彳的“省”的系统,释

、眚、循皆属于同一系统[9]。虽然

在字形上与金文中的“德”十分相似②,但在甲骨卜辞的语境中,

并不能解释为道德之“德”。甲骨文中常出现“

方”一词,可将其训释为“徝方”“省方”“陟方”等。如果将“

方”一词与古代的巡省制度联系起来,似乎更符合卜辞语境。而从德的最初的含义寻绎,也可以发现德的字源意义与古代的“省方”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王襄在训“

”为“省”的基础上说:“省方,见于〈易·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又〈复〉‘后不省方。’省方,即〈尚书·尧典〉巡守之礼。”[10]《易经》有“直方,大,无不利’语,闻一多认为“直方”疑为“省方”,“省方犹后世之巡守”[11]。日本学者小仓芳彦受到闻一多的启发,进一步论证了“德”与巡省制度的关系。他说:

      “德”原来与王者所进行的“省”(巡省)的制度有关,是作为下述实际的概念而发挥作用的,即为征发谷物与兵赋而巡行,有时巡行转为征伐,而当对方屈服时则饶恕。这种统治方式,好像可以追溯到殷末,同时它也是迄至春秋中叶诸侯扩张势力所使用的手段。但是,战国以降,由于实施所谓郡县制,这种统治方式逐渐被取代[12]。

      巡省制度是先秦时期一种非常典型的军事和政治制度,从传说时期的尧舜禹时代就已经有很完备的巡守制度。舜因南巡而死于苍梧。西周有几个王都曾进行过大规模的巡守活动。最著名的是周昭王南巡,而死于汉水。周穆王的西巡声势浩大,后人据此而写成《穆天子传》。春秋时期,五霸代兴,其中一项最重要的称霸方式是“会盟”,会盟可以说是古代天子巡守制度的孑遗。称霸主要以军事威慑为主,以讨伐征战为辅,其目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左传》所记之战事,往往是兴师动众去征讨,当对方屈服或与对方达成协议后,则不战而返。因此,甲骨卜辞的“

方”极有可能指的是商王的巡省活动。甲骨文的“

”应该是“德”字的前身。徐中舒以为甲骨文中的

即“徝”,乃德之初文[13]。刘桓也认为卜辞中的“

方”可以释读为“德方”,而“德方就是殷王到方国的巡守,德方须带武装,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殷王及贵族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这种巡视也有炫耀武力及镇抚性质,殷王凭借军事力量,对于一些较小的方国临之以武,即可达到使其臣服的目的”[14]。郑开也认为:“从制度分析的层面上说,经籍所载的‘省方’、‘巡狩’其实就是‘德’的政治原则的制度表达。”[15]美国汉学家倪德卫认为甲骨文中的

即是“德”字,甲骨文中的“是春,王将德土方”指的是一种军事行动。他又说:

      军事上的德事实上不是军事的。它是敬畏、可觉察到的声誉、害怕、对领导克制的感恩等方面的混合影响;作为一种可以感觉到的力量,这种影响使采用军事措施成为不必要。我把这称之为“德战”范式:甲骨文上显示的商王的部分职责,似乎就是在每一个战斗季节领导他的军队打着战旗向前去威慑邻国,以其不示武器锋芒之克制来给邻国留下加倍深刻的印象[16]。

      看来,巡省制度中,军事只是起威慑作用,其真正目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只有对于不臣服者才动用征讨手段。在“德方”的巡守制度中,包含着德、刑两柄(或谓德罚、德武、德兵等)。传说禹曾在会稽山大会诸侯,防风氏后至而被杀,即是使用了“德方”(省方)中的刑罚的一面。在省方制度中,人们看重的是其声势和威慑力,即“德”的宽仁柔惠的一面,而以刑罚为下策。

