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一派对陈宝箴父子政治态度的误解与夸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父子论文,派对论文,误解论文,夸张论文,康有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3)08-0149-09
历史学家陈寅恪,言及戊戌变法,指出:
当时之言变法者,盖有不同之二源,未可混一论之也。咸丰之世,先祖亦应进士举,居京师。亲见圆明园干霄之火,痛哭南归。其后治军治民,益知中国旧法之不可不变。后交湘阴郭筠仙侍郎嵩焘,极相倾服,许为孤忠闳识。先君亦从郭公论文论学,而郭公者,亦颂美西法,当时士大夫目为汉奸国贼,群欲得杀之而甘心者也。至南海康先生治今文公羊之学,附会孔子改制以言变法。其与历验世务欲借镜西国以变神州旧法者,本自不同。故先祖先君见义乌朱鼎甫先生一新《无邪堂答问》驳斥南海公羊春秋之说,深以为然。据是可知余家之主变法,其思想源流之所在矣。①
陈寅恪指出了从实际经验中得知须借重西法改旧法的陈宝箴,与从“今文”、“公羊”中推导出“孔子改制”之说的康有为,有着思想渊源的不同,也明确表示了陈宝箴、陈三立父子与康有为等人并非同一政治派系。对此,已有一些研究者在其论著中加以区别,笔者亦有论文言及于此②。然而,对于康有为、梁启超、唐才常等人的一些说法,学术界仍时有引用而未细加分析,由此而再作此文,加以说明。
康有为、梁启超对陈宝箴、陈三立父子态度之三变
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没有去过湖南,与陈宝箴、陈三立父子没有直接的交往;梁启超于光绪二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到达长沙,任时务学堂总教习,宣传康有为学说,至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因病离开,共在长沙住了四个多月;康有为的弟子韩文举、叶觉迈、欧榘甲,亦曾先后任时务学堂的分教习。
以梁启超出任湖南时务学堂的总教习,是黄遵宪的主意,得到了陈宝箴、陈三立父子的支持③。皮锡瑞在日记中记录了梁启超与陈宝箴、陈三立父子之间的交往:
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初四日,“易中实邀游麓山,约巳刻往,登舟则主客皆未到齐,巳过午矣。中实与陈笠唐、江建霞、梁卓如、李一琴、陈伯严、熊秉三、蒋少穆及予共九人,黄公度不到”。此是梁启超、陈三立等人共游岳麓山。
光绪二十四年正月初四日,“致书卓如,属以上右帅书及南学会序稿见示,复云书稿在研甫处,以刊成学会章程见示,序文淋漓痛切,言群谊切湖南之病”。此是梁启超上书陈宝箴事。
正月三十日,“下午,秉三约到时务学堂议开讲事,至则诸君未到,卓如病疟不出……秉三共公度廉访、沅帆、复生、唐黻丞先后至,即在卓如房中共谈,见卓如头名共数十人请南北洋、两湖总督及右帅出奏,为妇女裹足伤生,请旨禁革,立定分限”。此是梁启超领衔上书给刘坤一、王文韶、张之洞、陈宝箴,请求上奏禁止缠足。
二月初十日,“闻右帅已具奏,请殿试、朝考,概用糊名易书之法,梁卓如之笔也。卓如将往粤为乃翁五十祝寿,病已愈矣”④。此是梁启超为陈宝箴代拟奏折稿;又查军机处《随手档》,该折未上奏。
皮锡瑞在长沙是比较边缘的人物,他与陈宝箴、陈三立父子虽有交往,但从日记中可以看出,相见也甚不容易。他留下的记录,只能是梁启超与陈氏父子交往的极小部分。梁启超此期致陈宝箴之上书,今可见者为两件:其一由叶德辉录于《觉迷要录》,谈湖南自立⑤。其二由梁启超录于《戊戌政变记》,谈开民智、开绅智、开官智⑥。梁启超此期致陈三立、熊希龄信,今可见者为一件,由熊希龄刊于《湘报》,谈时务学堂事⑦。1915年2月11日,梁启超在陈宝箴写给陈豪的一件信上作跋:
丁酉、戊戌间与义宁中丞缄札往复至多,钩党之役悉散佚矣。穷冬孤镫,对展兹册,顿如山阳闻笛,不能为怀,而兰洲丈人潇洒出尘之概,亦于象外得之。叔通宝此与《冬煊集》同永永也。甲寅腊不尽三日。启超。⑧
