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称谓的政治解读_台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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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是什么?这是个重大命题。日前,民进党以世卫组织一份内部文件将“中华台北”称为“中国台湾省”一事作为靶子,对马英九进行攻击。提出这个命题,就是要探讨台湾的身份、名称及参与国际社会的称谓问题,以厘清事实真相。这一问题的本质不是台湾在国际社会的身份与称谓问题,而是民进党贼喊捉贼,试图在“大选”中打“统独牌”与“悲情牌”,从而逼迫国民党当局继续向台湾实质“独立”方向迈进。

就“台湾”的名称与称谓而言,目前则包括了台湾、台湾省、台湾地区、中华台北、中国台湾、“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台湾)”、“台湾国”、“台湾共和国”等,不同的称谓其政治内涵则大不相同,其中隐含两岸“同属一中”、“一边一国”或“两个中国”等不同的政治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框架下的台湾省

台湾本来就是中国的一个省,历史上如此,在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体系中也是如此。

历史上,中国政府曾多次在台湾设置省级建置。1885年,清政府将台湾划为单一行省,台湾成为中国第20个行省。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国国民政府收回日本统治51年的台湾及澎湖,恢复了台湾省建制。同年8月29日,国民政府下令设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任命陈仪出任台湾省首任行政长官。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魏道明接替陈仪出任台湾省首任省主席,再次确认台湾省是中华民国的一个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试图解放台湾省,但终未能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尽管如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体系中,在国民党当局统治下的台湾仍是中国的一个行省,台湾省的法律地位没有改变。

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在联合国的惟一合法代表地位后,联合国及其下属专门机构均将台湾列为中国的一个省,这一规则与原则没有因为两岸关系的起伏波动而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但在复杂的国际格局与中国(大陆)力量还不够强大的情况下,台湾的国民党统治集团在一些国际组织仍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占据着席位。

为妥善解决台湾的名称、身份问题,虽然先后出现了多种模式或个案安排,包括“中国台湾”、“中华台北”等,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台湾作为中国一个行省的法律定义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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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台湾省”概念已经变调

在台湾目前的法律与社会生活中,台湾省的涵义与原来意义上的台湾省大不相同,已有实质性的变化。

如果依“中华民国宪法”的“固有领土”规定,台湾省依然存在,并没有消亡。只是蒋介石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台湾后,在执政与台湾地区行政区划改组中,率先将台北市升格为“行政院院辖市”,也就是使台北市从台湾省划分出来,使得历史上的台湾省少了一块。后来随着高雄市也升格为“院辖市”,台湾省又少了一块。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框架下,台湾地区由一省两直辖市构成,即台湾省与台北市、高雄市,台湾省则包括了五个省辖市与16个县。

1994年,台湾地区进行了台湾省长的选举,宋楚瑜当选为省长,其声望随之剧增,引起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的担忧与不满。于是,李登辉发动了“精省”与“冻省”(省级虚化的方案,将省政府改为“行政院”的派出机关,移除省政府原有的地方自治功能),不仅废了宋楚瑜的权力,而且在法律上逐步消灭台湾省,让台湾省仅具有象征意义。如此一来,原来归台湾省管理的省辖县市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即台湾的行政体制由过去的“中央—省(直辖市)—县(省辖市)”三级变为“中央—县市”两级。马英九上台执政后,推行县市升格合并,台湾地区的行政区划再次发生重大变化,但原有的“中央—县市”格局没有改变。即使如此,台湾省概念在台湾并没有消失。“冻省”后,虚化的台湾省仍然存在,还具有象征意义的台湾省主席。大街上的台湾机动车辆许多还挂有台湾省牌照。

国际社会中的“台湾”多元身份与名称

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中国大陆逐步融入国际社会、加入更多的国际组织,解决台湾参与国际社会的身份与名称问题成为两岸关系中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两岸经过几十年的较量、斗争与妥协,台湾的称谓出现了不同的个案安排、模式与名称。

目前,台湾在国际社会的名称是多元的,在不同的国际组织或场所有不同的名称。一是被称作“中华民国”。目前,台湾仍与世界上23个国家保持着“外交”关系,台湾均是以“中华民国”的名义与其建交及进行相互往来。同时在大陆未加入的极少数不太重要的国际组织中,台湾也仍使用“中华民国”这一称谓。

二是以“台北”取代“台湾”。台湾在与大陆建交国家的往来中,没有官方往来,只有民间往来,由于政治因素,台湾不能使用“中华民国”这一称谓,又不能使用抽象的“台湾”称谓,因此以“台北”取代“台湾”,有关机构的名称通常是“台北驻某某国经贸文化办事处”或“某某国家驻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等。

三是在两岸共同加入或参与的重要国际组织中,在获得大陆同意或协调后,对台湾的称谓做出特别安排。目前主要有两种名称:一是“中国台湾”(在亚洲开发银行);另一种是“中华台北”,这种称谓最早始于奥运会,后扩大到其他国际组织,包括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参与的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另外,在APEC框架中,台湾则是以“经济体”名义参与。

民进党对台湾称谓的立场与主张基本是一致的,其优先顺序是:第一是台湾,第二是“中华民国”,第三是中华台北。民进党最希望的是用“台湾”名义加入国际组织,但“台湾”是地理概念,又隐含“台湾国”用意,有明显的“台独”目的,因此以“台湾”名义参与国际组织是非常困难的。在这一目标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民进党退而求其次,主张以“中华民国”名义加入国际组织,但由于大陆的坚决反对以及国际社会的不接受,同样难以实现。对于“中国台湾”这一称谓,民进党持反对态度。但在现实条件下,为了能参与国际组织,民进党执政时也多次被迫采用了“中国台湾”的称谓。逐步地,民进党在参与国际社会时也不情愿地接受了“中华台北”这一名义。

