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现状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现状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小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具有独特的促进作用。随着金融全球化、一体化步伐加快,银行并购案层出不穷,规模越来越大。处在国内外大银行夹缝中的我国中小商业银行能否经受得住开放的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其能否生存,又怎样生存?这不仅仅是银行业的问题,需要社会共同关注。
一、中小商业银行的现状
以资产额为标准,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是指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外的全国性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含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中小商业银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以1987年交通银行成立为标志,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进入了金融主体多元化的时代。十多年来,中小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稳步发展,现已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有包括交通、招商、中信实业银行在内的全国性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于1995年开始试点组建,至今已达90家。
中小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占全部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比例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1995年中小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合计4685.2亿元,所占比例为8.58%;1996年为6673.3亿元,占10.1%;1997年(截至6 月)为6727.7亿元,占9.35%;1999年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88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达到1.68万亿元,占我国银行业总资产12.84万亿元的13 %(注:《中国金融年鉴》1997、1998年,《金融时报》2000年3月4日。)。不仅如此,中小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也远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要好。如资本比率,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所有商业银行核心资本比率须≥4%,全部资本比率须≥8%,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仅未达到≥8%的要求,反而呈下降趋势;而中小商业银行资本比率全都在8%以上, 且逐年递增(见表1)。
表1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比率比较(%)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心商业银行
1995 4.62
9.3
1996 4.42
9.8
1997.63.92 11.4
资料来源:刘志发《论建立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经营机制》,载《经济评论》2000年第1期。
再如资本收益率,以1997年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例,中小商业银行的资本收益率平均为17.34%,尤其是浦发、深发和招商银行, 资本收益率均在20%以上,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只有2.62 %(见表2 )。 1998年,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共实现利润115亿元,平均资本利润率16.8%,平均资产利润率1.13%,人均创利13.2万元(注:王维安:《从制度变迁看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载《金融研究》1999年第10期。)。数据虽然简单,却有力地说明了中小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毫不逊色。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是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夹缝中发展起来的,经历了激烈竞争的市场洗礼,绝大部分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其生命力主要得益于股份制的产权明晰、职责明确、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灵活的优势”。(注:《国际金融报》1999年12月27日。)股份制决定了中小商业银行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因此不仅具有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而且具有较高的市场灵敏度和金融服务效率。中小商业银行自成立以来,支持了大量资信低、规模小、风险大、难以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融资安排的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发展,并开发出许多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例如上海银行、民生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为中小企业度身定做了一个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资金、技术、市场和人才方面的便利和服务。中小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机构中最具有活力的群体。
表2 1997年部分商业银行资本收益率比较(%)
银行名称 资本收益率 银行名称资本收益率
中国工商银行 2.11交通银行 12.36
中国农业银行 1.33中信实业银行 19.70
中国银行 4.49中国光大银行 19.73
中国建设银行 2.54浦发银行 23.40