“丁酉”、“戊戌”,光绪二十三、二十四年,即梁启超在湖南的日子,梁称其与陈宝箴之间有着“至多”的通信往来。有一件材料值得注意,光绪二十四年正月十七日,翁同龢在日记中记:“陈右铭致荣仲华函,一开矿,一派容闳、黄遵宪借美债、集南洋股,一以三十万饷练湘兵五千。余以长篇答仲华。”⑨其中派容闳去美国借款,是当时康有为等人解救清朝财政危机的方案,康亦代御史陈其璋、宋伯鲁拟折,要求派容闳去美国借巨款银二三万万两、五万万两不等⑩。陈宝箴此时提出此策,不知是否亦有梁启超的暗中策划。还有一件材料更值得注意,叶德辉在一信中称:“朝传一电报曰,康有为赏五品卿衔,游历各国,主持弭兵会;夕传一电报曰,湘抚陈宝箴入军机,黄遵宪督办铁路大臣。招摇撞骗,彰彰在人耳目。其前电至时务学堂也,同年汪诵年编修为余言之,余笑曰:‘此康谣耳,不足信。’数日往询其弟子梁启超,则言之忸怩。梁固笃信康教,终身不欲背其师,而亦不能为其师讳。”(11)按照叶德辉的这一说法,前一份电报发至时务学堂,梁尚在长沙,后一份电报的发报时间与收报地点均未涉及,似在梁启超离开湖南之后。“湘抚陈宝箴入军机”,即康有为、梁启超有意将陈宝箴作为可利用对象而在政治上推出。梁启超后来作《戊戌政变记》,亦提到此事。
梁启超离开长沙后,湖南的局势发生了变化,新旧两派的矛盾开始激化,陈宝箴、陈三立父子采用折中调和的手法。这些消息传到了北京,康有为一派对陈宝箴的态度发生变化,他们的对策是通过光绪帝给陈宝箴施加压力。光绪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1898年8月10日),御史杨深秀上奏由康有为代拟的“请申谕诸臣力除积习折”。该折虽未从档案中检出,但当天光绪帝对此下发的谕旨称:“即如陈宝箴自简任湖南巡抚以来,锐意整顿,即不免指摘纷乘。此等悠悠之口,属在搢绅,倘亦随声附和,则是有意阻挠,不顾大局,必当予以严惩,断难宽贷。”(12)这表面上是一道温旨,但指向却十分明确,如果对照当时湖南的情势,光绪帝是要陈宝箴对王先谦、叶德辉、欧阳中鹄一派下手。然而,湖南的形势仍未依康、梁的愿望发展,陈宝箴的态度也越来越明显偏离湖南的激进派。七月二十九日(9月14日),御史杨深秀再次上奏由康有为代拟的“裁缺诸大僚擢用宜缓特保新进甄别宜严折”,直接攻击陈宝箴:
臣前奏湖南巡抚陈宝箴锐意整顿,为中华自强之嚆矢,遂奉温旨褒嘉,以励其余。讵该抚被人胁制,闻已将学堂及诸要举全行停散,仅存保卫一局,亦复无关新政。固由守旧者日事恫喝,气焰非常,而该抚之无真识定力,灼然可知矣。今其所保之人才,杨锐、刘光第、左孝同诸人,均尚素属知名,余多守旧中之猾吏……倘皇上以该抚新政重臣,信其所保皆贤,尽加拔擢,则非惟无补时局,适以重陈宝箴以咎。仍请严旨儆勉,以作其气,于其保举之人,分别加以黜陟,万勿一概重用。(13)
光绪帝收到此折,感到情况十分严重,当日发了严厉的电旨给陈宝箴(14)。陈宝箴收到电旨后,立即发电说明情况,他当然知道此是京中康有为一派对他发难。
然而,戊戌政变后,御史黄均隆错误地告发陈宝箴保举康有为等人,慈禧太后未明真相,分别以“滥保匪人”、“招引奸邪”的罪名将陈宝箴、陈三立父子革职(15)。已经逃到日本的康有为、梁启超对陈氏父子的态度,再次发生了变化。康有为在《我史》中称:
时湖南巡抚陈宝箴奏荐我而攻改制考,上留中。是时王先谦、欧阳节吾在湘猖獗,大攻新党、新政,学会学堂一切皆败,于是草折交杨漪川奏请奖励陈宝箴。上深别白黑,严旨责湖南旧党,仍奖陈宝箴认真整饬,楚事乃怡然……杨(锐)、刘(光第)为楚抚陈宝箴所荐,而陈宝箴曾荐我,杨漪川又曾保陈宝箴,上亦以为皆吾徒也,而用之。
康有为的《我史》,叙事多有自夸,须得小心使用,称“草折交杨漪川奏请奖励陈宝箴”、“杨漪川又曾保陈宝箴”,皆指杨深秀光绪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的奏折,前已说明,从光绪帝下发的谕旨来看,其用意是让陈宝箴惩戒王先谦、叶德辉等人,其中并无“请奖励”或“保举”之意;但从以上引文中,可以明显看出,康有为将陈宝箴的罪名“滥保匪人”,当做保举自己,将陈宝箴的“请厘正学术造就人才折”,理解为“奏荐我而攻改制考”(16)。康是误解。梁启超此期作《戊戌政变记》,亦多处褒扬陈宝箴、陈三立父子,称言:
我国此次改革,以湖南为先导,是时虽新政屡下,然因皇上无权,不敢多所兴举,然守旧诸臣,已腹诽色怒,群聚谤议。斯时湖南守旧党力与新政为难,先后参劾巡抚陈宝箴、学政江标、徐仁铸、按察使黄遵宪、学校教习梁启超、绅士谭嗣同、熊希龄等,妄造谣言,不可听闻。至是皇上下诏褒奖陈宝箴,而切责顽固党,自此浮议乃稍息。
