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宗教多神崇拜特征的解读--兼论宗教从多神教向一神教的转变_一神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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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是一个盛产宗教的国度。吠陀教、婆罗门教、佛教、耆那教、印度教、锡克教等宗教,都原产于印度。按照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观点,宗教总是从自然宗教(也称“自发宗教”、“原始宗教”)向神学宗教(也称“人为宗教”),从多神教向一神教过渡。世界三大宗教中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很早就完成了从多神崇拜向一神教的转变。(注:基督教自公元1世纪中叶产生时就是一种一神教,它源自犹太教的一个派别,而犹太教从多神教向一神教的过渡早在大约公元前12世纪前后已经基本完成;公元7世纪初出现的伊斯兰教、从其问世的那天起就是严格的一神教。)而在印度,直到16世纪产生的锡克教,才算得上是一种一神教,此前的所有宗教都是多神教或者是多神崇拜与主神崇拜、至高神崇拜相结合的宗教。何以至此?这正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

在宗教学的研究过程中,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将宗教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比如,按照宗教的规范程度,可以把宗教划分为真正的宗教与伪宗教;按照宗教分布的地域,可以把宗教分为西方宗教(通常指犹太教和基督教)和东方宗教,也可以划分为近东宗教、远东宗教、印度宗教、非洲宗教、美洲宗教、大洋洲宗教等;按照宗教的形态分类,宗教又可以分为拜物教、偶像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多神教、一神教,等等。应当说,上述一些宗教的分类法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它们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揭示了宗教的某些特征,有助于我们对宗教的认识和研究。但是,这些划分方法又都不够科学,原因是它们都离开了宗教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只是片面地对宗教的演变进程或者某一方面的特征进行了考察。

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必然与社会物质基础本身的发展相适应。从总体上把握,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历史可以划分为两大时代,即没有阶级的原始社会和存在着阶级对立的阶级社会。与此相适应,便有了原始社会的宗教和阶级社会的宗教之分。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原始社会的宗教称作自发宗教(也称“原始宗教”或者“自然宗教”),而把阶级社会中的宗教称作人为宗教(也称“神学宗教”)。至于自发宗教与人为宗教的差别,恩格斯这样讲道:“事情很清楚,自发的宗教,……在它产生的时候,并没有欺骗的成份,但在以后的发展中,很快地免不了有僧侣的欺诈。至于人为的宗教,虽然充满着虔诚的狂热,但在其创立的时候便少不了欺骗和伪造历史,……。”[1](327)

应当承认,马克思与恩格斯除了将宗教划分为自发宗教与人为宗教之外,对其他学者有关宗教划分为观点也是有所接受的。最早将宗教划分为多神教与一神教的学者是英国最杰出的人类学家泰勒(1832-1917年)。马克思恩格斯在认可并接受了泰勒的这种划分方法的同时,也明确指出从多神教向一神教转变的必然性。恩格斯在他的著名论著《反杜林论》中这样说道:“最初仅仅反映自然界的神秘力量的幻象,现在(即指人类历史进入阶段社会之后——引者)又获得了社会的属性,成为历史力量的代表者。在更进一步的发展阶段上,许多神的全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转移到一个万能的神身上,而这个神本身又只是抽象的人的反映。这样就产生了一神教,……”。[2](355)

从恩格斯的上述一段论述中,我们可以悟出这样的道理:一般说来,随着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人们的宗教意识也相应地从多神性的自发宗教向神的一元化的人为宗教转变。

神的一元化和神的多元化是自发宗教与人为宗教的重要区别之一。神的一元化既是一神教的神学观念,也是主神教的神学观念。或者说,主神教是从多神教向一神教的过渡形式,也是一神教的初级形式。在原始宗教中,神是多元的。原始人面对那些对人类生活有联系、有意义的每一个自然物,每一种自然现象,都可以幻化出一个自然神来。其中,每个神灵都具有特定的神性,例如山神、河神、战神、爱神等等。众神一般也没有高低尊卑之分,人们根据自己不同的需要去敬拜不同的神。每一氏族都有自己的保护神。氏族一旦灭绝,这个氏族的保护神也就消失了。若干氏族组成部落后,又出现了部落的主神崇拜。也就是说,在原始社会末期,已经出现了作为一神教初级形式的主神崇拜。