从目前形势观察,在台湾社会内部,不论蓝绿,均接受“中华台北”这一名称。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在5月中旬的记者会上也首次使用“中华台北卫生署”这一名称,似乎“中华台北”有望成为台湾参与国际社会的一个通用名称。

“中华民国”与“台湾”的关系困局

台湾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中华民国”与台湾的关系与定位问题。在大陆的认知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意味着推翻与取代过去的“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已经消亡。但事实上,所谓“中华民国”还曾经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在联合国代表中国,即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后,“中华民国”仍然继续统治着台湾,目前还有23个“邦交国”。

在台湾,“中华民国”在理论与法律意义上,其领土与主权范围包括了台湾省与大陆地区各省市,治权范围仅包括台湾地区(原本意义上的台湾省)与福建省(连江县)。在“中华民国”的法律框架与体系下,台湾是“中华民国”统治下的一个地区。依台湾《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即可明知,台湾的正式法律名称是“台湾地区”。马英九也多次表示,依宪法与法律,两岸关系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的关系”。

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与现实的错位,让“中华民国”与“台湾地区”已经变调。根据多次修订后的现行“中华民国宪法”,台湾仍是一个地区,是非政治实体。但在台湾的政治发展中,由于蓝绿两大阵营的政治路线不同,“中华民国”与台湾的关系定位与未来发展方向出现新的变化。蓝绿双方在“中华民国”与台湾的关系及定位上既有差异,也有趋同。蓝营的定位是“中华民国在台湾”,绿营的定位是“中华民国是台湾”。“在”与“是”虽只有一字之差,却差了很多,而且性质不同,前者的意义是台湾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后者是“中华民国”与台湾完全等同,有台湾是国家之意。

对今天的大陆来说,今天的“中华民国”,既不能承认,否则造成“两个中国”;也不否认,否则国共将无法搁置争议进行谈判,两岸关系也将无法向前发展。

一个“中华民国”,蓝绿各自解读

尽管今天的“中华民国”与过去的“中华民国”有很大不同,在国际社会已不被承认,但是在台湾社会、尤其是泛蓝民众与中间选民对于“中华民国”仍然有强烈认同感,甚至有很深的“中华民国”情结;对国民党来说,“中华民国”更具有凝聚泛蓝社会力量的重要意义,因此国民党坚决捍卫“中华民国”宪法,维护“中华民国”旗号。

但在民进党的压迫下,国民党逐渐改变对“中华民国宪法”的严格承诺与遵守。国民党当局与官员竟然不断宣称“台湾前途由台湾2300万人民决定”,这其实是严重的“违宪”言行。依“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国民”不只包括台湾2300万台湾人民,还包括13亿大陆人民,即台湾不仅仅是属于台湾人民的,也是属于大陆人民的,即属于全体“中华民国”人民或全体中国人民的,台湾前途当然应该由全体“‘中华民国国民’决定”,而不是“台湾人民决定”。然而,国民党的这种“违宪”言行反而成为今天的正统与主流价值,而依法论述“台湾前途由中华民国国民决定”(全中国人民决定)反而成为攻击的把柄。

民进党则是打着“中华民国”的旗号反“中华民国”。民进党及绿营的政治目标是追求台湾“独立”,建立“台湾共和国”或“台湾国”。在这一政治目标实现以前,民进党采取了一种特别安排的过渡办法,在民进党通过的《台湾前途决议文》中对台湾与“中华民国”关系的定位是:“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更动,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台湾,固然依目前宪法称为‘中华民国’,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即在民进党的政治里,“中华民国”是“台湾国”的暂时借用名称,在内涵上,民进党将台湾与“中华民国”等同,即“中华民国是台湾”。

不同语境与认知下的“台湾”含义

大陆民众一般都称台湾为台湾,就像称广东或上海一样,它是一个地理名词,不具特别意义。在今天大陆的官方文件与语言中,一般情况下也称台湾,很少再称台湾省。但在不同时空背景或不同场域,台湾则有不同的称谓。在大陆的中小学教科书中,台湾仍旧是中国的一个省,即称台湾省。依宪法或行政区划,也称台湾为台湾省。在大陆较正式的文件或文书中,若涉及两岸问题,一般通常采用“台湾地区”称谓。在国际社会中,大陆对台湾则有不同的称谓。上述已谈到,在奥运会等体育活动及世卫组织中,大陆普遍称台湾为“中华台北”,在一些特定国际组织如亚洲开发银行则称“中国台湾”。

不论如何称谓台湾,在大陆的定义与认知中,台湾都是中国的一部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但在岛内与国际社会,台湾已成为一个各自解读并赋予不同含义的名称。在美国人的认知中,台湾是远东地区一艘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是美国要全力保护的对象,是美国遏制中国的最重要战略筹码。在日本的认知中,台湾曾是日本的殖民地,现在是日本的友好“邻邦”。

在台湾内部,“台湾”则更呈现出不同的认知与意义。在国民党的认知中,台湾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但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台湾不是一个国家,只是与“中华民国”常常交替互为使用,让“中华民国在台湾”逐渐变为“中华民国台湾”。在民进党的认知中,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现在的名称是“中华民国”,一旦条件成熟就会放弃“中华民国”,建立“台湾共和国”。

在台湾老百姓的认知中,台湾与“中华民国”已没有太大差别,台湾人普遍认为“台湾是一个国家”,常常脱口而出“我国”,显然这里是指台湾,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中华民国”。甚至台湾还被逐渐赋予了“祖国”的称谓。台湾媒体在报道台湾体育选手在国际比赛中获得好成绩时,常常称为“为祖国争光”。可见,今天的台湾不只是一个简单普通的地理名词,而是一个在不同语境与认知下具有不同政治含义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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