自四月以来,明诏累下,举行新政,责成督抚,而除湖南巡抚陈宝箴外,寡有能奉行诏书者,上虽谆谕至于三申五令,仍复藐为具文。
先是湖南巡抚陈宝箴、湖南按察使黄遵宪、湖南学政江标、徐仁铸、湖南时务学堂总教习梁启超及湖南绅士熊希龄、谭嗣同、陈宝箴之子陈三立等,同在湖南大行改革,全省移风。而彼中守旧党人疾之特甚,屡遣人至北京参劾,于是左都御史徐树铭、御史黄均隆相继入奏严劾。皇上悉不问。而湖南旧党之焰益炽,乃至哄散南学会,殴打《湘报》主笔,谋毁时务学堂。积谋数月,以相倾轧。
皇上自四月以来,屡次所下新政之诏,交疆臣施行,而疆臣皆西后所擢用,不知有皇上,皆置诏书于不问。皇上愤极而无如之何。至六月初十日,乃下诏严责两江督臣刘坤一、两广督臣谭钟麟、直隶督臣荣禄,又将督抚中之最贤而能任事之陈宝箴下诏褒勉,以期激发疆臣之天良。
陈宝箴,江西省人,湖南巡抚,力行新政,开湖南全省学堂,设警察署,开南学会,开矿,行内河轮船,兴全省工艺,勇猛精锐,在湖南一年有余,全省移风。皇上屡诏嘉奖,特为倚用,欲召入政府。今革职永不叙用。陈三立,宝箴之子,吏部主事。佐其父行新政,散家养才人志士。今伪诏谓其招引奸邪,革职永不叙用,圈禁在家。
湖南向称守旧,故凡洋人往游历者动见杀害,而全省电信轮船皆不能设行。自甲午之役以后,湖南学政以新学课士,于是风气渐开。而谭嗣同辈倡大义于下,全省沾被,议论一变。及陈宝箴为湖南巡抚,其子陈三立佐之,黄遵宪为湖南按察使,江标任满,徐仁铸继之为学政,聘梁启超为时务学堂总教习,与本省绅士谭嗣同、熊希龄相应和,专以提倡实学,唤起士论,完成地方自治政体为主义……(17)
梁启超的以上说法,与康有为起草的杨深秀七月二十九日奏折中对陈宝箴的评价,大不相同,如若细加分析,又多有不准确之处:称“皇上下诏褒奖陈宝箴”,指光绪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因杨深秀的奏折而发之旨,前已说明,该旨非为“褒奖”;称“屡诏嘉奖”,查军机处《上谕档》等档案,除六月二十三日之旨外,光绪帝并无相应之旨;称“除湖南巡抚陈宝箴外,寡有能奉行诏书者”,并不属实,当时光绪帝的新政诏书是刚刚下达,各省尚无时间去执行,光绪帝又表现出十分心急,由此而指责刘坤一等人,湖南执行的情况与各省是完全相同的,即来不及奉行(对此,我拟另文予以说明);称光绪帝“欲召(陈宝箴)入政府”,即是“入军机”之意,前引叶德辉私信中亦有此议,然从现有的清朝档案中,看不出光绪帝有召陈宝箴入军机之意图,很可能是康、梁的一种设计或想象而已(18);称陈三立被革后“圈禁在家”,更不属实。湖南是一个保守的省份,陈宝箴、陈三立、江标、黄遵宪等人所行之“新政”,皆是上海等通商口岸已行之“旧政”,他们的目的,是能让保守的湖南变得像沿海沿江省份一样,能够开埠、通铁路、通电线、办学堂,并聘用西师来开矿、修铁路等——这些在江苏、广东、湖北已是司空见惯之事,而绝无梁启超所称的“完成地方自治政体为主义”之意。除了时务学堂和《湘学报》中的“康学”之外,张之洞对湖南新政皆是同意的、支持的。梁启超《戊戌政变记》中对陈宝箴、陈三立父子赞扬,很可能是认定陈三立的罪名“招引奸邪”,即是“招引”他本人;而对湖南的变法大加褒奖,其中也有对其本人在湖南创办时务学堂、南学会诸事予以宣扬之意。
比以上康有为、梁启超的说法更为夸张的,是日本浪人宗方小太郎的记录。他于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十七日(1898年10月31日),即康有为到达东京后的第六天,访问康有为和唐才常。他在日记中称:
与柏原同至加贺町访问康有为,湖南学会代表人唐才常在座。唐系湘中志士,声言因拟发动义兵,来日借兵并兼请声援。康有为频频乞求援助。余称:日本政府决不轻易出兵,但如时机到来,不求亦将提供援助。目前,只有我辈能为义军增添力量,期望使诸君之志愿得以实现。康称:南学会员约一万二千名,均为上流士子。前任湘抚陈宝箴为会长,徐仁铸、黄公度为首领。湖南势力实在此会。一旦举事,将引军直进,略取武昌,沿江东下,攻占南京,然后移军北上。官军能战者仅袁世凯、聂士成、董福祥三军,合计不过三万人。义军倘能进入湖北,当可得到张之洞之响应云云。谈话自十一时至午后二时归。(19)