国家的产生是人类历史进入阶级社会的标志。国家是在部落和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形成的。在氏族社会后期,部落之间的战争异常激烈。战争的结果,一些部落失败了,灭亡了,他们所崇拜的主神也随之消失。有的部落胜利了,强大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国家。这样,他们原来所崇拜的神灵的权威也随之增强。并且迫使被征服的部落也必须崇奉它。人类社会最初形成的国家都是奴隶制国家。奴隶制形成后,奴隶主阶级为了镇压奴隶的反抗和防止外族入侵,都要不断地强化奴隶主阶级的统治,这种需要在神学上的表现便是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的出现。这个至高神可以驾驭一切,主宰一切。这样,就从原始社会的多神崇拜和主神崇拜演绎出统驭众神的至高神崇拜。

一般来说,主神崇拜指的是多神教中对诸神中居于主位的神的崇拜;至高神崇拜指的是对被奉为至高无上的神的崇拜,这个至高无上的神一般被视作天地万物的至高主宰,有的还被认为是世界和人类的创造者,但至高神并不属于一神教之独一神和创世主;一神教则是认为只有一个神存在并对之进行崇拜的宗教。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那么,要想回答印度宗教为什么长期具有多神崇拜特点这个问题,就必须从印度社会的历史发展中去寻觅答案。因为“唯物史观是以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来说明一切历史事变和观念、一切政治、哲学和宗教的。”[3](537)宗教和其他意识形态一样,“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4](30)这就是说,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没有同社会历史相脱离的独立的历史,也不能离开社会物质基础本身的发展而独立地发展。宗教发展的各个时期,必须是同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相一致的。

恩格斯曾经讲过:“没有统一的君主就决不会出现统一的神,……神的统一性不过是统一的东方专制君主的反映,……。[5](65)事情既然如此,那么,我们要想说明印度宗教的非一神性或者多神崇拜的特点,就必须从印度历史上有无君主制,以及君主制的具体情况如何说起(当然,印度历史上的宗教多为主神崇拜和至高神崇拜,这种宗教是从多神教向一神教的过渡性宗教,它们兼有多神性与一神性的特点。不过,我们这里着重论析的是它们的多神性特点)。

目前世界上比较典型的一神教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我们先来看看它们是如何以神的统一性来反映统一的君主制的。犹太教形成于公元前12-9世纪,其时正值希伯来人各部落由分散走向统一之际。该教完全否定了以色列人对其他神祗的信仰,使雅赫威逐渐发展为绝对的、惟一的神,为犹太教的一神信仰奠定了基础。犹太教最后定型于公元前8-3世纪,此时的以色列经大卫、所罗门的统治,以色列—犹太王国臻于全盛,犹太教的一神论特点也随之确立。

基督教产生于公元1世纪中叶的巴勒斯坦地区,到2世纪中叶得到广泛的发展。基督教是从犹太教的一个派别——拿撒勒派转化而来,它自然承继了犹太教的一神教特点。巴勒斯坦地区在公元前2世纪已被罗马帝国征服。犹太教在罗马帝国曾经是一个受迫害的宗教。基督教形成后,先是遭受迫害,之后被罗马统治者拿来作为巩固其统治的思想工具。到392年,基督教又被确定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其一神论的教义与帝国的专制统治达到了空前的和谐与统一。

伊斯兰教产生于公元7世纪初期。当时,阿拉伯半岛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各阶级、阶层都要求尽快统一半岛,建立强有力的国家机器。穆罕默德正是顺应这一历史潮流,开始了他的创立伊斯兰教、统一阿拉伯半岛、建立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的大业的。伊斯兰教在实行专制王权的阿拉伯国家,具有一神教的特点,这不仅因为其有利于国家的统治,也因为它直接从犹太教、基督教那里接受了一神论的上帝观(伊斯兰教的上帝即“安拉”)。《古兰经》最核心的内容,是要求每一个穆斯林一生中不断反复诵念的一句话:“世界上除安拉之外,无它神祗,穆罕默德是先知,是安拉的使者。”这与犹太教、基督教要求它们的信徒只能信仰惟一的上帝如出一辙。

