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中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研究:文献综述与评价_经济学论文

交易成本经济学之于国际关系研究:文献回溯与评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际关系论文,之于论文,经济学论文,文献论文,交易成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20世纪70年代起,交易成本经济学(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TCE)作为新制度 经济学中最有活力的一个分支,不但在经济学领域的相关研究中,而且在政治学、社会 学和法学等相关学科领域中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开创者罗纳德· 科斯(Ronald Coase)在1998年指出:“令人高兴的是,我的一些法学界同仁已经开始用 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从事法律制度方面的研究;同时,政治学界的同仁也不甘落后,他 们也把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引入到政治体制方面的研究。”(注:罗纳德·科斯:“ 新制度经济学”,克劳德·梅纳尔编:《制度、契约与组织——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的 透视》,刘刚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作为政治学的一个主要分支 领域,国际关系研究已经引入交易成本经济学来解释既有理论所无法解释的一些经验现 象,并且积累了一些具有相当学术价值的理论文献。本文旨在明晰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思 想渊源、发展线索和内在理路,回顾交易成本经济学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主要应用成果 ,并对这些既有研究成果进行初步评估,从而为这种研究路径的继续深入确立一个比较 扎实的文献基础。

一、交易成本经济学与交易成本政治学:学科背景

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一些经济学家对主流经济理论——新 古典经济学的不满与挑战。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标准假设,人们可以无摩擦、无成本地 从事商业交易活动,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协调和组织整个经济活动。由于人们可以 无成本地利用价格机制,在市场中的交易过程被过滤为单纯的价格机制的操作。在这种 分析逻辑下,制度和组织是无足轻重的。也可以说,新古典经济学“已经假定制度是外 部既定的,各类主体已经很好地适应了制度”。(注: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 ——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韩朝华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4页。)

美国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约翰·康芒斯(John Commons)率先对新古典经济学这种过分 简化现实的做法发起了挑战。1934年,康芒斯出版了《制度经济学》一书,强调了交易 与组织在经济研究中的重要性。康芒斯认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单位不是产品和服务,而 是“本身含有‘冲突、依存和秩序’这三项原则”的交易。(注:约翰·康芒斯:《制 度经济学》(上册),于树生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73页。)他还提出,经济组织 可以通过“向前看”和规避潜在冲突来实现相互得益。在经济学说史上,“从贸易中得 益的思想并不新鲜,但是从组织中得益的思想则是前所未有的”。(注:Oliver

Williamson and Scott Masten eds.,The Economics of Transaction Costs,

Cheltenham:Edward Elgar Publishing Limited,1999,“Introduction”,p.x.)不过从 研究纲领上看,康芒斯的经济思想仍属于旧制度经济学的思想体系。这些旧制度经济学 家不仅反对新古典经济学单纯强调以价格为中介的“匿名市场”,而且着力批判新古典 经济学所坚持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及其对抽象的普遍规律和理论普适性的追求。

与这些旧制度主义者不同的是,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直接指向“‘问 题与困惑’而不是方法论”。科斯在该文中提出了两个新古典经济学无法解释的困惑: 第一,如果市场是神奇的,那么,我们为什么需要企业?第二,如果内部组织具有市场 无法比拟的优势,为什么不在一个大企业中进行所有的生产?科斯的回答是因为存在不 同的交易成本。科斯认为,企业的边界“必须达到这样一点,即在这一点上,在企业内 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开放的市场上执行这笔交易所涉及的成本,或另外一个 企业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注:Ronald 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

Economica,Vol.4,No.16,November 1937,p.394.)也就是说,当企业内交易的边际成本 与市场中交易的边际成本相等时,企业和市场之间就达到了均衡。

科斯对企业性质的解释具有颠覆性的意义,由此开创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传统。新 古典经济学的世界是个“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正是在新古典经济学的框架中加入 了正的交易成本使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相区别并改变了研究的方向。”(注: 思拉恩·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吴经邦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6页。 )但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由于科斯的逻辑具有某种“同义反复”的意味,《企业的性 质》这篇论文“引证多而运用少”。(注:罗纳德·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盛 洪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201页。)为了摆脱这种困境,学者们必须解答下面 的问题:有哪些关键的维度能够使不同的交易相区别?