康有为、唐才常为了让日本出兵中国,帮助光绪帝复位,竟然宣称仅仅举行了几次集会的南学会,有着12000名会员,以“陈宝箴为会长”,而且是一支能“举事”“将引军直进”的武装力量——占据长沙、略取武汉、攻克南京,然后“移军北上”,北方的袁世凯、聂士成、董福祥三支主力都不在话下,并宣称“当可得到张之洞的响应”!康、唐的这些说辞是用来打动日本人的,完全不符合事实;我以为,他们自己都不会相信。
陈宝箴、陈三立未参预唐才常、梁启超庚子年间的政治活动
有论者称,陈宝箴、陈三立父子参预了中国议会及唐才常等人庚子年间的政治活动,其最重要的证据是日本人井上雅二的日记。
井上雅二,东亚同文会上海支部干事,庚子年间与汪康年、唐才常等人有着很密切的交往。他的日记中涉及陈宝箴、陈三立父子的内容,一共为三条:
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五日(1900年7月30日),“……中国议会宗旨,昨天召开了第二次会,出席者六十多人……陈三立不日将参加”。中国议会一共召开了两次会,第一次是七月初一日(7月26日),第二次是七月初四日(7月29日)。从日记本身来看,“陈三立不日将参加”一语,不知是何人向井上雅二所说,很可能是唐才常;且“不日将参加”,表明陈三立将会参加,但前两次会议都没有参加,而中国议会后来未开会,陈三立也不可能参加。
七月初十日(8月4日),“……陈宝箴旧历六月二十五日卧病在床,第二天死了。陈三立回国。可以说已失去了援助”。“回国”一词,似由“回籍”、“回乡”之所误,即陈三立听到陈宝箴病故的消息,立即从南京奔丧回籍。从日记本身来看,当时谈话人有唐才常、汪康年,而从与陈宝箴、陈三立父子的关系而言,似为唐才常所说的。此中的“援助”,当然是唐才常的一面说辞。
七月二十八日(8月22日),井上雅二在上海东和洋行与梁启超见面,梁称:“……哥老会、三合会与康派已有联络,而且与大通的事件有关。失败后,杀了六百人,陈宝箴的死多少也造成了挫折。”(20)此时唐才常已被捕,秘密来到上海的梁启超极力谋救。“陈宝箴的死多少也造成了挫折”一语,是梁启超对其失败的托词,并不说明陈宝箴已参预了唐才常、梁启超的政治活动。从日记中可以看出,井上雅二并没有与陈三立、陈宝箴有直接或间接的接触,以上三条记录皆是唐才常或梁启超所言,而言者又有自我张势或自我辩解之意图,是不可以当做确据的。如果再联系到前引康有为、唐才常对宗方小太郎之所言,唐、梁的这些说辞,亦有可能是一种夸张。
与井上雅二的说法相同的,还有日本人田野桔次,他在《最近支那革命运动》一书中称:
尔时义宁陈公宝箴开府湘中,君(唐才常)以拔贡生执弟子礼,谒陈公于节署。陈公曰:“今日之师生,循故事也。若以学问经济论,吾当北面事君。”其见重如此。故陈公在湘兴时务学堂、设保卫局、开南学会,靡不资君参议。论者多谓陈公之虚己下人,而实亦君之才有以致之也。
自立会之设也,有康有为、梁启超等通其气脉,有容闳等赞其运动,有唐才常等为其主力。其目的以联络长江一带游勇及哥老会等而利用之。其始布置,亦自周密。及后,由陈宝箴之逝去而一挫;由大通之乱起而再挫;复由汉口之失败而三挫。然唐等之败,实自立会之一大钜创,盖由此而该会无主理之人矣。(21)
田野桔次与康有为、梁启超、唐才常交往甚久甚深,也没有见过陈宝箴、陈三立。他虽然没有在书中说明上引内容的消息来源,但以常理推之,应是得自于唐才常、梁启超。称陈宝箴“北面事君(唐才常)”,自然是一种夸张之辞,称“由陈宝箴之逝去而一挫”,与前引梁启超对井上雅二的说法完全一样,田野此说很可能来自于梁。
与此同理,此期章太炎致夏曾佑信,言及中国国会,称言:
海上党锢,欲建国会。然所执不同,与日本尊攘相异矣。或欲迎哔,或欲□□,斯固水火。就迎跸而言,信国欲借力东、西,铸万欲翁、陈坐镇,梁公欲密召昆仑,文言欲借资鄂帅。志士既少,离心复甚,事可知也。(22)
其中“铸万”指唐才常,“翁”指翁同龢,“陈”指陈宝箴,即唐才常有意在“迎跸”活动(即“勤王”)中由翁同龢、陈宝箴主持政务。章太炎此处所言,仅仅是唐才常的主观愿望,与翁同龢、陈宝箴的政治态度无涉。
在庚子事变中,保皇、革命等各派政治力量都有着紧密的活动,也有着其策动的对象,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三大疆臣——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李鸿章。从事实层面来看,这类活动并无效果。今天的研究者似不能将这些活动家的言论当做事实,尤其是他们在为了得到财物、甚至军力援助时所言。
那么,在庚子年间陈宝箴、陈三立的政治态度究竟如何呢?