      总之,从字形上来说,甲骨文中的

应该是金文中的

之初形。

只是在

的基础上加了“心”部。而“商代的卜辞与西周的金文比较,其区别之一在于:西周金文加了若干新的符号,如心部”[17]。另外,在西周的金文中,同样发现了不带“心”部的

字③,这又可视为甲骨文中的

为德字初形的佐证。从甲骨文中的“

”字使用语境来看,将德与中国古代的省方制度联系在一起,或许更能接近对“德”之本义的探寻。

      三、结合文献用例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推断德之义

      结合文献用例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对于德的含义解说最具代表性的是以李玄伯为代表的“图腾属性说”和以李泽厚为代表的“行为(规范)说”。

      李玄伯(宗侗)最早提出德为图腾生性之说。他认为德是一种天生的事物,与性的意义相似。德其实指的就是图腾的生性。原始社会的人们以为自己与图腾同性质,这种性质也就是人类学家所说的“马那”,“马那”实即中国之谓性。性即生,亦即姓[18]。葛兰言在引用《国语·晋语》“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说明河川在形塑族群特性的巨大作用的同时,指出族群的类、德和姓是“他们血缘关系的唯一标志”。其将德与“类”和“姓”作为并列的概念而提出来,说明德与“族类”和“姓氏”的关系[19]。侯外庐也认为:“德的原意是事物的属性,而在西周文献中是指奴隶主贵族所特有的权力,以及由此而反映出的一种品性。”[20]谢维扬也持这一说法:“所谓德,不是道德,而是古人认为决定某个共同体或个人生存的一种专属该共同体或个人的属性,它与原始社会氏族图腾的性质相似或有关,实际上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共同体成员资格。”[21]

      斯维至也极为推崇李氏观点,在其说的基础上写成《说德》一文,认为“德的本义是生,由生演变为性姓(生性姓古本一字)。”何新对斯维至的观点提出质疑,并在对甲骨文中的“

”字作“直行”合体训释的基础上,仍然归之于“德得互训”说。继而斯维至又发表《关于德字的形义问题——答何新同志》一文,对甲骨文的

字偏旁

作不是像目而是像种子之形的解释以证成其说[22]。尔后何新先生又作《再辨“德”》一文,再一次提出质疑[23]。斯、何二人关于德之本义的论争实际是德为“图腾生性说”和“德得相通说”的争论。

      持德之本义“行为(规范)说”的主要代表是李泽厚。他认为德的“原义显然并非道德,而可能是各氏族的习惯法规”[24]。又说:“‘德’似乎首先是一套行为,但不是一般的行为,主要是以氏族部落首领为表率的祭祀、出征等重大政治行为。”[25]王德培考察研究《周书》中的“德”字之后,认为“‘德’字无道德义……酒德、凶德、暴德、桀德、受德、逸德均无道德义。桀纣之行而称‘德’,表明周初德字只当作一种‘行为’或‘作为’的意思来使用”[26]。赵伯雄认为周初的“德”字还是有道德义和恩惠义的,而“德字的本义是指人的行为或者作为,由于领袖人物或者伟大人物的模范行为永远值得后世效法,于是德字逐渐地有了道德(行为规范)的含义”[27]。陈来认为“德的原初含义与行、行为有关,从心以后,则多与人的意识、动机、心意有关”[28]。另外,还有对德字本义的其他解说,不具代表性,此处不再赘述。

      纵观诸家之说,虽然皆能自成一说,但每一种说法似乎都很难从根本上否定或动摇其他说法的合理性。每一种对“德”含义的界定都只能解释一部分文献用例中的“德”字,但并不能解释通所有文献用例中的“德”字。德似乎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集合概念,每一种说法都包含在德的意义范围之内,但任何一种说法都很难从整体上解释通所有的“德”字用例。不过一些学者对商代甲骨文中的“

方”一词与巡省制度之关系的研究对进一步探寻德之初义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从这一角度出发,可以得出先秦“德”含义的一种全新解说。这一解说基本上可以涵盖先秦德字的不同用例。

      四、“德”字的造字本义即“政治控驭能力”和“权威影响力”