与上述三种一神教相比,印度宗教的情况就多有不同了。学者们认为,印度早在哈拉巴文化时期(约公元前2500-1750年),已经出现了属于图腾崇拜的原始宗教。公元前2000年代中期,雅利安人诸部落进入印度西北部地区后,印度宗教的历史进入吠陀时期,当时的宗教称作吠陀教。吠陀时代属于氏族—部落制和军事民主制阶段,多神教在当时印度—雅利安人的宗教信仰中仍居主导地位。吠陀教信奉众多神祗,至于到底有多少神,说法不一。少者说有33种,多者说有3399种。有学者认为,吠陀教中已经出现了主神崇拜,但是何为主神,至今尚无明确的说法。

大约到了公元前1000年代之初,雅利安人已经据有印度河流域和恒河流域的大片土地,并且在这些地区建立了众多的属于早期奴隶占有制的君主制国家,完成了向定居的农业经济的过渡。应当说,君主制已经是这个时期雅利安人政治组织的主要政体,虽然有些地方还存在着民主选举和共和政府的形式。按理说,雅利安人的宗教信仰形式在这个时期已经具备了向一神教过渡的条件,因为在世俗生活中,“统一的君主”已经出现了。但是,事情并非如此。在雅利安人中随后出现的婆罗门教,依然是一种以多神崇拜为基础的主神崇拜。原因安在?我以为,种姓制度的形成是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主要缘故。

种姓制度(瓦尔那制度)是雅利安人入侵印度河流域后,建立在白皮肤的入侵者雅利安人和黑皮肤的土著居民达罗毗荼人阶级与等级差别基础之上的一种带有种族歧视的社会等级制度,它体现的是一种以等级关系为表现形式的阶级关系。各个等级在社会地位、职业、权利、义务等方面有着严格的区别,各等级实行内婚制。这样,就使各等级不仅具有很强的封闭性,而且相互之间矛盾很深。

在雅利安人国家和种姓制度形成的过程中,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婆罗门教也逐渐形成。婆罗门教是在雅利安人原始自然崇拜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最古老的阶级社会的宗教(即人为宗教)。婆罗门教宣扬四大种姓是神意决定的和永恒的,从而为种姓制度罩上一层神圣的灵光。“由于婆罗门教意识形态和种姓制度是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臣民除了忠于国王本人,就是忠于自己的种姓集团,这种环境不可能造成统一的民族意识或国家意识。”[6](125)在婆罗门教中,“梵天居群神之首,被奉为婆罗门之神”,“因陀罗为上古吠陀诸神中惟一保留原神格者,并成为刹帝利之神。古老之神楼陀罗,成为吠舍种姓中务农者所奉主要神祇之一,后又同湿婆相提并论。至于首陀罗,则完全被排斥于正式祭祀之外。”[7](311)正是由于种姓制度造成的印度臣民政治信仰上的这种多元性,才导致了他们在宗教信仰上的多神性。婆罗门教尽管有一个主宰整个宇宙和人间的大神——梵天(也称婆罗摩),但同时也崇奉各司其职的其他神祇,如云神梵伦那、雷电神因陀罗、火神阿耆尼、酒神苏摩等。所以,婆罗门教充其量只能算作主神崇拜或者至高神崇拜的宗教,而不能算作一神教。婆罗门教是印度历史进入阶级社会后出现的人为宗教,它本应当是一种一神教。但是,由于雅利安人的入侵以及由此产生的种姓制度,最终又没有使它成为一神教。这一独特的历史现象对印度以后的宗教多具多神崇拜的特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到了公元前6——5世纪,印度又兴起了一种新的宗教——佛教,并逐渐取代了婆罗门教的地位。