根据陈三立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为其父所写的《行状》,陈宝箴随带其夫人黄氏棺榇,从湖南回到南昌后,“囊箧萧然,颇得从婚友假贷自给。明年营葬吾母西山下,乐其山川,筑室墓旁,曰‘崝庐’,日夕吟啸偃仰其中,遗世观化,浏乎与造物者游。尝自署门联,有‘天恩与松菊,人境拟蓬瀛’之名,以写其志。至其所难言之隐,菀结幽忧,或不易见诸形式,独往往深夜孤镫,父子相语,仰屋欷歔而已”。这一段话的意思本来是明确的,即陈宝箴、陈三立父子在南昌郊外的西山,筑室静养,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然“难言之隐”、“深夜孤镫”、“仰屋欷歔”等语,引出了后来的研究者过多推测。以我个人的揣度,陈氏父子此期大约有两事仍在心中不能排遣:其一是他们在一生事业的高峰时突遭严谴,陈三立在光绪二十五年六七月间曾大病几死(23)。其二是“己亥建储”引出光绪帝帝位不稳之政治危机,尤其是对陈宝箴,在其下野前曾电荣禄“讽其尊主庇民,息党祸,维元气”(24)。但是,若从陈氏父子的一生经历来看,此两项似不会引发他们政治立场的大变化,更不可能引出他们与“康党”趣味相投的“谋乱”之心。陈三立另有《崝庐记》,描写陈宝箴的晚年生活:
……因得卜葬其地,明年遂葬吾母,穴左亦预为父圹,光绪二十五年之四月也。吾父既大乐其山水云物,岁时常留崝庐不忍去,益环屋为女墙,杂植梅、竹、桃、杏、菊、牡丹、芍药、鸡冠、红踯躅之属,又辟小坎种荷,蓄鯈鱼,有鹤二、犬猫各二、驴一。楼轩窗三面当西山,若列屏,若张图画,温穆杳霭,空翠蓊然扑几榻,须眉、帷帐、衣履皆映黛色。庐右为田家老树十馀亏蔽之,入秋叶尽赤,与霄霞落日混茫为一。吾父澹荡哦对其中,忘饥渴焉……(25)
如此田园山居的生活态度,显示了陈宝箴的大臣风度,“乐天而知命,悲天而悯人,道所并行不悖”。人世间的百态,可以放在心上,而不会自我压塌。光绪二十六年四月,陈三立离开崝庐去南京,陈宝箴亦称“秋必往”,即秋天亦会去南京。
当陈三立到达南京时,中国的政治局势开始了大动荡。义和团大量进入了天津与北京,焚烧教堂,打杀教民,掌握朝政的端郡王载漪、大学士徐桐、军机大臣刚毅、启秀、赵舒翘“主抚”,即利用义和团对各国施压,荣禄、奕劻的地位下降。五月十四日,各国组成“西摩尔联军”约2000人,从天津向北京进发,二十一日,各国海军攻击大沽炮台。慈禧太后在二十日至二十三日连续举行了四次御前会议,二十五日下达了宣战诏书。就在这一时刻,陈三立的思想亦有所变动,参预了“东南互保”等活动(26)。六月十三日,陈三立致张之洞的大幕僚梁鼎芬一信:
读报见电词,乃知忠愤识力,犹曩日也。今危迫极矣,以一弱敌八强,纵而千古,横而万国,无此理势。若不投间抵隙,题外作文,度外举事,洞其症结,转其枢纽,但为按部就班,敷衍搪塞之计,形见势绌,必归沦胥,悔无及矣。窃意方今国脉民命,实悬于刘、张二督之举措(刘已矣,犹冀张唱而刘可和也)。顾虑徘徊,稍览即逝,独居深念,讵不谓然?顷者陶观察之说词,龙大令之书牍,伏希商及雪澄,斟酌扩充,竭令赞助。且由张以劫刘,以冀起死于万一。精卫之填,杜鹃之血,尽于此纸,不复有云。节庵老弟密鉴。立顿首。(27)
这一封信已有多人的解读,我个人以为,似多有过度解读之嫌。信中关键有两个,其一是“题外作文,度外举事”指何事?其二是“且由张以劫刘”,即由张之洞为首倡而刘坤一响应。张謇此时亦到达南京,在日记中记有与陈三立的交往,共三条: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日记称:“赠陈伯严吏部三立诗。”三十日称:“与伯严议易西而南事。”六月初二日称:“与伯严定蛰先追谒李帅,陈安危至计。”(28)“赠诗”谈的是交往与时局。“李帅”,为前四川总督李秉衡,以对外态度强硬著称,此时正奉旨北上。“蛰先”是汤寿潜。张謇与陈三立商议,请汤寿潜说服李秉衡,不要为刚毅等人所误。而五月三十日所谈“易西而南”又何指?张謇在《啬翁自订年谱》中称:“陈伯严三立与议迎銮南下……与眉生、爱仓、蛰先、伯严、施理卿炳燮议合刘、张二督保卫东南。余诣刘(坤一)陈说后,其幕客有沮者。刘犹豫,复引余问:‘两宫将幸西北,西北与东南孰重?’余曰:‘虽西北不足以存东南,为其名不足以存也;虽东南不足以存西北,为其实不足以存也。’刘蹶然曰:‘吾决矣。’告某客曰:‘头是姓刘物。’即定议电鄂约张,张应。”(29)张謇虽与陈三立讨论过“迎銮南下”之事,但其主要精力仍放在“东南互保”一事上。戴海斌根据张謇的说法,推断陈三立提议的“题外作文,度外举事”为迎光绪帝南下,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解读(30)。我还以为,陈三立这封信的受信人梁鼎芬,当时的政治态度似介于张之洞与于荫霖两者之间,忠于清朝,痛恨康有为及其党人,陈三立对此是十分清楚的。陈写信给梁,劝张来首倡刘来响应,其内容只能是反对清廷的某些决策而不能是反对清廷本身,更不可能与康有为、梁启超、唐才常等人的活动相涉。
