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布哈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的平衡_布哈林论文

论布哈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的平衡_布哈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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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 —2042(2000)03—0028—05

尼古拉.伊万诺维奇.布哈林是苏联的开国元勋之一,是苏联共产党和共产国际的杰出理论家、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列宁曾经称赞他是苏联布尔什维克“全党所喜欢的人物”,“党的最可贵和最大的理论家,”[1] “学识卓越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2] 布哈林一生除了从事大量的政治实践活动外,还撰写了许多经济学、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的专著和论文,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著名的“平衡论”就是他的代表性理论之一。这个理论含有大量丰富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苏联的工业化和农业化,国民经济发展初期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自本世纪二十年代末布哈林在政治上沉没之后,这一理论便作为“毒草”和“谬论”而一直受到批判,本人也被迫害致死。直到一九八八年二月,苏联最高法院才撤销对布哈林错误的、不公正的判决,宣布为布哈林平反昭雪。为了更好地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推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对布哈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中的“平衡论”进行重新认识和评价,是完全必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布哈林指出,我们在安排国民经济计划、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对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造时,一定要在保持社会平衡的状态下进行,从而形成了他独具特色的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协调发展的思想体系。布哈林认为,只有工业与农业、重工业与轻工业、积累与消费以及计划与市场之间保持恰当比例,协调一致,即保持综合平衡发展,才能使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这就是布哈林建设社会主义的“动的经济平衡”理论。布哈林指出,达到动的经济平衡的主要途径是通过经济、法律的手段,尊重价值规律,利用市场机制,理顺各种经济关系,协调各阶级、阶层的政治经济利益,从而达到整个社会经济和政治的综合平衡。他强调,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特别注意和正确处理好国营经济与私有经济、工业与农业、重工业与轻工业、积累与消费、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经济与政治的关系。这也就是布哈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中的平衡论的主要内容。

一、必须坚持多种经济成份并存

布哈林认为,列宁倡导的新经济政策不仅仅是恢复经济的短期政策,更不是暂时的退却,而是苏联通过“过渡时期”实现工业化的理论基础和根本保证。在此基础上,他主张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他认为,从长远看,私有经济要取消。但这并不意味着短期内就必须由无所不包的国营经济来取代它。资本主义将被消灭,但应当通过效率更高的国营和合作化企业在市场赢得胜利的办法来实现。对小手工业者和小商贩,更不能采取压垮的政策,因为它们对工业化起着补充的作用。针对有些人担心资本主义复辟,布哈林指出,只要抓住国营经济这条经济命脉,并鼓励国营企业和私人企业竞争,就能既促进整个经济发展,又逐步壮大社会主义经济成份。那种认为无产阶级一掌权,就可以消灭私有经济,实行计划经济的想法,倒是阻碍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陈腐观念。布哈林关于国营经济和其它经济成份并存发展的思想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平衡论的思想。

二、必须遵循“按比例的劳动消耗规律”

布哈林根据马克思关于任何社会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劳动的论述,提出“按比例的劳动消耗规律”来反驳托洛茨基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布哈林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要由价值规律来自发调节社会劳动的比例,所以,劳动消耗规律披上价值规律的外衣;在社会主义社会,逐渐由价值规律调节向计划调节过渡,价值规律转化为劳动消耗规律,即价值同劳动消耗额相符合,价值规律仍然发挥作用,所以,社会主义经济必须遵循劳动消耗规律才能平衡发展。而“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的理论与价值规律相对立。它是利用国营经济的垄断地位,同非社会主义经济成份进行不等价的交换。这就违背了“按比例的劳动消耗规律”,就会破坏不同部门的必要的比例关系,使社会经济失去平衡。布哈林说:“在一切社会历史形态中,按比例的劳动消耗规律,或者简单地说,‘劳动消耗规律’是社会平衡的必要条件。它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特别在商品社会(无论在商品资本主义社会,无论在任何一个商品社会),它给自己穿上了价值规律的拜物教外衣。[3] ”“由此可见,劳动消耗规律——赤裸裸的或披上外衣的——是经济生活必需的和万能的调节者。社会主义计划原则胜利的过程无非是劳动消耗规律脱去自己身上罪恶的价值外衣的过程,也就是说,是价值规律转变为劳动消耗规律的过程。”[4]