深发银行 25.38
广发银行
7.91
福建兴业银行 10.20
招商银行 26.77
民生银行 16.20
华夏银行 11.78
平均 2.62平均 17.34
资料来源:《中国金融年鉴》1998年;《中国金秋》1999年11 ̄12期。
但是,我国中小商业银行除了存在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资产质量低、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外,还因整体实力、业务范围及体制等方面的限制,进一步发展的潜力不足,个别银行甚至出现了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所有中小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分支机构(包括营业网点)的合计数尚不及其中一家。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主要以自身经济实力和对投资者负有限责任为依托提供信用保障,虽然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高于国有商业银行,但所受限制较多,业务范围狭窄,缺乏强有力的竞争工具,融资成本较高,使得某些中小商业银行不得不转向高风险投资,导致支付能力和资产结构的恶化,甚至倒闭(如海南发展银行)。
与发达国家的中小商业银行相比,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亦存在相当差距。美、英、日等国的银行并购如火如荼,超级银行层出不穷,中小银行承受的竞争压力日益加大。但尽管如此,资产额≤1 亿美元的中小商业银行仍占据着18~20%的市场份额,它们依靠各自的经营特色以及与当地中小企业的牢固联系,共同组成了一道抵御大银行渗透的有力屏障。而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不仅业务单一、趋同,缺少经营特色,而且内耗严重。
具体到城市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区域性与全国性)商业银行,因两者成立过程不同,存在问题也有些差别:
1.城市商业银行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在从城市信用社的多级法人制向城市商业银行一级法人制过渡过程中,因有些问题处理不当,使得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在转制过程中形成较为严重的亏损,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因不良资产比例过重而出现支付危机;其二,现有的城市商业银行存在体制结构与政策环境问题:股权结构有待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进一步调整;现行城市商业银行的一级法人制缺乏信贷约束;银行功能不全,缺乏汇兑功能;缺少政策扶持,资产运用限制过多,造成相当一批城市商业银行资产多元化经营不力、同时主营业务相对萎缩的局面,整体经营效益受到很大影响(注:《金融时报》1999年10 月23日。)。
2.股份制商业银行虽无城市商业银行那样的体制转换问题,但其本身的不足亦不可忽视。首先是先天法人产权制度不健全:光大、华夏、中信实业银行并未完全采用股份制企业制度形式,中信实业银行至今仍然全资直属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有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体制改造尚未完全到位,如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实行股份制的银行除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是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余的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正是由于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核心—法人产权制度的不健全,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才会存在诸如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其次是后天发展失宠;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政策扶持和倾斜在其完成历史使命—推动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之后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严格的管理和规范。这使得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处于不同待遇水平上。 (注:王维安:《从制度变迁看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载《金融研究》1999年第10期。)上述问题同样广泛存在于城市商业银行。
在先天不足、后天失宠的前提下,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还面临政策环境不稳定、政策导向与舆论宣传的偏向等问题,在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之后,社会认同程度仍然不尽人意,到1998 年末, 市场份额仅占到11.6%。
总的来看,我国中小商业银行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规模尚小,业务范围狭窄,政策限制较多,发展潜力不足,现代金融企业的优势无法充分发挥。随着金融的进一步开放,面临的压力将是巨大的。
二、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分析
1.中小商业银行存在之合理性的理论分析
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脱媒”步伐加快,商业银行传统存贷业务的优势逐渐丧失。为了增强竞争力,以美国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不断以迂回方式(如兼并非银行金融机构)扩展业务领域,明显的后果之一就是银行规模的急速膨胀,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巨大的、全能的银行才有发展前途吗?众多中小银行走到穷途末路了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中小商业银行具有存在与发展的合理性。
(1)“大的未必是美好的”
