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政治参与的伦理失范及其矫正_政治参与论文

青年政治参与的伦理失范及其矫正_政治参与论文

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及其矫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政治论文,青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正式使用“政治参与”的概念,标志着政治参与开始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常态。在以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的历史进程中,政治参与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青年政治参与在政治生态中的表现和作用日益凸显,对协商民主和国家治理产生重要影响。青年政治参与既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要遵循政治参与的伦理规范。体现道德判断和伦理规范的政治参与是合法、合规、合理、合目的性地参与政治活动的保障。青年政治参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政治参与伦理失范密切相关,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是当前青年政治参与中的根源性和根本性问题。

       一、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的主要表现

       政治参与是公民在一定的价值观念和政治情感指导下采取的社会行动,既是体现参与主体价值观念的政治活动,也是体现参与政治情感、政治取向与政治目标的道德实践。政治参与伦理贯穿政治参与过程的各阶段、各环节、各时点,追求目的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统一,谋求私利与追求公利的统一,尽可能地将对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的损害程度降低到最低与非暴力参与相统一。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这三个方面的脱节,甚至是冲突。

       (一)青年政治参与的程序非正义对目的正义的背离

       政治参与总是基于一定目的并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实施的政治行动。政治参与的目的是合法性与合道德性的统一。这就要求政治参与的目的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更要遵循价值判断和伦理准则,其中,目的正义是政治参与的最高评判准则。“决定行为之善的主要不是行为的意图,而恰恰是行为的规范性以及行为的结果……目的并不能够证明手段正确,手段的正确与否也不能只有理性标准,还必须有价值标准。”[1]程序非正义容易导致非正义的后果,容易使目的正义偏离法律法规的轨道而陷入非正义后果的泥淖。政治参与目的正义并不意味着政治参与的实际行为就必然占领了道德高地,也并不能确保政治参与过程、方式和后果的合法性和合道德性。即使以推进社会发展和个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的政治参与,也不能必然保证政治参与途径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道德性。

       从历史上看,青年群体政治参与在攸关国家民族存亡发展、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同时代的青年实现了政治参与的目的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统一,以合法性和合道德性相统一的政治参与,赢得了社会对青年群体价值的肯定,形成了青年崇拜的社会现象。青年有很高的政治参与热情和参与需求,但由于缺乏通畅有效的参与载体和途径,导致青年政治参与以大量的非法定程序化参与方式、非制度化参与方式、非理性化表达的参与方式等呈现出来。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进入了群体性事件高发期,其中,部分青年动辄以未经法定批准的、未能有效组织的临时聚众性方式来进行政治参与,极易形成群体性事件,例如青年工潮和集会。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在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和缺失的灰色地带,以解构和破坏现有的政治参与规程为乐,间杂着网络暴力和在灰色地带游走的网络行为,如2007年的“烧狗事件”和“北京辱师事件”等。

       (二)青年政治参与的私利凸显和公利淡漠并存导致私利与公利关系的混淆

       政治参与是现代政治发展的产物,本身是作为一种公民主权、为公民赋权充权的正向道德评价的政治改革的必然结果。政治参与又是实现善的一种载体、工具和方式。政治参与以维护和推动个人合法利益或增进公共利益为单一目标,或者以个人合法利益与公共利益为复合目标,都是正当的。“公民参与政治的两种道德动力因素,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必定会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两种不可分离的价值取向。”[2]在政治参与中如何处理私利与公利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治参与的价值实现。政治参与的公利与私利关系,最集中地表现为政治参与价值实现的“主次关系”,即要处理好政治参与应实现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青年政治参与应该以社会共同体利益、绝大多数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增进社会和谐发展等作为主要目标。

       希望占有或拥有部分政治体制中的政治资源,是任何个人或集体进行政治活动、政治参与的一个基本动机。当代青年在政治参与利益诉求方面的一个明显改变,就是为了自己或群体的权益而进行政治博弈,为了主张自己的利益而进行程度不同的政治参与,存在着对私利的偏重与对公利的忽视,由此形成了私利诉求的主张与公利效果缺失的矛盾。如果当代青年政治参与颠倒了私利与公利的关系,就可能导致青年政治参与对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减弱。