三、必须保持工业与农业的比例平衡

十月革命后,苏联所面临的最大课题是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托洛茨基主张用损害农业的办法来积累资金,片面追求工业发展的高速度,这就必然造成国民经济的畸形发展和比例失调,造成农业和轻工业的落后。布哈林反对国民经济的畸形发展,主张工业与农业协调平衡地发展。布哈林认为,工业也农业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应该互相支援,平衡地发展。首先,工业的发展要依赖于农业的发展,“在我国,农业是全部经济的基础。”[5] 这种依赖不仅在于农业为工业的发展提供粮食、原料、资金和劳动力,而且在一个被封锁的经济落后的国家里,农民是工业的最重要的市场。布哈林指出:“我们的工业在很大程度上是为农民市场而生产的,工业生产的产品的消费者首先是我们的农民经济。”[6]因此, “社会主义的工业是由农民需求的数量变化和质量变化来决定的。”[7]农民市场的容量是决定工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农民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愈大,则我们的工业就发展得愈快。我们的农民经济中的积累进行得愈快,就是说,农民经济愈快摆脱贫困,它愈富裕,它购买的农具和机器愈多,它改造自己的技术愈快,采用新的耕作形式愈快,因而能够向城市工业购买的东西愈多——则我们的工业中的积累就进行得愈快。”[8]由此可见,工业只有在农业迅速增长的基础上, 并在和农业最佳结合的情况下,才能长期保持发展的势头,从而持续地走向高涨。

同样,农业的发展也要依赖于工业的发展。“大工业是全部技术发展的出发点。”[9]“工业是迅速改造农业的杠杆”,[10] “如果没有拖拉机,没有化学肥料,没有电气化,农业就注定要陷于停滞状态。”[11]“没有工业的领导,就不可能消灭农业的落后、野蛮和贫困。”[12]由此可见,“农业要取得成就,也需要工业得到发展。”[13]没有城市工业的发展,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农业要发展就必须获得它自己不生产的,要由各工业部门提供的种种产品,如果工业的生命停止,那么农业就会奄奄一息,而只能采取最简单、最原始的耕作方式,只能永远停留在野蛮的状态中。反之,如果工业发展了,那么农业就有了工业这根强有力的支柱,这根支柱最后将改变旧的耕作方式,迅速把农业生产力推向前进。由此,布哈林得出结论,工业要得到特别发展,需要农业取得成就;农业要取得成就也需要工业得到发展,这种相互依赖、平衡发展的关系是最根本的东西。而且这种关系还决定着工农联盟关系、城乡关系,以及国营经济与小私有者的关系。

四、必须保持重工业与轻工业比例的平衡

在重工业与轻工业发展的关系上,布哈林反对当时已经明显地表露出来的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他认为不能把工业化理解为重工业化,如片面发展重工业,破坏重工业与轻工业比例的平衡,就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他指出:“要求最大限度地向重工业投资的提法不完全恰当,或者不如说,完全不恰当。如果我们不得不把重点放在生产资料的发展上,那么同时也必须使轻工业有相应的发展。”“我们必须使两种工业的发展达到最佳的结合。”[14]这是因为:第一,轻工业的资金周转较快,在较短的时间内即可收回投资并能赢利。这就可以利用轻工业的利润来促进重工业的发展。第二,轻工业产品是生活必需品。发展轻工业有利于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要求。第三,重工业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把过多的资金投向重工业的建设,会造成资金积压,信贷短缺,后备不足等不良后果,从而影响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第四,国民经济是个整体,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轻工业需要重工业从技术上来装备和改造自己,重工业也是轻工业不可缺少的市场;同样,重工业也需要轻工业这个不可缺少的市场,需要轻工业为自己提供发展的资金、原料甚至技术。因此,如果轻工业不能获得必要的发展,重工业也就不能获得充分的发展,甚至可能萎缩。布哈林的这一思想同苏共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的决议是一致的,对于苏联当时的经济建设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多年来,苏联一直忽视轻工业建设,人民生活必需品匮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五、必须保持积累与消费比例的平衡

布哈林强调,保持一定的积累投资用于基本建设,这是生产持续增长的保证,是第一位的,但是总不能没有限度地投资,必须有一个界限。要有后备(外汇后备,货币后备、粮食后备、商品后备等),不能超越现实的能力,片面地强调投资增长率而忽视后备。如果积累过多,基建投资过大,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1.使实际的建筑工作不能以同样规模跟上;2.一段时间以后将导致收缩已经开始的工程;3.会对其他生产部门发生非常不利的影响;4.使各方面的商品荒更加严重;5.最终会减慢发展速度。”[15]所以他说,积累投资必须考虑后备,不能在没有后备的情况下从事经济建设,否则就是一种冒险主义。积累应该和生产性消费、群众性生活消费联系在一起来考虑。投资要留有余地,绝对不能不考虑现实可能性,“不能用‘未来的砖头’建造‘现实的’工厂。”[16]布哈林告诫大家,光有计划,甚至光有货币,这还不成,还必须考虑到物质因素。他坚决批判了那种认为有货币就有了一切的“货币拜物教”观点。指出,如果没有必要数量的这种或那种材料,如果生产这些材料所需要的期限超过它们应在生产消费的期限,那么货币是帮不了忙的。布哈林还尖锐地批评了不顾现实条件盲目追求积累投资的做法。当时这一错误的做法已造成了严重的恶果,生产生活的全面紧张、个人消费和生产消费的亏空,愈益严重的商品荒,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他要求应该坚决采取以下措施:减慢过高的投资速度;改善后备状况;提高劳动生产率;厉行节约,降低生产成本和费用。