奥利佛·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为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提供了初步的答案,明 确提出了区别不同交易的三个基本维度——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从而将 交易成本推理运用于实践。在此基础上,威廉姆森系统提出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研究纲 领,从而成为交易成本经济学的集大成者。他的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1975年出版的《市 场和等级制:分析和反托拉斯的意义》、1985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1996年 出版的《治理机制》这三部著作中。

威廉姆森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核心特点概括为以下七个方面:第一,交易是基本的分 析单位。第二,使交易类型相区分的核心维度包括交易频率、不确定性和资产专用性。 第三,每种治理模式都综合了若干属性,因此展示了成本和能力上的离散性结构差异。 第四,每种治理模式都为不同的契约法形式所支持。第五,具有不同属性的交易和具有 不同成本和能力的治理结构以一种可相互区别的方式(主要是节约交易成本)相匹配。第 六,制度环境汇集了转换参数,其变化会引起治理成本(特别是比较成本)的变化。第七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应用都是比较制度分析,即相关的比较是在两 种可行的替代方案之间进行的,虚构的理想方案与操作问题无关,而对无效率方案的检 验则是一种矫正方式。(注:Oliver Williamson,“Hierarchies,Markets and Power in the Economy:An Economic Perspective”,in Claude Menard ed.,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Recent Developments,Cheltenham:Edward Elgar Publishing

Limited,1997,pp.6—7.)威廉姆森用三层模式(three-level schema)来说明交易成本经 济学的基本理论进路,如图1所示。

资料来源:Oliver Williamson,“Hierarchies,Markets and Power in the Economy :An Economic Perspective”,Claude Menard ed.,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Recent Developments,Cheltenham:Edward Elgar Publishing Limited,1997,p.8.

交易成本经济学的首要研究对象是制度安排(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也可以称 为治理结构(governance structure)。(注:Oliver Williamson,“The Firm as a

Nexus of Treaties:an Introduction”,in Masahiko Aoki,Bo Gustafsson and

Oliver Williamson eds.,The Firm as a Nexus of Treaties,London:Sage

Publication,1990,p.9.)作为“管束特定行动模型和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注:林 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型变迁与强制型变迁”,R·科斯、A·阿尔 钦、D·诺思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刘守英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 版社1994年版,第377页。)制度安排或治理结构可能是正式的,也可能是非正式的,可 能是暂时的,也可能是永久的。制度安排提供一种结构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 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或提供一种能影响法律或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 团体)可以合法竞争的方式。

如图1所示,制度环境(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和个体共同支持着治理结构。制 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 ”。(注:L·E·戴维斯和D·C·诺思:“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R·科斯、 A·阿尔钦、D·诺思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第270页。)由于制度环境中的变化 (或差异)能够改变不同治理结构的比较成本,制度环境的变化在交易成本经济学中被看 作转换参数(shift parameters),威廉姆森认为,“以这种方式将制度环境与治理制度 联系起来可以产生大量可证伪的推论”。(注:Oliver Williamson,“Hierarchies,

Markets and Power in the Economy:An Economic Perspective”,in Claude

Menard ed.,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Recent Developments,p.7.)

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理性”假设不同,交易成本经济学关于个体行为特点的基本 假设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有限理性的概念是由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提出的,即理性指一种行为方式,它适合实现指定目标,而且是在给定条件和约 束的限度之内。(注:赫伯特·西蒙:《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杨砾等译,北京经济 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3页。)对于“机会主义”,威廉姆森指出,“我认为它是带有 犯罪性质的追寻自身利益的行为。它包括说谎、偷懒和欺骗行为等赤裸裸的形式。机会 主义通常更多地采取微妙、狡猾的欺骗形式——更为一般地说,机会主义是与信息的不 完全、信息披露的曲解有关。尤其是与误导、曲解、使人模糊或制造混乱等故意行为有 关”。(注:拉斯·沃因和汉斯·韦坎德编:《契约经济学》,李风圣等译,经济科学 出版社1999年版,“译者前言”,第28页。)