企业界曾经流行“以大取胜”的观点。“大企业是有效率的,规模成为效率的代名词”(注:袁礼斌:《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几个理论问题》,载《经济学动态》2000年第1期。)是20世纪中叶以前经济学的主导观念,然而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种观念受到了冲击。我们注意到在跨国公司成为令各国“仰视”的对象的同时,中小企业也显得生机勃勃。美国硅谷的企业就是典型的代表,具有“冒险”精神的中小企业对发展高科技的热情远甚于大型企业。它们能接受新事物,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迅速开发出新产品。相反,盲目扩张的韩国大企业则濒于倒闭。实际上,任何简单的“大”与“小”的评价都有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经济规模是必要的,但规模大小取决于平均成本与边际成本的关系。商业银行与其它微观经济主体一样,要遵循利润最大化的原则经营,必须符合平均成本等于边际成本的条件,所以规模大的银行并不见得有效率。根据美国银行规模管理实践,当资本超过10亿美元时,再扩大规模,单位成本反而会增加。一些关于银行购并的实证研究也表明:除了小银行,兼并和收购并不具有统计显著性的规模经济效果。(注:金伯利·C·格利森、 艾克·马瑟:《美国银行业跨国收购的财富效应》,载《国际金融研究》1999年第4期。 )所以理论上中小银行是可以与大银行共同发展的。
(2)中小商业银行具有特定的市场功能 多数中小商业银行都将自身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服务”,实践证明了这一定位的正确性。在金融市场上,中小企业对银行的选择往往以地理条件作为重要参考,一般情况下都从邻近的银行筹措资金。受银行选择面的限制,中小企业对银行有较高的忠诚度,这一点若能为中小商业银行充分利用,不仅可以保证稳定的客户源,而且能够取得较高的利润率。据统计,1997年美国中小企业中只有9%的企业更换了银行, 而银行从为小型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得到的资本回报率高达30~50%。(注:陈飞翔等:《国际中小银行的发展分析》,载《金融参考》1999年第9期。 )从中小商业银行角度看,由于委托管理层次少,与客户地域联系密切,熟悉客户资信与经营状况等特点,决策迅速,容易监督,能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比较适合为中小企业服务。中小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匹配性决定了实力雄厚的大银行在为中小企业服务等方面并不占优势,数量众多的中小银行才是其中的主力军。
(3)中小银行在各国银行体系中广泛存在 美国在1994 年废除跨州设立分行的禁令之前,实行的是典型的单一银行制,不允许州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只能在银行本部开展业务。因此美国中小商业银行数量众多,资产额多在1亿美元以下,实力相差无几,竞争剧烈。 尽管禁止跨州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已经废除,混业经营及大规模购并成为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但中小商业银行数量在1998年仍有8000家左右。英国、德国的总分行制与全能银行制虽然决定了两国银行业的垄断特征,但中小商业银行依靠“特色经营”仍大量存在。(注:李红卫:《美国银行对小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及启示》,载《金融科学》1999年第3期。 )日本受美国、英国银行制度的影响,表现出综合性的特点,其富有特色的地方银行(即中小商业银行)以地方中心城市为据点设立总行,网点广泛分布于服务的区域内,在都市银行的经营空白处广泛发展。可见,即使在大银行兼并重组浪潮风涌的美日等发达国家,中小商业银行仍有一席之地。
2.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生存环境
(1)国内生存环境 当前,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虽然仍占据着银行体系的核心位置,但是以招商、中信、民生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中小商业银行地位日显突出。由于中小商业银行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金融需要,加上其体制新、包袱轻、机制灵活的特点,在金融创新上起到了“领头羊”作用,获得了一定的社会认同。例如“电话银行”、“一卡通”、“24小时自助银行”等新产品就是中小商业银行的创新。随着社会金融意识的加强,现代商业银行交易法则日益成为金融活动的指导法则,为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1998年初,我国新一轮金融体制改革启动,中小商业银行的调整与大发展成为一个关注的焦点。按照国务院商业银行的总体改革思路和要求,除农业银行外,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要适当向大中城市收缩,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这种转变留下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与中小城镇发展的资金来源问题;二是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资金需求问题。前者从经济平衡角度讲,是特别需要加强资金投入以支持其发展的地区(注:丁楠、张文斌:《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与改革取向》,载《四川金融》1999年第7期。); 后者正日益成为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为城镇提供了75%的就业岗位,90年代以来,其产值占社会全部新增产值的76.6%,其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60%。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等困难却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国有大商业银行从这两个领域收缩后,如果没有中小商业银行在资金实力、业务范围上进行接替,将给非法金融活动创造机会,不利于金融改革目标的实现,也不利于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顺利实现传统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因此,今后中小商业银行将会得到较好的政策环境,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国际生存环境
世界经济金融发展的最大特点是经济全球化及伴随而至的金融一体化。计算机网络和通信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对传统的银行业务提出了挑战。电子银行、电话银行、ATM、 直至“网上银行”等金融设施的出现,使金融业务不再受时间和地理的限制。与此同时,金融资产所有者已不满足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要求全方位、多功能的金融服务,特别是全功能的资产管理业务、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服务。金融需求的变化,一方面迫使商业银行更注意发展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另一方面使商业银行通过购并进行资源重组和市场结构调整,实现“金融超级市场”式的经营,以增强竞争力。正是基于此,美国延续了60多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才会被《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所取代。
