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摘要:本文从实际工作出发,论述地籍图式中,权属界线、地类界线与地形、地物的关系。提出了地籍地形测绘成图与精度的要求,为相关的工作提供技术参考。
关键词:地籍测量;成图方法;精度需求
一、地籍测量概述
根据国家对于地籍测量的要求,对实际工作中,地籍调查形成的文字资料、权属调查、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图面部分和成果资料(档案)进行检查。通过对权属调查、图面部分和成果资料的检查,对地籍中地形、地物的成图要求谈些粗浅认识,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地籍图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地籍测量是测定和调查土地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属、位置、质量、数量和利用现状等基本状况的测绘工作。它以严密的方法、精确的结果为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城乡规划、税收及土地整理等方面提供重要的基础资料。
地籍测量在我国是一项刚刚兴起时间不长的测量工作,它和地形测量有严格的区别。它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政策性很强的技术工作。地籍测量工作是在依法进行权属调查之后,测定每宗土地权属界址的位置、面积并反映其使用状况的,二者统称为地籍调查,地籍调查就是要解决权属合法、边界清楚、面积准确这个核心问题,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地籍资料,它不是一项单纯的技术工作,而是涉及司法、税务、财政、规划、房产等方面。
图1 地籍图成图样式
二、地籍图成图方法及精度需求探讨
地籍测量的核心任务是要测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和宗地面积,碎部测绘时要没法保证界址点及其相邻精度,将其作为重点内容,很好地满足规程或设计要求,使接近限送的数据占极少数,有条件的地区,界址点要埋设永久性标石。用解析法施测其坐标。地籍测量成果不只是图件,而是包括图(如地籍原图、聚脂薄膜二底图和宗地图)、表(如控制点成果图、界址点成果表)、册(如面积计算册及其它各种计算册)、卡(如地籍卡)的成套材料,用以全面的反映依法登记使用的土地状况,从权属意义上讲,图、表、册、卡在记录说明土地法定界址、位置、面积等内容方面各有侧重,并且相辅相成,互为印证,是土地档案中的重要书证材料。由于土地相对性在社会生活及经济活动中经常发生变更,为了维持地籍的现实性,宗地权属地历史状况在法律关系上的连续性,测量人员参与工地权属调查是搞好地籍测量的关键环节。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法律性质的调查。这项工作的特点是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性强,而且必须保证较高的质量,为下一步地籍测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1、权属界线与地形、地物
按地籍成图的要求,选择表示有关的地形、地物,并准确处理权属界线与地形、地物的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田埂、沟渠等线状地形、地物
按《地形图图式1:500》规定,田埂指耕地中的固定田埂、田坎。沟渠指人工建造。用于排灌的沟渠,包括渠槽,渠提、取土坑、<4行的护提林。田埂沟渠图上≥1毫米的,依比例尺用双线表示;小于1毫米的用单线的表示。自然村的权属界线以田埂、沟渠为界的,数量不少。根据宁波市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在调查的权属边界线中,以田埂、沟渠为界的,约占30%,大量的田埂、沟渠,分布十分密集,在城市郊区,情况尤其如此。这一部分地形、地物,难以按一般地形成图的要求调绘上图。然而,这一类型的田埂、沟渠,按地籍管理的要求,是必须在图上予以表示的。