根据交易成本经济学的“三层模式”,政治制度首先是作为制度环境的一部分而存在 的。但是学者们也越来越多地把政治制度看作特定的制度安排或治理结构,从而对政治 制度本身进行交易成本分析。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 North)就曾指出,他准备“把 交易成本分析推广到政治交换中,并探讨在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中政治和经济制度的相互 作用”。(注:道格拉斯·诺思:“对政治和经济的历史发展的交易成本分析”,埃瑞 克·菲吕博顿等编:《新制度经济学》,孙经纬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 301页。)1990年,诺思在《理论政治学杂志》上发表了《政治的交易成本理论》一文。 (注:Douglass North,“A Transaction Cost Theory of Politics”,Journal of The oretical Politics,Vol.2,1990.)1996年,阿维纳什·迪克西特(Avinash Dixit)在《 经济政策制定:一种交易成本政治学的视角》一书中提出了交易成本政治学(

Transaction-Cost Politics,TCP)的概念。(注:Avinash Dixit,The Making of

Economic Policy:A Transaction-Cost Politics Perspective,Cambridge:MIT Press,1996.)

实际上,在交易成本政治学的名称提出之前,交易成本经济学就已在政治学的若干研 究领域中得到过成功的应用。1984年,特里·莫(Terry Moe)在《新组织经济学》中指 出,实证的政治理论并没有为我们对公共官僚机构的理解提出多少知识增量,相反,“ 经济学家而不是政治学家近来在等级组织的实证理论上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注:

Terry Moe,“The New Economics of Organization”,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Vol.28,No.4,November 1984,p.739.)这种组织分析的经济学路径 包括三个要素:组织关系的契约视角、对等级控制的强调和通过委托—代理模型的正式 分析。在考量了从经济学到政治学的过渡中所产生的方法论和模型化问题后,莫试图将 这种新分析框架应用于公共官僚机构的研究。

巴里·温格斯特(Barry Weingast)和威廉·马歇尔(William Marshall)在1988年发表 的《国会中的行业组织》,迄今仍然是交易成本政治学的成功典范。这篇论文提供了与 企业理论和契约理论相类似的立法制度理论。温格斯特和马歇尔认为,与市场制度相似 ,立法制度反映了两个核心要素:个体的目标或偏好(这里是议员寻求再次当选)和相关 的交易成本。(注:Barry Weingast and William Marshall,“The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of Congress;or Why Legislatures,Like Firms,Are not Organized as Markets”,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96,No.1,1988,p.132.)在分析了政治 市场中的履约风险后,他们指出具有非市场形式的委员会制度有助于实现立法交换的长 期持久性。

思拉恩·埃格特森(Thráinn Eggertsson)曾对这个领域的应用成果进行了初步梳理和 评估:“社会与政治制度同样被看作单个主体间相互交易的产物,制度间的生存竞争也 会产生均衡制度。新制度经济学家刚刚开始研究社会与政治制度问题并试图得出可检验 的命题。这一领域是目前研究的前沿。”(注:恩拉恩·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 ,第28页。)经过多年的发展,交易成本政治学现在已经积累了相当可观的文献,(注: 交易成本政治学的研究成果主要涉及以下问题:(1)理性的选民为什么选择投票?(2)政 治委托人是否有效控制官僚机构?(3)议会是如何作出授权决策的?(4)如何有效地克服政 治机会主义?(5)议会内部为什么会发展出委员会体制?(6)为什么有些公共服务只能在公 共官僚机构内部生产?(7)如何评价政治市场的效率等。相关文献综述参见马骏:《交易 费用政治学:现状与前景》,《经济研究》2003年第1期。)不仅弥补了公共选择理论的 缺点和不足,而且丰富和扩展了政治学的研究领域。

二、交易成本经济学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应用:文献回溯

在政治学的诸分支领域中,国际关系研究在理论建设上相对滞后,但就吸纳经济学理 论资源用于自身学科建设而言,国际关系理论却由于其晚近的发展而往往具有更强的迫 切性和更大的敏锐性。在诺思提出“政治的交易成本理论”的那一年,威廉姆森亦针对 交易成本经济学在政治学研究中的应用情况指出:“政治学家在组织研究中已经展示了 持久的兴趣。……但是也出现了相反的趋势,即政治学家清楚地表达了对新组织经济学 的关注。”(注:Oliver Williamson,“The Firm as a Nexus of Treaties:an