       (三)青年政治参与过程中的暴力和非法行为对道德要求的破坏

       政治参与必须是一种法定行为,是一种在现行政策和法律框架下的非暴力行为,要求参与者履行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整体秩序的政治标准和道德准则。因此,诸多政治学研究者把带有暴力行为的政治活动一般视为非法活动,不把暴力政治视为正常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要求渠道正当、方式正当和参与载体正当,即政治参与过程的合道德性,表现为政治参与渠道、载体和方式等方面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但是,在政治参与中出现的暴力等违法行为和非道德行为,却在政治参与主体那里都被赋予了道德含义。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人们只有在把自己的行为合理化为道德行为后,才会做出伤害性的行动。在这个道德合理化的过程中,不道德的行为以有益于社会或道德目的为掩饰,被个体和社会所接受”。[3]因此,必须坚守政治参与中的道德底线,坚决杜绝为政治参与中的暴力等违法行为披上道德外衣。

       在政治引领社会的政治动员机制中,青年政治参与在规定的法律框架内认同和服从政治动员,以强烈的政治热情从事政治活动。随着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相当多的青年政治参与中,总是有程度不一的暴力现象的存在,由此往往导致对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整体秩序的或多或少的损害。2005年4月,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发生的反日示威游行,出现了打、砸日本餐馆的现象。香港青年占领中环事件,干扰了香港市民正常的日常生活,妨碍了正常的商贸活动,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和香港的社会秩序。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常常出现对自己不满意的对象进行人肉搜索,采取曝光隐私、牵连家人等网络暴力行为。青年政治参与的非理性行为是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的最明显表征。

       二、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的主要原因

       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既有不同国家、不同制度和不同历史阶段下青年政治参与的一般性成因,更与我国当前政治参与处于初期阶段的特殊性紧密相关。从一般性成因来看,青年政治参与是青年社会化的重要任务、内容和途径,青年政治参与的伦理规范和道德行为正处于认知、认同和习得的动态过程中,难免出现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的现象。从我国政治参与的实际状况看,特殊性成因是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的主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公民政治参与尚处于公共政治的发展初期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公民一直与政治发生着密切联系,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政治参与。2000年中共中央文件首倡政治参与之后,公民作为主体进行主动政治参与才日渐成为政治常态。这就意味着政治参与的伦理规范、法律规范、制度规范、过程规范和评判规范等正在不断形成和完善之中。没有系统的成型的规范体系就容易产生失范现象。从传统的政治哲学角度看,重意图伦理而轻责任伦理,强调政治目的的道德要求和伦理价值,忽视对政治责任与政治后果的承担与奖惩。这种政治哲学及其误区在部分青年中得到延续,他们以为只要目的正义就可免于承担违法、违规、触犯伦理规范的相应责任。同时,处在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完善的进程中,公民政治参与面临的不可预知的现象依然很多,在此过程中失范现象在所难免。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是我国政治参与发展特殊历史阶段的必然现象,不可能完全杜绝,也不可能超越这个历史阶段。

       (二)公民政治参与伦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倡导相对滞后

       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不同方面、不同要素和不同内容会按重要性进行先后排序。但是,在现有的政治参与的制度框架体系内,基本遵循的是政治参与的外在规范下的被动理性过程,忽略了公民主体的价值判断、道德品格和主体自律等内在要素,忽略了政治参与过程中多种方案、不同手段与不同政治参与效果之间的主体价值选择过程。这就表明政治参与伦理建设尚未纳入政治参与的制度框架,未成为一种优先战略和首要选择。政治参与伦理的理论研究也明显滞后。关于政治参与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参与的现状与问题、政治参与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主体、路径、方法与历史变迁等方面,对政治哲学、政治伦理等方面的研究比较缺乏,由此导致社会各界对政治参与伦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误以为政治参与无关乎道德伦理,忽视了政治参与过程中的伦理意蕴。对政治参与伦理规范的忽视,是当代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问题的认识论根源。

       (三)青年政治参与的发展变迁与社会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在经历快速社会变迁、深刻社会转型和政治参与的发展变迁。从政治运行的总体状况看,我国正处在由政治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员型政治不断走向社会发展呼唤政治的回应型政治的阶段。在此过程中,青年政治参与“从政治组织参与扩展到广泛的政府事务参与,从政治事务的学习和认同扩展到政治事务的行动和评估。越来越多的青年关注并参与到政策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监督政策实施的效果,以公民身份去影响决策并进行利益博弈,是一种更主动的选择性的政治参与”[4]。具体来看,一是青年政治参与的现代转型,主要是青年精英引导青年群体政治参与的传统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来自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青年围绕不同的利益诉求,进行不同层次的政治参与,构成一幅平民政治的全景图”[5]。二是青年政治参与的主体转型,主要是青年群体的主体性日益凸显,主动性不断增强,自主意识不断强化。三是青年政治参与的网络转型,依托互联网和新媒体进行政治参与是当代青年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青年政治参与在由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过程中,更容易出现伦理失范问题。