对于陈三立在南京的政治活动,陈宝箴是否知情?我个人以为是不太清楚的。陈三立在为其父所作《行状》中称:“卒前数日,尚为《鹤冢诗》二章;前五日,尚寄谕不孝,懃懃以兵乱未已、深宫起居为极念。”(31)由此可见陈宝箴去世前关注之所在。陈宝箴去世后,陈三立在《崝庐记》中又称:“……已而沉冥以思,今天下祸变既大矣,烈矣,海国兵犹据京师,两宫久蒙尘,九州四万万人皆危蹙莫必其命,益恸彼,转幸吾父之无所睹闻于兹世者也。”(32)陈三立“转”为其父未闻国破民危之悲惨情景而庆幸,而这种庆幸似为那些置身事外者方可得享,如果陈宝箴得知那些“东南互保”、“迎銮南下”之类的消息,未知国运之确果,将会至死仍是忧虑至极。
梁启超曾有一诗论陈三立及其诗学成就,曰:“义宁公子壮且醇,每翻陈语逾清新,啮墨咽泪常苦辛,竟作神州袖手人。”该诗另有梁启超的注:“义宁,陈三立,伯严。君昔赠余诗有‘凭栏一片风云气,来作神州袖手人’之句。”(33)我不知道梁启超此诗的写作时间,也不知道陈三立赠梁诗的时间。梁认为,他看到陈诗中的“啮墨咽泪”之“苦辛”,不能理解陈竟然会作“神州袖手人”。然而,我以为,陈三立在此后的政治生活中确实不是“插手人”,而真是一个“袖手人”,只是在内心中仍无法置之度外,诗中不免常现“啮墨咽泪”的情感;他赠梁启超诗中“凭栏一片风云气,来作神州袖手人”一句,因无上下文和时间、背景等要素,还不可全解其意,但我在内心中隐约感到,他很可能是对梁启超当时向他提出的政治要求或期许,做了一个非常委婉的拒绝——“来作神州袖手人”。
然而,由于陈宝箴“滥保匪人”的罪名,很长时间未予以认真地揭示。1958年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部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将已折片分离、没有署名、内容为撤销保送康有为参加经济特科考试之附片,误标为陈宝箴之片,且将时间误记为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七日,而该片的真正作者是广东学政张百熙(34)。该书作为一部权威性的档案史料集,草草标拟作者姓名及时间,刊行时又未加其他说明。编者受到了此说的影响,结果又影响了他人。
注释:
①《读吴其昌撰〈梁启超传〉书后》,载《陈寅恪集·寒柳堂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67页。“先祖”,湖南巡抚陈宝箴。“先君”,吏部主事陈三立,曾游张之洞幕,戊戌时随侍陈宝箴在长沙,对湖南的变法多有作用。
②参见拙文《“张之洞档案”阅读笔记之五:张之洞与陈宝箴及湖南维新运动》,《中华文史论丛》2011年第3期。
③熊希龄光绪二十三年八月十二日致汪康年信称:“湘学堂中文教习无人,初,各绅议,只立分教,而缓立总教,及公度到湘,力言总教无踰于梁卓如者……”(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840页。)邹代钧同日致汪康年信称:“湘中开设学堂,西文、中文教习,均未觅得其人。公度已荐一琴为西文教习,卓如为中文教习。义宁父子及湘绅无不喜悦。”“公度以……卓如在馆仅作论,若来湘,仍可作论寄沪,于报事毫无妨碍,且卓如不来湘,必为南皮强去云云。故义宁已下关聘两君矣。”(同上书,第2743页。)“义宁父子”,陈宝箴、陈三立。谭嗣同致汪康年的信中称:“熊秉三来书,言湘中官绅决计聘请卓如、一琴两君为时务学堂总教习,黄公度尤极力赞成……”(光绪二十三年九月初六日,蔡尚思、方行编:《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11页。)陈寅恪称:“……丁丑春,余偶游故宫博物院,见清德宗所阅旧书中,有《时务学堂章程》一册,上有烛烬及油污之迹,盖崇陵乙夜披览之余所遗留者也。归寓举以奉告先君,先君因言聘新会至长沙主讲时务学堂之本末。先是嘉应黄公度丈遵宪,力荐南海先生于先祖,请聘其主讲时务学堂。先祖以此询之先君,先君对以曾见新会之文,其所论说,似胜于其师,不如舍康而聘梁。先祖许之。因聘新会至长沙。”(《读吴其昌撰〈梁启超传〉书后》,载《寒柳堂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版,第167页。)“丁丑”,1937年。“德宗”、“崇陵”,指光绪帝。按当时的官场规则,时务学堂总教习一职,须经湖南巡抚陈宝箴的认可或批准,然陈三立向陈寅恪说明其提议招聘梁启超,亦有重要意义,即其承认当时的罪名“招引奸邪”。
④《师伏堂未刊日记》,《湖南历史资料》(湖南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4期,第73、84、96—97、104页。“易中实”,易实甫。“研甫”,徐仁铸。“唐黻丞”,唐才常。
⑤叶德辉辑:《觉迷要录》,光绪三十一年刊本,录四,第26—28页。又,夏晓虹编《饮冰室合集集外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亦录之,称其录于“1898年10月湖南刊本《翼教丛编》”(见该书上册,第11—13页)。
⑥梁启超:《戊戌政变记》,载《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446册,第275—279页。以下简称《戊戌政变记》续四库版。
⑦《湘报》,中华书局影印本,2006年,下册,第1061页。又可参见《饮冰室合集集外文》,上册,第7页。