      当前学术界对于德与省方制度之关系的研究为我们进一步探寻先秦德之初义奠定了基础。一些研究已经指出,德与省方制度有关,但并不能就此将德的意义解释为“省方”,而应该作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其实德之初义恰巧就是隐含在省方制度后面的“政治控驭能力”和“权威影响力”。这种权威影响力主要通过商王的“巡省”制度体现出来。甲骨卜辞语境中反复出现的“德方”(可训释为“省方”“徝方”或者“陟方”)是商代“德”字的主要用例。“德方”是商王权威性和统治力量的集中体现方式。郑开认为,在殷周之际的“巡守”和“省方”制度中包含了“征伐、威慑、职贡、考绩、祭祀、问政、修礼、观风”等众多的内容:

      “陟方”“巡守”“省方”等制度设施是“同源”的。它们的目的首先是要“知四方之政”,因为他们体现了政治权力;其次,它们还具有教化或者整合文化的功能与作用,所谓“教于九夷”“更易其俗”,当然还包括封禅祭祀等。可见,“巡守”制度集政治、社会、宗教、文化权力于一身,其目的既在于开疆拓土,维系政治势力版图,还在于文化传播和文明融合[29]。

      所以甲骨卜辞中的“省方”就是要播王室权威于四方,扩大殷商统治者的政治控制力和影响力。在这种巡省举动中,四方部族闻风而服,并能积极执行商王室的命令和政策的,不再征伐;而对于敢于对抗者,则武力征服。所以“省方”“巡守”制度中包含了相辅相成的两手:“软的一手”(“柔克”)和“硬的一手”(“刚克”);前者的目的在于威慑、镇抚、文化认同和道德感化,后者意味着大规模杀伤、毁灭性的打击。而“巡守”制度中的这两手正好与后世的“德”“刑”两种政治行为方式相对应。“德”的方式是“抚”“怀”“宽”“柔服”和“施惠”,“刑”的方式是“伐”“讨”“威”“杀”和“罚”等[30]。柔和的一面成为德后期的发展方向和基本内涵。作为一种政治控驭能力,早期的德包括了德刑两手,只是到后来逐渐分化,其中柔和宽仁的一面逐渐扩展为德范畴的主体内涵;而武力征服和杀罚的一方面逐渐退出了德的范畴,而专门称其为刑。因此甲骨文记载的“

方”(省方)制度中的“

”字用例当解释为“政治控制力”和“权威威慑力”。从

的字形来看,其由“彳”和“

”两部分组成。彳表示出行义则应该可以肯定,

的主要组成部分为眼睛之状,剩余的部分(在不同的地方有细微的书写变化)不论是理解为出行时目光如柱,直视前方,还是理解为目光发散四处查看④,皆可理解为出行巡视之义。而用具体指代一般,用形象说明抽象是古代语言运用中常见的现象。如《周易》卦爻辞皆是以形象的具体事例来形容抽象的道理。因此,古人用表示统治者的出行巡视的政治行为代指这种政治军事行为的作用和目的,即是为了宣示其政治控驭能力和威慑力。同时,我们也不妨作大胆的推测,