六、必须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

布哈林强调,国民经济的发展不能是盲目的、无计划的,而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是无计划的,国民经济平衡是靠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盲目地自发地调节,靠生产危机和经济危机强制实现。在苏维埃制度下,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使国民经济计划有可能进行。然而,这种计划必须符合实际,通过市场来实现,并在经济运行中不断地调整、补充和完善计划。由于还存在众多的小农,还有不少的租赁企业,大量的自发经济,就使得苏维埃国家必须重视和利用市场机制。这些大量的无政府状态的经济活动无法进行计划,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进行计划。因此,计划与市场的关系表现为相对的计划性和相对的无计划性的特点。由于落后的经济状况,计划本身还“远不是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比较‘完备的’计划。我们不可能有‘理想的’计划。”[17]任何计划都不可能没有某种错误。所以,制订计划的同志要不断地接触实际,修正计划,使国民经济的基本比例协调平衡,不出大的失误。布哈林还特别肯定了贸易和市场的积极作用。他指出,通过市场可以加快物质周转和资金周转速度,从而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最终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同时有利于解决商品荒的问题;通过市场可以调动农民、小生产者、甚至资产阶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在客观上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通过市场可以促使国家企业改善经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发展社会生产力;通过市场还可以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发展商品生产。布哈林认为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国家的经济政策指导下,能够减少市场的盲目性和自发性,使市场调节的优点与计划经济的优点相结合,把各种经济成份都调动起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七、必须牢记经济平衡是政治平衡的基础

布哈林认为,过渡时期最重要的经济成份是国营经济以及与它相联系的合作社经济,最重要的经济组织是国家性的组织。因此,国家的“经济领导如果犯了破坏国家的基本经济比例的严重错误,就会出引起对无产阶级极为不利的各个阶级的重新组合,破坏必要的经济比例。其另一面就是破坏国内的政治平衡。”[18]在布哈林看来,计划和管理工作的失误,就会出现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造成商品短缺和粮食供应危机,阶级敌人也就会乘机活动,以致打破国内的政治平衡。他强调,经济平衡是政治平衡的基础,我们必须始终牢记这一点。党和政府必须尽力安排好国家的基本经济比例,保证经济平衡,从而维护国家的政治平衡。

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实际上提出了两种不同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模式。斯大林等人从教条主义和形而上学出发,提出了高速度实现工业化,片面发展重工业和农业全盘集体农庄化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模式。布哈林则从他的平衡论出发,提出了以“动的经济平衡”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模式。这是一种试图通过合理的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的结合,通过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的形式的结合,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协调发展的模式。这种模式力求保持再生产过程各种因素的平衡,既注意经济发展的速度,又注意消费者的利益;既注意工业的迅速发展,又注意农业的迅速增长;既注意发挥多种经济成份的积极作用,又注意把它们引上社会主义的道路。可以说,布哈林“动的经济平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模式,是一种比较科学、比较灵活、较多地考虑到落后国家国情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模式。与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模式相比,布哈林模式是一种优化模式,更接近于列宁晚年的思想。可悲的是,布哈林当时提出的这种模式,被斯大林他们批判为企图“降低工业化速度”,“取消国家对市场的调节作用”,“鼓吹同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相对立的国民经济各种成份‘平衡’论”,妄图使“资本主义在苏联复辟”等等,而被全盘否定了。布哈林本人也被当作反革命分子枪毙了。斯大林的模式得以顺利实施。但这种模式在苏联经济的实际运行中,再生产过程的各种因素失去平衡。由于工业化速度比较快,最大限度把资金从农业抽调到工业,工农业比例严重失调。不久就出现粮食紧张,商品短缺的严重后果,人民受了很大的苦。戈尔巴乔夫在《改革与新思维》一书中,虽然强调了由于当时严峻的客观情况,工业化和集体化都是必要的,否则国家就振兴不了。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进行这些改造的方式方法并不是始终完全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符合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和理论的。”“也有我们自己的过火行为,行政强迫的办法盛行,人们吃了苦头。”“既有伟大的成就,又有可悲的错误。”[19]当前,我国和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改革,从内容上来看,有很大一部分同布哈林的社会主义“动的经济平衡论”思想相吻合。

纵观全文,我们可以看到,布哈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中的平衡论是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的,它大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改革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和重大的现实意义。苏联七十多年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证明,布哈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中的平衡论是正确的。

收稿日期:200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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