以上变化的实质是世界经济的国际化、市场化和知识化趋势。这些趋势对中小商业银行有深远影响:第一、国际化意味着中小银行要面对国内大商业银行和发达国家跨国银行的双重竞争;第二、市场化意味着金融管制的放松,中小商业银行将失去政府在业务、地域等方面的保护;第三、知识化有助于降交易成本,但对中小商业银行却可能意味着经营成本、融资成本的扩大,因为其资金实力能否支撑设备的更新与网络的维持是一个问题。
由于存在前文分析到的诸多问题,对于即将“入世”的我国中小商业银行而言,面临的冲击是巨大的,甚至可能被国外银行挤垮或兼并。但是,考虑到国内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中小企业(含私营企业)巨大的融资需求、以及外资银行对经济发达程度、交通与通讯设施水平等的要求较高等各种因素,中小商业银行的生存环境并不一定就差强人意。
3.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性
首先是建立有竞争活力金融体系的需要。“竞争是获得繁荣和保证繁荣最有效的手段。”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全国金融从业人员的80%,营业网点的90%,金融资产的80%,市场份额的85%以上,它们在银行体系中近乎垄断的地位遏制了金融竞争,妨碍了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金融市场的形成。为了保持我国金融体系的活力,必须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尤其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
其次是满足各类金融需求的需要。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差异化程度逐渐加深,消费者的选择偏好倾向于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为银行金融服务的多元化供给创造了条件,大商业银行固然能提供许多金融服务,但中小商业银行总能提供国有大商业银行难以提供或不愿意提供的、特殊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再次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却面临技术力量弱、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融资困难等问题,亟需得到资金支持。但是国有大商业银行的重点服务对象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要从事金融批发业务,往往难以或不愿意为成本高、风险大的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融资。而中小商业银行融资方式多,机制灵活,主要从事金融零售业务,正好可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基于以上认识,应当大力支持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在设计发展中小商业银行的策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正确认识规模大小的关系。中小商业银行的特长就在于规模小、服务地域与对象明确、管理层次少、决策灵活、更适合提供分散的金融零售业务,在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繁荣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所以,中小商业银行无须自卑,应根据自身优势正确选择市场定位,决不能选择“大而全”、“小而全”、多功能、全方位的经营模式,而要办出自己的特色。
第二、平等的待遇是中小商业银行拓展生存空间的必要条件。我国的金融机构一律以所有制而非按业务功能为标准划分类别,其结果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分别享受不同的待遇,中小商业银行一直被排除在中央银行再贷款、国债一级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电子联行之外,影响了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网点和吸引社会公众的能力。虽然去年央行决定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力度,并批准各商业银行授权分行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力度仍显不够。在外资银行即将全面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享受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的国民待遇情况下,有什么理由继续对本国中小商业银行实行事实上的歧视性待遇?
第三、对中小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中小商业银行在传统的存、贷、汇业务上显然无法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但其自身优势则是金融创新的内部有利条件,经济主体发展的多元化以及金融需求的多样化是其金融创新的外部有利条件。投资银行业务(如基金托管、资金管理、证券清算、财务咨询等)、中间业务、表外业务、家庭银行、电子银行等新业务完全也可以由中小商业银行承担,不过,国家应提供必要的政策优惠。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已经得到政府、理论及实务工作者的重视;国有商业银行撤并一批分支机构,向大中城市收缩小,中小商业银行将能获取部分市场份额;今年“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又将为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入世”后,即便外资银行大举进入我国市场,在一定时期内也将保持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主要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展开竞争,中小商业银行所受的冲击暂时不会很严重。在上述这些有利条件下,只要国家政策扶持得当,中小商业银行抓住大好机会,充分发挥优势,那么不久的将来,我国具有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特点的中小商业银行就会发展成为一股能与外资银行一争高下的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