字的出现与国家政治层面上的省方制度的产生同步。从

在文献中的用例和神秘性来看,普通人的出行查看多不会用德,在《周易》卦爻辞中有“观”字,似乎比德字世俗化一些。那么省方制度的出现也许是

字产生的上限。而

字和

字背后的意义内涵之间的关系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这种抽象的意义内涵则是指统治者的政治控驭能力和权威影响力。而这种能力在人类社会中的意义是随着人类族群的发展壮大而逐渐凸显出来的。随着国家雏形的出现,政治控驭能力和权威影响力的因素越来越突出。传说的黄帝时期,部族的权威性的建立主要还是通过暴力和武力的手段实现的。而到了尧的时代则注重用比较柔和的政治措施来加强控驭力和提升权威性。晁福林说:“如果说黄帝、颛顼主要以征伐所表现出来的强力来建立部落联盟首领威信的话,那么,发展到了尧的时代,则是靠运筹与组织协调各种事务的才能来增长部族联盟首领威望的。”[31]而这种威望的具体显现就是联盟内各部族的拥戴和臣服。联盟首领通过定期的巡守制度来宣示和检验其权威性。因此巡守制度(德方)成为联盟首领权威性的集中体现。这种权威性的获得已经主要不是体现为武力和暴力手段,而是政治运筹能力和组织协调各种事务的管理能力。这种管理能力成为新时代一个社会群体的稳定和发展最为急需的能力。于是具有这种政治控驭能力和威望的人成为人们新的崇拜对象。人们将这种能力用能够集中体现这种能力的“省方”制度中的

字来表示。这也许是德字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

      综上所述,还可以作进一步的推断,先秦德观念应当是起源于上古人们对自然物之“效能”(魔力)和有特殊“能力”的英雄人物的崇拜。能力崇拜后来进一步发展为图腾崇拜、成为人们推崇的具有神秘感的“曼纳”(马那)和“克里斯马”⑤。据目前的可靠资料,这种对能力及其效能的崇拜至迟在商代已被称为德。而且主要用于指称国家政治层面上的政治控驭能力和影响力。可以说,德即是上古社会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各种“魔力”“效能”和“功用”(对人而言就是能力和功勋)演化而来的,这种演变包括名与实的双重演变。从实的角度来说,其是能力崇拜的演变,只是到了政治控驭力成为社会关注的核心能力的时候,其才被称作德;从名的角度来说,德字的造字本义可能专指国家政治层面上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古代的概念范畴往往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一个概念范畴常常将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内容纳入自己的意义内涵之内。德的本质含义虽然是“能力”和“影响力”,但获得这种能力和影响力的行为方式、手段、目的、结果等等也常用“德”来表示,因此造成了德含义的复杂性和综合性特征。从德的目的和结果来说,它是“得”。从获得德(能力和影响力)的方式上来说,德与“行为”产生密切关系,不同的行为产生不同的“效能”,因而带来不同的德。所以“行为”也被包含在了德含义中。对于具体的事物,说其“有德”也就是说其有某种“性能”,因为“德”的“能力”体现在具体的物体上就是“性能”“属性”。这样,“性能”也成为“德”的应有之义,在这一含义的基础上,又引申出“生”“姓”等含义。后世语言中的“性能”一词即说明“性”和“能”的密切关系。西周以来,德观念中融入了伦理道德因素,并越来越向伦理道德的方向发展。但其作为“能力”“性能”的原始意义并没有在人们的语言习惯中消失。这样获得德(能力和影响力)的目的和结果、德的行为和方式都被称为“德”,德因而成为一个包容性极强的概念范畴。这也是关于德的解释很多,但都很难以一种解释涵盖所有德的用例的原因。在先秦文献的“德”字语境中,显然不能对其作同一种解释,因为在不同的词语组合中,分别使用了德在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的含义。有些可以作“行为”义解,如“明德”“吉德”“令德”“懿德”“昏德”“凶德”“恶德”“秽德”等;有的可以作“能力”或“影响力”解,如“大德”“小德”“衰德”“帝德”“王德”“君德”等。而“男德”“女德”“听德”“风德”“酒德”都是取其特性和功能意义的。这种特性和功能能够产生一种引力场,对周围的事物产生影响。

      功用和能力在任何时代都是人们极为看重的东西,尤其是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能力——政治控制能力和权威影响力则代表着身份、地位、赏赐、俸禄、爵位、家族福泽、享受祭祀的权力等等内容。人们根据这种影响力分配社会资源。在德字产生之后,这种在人类社会中一直处于发展演变中的综合能力和影响力都被称作德,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能力和影响力,即是德大和德小的问题。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时代,人们对于具有超强能力的人产生崇拜心理,并以为这种能力和影响力背后有神灵起作用,再加上已获得统治权和一定地位的人利用天命神权将自己的影响力神圣化,这使得“德”这个词语被赋予一种神秘性。