⑧许全胜、柳岳梅整理:《陈宝箴遗文》,载中山学社编《近代中国》第11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234页。“兰洲”,陈豪的字。“叔通”,陈叔通,陈豪之子。“腊不尽三日”,指腊尽前三日,即该年的腊月二十八日,查甲寅年腊月二十八日,为1915年2月11日。
⑨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6册,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3091页。“荣仲华”,荣禄。又,陈宝箴于光绪二十二年曾拟一折,请派容闳赴美商办借款、办铁路之事(参见《陈宝箴集》,上册,第261—267页;亦可参见柳岳梅、许全胜整理《陈宝箴遗文(续)》,《近代中国》第13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306—308页)。又,查军机处《随手档》,该折未上。
⑩参见拙著《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343—355页。
(11)《叶吏部与刘先端、黄郁文两生书》,载苏舆编《翼教丛编》,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165页。
(12)军机处《随手档》,光绪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4册,第292—293页。
(13)孔祥吉编著:《康有为变法奏章辑考》,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397页。
(14)军机处《电寄档》,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15)湖南籍御史黄均隆于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1898年10月6日)上奏攻击湖南维新运动,指名陈宝箴、黄遵宪、熊希龄、陈三立、江标,涉及康有为、张荫桓、梁启超、谭嗣同等人(皆是慈禧太后深恶痛绝之人),其中最重要的一段是:“陈宝箴信任梁启超、黄遵宪、熊希龄……屡保康有为、杨锐、刘光第等,其称康有为至有‘千人诺诺,不如一士谔谔’等语……今逆党已明正典刑,陈宝箴应如何惩治之处,出自圣裁。”(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部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72—473页。)黄均隆完全歪曲了陈宝箴原折之意,将要求康有为将《孔子改制考》“自行毁版”称之为“保举”(陈宝箴奏折见《陈宝箴集》,上册,第777—781页)。慈禧太后不知陈宝箴奏折之具体内容(此时似也无人敢以真情相告),盛怒之下,将该折中言及之人全部重惩:“湖南巡抚陈宝箴以封疆大吏滥保匪人,实属有负委任。陈宝箴著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伊子吏部主事陈三立招引奸邪,著一并革职。”(《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4册,第445页。)慈禧太后此处所称“滥保匪人”,应指康有为。而陈宝箴先前曾保举杨锐、刘光第,他与陈三立所理解的“滥保匪人”,是指其曾保杨、刘。
(16)参见拙著《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第626—635、680—683页。又,根据康有为的《我史》,他是逃到香港后得知陈宝箴、陈三立父子被革职的消息,参见同上书第847—854页。
(17)《戊戌政变记》,续四库版,第219、220、236—237、247、275页。
(18)从现有档案来看,提出请陈宝箴入军机者仅是广西举人李文诏,他在上书中称:“择老成硕望志在维新,其才识又足以负荷天下之重,如两湖总督张之洞、湖南巡抚陈宝箴两人者,速调进京,任以枢要,然后斟酌损益,次第施行。庶不至凌杂无序,疑谤沸腾。”(李文诏条陈见《军机处录副·光绪朝·内政类·戊戌变法项》,3/108/5617/27,八月初五日都察院代奏。)然李文诏在政治倾向上是张之洞派,与康、梁无涉,在“张之洞档案”中有其请求经济帮助的电报。
(19)《宗方小太郎文书》,日本原书房,第637页;转引自杨天石《寻求历史的谜底——近代中国的政治与人物》,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1页。“柏原”,柏原文太郎。
(20)《井上雅二关系文书》,参见汤志钧《乘桴新获:从戊戌到辛亥》,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55—356、360、370页;亦可参见杜迈之等编《自立会史料》,岳麓书社2009年版,第367—368、373、382页。