Introduction”,in Masahiko Aoki,Bo G ustafsson and Oliver Williamson eds.,

The Firm as a Nexus of Treaties,pp.6—7.)威廉姆森作出这个判断的文献依据之一 就是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在1984年出版的《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 合作与纷争》。(注:Robert Keohane,After Hegemony: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

正是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学理支援下,罗伯特·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 的合作与纷争》一书中发展出了一套国际机制的功能理论。正如作者本人在该书的中文 版前言中所指出的,这部著作“提供一种以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的新的理论视角”。(注 :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苏长和等译,上海 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中文版前言”,第21页。)作者运用了理性选择理论和制度 的功能理论,着重解释国际机制的创设、维持及其演变问题。基欧汉在三个向度上论证 了国际机制对交易成本的影响:第一,“国际机制降低合法谈判的交易成本并增加非法 谈判的交易成本”;第二,国际机制“使各国政府一起谈判拟订协议的成本更加低廉” ;(注: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苏长和等译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中文版前言”,第110页。)第三,“相互套叠的国际 机制模式,通过使特定议题的联系或者补偿性支付的安排变得更加容易或者更加困难” ,(注: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苏长和等译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中文版前言”,第111页。)从而对交易成本产生影响 。此外,基欧汉提出国际机制还影响官僚政治中的交易成本。

作为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奠基之作,《霸权之后》对交易成本概念的使用在国际关系学 界引起了相当广泛的关注。但严格地说,《霸权之后》并非最早引入交易成本概念的国 际关系文献。1977年,托德·桑德勒(Todd Sandler)和乔恩·考利(Jon Cauley)在《超 国家结构设计:一种经济学的视角》一文中就分析了交易成本在建立最优的超国家组织 中的作用。他们指出,鉴于跨国公共物品的本质,即国际范围内的收益外溢,在某些情 况下有必要建立超国家结构以提高分配效率。(注:Todd Sandler and Jon Cauley,“

Design of Supranational Structures:An Economic Perspective”,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21,No.2,June 1977,p.273.)这两位学者从经济学角度解释最 优的跨国政体的设计,即权衡建立超国家组织所带来的交易成本和交易收益。具体地说 ,交易成本包括决策成本、相互依赖成本和实施成本,而交易收益来自效率收益、规模 经济和沟通可能性的增加,当边际交易成本等于边际交易收益时,联系的最优紧密度就 得到了确定。(注:Ibid.,p.251.)

1987年,贝思·亚伯勒(Beth Yarbrough)和罗伯特·亚伯勒(Robert Yarbrough)在《 国际组织》上发表了《国际贸易自由化中的合作:霸权之后,是什么?》。在比较国际 经济关系与国内经济关系的区别后,他们提出了论文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为什么贸易自 由化在历史上采取了不同的形式?(注:Beth Yarbrough and Robert Yarbrough,“

Cooperation in Libera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After Hegemony,What?”,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1,No.1,Winter 1987,p.3.)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他 们建构了一个理论框架,强调交易成本的作用和机会主义所导致的风险决定了贸易自由 化的形式,从而把已经观察到的自由化的不同形式和它们发生的经济和政治环境联系了 起来。他们提出:“资产专用投资的程度和霸权合作的可行性是机会主义的保护主义的 决定因素,进而是成功自由化采用何种形式的决定因素”。(注:Ibid.,p.4.)这两位学 者在1992年又合作出版了《国际贸易中的合作与治理:一种战略组织路径》一书,在上 述论文的基础上更加系统地阐述了用于解释贸易自由化不同制度形式的战略组织路径(

the strategic organizational approach),并且以此解释了一个半世纪以来国际贸易 机制的变迁。(注:Beth Yarbrough and Robert Yarbrough,Cooperation and

Governance in International Trade:the Strategic Organizational Approach,

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2.)