      春秋时期,“德”裂变为浩浩荡荡的德目。这些德目大多内化为伦理道德和人的精神品质。“德”在这一时期从外在的“能力”和“影响力”转化为内在的“道德力”。因为,道德也能产生巨大的权威影响力。经过春秋时期的思想酝酿,这些德目最后分别被凝练为诸子学术的核心思想,成为儒家的“仁”、道家的“道”、法家的“法”等。诸子的学术思想其实是分别选择并发挥了“德”观念的某一个方面,使之成为自己的思想核心,如儒家的“仁”和法家的“法”代表了德之“影响力”中“柔克”和“刚克”的两个方面,即德、刑两柄。德作为“性能”“功效”的原始含义在道家思想的“德”观念中被充分保留。在注重“德”的方式和手段的时代,诸子学术的核心概念都侧重于德的行为方式和途径层面。儒家的“仁”、道家的“道”、法家的“法”都是实现其“德”的方式和途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先秦思想可以概括为“德术将为天下裂”的思想史运动,或者说是从“德”到“道”的思想史运动。

      总之,德是“能力”崇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特定的历史阶段对于特定“能力”的特殊称谓。即当国家雏形出现的时候,先民们崇拜的能力集中体现为政治控驭能力,这种特殊的能力即开始用德字来专称。德的内涵因素总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处于不断的演变中。这使德范畴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它包含了德字产生之前,人们崇拜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种能力和效用的历史记忆。同时,它又不断容纳在新的时代人们认为具有巨大功能和影响力的因素。“德”作为能力崇拜的产物,最后不断倾向于伦理道德。德范畴裂变和内化之后,德含义中的其他意义内涵纷纷析出,德范畴本身则退守到伦理道德这一特定的范围之内,其地位逐渐被新的概念范畴所代替。德从一个政治核心话语最后发展为个人伦理道德的代称,其深层原因是德从一开始就潜藏着合道德性因素(柔克)。获得德的能力最后集中于道德领域,人们发现道德也能够产生巨大的影响力,树立权威性。是为“道德力”,道德因而成为德发展演变的最后归宿⑥。

      ①甲骨文中有

字,为德字去“心”部之形。郑开在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和李孝定《甲骨文字通释》的基础上对各家说法进行统计:对这一字形,孙诒让、罗振玉、陈梦家、唐兰释为德;王襄释为“省”;郭沫若前期,闻一多、饶宗颐释为

;叶玉森、容庚、孙海波、于省吾、李孝定、陈伟湛释为循;郭沫若后期、徐中舒释为德;商承祚释“值”;赵诚、斯维至释为眚、

;刘桓释为陟。见郑开《德礼之间——前诸子时期的思想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47-50页。

      ②周代金文中的德字形如:番生

,盂鼎作

,辛鼎作

,秦公作

      ③按:周初“四德器”:德方鼎、德鼎、德簋、弔德簋铭文中即有无“心”旁的“

”字。

      ④关于

的解释,还有解作发芽的种子之状(斯维至);用目光看垂直的悬挂之绳,引出做事有准绳之义;释放了一个在路上碰到的奴隶,引申为正义之举等等解释,似乎都过于迂曲。

      ⑤“效能”和“魔力”就是人类学家们所说的“曼纳”(马那)(mana)或者克里斯马(charisma)。见考林顿:《美拉尼西亚人》(The Melanesians),牛津,1891,第118页;李玄伯《中国古代社会新研》,上海:开明书店,1949:第122页,第129页。

      ⑥美国学者倪德卫就德的“伦理道德”倾向提出“道德力”一词,这种道德力就是一种影响力,是以道德的力量施影响于人。见(美)倪德卫:《儒家之道:中国哲学之探讨》,周炽成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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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先秦“道德”含义的新解读_甲骨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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