(21)田野桔次:《最近支那革命运动》,载桑兵主编《辛亥革命稀见文献汇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版,第43册,第549、577页。
(22)朱维铮、姜义华编注:《章大炎选集(注释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5页;又参见姜义华《章太炎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7页。“□□”,指排满。“信国”,文天祥,封信国公,此处指文廷式。“东、西”指日本与英国等列强。“铸万”,唐甄,字铸万,指唐才常。“梁公”,狄仁杰,追封梁国公,指狄葆贤。“昆仑”,李介,号昆仑山樵,指李鸿章。文言,东林党人汪文言,指汪康年。“鄂帅”,指张之洞。
(23)陈三立致俞明震,载《陈宝箴集》,下册,第1680—1681页。又,陈三立对此自称:“既葬吾母,余复得病几死……”(《大姊墓碣记》,李开军校点,载陈三立《散原精舍诗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下册,第860页。)
(24)参见陈三立所作《行状》,载汪叔子等编《陈宝箴集》,下册,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003页。又,皮锡瑞光绪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日记称,陈宝箴致荣禄的电文为:“慈圣训政,臣民之福。而尊主庇民,全仗中堂主持。万代瞻仰,在此一举。”并称此电的电文为夏献铭所告。二十五日日记又称:“节吾至,言右帅电奏两次,岘帅奏意更显明,为禀告荣禄。其实奏上所说,与子新丈言合。”(《师伏堂日记》,《湖南历史资料》1981年第2期,第143—144、146页。)“节吾”,欧阳中鹄。“子新”,夏献铭。
(25)《陈散原〈崝庐记〉》,载李吉奎整理、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中华书局2008年版,中册,第526—527页。
(26)光绪二十六年五月,陈三立为吴樵作《墓表》,其中称言:“其(吴樵)论治颇喜称民权,与余不合。余尝观泰西民权之制,创行千五六百年,互有得失。近世论者或传其溢言,痛拒极诋,比之逆叛,诚未免稍失其真。然必谓决可骤行而无后灾余患,亦谁复信之。彼其民权之所由兴,大抵缘国大乱,暴君虐相迫促,国民逃死而自救,而非可高言于平世者也。然顷者吾畿辅之变,义和团之起,猥以一二人恣行胸臆之故,至驱呆竖顽童张空拳战两洲七八雄国,弃宗社,屠人民,莫之少恤。而以朝廷垂拱之明圣,亦且熟视而无如何,其专治为祸之烈,剖判以来,未尝有也。余意民权之说,转当萌芽其间,而并渐以维君权之敝。盖天人相因,穷无复之之大势备于此矣。则君夙昔所持论,又乌得尽非而终不以为然邪?……余感时变,为略论述之如此,欲以明君生平所自待,而早死未为不幸也。”(《散原精舍诗文集》,下册,第844—845页。)陈三立曾指责吴樵的民权论为非,但到了此时,感到专制为祸之烈,可以萌生一些民权,以维君权之敝。这是他政治思想的一个变化。
(27)周康燮:《陈三立的勤王运动及其与唐才常自立会——跋陈三立与梁鼎芬密札》,《明报月刊》第9卷第10期,1974年10月。
(28)张謇研究中心、南通市图书馆编:《张謇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6卷,第437—438页。
(29)《张謇全集》,第6卷,第861页。
(30)戴海斌:《“题外作文、度外举事”与“借资鄂帅”背后——陈三立与梁鼎芬庚子密札补证》,《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2期;马卫中、董俊珏:《陈三立年谱》(苏州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亦据张謇日记及《自订年谱》认定“迎銮南下”之说(见该书,第245—246页)。
(31)以上引文,未直接注明者,皆为陈三立所作《行状》,载《陈宝箴集》,下册,第2003—2004页。
(32)《花随人圣庵摭忆》,中册,第527页。
(33)《广诗中八贤歌》,载《饮冰室合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4册,《文集》之45下,第13页。
(34)《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231页;该原片见《军机处录副·补遗·戊戌变法项》,3/168/9448/15,又据军机处《随手档》,张百熙该片的收到时间为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相关的研究可参见孔祥吉《读书与考证——以陈宝箴保荐康有为免试特科事为例》,载《罕为人知的中日结盟及其他:晚清中日关系史新探》,巴蜀书社2004年版,第337—350页;拙著《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第535—5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