佛教兴起之前的印度,奴隶制经济迅速发展,大批的城邦国家纷纷兴起。这时,刹帝利种姓开始对婆罗门至高无上的地位颇为不满,而属于吠舍种姓的工商业者,也希望通过对刹帝利的支持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处于社会底层的首陀罗种姓,则因为不堪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不断掀起反抗斗争。在这种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社会剧烈动荡的情势下,印度思想界异常活跃,出现了各种反对婆罗门教正统思想和种姓制度的思潮,当时称这些自由思想的观点、派别为“沙门”。佛教便是众多沙门思潮中的一种。

应当承认,佛教虽然是一支反对婆罗门教和种姓制度的沙门,但是由于意识形态的继承性特点,它不可避免地吸收了婆罗门教的教义。我们知道,“轮回”、“业”等宗教观念,都是在婆罗门教时期形成的。“轮回转世”说的起源更早,据说在印度上古土著居民达罗毗荼人和孟达人的信仰中已经出现。“在婆罗门教中,这种观念有所发展,然而却大异其趣,并与种姓制度结下不解之缘”。而“业”这一哲学观念,遂成为婆罗门教轮回说的基础。[7](311)这些教义都被佛教所吸收,并且进一步发扬光大。

毫无疑问,婆罗门教的多神崇拜特点也必然要影响到佛教。佛教并不否认婆罗门教诸神祇的存在,只是贬低了他们的地位,仅把他们当作一种众生看待,认为他们也不免轮回生死之苦。佛教崇奉的是佛陀,简称“佛”,即教主释迦牟尼。佛教并不认为佛是神,只认为他是“觉者”或“智者”。其实,即使佛不是神,也是被高度神化了的人,与神无异。因为世界上本没有神,任何神不外是人将某人、某物神化的结果,或者是进一步想象与抽象的结果。除释迦牟尼如来佛外,大乘佛教还崇奉弥勒佛、阿弥陀佛等众多的佛和众多的菩萨。它认为,“三世十方,到处有佛,其数如恒河沙子,难以胜计”。[8](103)如此看来,佛教不仅是多神崇拜,甚至有些接近泛神论了。

关于佛教多神崇拜的原因,除了上文谈及的由于它直接受到婆罗门教的影响外,我们同样也应当从印度当时有无典型的君主制度这一问题入手进行分析。佛教产生于公元前6——5世纪,这个时期正值印度历史上的列国时代。当时,北印度的主要邦国多达16个,另外还有数不清的次要邦国。“在主要和次要邦国之中有许多不同类型的政府,特别是有些属于君主制,有些是共和国”。[9](33)

佛祖释迦牟尼出生于印度北方的一个次要邦国——迦毗罗卫国。他出身的家族——释迦族是一个“曾繁盛一时的共和部落”(即早期的共和国——引者)。[10](64)也许是因为释迦牟尼出生在释迦共和国的缘故,“释迦牟尼佛本人同情共和国,而代表佛教寺院组织的‘僧伽’一词就是从共和国政体‘加纳僧伽’一词发展来的。”[6](95)在共和国中,“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群众大会,大会在大会会场举行,老少都出席。”[6](80-81)

尽管释迦牟尼的思想倾向是共和制,“然而,在印度北方的早期国家的竞争中,君主国似乎是更为强大的国家形式。跋耆、释迦等共和国终于被君主国一一征服”。[6](95)所以,释迦牟尼当时还不可能看到共和制“对人类的幸福的问题有什么政治解决办法。他和其他哲学家到处寻找解决办法,主要不是在社会里面,首先是到社会外面去寻找。”[9](35)这也正是释迦牟尼“退出社会”,“放弃对财富和权力的欲望”,去创立佛教,以给社会“注射比金钱和暴力更好的理想”的动因所在。[9](35)