       (四)社会原子化状态下青年政治参与的社会控制弱化

       在我国处于整体性社会时,社会成员一般都归属于一个单位,通过行政控制、法律控制、道德控制等综合社会控制方式,实现社会成员的机械团结,以及对社会成员的有效控制。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我国单位制的社会控制基础发生了极大变化。当代青年作为个体时代的产物,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个体身份进入政治参与的进程中。青年群体的阶层分化使内部利益冲突加大,不断分化形成的青年亚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现象日渐增多。传统的青年政治组织对青年的吸引力减弱,由此对青年群体的吸引、凝聚和组织作用也明显弱化。青年组织和青年自组织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青年的机械团结,但尚未形成有机团结的局面,也未能形成对青年群体的组织吸纳。青年有着易受同辈群体影响、愿意与同伴群体保持态度和行为一致、同龄群体情绪容易相互影响等青春期特点,使得处在组织控制之外的游离状态的青年更容易受到政治参与过程中群体心态的负面影响,相对更容易产生过激行为而导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

       三、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的矫治

       对于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一般性成因的解决,在国家和政府层面上主要是创新政治哲理和政治伦理,改进政治制度和政治运行体系,对青年进行经常性的政治道德社会化的培育,以及减少青年群体完全出于争取个人私利而进行政治参与的可能;在青年主体层面,则主要是促进青年自觉地把政治参与作为自身的一种责任,提升政治参与的伦理认知、道德素质和参与能力,使政治参与伦理成为青年的道德自律。对于解决当前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的特殊性成因,可以从三个方面着重解决。

       (一)把政治参与伦理作为青年政治社会化的重要内容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这些都无疑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我国政治参与制度和体系的建设。从党和政府的角度看,当前就是要把政治参与伦理作为政治参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与政党道德、政治道德和公民政治参与道德同步进行建设,进一步明晰政治参与的公民道德与伦理责任,并将其作为青年政治社会化的必要内容纳入青年社会化的整体进程。同时,相当多的青年在政治参与方面的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与协商民主、合作治理的政治建设进程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这就要求加强青年的道德素养和道德自律,自觉地加强自身的政治参与道德建设。还要使全社会尤其是青年正确看待政治参与伦理失范现象。在政治参与认知与能力相对滞后的情况下,政治参与的制度失范、行为失范和伦理失范,可能会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

       (二)拓展青年有序政治参与空间,优化青年政治参与的全过程

       青年群体是政治参与主体中的特殊群体,充分关注青年政治参与的特殊性是克服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的一个关键环节。青年群体是社会成员中最具政治参与热情、最具政治参与活力、最易培养政治参与能力的群体。青年政治参与的成效明显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程度。2014年9月,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空间”。如何以拓展青年政治参与空间来缓解青年政治参与伦理的失范?一是要促进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尤其是要为青年政治参与提供明确的制度支持,完善青年政治参与的社会支持体系和社会支持网络。二是要拓展青年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渠道,丰富青年政治参与的方式,减少青年的非法定程序化参与、非制度化参与和非理性化参与。三是要进一步明确青年政治参与的社会地位,探索新常态下引领青年政治参与的新方式,为青年群体更好地推动民主协商和社会治理作出积极贡献。四是要照顾到青年群体的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要通过青年政策更好地解决青年成长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从而更好地引领青年基于社会公利进行政治参与,在推动社会整体利益过程中实现青年的特殊利益。

       (三)青年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必须以自律状态遵循政治参与的基本准则和底线要求

       “人的尊严”是政治参与的伦理基础。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公民必须具有基本的道德品质,坚守政治参与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坚持社会公平公正的基本立场。要继续发扬青年政治参与以公利为主要诉求的优良传统,青年要基于公利并寻求合法私利而进行政治参与。青年要形成道德品质和道德人格,从而为达到目标而合理地采取行动并坚守为实现目标而许下的承诺。也就是说,通过形成稳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人格,合理地形成政治参与的道德自律意识、强化政治参与过程中的道德承诺、遵循政治参与的伦理要求。青年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要自觉主动地把政治道德、政治伦理作为重要内容并形成自己的道德人格,以稳定的道德人格和道德品质确保政治参与的伦理准则。要恪守政治参与过程中非暴力的底线要求,要警惕群体聚集过程中自我失控的可能,提前预防群体事件中群体心理极化现象对自己带来的负面影响,控制住自己的行为,尽可能摆脱各种不利局面和状况,通过道德自律防范政治参与过程中的伦理失范。

       收稿日期:201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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