土地权属界线,是历史形成的范围界线,但由于种种原因,原来起引水、排水作用的沟渠,有不少已退化、废弃为水草地、荒地等等。对于这一类地形,按实际地形进行调绘,以保证权属界线与地形、地物的相互关系的准确性。田埂、沟渠等线状地物,因达不到依比例尺表示的宽度,而只能以单线表示时,如是权属界线与线状地物中心线重合,则线状地物位置不变,权属线可在线状地物两侧交错绘出。中间留0.2毫米间隔,图面上能清楚地表示权属与地物相互关系;如果权属界线走线状地物的一侧,考虑到地形、地物是权属界线的依据,应将线状地物实际位置表示在图上,权属线可适当位移。地籍调查,当线状地物不能依据比例尺表示时,处理线状地物与权属界线的相互关系,应确保地形位置的准确,把握权属界线相对地形位置的合理性。
(2)地下管线、架空管
因地下管线、架空管线使用的需要,已经征用的土地,其征地材料与实际用地范围有可能不一致,应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其位置并如实表示上图。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地下管线、架空管线并未办理征用手续,对其进行地籍调查时,应按照管线实际所在位置,给合行业管理规定的保护范围,确定其范围界线并表示上图。
(3)内部建设用地中的大量零星地物
地形调绘成图,按一般地形成图的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一定的综合取舍。村庄作为居民集中居住的区域,农民对其土地使用范围界线极为敏感。村庄地籍调查也是地籍管理的难点,因此,地形调绘尤其要考虑土地产权管理对地形的要求,应详细表示其内部的地形、地物,有利村庄地籍调查的顺利进行。
2、地类界线与地形、地物
大部分地类线都是以地形为依据的,地籍图上处理地类界线与地形、地物间的关系,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田埂与地类界线
根据《地形图图式1:500》规定,当田埂宽度图上小于1毫米时,地形符号为单线。按这种情况,一般不划分地类。当田埂宽度图上大于(等于)1毫米时,田埂依比例尺表示,划分地类时,需外业勘测地类的实际宽度,按实际情况将地类线表示上图。
在山地、丘陵地区,田埂一般是以坎、坡的符号表示,地物宽度图上大于1毫米时,地类划分需按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地形坡度在70度以上,或者地形坡度在70度以下,图上投影小于2毫米的,以坎的符号表示。地类划分时,地类一侧以坎的上沿线为妥,另一侧按实际位置表示。如果将田坎地类边界的一侧定在坎符的下沿,实际成图时,往往把地类线在坎符号的短线外,与把地类线绘在坎上沿的误差相比,要大的多。如果按实际位置标绘地类线,必然会切割坎短线符号,图面也不够美观。实际作业时,完全可以将地类线的一侧地坎上沿处,其误差不超过规程的规定。当地形坡度在70度以上,图上投影大于2毫米时,测绘其坎下缘范围线,上缘以陡坎符号表示。坎下部的地类线与其范围线重合,坎上部的地类线范围则按实际位置绘出。
(2)水沟、水塘、河流与地类界线
地形图调绘的水沟、水塘,以上坎线范围。但作为地类,则应将沟坎、塘坎本身包含在其内部。地形图调绘的常年河、水库、湖等,以水涯线表示水面范围。但作为地类,则应考虑水涯线外侧岸坡的地类划分归属。如其为人工建设的水利设施等,则不应将其划归水面,而应将其单独作为水工建筑划分地类;对于自然形成的坡面,则显然应将其划入水面地类范围内。
(3)独立工矿用地内的地形地物与地类界线
独立工矿用地内的地形地物,一般按图式要求表示。但应明确,独立工矿用地是指建设用地,而不是指独立工矿企事业单位内的全部,因此,在独立工矿用地范围的划分,应以其权属范围内的地形、地物为依据,准确地界定其建设用地的地类界线。
三、结束语
总之,地籍测量与传统的大比例尺地形图不一样,它不单单是一项技术工作,而是带有法律性和社会性的行政行为;控制点布设在密度和精度上以及点位埋没上要考虑的日后动态地籍施测的需要;碎部施测中重要视界地点及其相邻精度的要求,尽量设置永久性标志的获得解释数据;资料内容浩繁而复杂,必须注意同一资料在图、表、册、卡上的一致性。因此,初测人员,测前必须要加强土地法规及地籍测量的业务培训,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才能适应地籍测量的特殊要求。
参考文献:
[1]陈毅民.地籍图的成图方法及其精度要求.中国科技信息,2012
论文作者:郭朝元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29
标签:地物论文; 权属论文; 地形论文; 界线论文; 田埂论文; 测量论文; 线状论文; 《防护工程》2017年第2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