到了印度古代历史上最强盛的孔雀帝国时期,也是佛教大兴的时代。这时的国王“通常有强大的常备军听候指挥,他们所统辖巨大王国和帝国的物质资源供他们使用。”“他们一般都亲自掌握大政方针。”“虽然如此,如果认为这个时期的印度国王是独裁暴君那就错了。即使那些国王中最专横的统治者也不能不对许多古代遗规予以重视。人民是国家的要素(prakriti)。”[11](135)在当时,“君主制度是最盛行的政体”,但是“自治城市”、“自治的部落政府仍然是存在的。”[11](134)“当时曾有某种程度的权力分散,特别是在地方政府、乡村地区的立法和司法领域内是如此。都市的和乡村的,政治的和经济的,社会的和宗教的自治团体的存在,在正常情况下,限制了王权的行使。”[11](135)在这种情况下,孔雀王朝的皇帝也并不认为他们自己的身份有多么神圣。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似乎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由于深受婆罗门教多神崇拜的影响,由于当时没有出现一统天下的君主,也由于释迦牟尼本人浓厚的共和思想,致使由他创立的佛教也是一种多神崇拜的宗教。

印度教是在公元4世纪前后开始兴起的,它是由古代婆罗门教吸收了佛教、耆那教以及民间信仰逐渐演化而成的,所以也称“新婆罗门教”。从印度教的形成情况来看,它承袭上述各种宗教的多神崇拜特点当不言自明。当然,事情也并非如此简单。我们考察印度教的多神崇拜特点,同样要从分析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状况入手。

4世纪左右产生的印度教,到8世纪时经商羯罗进行了一番宗教改革,才最后形成一种新的宗教。4世纪上半期建立的笈多王朝,到旃陀罗·笈多二世超日王统治时期(380-418年)达到极盛,形成了强大的中央政权。但即使如此,笈多时期地方行政部门仍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地方官吏分级委托,而不是由君主和中央的官僚机构派定。这样一来,每一层行政机构都拥有相当的权力,不可避免地形成了离心倾向。笈多王朝强盛的时间不长,到5世纪中叶塞健陀·笈多统治时期(455-467年),来自中亚的哒人开始入侵印度,严重削弱了笈多王朝的中央政权。印度从此又出现了分裂割据、小国混战的动乱局面。606年,虽然出现过一个比较强大的戒日王帝国,但这个国家始终没有形成强有力的中央政权。647年戒日王一死,北印度又开始了长期的分裂割据,而南印度更是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比较稳定的统一政权。关于印度历史上长期处于割据分裂的状况,印度史学家曾这样论述:“……政治统一并不是印度古代史和中世纪史的正常特征。在各个时代中,这个广阔的次大陆分成许多小王国,它们又不时被强大的统治者和王朝所征服而合并为一个大的政治组织。当内部的弱点,或外来的侵犯,或是兼有两者,使这样的帝国瓦解时,印度就会再度陷于四分五裂”。[10](14)这种分裂局面为一次又一次的外族入侵提供了机会,同时也直接影响了宗教信仰上一神论观念的产生。

应当说,一神论的上帝观在古代社会是社会意识形态统一性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古代印度长期没有形成一神论的信仰特征,是其缺乏统一的社会意识形态的结果。导致这种状况的出现除了与印度没有出现长期稳固的统一政权有关外,还与印度众多的村社长期存在有关。

在古代印度,由于生产力水平的相对低下,人们在生产过程的相互关系中不能摆脱共同体,个人与所在的村庄很难分割开来,否则很难维持生产和生活。所以,从氏族公社转变而来的农村公社便长期存在下来。正如马克思所说,农村公社“这种原始类型的合作生产或集体生产显然是单个人的力量太小的结果,而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化的结果。”[1](434)印度的农村公社长期存在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进入阶级社会后,印度的商品经济和货币交换发展缓慢,自然经济仍然起着支配作用,村社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能够发挥巨大的社会经济组织功能。