杰弗里·弗里登(Jeffry Frieden)在1994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运用交易成本理论重新 解释了国际投资与殖民主义的关系。(注:作者在正文中使用的是契约监督和实施成本( contractual monitoring and enforcement costs)一词,但是他在注释中明确指出, 契约监督和实施成本实质上就是交易成本。参见Jeffry Frieden,“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d Colonial Control:A New Interpretation”,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8,No.4,Autumn 1994,p.568.)在他看来,跨国投资实际上包含了母 国和东道国之间或明或暗的契约关系。为监督和实施这些契约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安排, 如炮舰外交和私下协商,都是为回应投资和环境的不同特点而确立的不同制度形式。殖 民主义只不过是解决这些准契约问题的特殊形式,即母国使用武力来兼并东道国并消除 司法管辖的国家间性质。(注:Ibid.,p.559.)通过逻辑演绎和历史检验,弗里登发现, 一些投资形式,如对天然生产业(extractive industries)和农业的投资,与对东道国 事务的高度干涉和投资国之间的相互冲突紧密相关,从而可能导致殖民主义式的兼并; 而另一些投资形式,如对外贷款,投资国就较少地对东道国使用武力,在投资国之间也 容易实现合作。

大卫·莱克(David Lake)于1996年在《国际组织》上发表了《无政府、等级制和国际 关系的类型》。这篇论文以关系性缔约理论(theories of relational contracting)为 基础,试图检验所有国家可以获得的安全关系选择。莱克提出的理论基于一个核心的类 比,就是把国家看作一个生产安全的企业。当国家决定与其他国家联合生产安全时,它 必须选择一种关系来治理和其伙伴的互动,这些关系形态可以是无政府的联盟,也可以 是等级制的帝国,还可以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保护国和非正式帝国。在这个比喻中,联盟 类似于两个企业的长期契约,而帝国类似于一个单独的企业内部一体化。莱克认为,在 这些方案中所作出的选择是两个主要变量的函数:机会主义的预期成本和治理成本,前 者随着关系等级制的加强而降低,而后者随着关系等级制的加强而增加。(注:David

Lake,“Anarchy,Hierarchy,and the Variet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0,No.1,Winter 1996,p.2.)在1999年出版的《纠缠 不清的关系:20世纪美国对外政策》一书中,莱克进一步以关系性缔约理论为基础提出 了安全关系的一般理论,并运用上述观点解读了20世纪三个关键时刻——一战、二战和 冷战结束初期的美国对外政策。(注:David Lake,Entangling Relations:American

Foreign Policy in Its Century,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9 .)

1997年,卡嘉·韦伯(Katja Weber)在《国际研究季刊》上发表了《等级制与无政府: 国际安全合作的交易成本分析》。这篇论文首先界定具有不同程度约束力的安全合作安 排连续谱(continuum),其中联盟和邦联构成了连续谱的外部边界。韦伯使用了威胁的 层次和交易成本两个变量来解释国家选择的等级制安全结构:国家面临的外部威胁越大 ,国家进入等级制安全结构的概率越高;国家间的交易成本越高,国家进入等级制安全 结构的概率越高(如表1所示)。(注:Katja Weber,“Hierarchy Amidst Anarchy:A

Transaction Costs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Security Cooperation”,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41,No.2,June 1997,p.330.)为了使这两个变 量更易于操作,论文选择不确定性、资产专用性、技术发展和国家异质性这四个指标作 为衡量交易成本大小的标准,选择国家的军事能力/军事潜力和地理毗邻性这两个指标 作为衡量威胁层次的标准。(注:Ibid.,pp.331—333.)2000年,韦伯又在此基础上出版 了《等级制与无政府:交易成本和制度选择》一书,但是主要篇幅用于更多的案例检验 ,理论本身并没有太多扩展。(注:Katja Weber,Hierarchy Amidst Anarchy:

Transaction Costs and Institutional Choice,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 rk,2000.)

资料来源:Katja Weber,“Hierarchy Amidst Anarchy:A Transaction Costs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Security Cooperation”,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 erly,Vol.41,No.2,June 1997,p.330.

肯尼斯·艾伯特(Kenneth Abbott)和邓肯·斯奈德尔(Duncan Snidal)在1998年的《冲 突解决杂志》上发表的一篇论文中运用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解释了国家为何通过正式 国际组织而行动的问题。他们把国际组织类比为企业和中世纪的贸易机构:当签订契约 的交易成本太高时,企业形成了;同样,当国家间互动的成本超过了国际组织的成本时 ,国家就会从非集中合作转向国际组织。(注:Kenneth Abbott and Duncan Snidal,“ Why States Act through Formal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42,No.1,1998,p.9.)他们认为,集中性和独立性两个特点代 表了降低交易成本的不同形式。在小企业中,所有者通过更加结构化的互动直接管理公 司。但是在大企业中,投资者给予职业经理自主权但是监督他们,从而实现了“所有权 和控制权的分离”。这种情况与复杂的国际组织非常相似,成员国一方面给予国际组织 机构和人员某些权威,另一方面建立类似股东大会、监事会和行政会议的结构来监督他 们。

