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安全事故与事故预防对策论文_黄利坚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安全事故与事故预防对策论文_黄利坚

广东楠洋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广东汕头 515000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影响,并从技术、教育、管理等方面提出预防对策,防止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厂;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预防对策

1前言

污水的处理量、出水质量及运行成本等数据常被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重要考核指标,而其安全运行及存在的安全问题往往流于形式或被疏忽。

2015年9月25日,睢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对提升泵进行例行清理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

2016年3月4日,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光武污水处理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直接危及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造成一定的直接经济损失,甚至使污水处理厂面临挂牌督办、停产整改等问题。

2城市污水处理厂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汇总

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厂最广泛使用的为活性污泥法及其衍生改良工艺,其日常运行过程可能发生以下生产安全事故:

2.1中毒和窒息

污水、污泥处理工艺的密闭缺氧环境会产生大量甲烷,并伴随有一氧化碳、硫化氢等。部分污水处理厂采用液氯对出水进行消毒处理。

(1)甲烷为无色、无臭气体,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会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而使人窒息。

(2)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毒物,高浓度时可直接抑制呼吸中枢,引起迅速窒息而死亡。长期低浓度接触会引起神衰征候群及植物神经紊乱等症状。

(3)一氧化碳为无色无臭气体,在血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可致窒息死亡。长期反复吸入,可致神经和心血管系统损害。

(4)氯气为黄绿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吸入高浓度时可引起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

(5)竖井、人孔、格栅间等有限空间内除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外,还可能因密闭环境或通风不足,导致空间内氧浓度过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若未做好通风、检测及个人防护措施,可能引发人员中毒或窒息。

2.2火灾、爆炸

(1)甲烷属于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2)电气设备和用电线路如存在短路或过载等情况,可能引发电气火灾。维修间的气割、修焊等环节也存在引起火灾的危险性。

2.3触电

若电气线路或设备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存在漏电、短路、接头松脱、绝缘老化等情况,又未采取保护措施;电工无证上岗,误操作或违章作业等,均可能引发触电事故。

2.4机械伤害

格栅电动机、各类输送机泵等机械设备均有高速转动或传动部件,如果防护设施(如联轴节、防护罩、运行限位装置等)缺失或防护措施不到位,均可能引发机械伤害事故。

2.5起重伤害

在日常检修管线、设备及吊装液氯钢瓶等过程涉及使用起重机械,如人员无证操作或违章作业、行程限位开关、制动器等安全附件损坏失效,均可能引发起重伤害事故。

2.6高处坠落

在格栅间、曝气池、沉淀池等建构筑物的作业平面上作业或巡检时,可能由于扶梯、护栏缺失或缺陷,或场地湿滑、人员不慎、站位不当等原因,引发高处坠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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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淹溺

人员在靠近曝气池、沉淀池等区域池边,可能由于防护栏杆或盖板缺失、作业人员不慎或违规作业等情况,引发淹溺事故。

2.8物体打击

物体堆放过高或不稳固造成物体倒塌或滚动,或检修过程中工器具脱落飞出或不慎掉落,倒塌的物体、掉落或飞出的工器具等均可造成物体打击事故。

2.9车辆伤害

进出厂区的车辆如果失控,驾驶员无证驾驶、误操作或违规驾驶,可能引发车辆伤害事故。

3事故防范对策

3.1安全技术对策

(1)中毒和窒息:在可能产生、积聚有毒气体或窒息性气体的作业场所设置通风装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并检测空间内的氧浓度、有毒气体浓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2)火灾、爆炸:在可能产生、积聚可燃气体的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设置通风装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钉鞋、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吸烟或明火作业。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

(3)触电:用电设备的金属构件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供电线路应采用连锁、接零、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装置,定期检查,防止线路老化、过载。配电屏前设置绝缘胶垫。潮湿处应采用安全电压及防水、防潮的电气设备。

(4)机械伤害:泵和电机的联轴节以及其它设备上高速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零部件应设计可靠的防护设施、挡板或安全围栏。

(5)起重伤害:起重机械应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定期检验合格,加强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

(6)高处坠落:作业平台、直梯、斜梯应设置防护栏杆或盖板等,加强检修维护,并悬挂警示标志。梯子、平台和走道应有防滑措施,相关人员配备防滑鞋。

(7)淹溺:水池、消化池等场所应设置防护栏杆或盖板等,加强检修维护,并悬挂警示标志,配备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绳等应急器材。平台和走道应有防滑措施,相关人员配备防滑鞋。

(8)物体打击:物品、工具应摆放在规定区域,做到牢固、整齐。高处作业时,小型材料和工具应放在工具箱(袋)内。

(9)车辆伤害:厂区道路设置车辆行驶方向、限速行驶等标志,划分人行通道、车辆通道,关键位置设置车辆减速带或车辆禁行标志牌等。

3.2安全教育对策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参加专业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2)电工、电焊工、叉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复审、换证。

(3)开展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和操作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熟悉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4)做好新员工、转岗及脱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全体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安全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能力。

(5)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开展车间和班组安全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3安全管理对策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计各种记录表格,记录生产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存档。

(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

(4)制定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5)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值班运行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及交接。

(6)制定并严格执行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进入危险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先通风、检测,派专人监护,并配备足额的安全器材。

4结束语

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淹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至关重要的前提;通过采取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三方面的事故预防对策,能有效的消除事故致因因素,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管理。

参考文献:

[1]刘宁.城市污水处理厂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与防范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10(10)

[2]高琼,吴春江,彭昕.污水处理厂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北京水务,2009(04)

[3]王建奎.污水处理场预防硫化氢中毒对策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0(08)

论文作者:黄利坚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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