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管理现状和改进探讨论文_严鹏

某县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管理现状和改进探讨论文_严鹏

(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广西,南宁,530000)

【摘 要】工程是实现土地整治项目目标的重要载体,县级行政区域是土地整治项目主要实施区域。当前县乡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主要是行政介入过多以及项目业主管理技术力量不足所致。探讨通过规范行政介入与发挥机构专长、完善招投标程序、整合现有技术力量改进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和实现项目目标。

【关键字】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现状;改进

一、土地整治项目背景

我国1999年实施的《土地管理法》提出“国家鼓励土地整理”,随后在《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中明确了土地整治这个概念。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以实现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为最终目标[]。以工程项目为载体对乡镇村屯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是实现土地整治项目目标的重要形式。这类项目以村屯田间道路、水渠、涵洞、蓄水池等构筑物新建或现状改造为主,项目具有实施地点线型辐射且分散化,构筑物非标准化、施工技术要求不高,实施场地易受干扰等特点。

二、某县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管理现状

对西部某县进行自然资源审计调查整理,某县近两年由国土部门负责实施的9个土地整治工程项目(项目工程概算累计金额6600万元)。通过梳理9个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充分、工程招标形式化、过程项目管理混乱、后期评价不到位等情况:

1、行政介入前期规划设计不当

某县土地整治项目由隶属于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储备中心实施(下简称国土及土储),国土及土储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过多参与项目前期可研、规划设计乃至施工图审查等环节的专业评审和后期施工管理。这种行政介入引导了规划设计环节重视项目审批形式要求而忽略项目现场实施需求和可操作性考量,最终成为导致施工过程工程变更、工期调整频繁原因之一。

2、工程招投标及评标形式化

某县近两年实施的9个土地整治工程项目,项目评标方式在均为合理低价中标。但经统计,9个工程项目招标条件中均明确要求参加投标单位必须为国土厅推荐名录内的公司。同时,9个工程财政上控价累计约6500万元,参与竞标的各项目合格投标人基本围绕上控价报价,中标价下浮系数近99.9%。因此,项目以技术标合格、报价合理最低为评定标准的合理低价评标方式选取施工单位沦为形式。

3、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某县土地储备中心(下简称某县土储)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县土地整治项目业主,其现有人员编制及工程技术管理能力均难以有效控制其承担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目标。

首先,某县土储有限的工程技术人员不能对土地整治这类作业面广量大的项目做到有效跟踪,加上难以有效调动监理积极性,导致业主对各项目的质量管理难以到位。如被抽查土地整治项目部分现场并不能按图施工,项目质保资料缺失或批量式后补。第二,某县土储合同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匮乏,不能充分依托合同开展项目管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某县实施的9个土地整治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以固定总价形式签订合同,但在结算过程中按固定单价模式结算,与之配套的清单描述却无法与现场对应,合同形式和合同条款约定已经为后期结算埋下风险。第三,受前期调查不充分、过程管理难到位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中的工程变更、村民阻挠情况多发,项目多难以按期完成。某县9个土地整治项目都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部分项目甚至严重超期。此外,项目完工后须经省厅指定中介完成项目工程复核流程才能正式竣工验收,是某县土地整治项目久拖不决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三、项目管理改进措施

1、各司其职保障规划设计成果的有效性

土地整治工程项目是特殊的民生工程,一方面,将项目的工程技术要求与现场条件结合并形成可行性高的规划设计成果才能有效指导施工,这需要减少行政干预,保障专业人员充分独立的设计和成果评审。另一方面,项目涉及县乡民众切身利益,项目实施地民众及各方诉求信息传递以及引导民众积极配合工程实施,则需要充分发挥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力量。简而言之,规范县乡行政部门工作将配合设计部门提出能有效实施的设计成果。

2、完善土地整治工程项目招标模式

在科学合理划分项目规模基础上,对县乡不同规模的土地整治项目采取不同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定价方法。低于200万的土地整治项目采取定点采购程序,在国土厅等主管部门推荐的承包单位名录(或由县市财政部门提前按程序筛选的承包人名录)随机抽取,被抽取者按其在前期筛选环节承诺的下浮系数签订合同价款并承建项目。超过200万的土地整治项目仍以公开招投标及合理低价评标形式,但不应设置歧视性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同时通过提供可行性高的设计文件、合理设置清单项目技术特征要求、明确合同实行固定单价形式等技术风险管理措施引导投标人充分竞价。

3、整合现有项目管理力量提升管理效果

解决现有技术力量不能满足土地整治项目管理需求的矛盾可尝试以下改进,首先,县乡土地整治项目业主通过直接引入技术人员、督促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等途径提高管理能力。其次,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县乡基层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力度,通过规范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管理等关键环节、将竣工后工程复测调整为过程分阶段复测或全程跟踪复测等方式,提高县乡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水平。第三,将项目实施内容和简易的技术标准向当地村屯民众交底,在项目实施点或村屯聚集地设立公示牌,引导当地民众配合并参与监督。第四、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通过规范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管理、强化项目管理目标绩效考核问责、总结推广项目经验促进县乡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高效化。

四、结语

县乡是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的主要实施区域之一,项目业主是否有效管理并达成规划设计内容和前期设定指标,成为能否实现土地整治最终目标的关键。梳理某县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规划设计不充分、招标流于形式、工程管理不到位等管理薄弱环节,探讨以减少行政介入、规范招投标工作、整合现有技术力量等途径规范这类工程项目管理。不断完善的项目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有利于保障土地整治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效果,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达成土地整治目标。

参考文献:

[1]土地整治来源于百度词条 相关链接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DTuH7tjzbTOmV6UizHkj5x5t2McStitUMo-tIAyMNULZwh1kcjpf0SFueDvsrH2_dqayBFDnyXpi17d6pnKoQa

论文作者:严鹏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2月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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