对于成员国与国际组织间的关系,丹尼尔·尼尔森(Daniel Nielson)和迈克尔·蒂额 尼(Michael Tierney)在2003年发表的《授权于国际组织:代理理论与世界银行环境改 革》一文中提出了国际组织的委托—代理模型(a principal-agent model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在他们看来,“将企业理论应用于国际关系研究后, 顺理成章地就应该探究将国际组织看作其成员国代理人的问题”。(注:Daniel

Nielson and Michael Tierney,“Delegation to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gency Theory and World Bank Environmental Reform”,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7,No.2,Spring 2003,p.244.)但遗憾的是,自基欧汉1984年提出国 际机制的功能理论后,新自由主义并没有发展一种理论工具来处理国际组织的代理问题 。尼尔森和蒂额尼认为,新自由主义遇到的这个难题与科斯、威廉姆森和其他交易成本 经济学家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所面临的情况相似,因此“运用企业理论的洞见来解释国 际组织内部的多边合作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了。(注:Ibid.,p.245.)在讨论“共同代理 ”(common agency)和“授权链”(delegation chain)后,他们提出了关于国际组织行 为与改革的四个假说。

三、交易成本经济学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应用:文献评估

通过历时性的文献回溯,我们发现国际关系学者对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运用日益自觉、 日趋成熟。例如桑德勒和考利虽然分析了交易成本在超国家组织设计中的作用,但是他 们立论的主要基础在于公共选择理论,并没有遵循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研究理路展开分析 。罗伯特·基欧汉明确借鉴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例如科斯定理和威廉姆森的寡头卖 主垄断模型,但是他把交易成本、不确定性和信息成本等作为同一平面上的概念予以使 用,显然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习惯用法不同。值得注意的是,基欧汉在书中特意表明, 他已经注意到威廉姆森的观点及其对国际关系研究的影响,(注:罗伯特·基欧汉:《 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苏长和等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 ,“中文版前言”,第133页。)但是他的理论分析并没有触及威廉姆森对交易成本经济 学的核心贡献。尽管如此,基欧汉的工作仍然是开拓性的。在这个跨学科研究的思路下 ,后来的几位学者愈来愈自觉地运用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相关成果来阐释国际关系中的若 干经验问题。

交易成本经济学之所以能够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一种路径,首先与其研究对象的通约 性有关。威廉姆森指出:“因为任何具有契约问题性质的领域都能够检验在比较契约条 件上的优势,也因为为数众多的问题具有这种结构,交易成本经济学被用来说明广泛的 经济和非经济现象。”(注:Oliver Williamson and Scott Masten eds.,The

Economics of Transaction Costs,“Introduction”,p.ix.)正是由于国际关系中的大 量题域具有契约或准契约性质,用来解释契约关系的交易成本经济学得以进入国际关系 研究领域。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交易成本经济学主要用来解释国内经济生活中 的各种契约关系,这些契约关系一般都是以相对集中的政府权威和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为背景而确立起来的,但国际关系在本质上却是一个无政府的领域。由于“不存在合法 的集中控制力量”,(注:肯尼思·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胡少华、王红缨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中文版序言”,第3页。)国际法体系如摩根索所 言“松散、无力、低效”。(注: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 争》,徐昕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87页。)那么,国内/国际社 会的这一基本差异是否会使交易成本经济学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适用性大打折扣,以至 使国际关系学者的上述尝试成为一种没有多少经验内涵的智识游戏呢?