正如马克思说的那样,印度社会的许多特点都可以从村社共同体理论中得到解释。所以,本文也试图从印度的村社制度这个侧面去探讨印度宗教多神崇拜的原因。印度从笈多王朝时期开始,农村的税收计量单位就是村社,村社集体向政府负责纳税,这样,就使得每一个村社都有相当的自主权。印度村社的这种特殊性就“使它们本身可以构成一个个简单的独立共和国,这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国家的作用。居民们生活在这种共同体之内,对王国的崩溃或分裂毫不在意”。[12](371-372)所以说,早期的东方国家未必都是专制君主国家,印度国家的政治统治就很难说是专制式的。即使在一些实行君主制的王国中,“国王也得听取婆罗门、社团的长老和平民的意见。他们的行事得合乎人民的意愿”。[11](18)正如一位国外学者指出的那样:“印度的国家在经济上是多余的,它甚至没有起过最低限度的国家作用,例如维护社会秩序等,因为这一任务已由村社完成了”。(注:M·Sarwer,Marxism and the Question of the Asiatic Mode of Production P.53.转引自尚会鹏著:《种姓与印度教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372页。)

种姓制度的长期存在及其导致印度社会的离散性,前文在分析有关婆罗门教的特点时,已有论述,它同样也是导致印度教社会离散性的原因。“印度教社会是一个具有无限分离性和扩散性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个人为了获得暂时的归依和安全,结成一个个自我封闭的壁围——种姓。……种姓实际上反映了印度教徒离心和扩散的世界观”。[12](394)如果考虑到这种世界观已经成为社会主流意识以及村社是社会基本细胞的印度古代社会,那么,印度社会在宗教信仰方面的多神崇拜现象就非常容易理解了。

印度教的信仰特点属于多神崇拜的主神论。印度教到底信仰多少个神,恐怕很难说清楚。国外有学者说它信仰的神有“3个3”,即3亿3千3百万,但印度教同时崇拜三大主神,即梵天、毗湿奴和湿婆。正是由于印度教崇拜如此众多的神祇,所以一位国际知名学者加里·特朗普就有这样一种观点:“印度教和希腊、罗马的多神信仰只比物神的世界前进了一步”。[13](37)在这里,特朗普把印度教与古代希腊罗马的多神崇拜视若同类,并认为它们只比原始宗教的自然崇拜稍有进步。

印度教虽然是多神崇拜,但是在它崇奉的诸神(包括三大主神)背后还有一个最高实在——梵。梵既不具有任何属性,也不表现为任何形式。梵天、毗湿奴、湿婆诸神是作为梵的具体形态而显现的,其他诸神也是梵的高低不同阶段的各种化现。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印度教的兴起反映了印度宗教由多神教向一神教演变的一种趋势,也有的学者则认为它实质上已经是一神论,只不过不是单一的一神教而已。

从12世纪初开始,信仰伊斯兰教的突厥人和突厥化了的蒙古人先后在印度建立了德里苏丹国和蒙兀儿帝国。这样,一种完全单一的一神教——伊斯兰教就随之传入印度并取得优势地位。德里苏丹国是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苏丹既是国家的行政首脑,又是伊斯兰教的最高教长,君权与神权集于一身,国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蒙兀儿帝国在阿克巴大帝统治时代达于极盛。皇帝独揽帝国军政大权,不仅在政治上博得“他的臣民专一的效忠”,同时也是全国伊斯兰教的最高教长。这样,在一神论宗教观念占统治地位和专制君主制盛行的历史背景下,印度在蒙兀儿帝国初期(16世纪上半期)开始形成了一种单一的、严格的一神教——锡克教。锡克教是在印度教虔诚派的基础上,吸收了伊斯兰教的一神论和无种姓差别的社会观而形成的。锡克教只崇拜惟一的一个神,并且认为这个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同时也是全知全能、公正仁慈的。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总是与一定时期的社会政治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又受着经济基础的制约。恩格斯关于这个问题有过非常精辟的论述:“……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种物质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3](117)印度宗教长期保持着多神崇拜的特点,或者说长期没有出现“统一的神”的观念,主要是由于古代印度长期“没有统一的君主”所致。另外,由于雅利安人入侵而形成的种姓制度以及长期存在的村社制度所造成的政治上的分散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至于古代印度社会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何以导致这样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出现,已经不在本文的论述范围之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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