笔者认为,虽然无政府状态使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区别开来,但是国内/国际的二分法 (domestic-international dichotomy)在研究中不宜过分强调。的确,在国际关系中并 没有一个“世界政府”来履行国际立法、国际司法和执行职能,但是无政府状态的国际 社会却并非处于完全的失序和混乱状态。国家主权使无政府状态与国际秩序具有了某种 程度的同一性。一方面,国家主权从原则上排除了在主权国家之上建立共同政府(

common government)的可能性,而世界政治中共同政府的缺乏正是无政府状态的一般涵 义。另一方面,国家的主权地位也成为一种制度(sovereign statehood is an

institution) ,从而确立了引导国家间关系的规则,构成了国际秩序的基础。由于国 家主权成为一种制度,无政府状态和国际秩序产生了某种逻辑上的联系。正如基欧汉所 指出的:“的确,世界政治在以下意义上是无政府的:没有一个共同政府,国家不得不 依赖它们自身的战略和资源来保持它们的地位乃至它们的生存,而不是求助于外部的权 威。但是,这种无政府状态由于对主权规范的普遍认可而制度化了”。(注:Robert

Keohane,“Hobbes's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Sovereignty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in Hans-Henrik Holm and Geoge

Sorensen eds.,Whose World Order?Uneven Globalization and the End of the Cold War,Boulder:Westview Press,1995,p.173.)

在主权成为一种制度的背景下,国际社会的秩序首先是依靠各个国家的主权实现的, 这种情况非常类似于交易成本经济学所强调的“私下解决”(private ordering)。正如 威廉姆森所指出的,就是在国内社会中,绝大部分纠纷,包括许多按现行法律规定本应 提交法庭来裁决的纠纷,都采取了“私下解决”的方式,而没有采取“法律中心论”所 预期的法律解决方式。(注:奥利佛·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段毅才、王 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4页。)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在国内社会还是在国际 社会,诉诸法律或者诉诸“私下解决”的相对重要程度或功效,可能最终是个经验问题 。(注:Beth Yarbrough and Robert Yarbrough,“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the New Economics of Organization”,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4,No.2,Spring 1990,p.257.)交易成本经济学是在比国际法律体系远为完备的国内法律体系这 样一个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但是它并不强调正式法律解决的重要性。因此,即使国际法 体系的确“松散、无力、低效”,我们也不能以国际社会中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集中 的政府权威为由,在国际关系研究中排斥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应用。对此,贝思·亚伯勒 和罗伯特·亚伯勒指出:

新组织经济学显示,国内舞台是法律治理的而国际舞台是无政府的两分法可能是误导 的。如果当基于法律的、匿名的、以价格为中介的市场交换不能为合作提供充分保障时 ,产生了公司这种便于合作生产的科层制治理结构,那么国内舞台和国际舞台的差异就 是程度上的,而非种类上的。如果这样,新组织经济学在理解个人和公司在不确定性、 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和不完全实施条件下为了便于合作而设计的各种制度方面所取得的 进步也会有助于分析国际制度。(注:Ibid.,p.251.)

交易成本经济学之所以能够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一种路径,还与其分析层次的多元性 有关。威廉姆森的“三层模式”只是一种“理想类型”。随着交易成本概念内涵的扩展 ,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层次已呈现多元共存的特点。埃格特森根据既有的文献,非常精 练地概括了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中的分析层次问题: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有好几个层次的分析,这主要取决于哪些变量被看作内生的。在第 一层次,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被明确模型化,但被看作是外生性的,而且主要强调它们 对经济产生的影响。在第二层次,组织交换的活动被内生化,但是产权的基本结构仍然 是外生的。企业内部的交换,通过正式市场的交换,以及非市场情况下的交换,等等, 是通过能约束经济各方的契约来实现的。比如,企业被定义为契约的网络。在第三层次 ,人们试图通过引进交易成本概念而把社会、政治规则以及政治制度结构内生化。(注 :思拉恩·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第6—7页。)

威廉姆森的研究实际上是在埃格特森所说的第二层次上进行的,他所关注的是市场、 等级制以及介于其间的中间形式,界定产权的社会、政治规则和政治制度结构都是外生 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当把注意力集中于治理制度时,我大体上把制度环境视为给定 。”(注:奥利佛·威廉姆森:《治理机制》,王健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版,“前言”,第3—4页。)我们回顾的国际关系文献显然建立在埃格特森所说的第三 层次上。也就是说,当学者们通过引进交易成本经济学来解释国际关系中的某些问题时 ,实际上是把国际关系中的特定制度安排或治理结构内生化。如果我们接受交易成本经 济学的研究假定,在研究工作中只要将分析层次进行适当的移转,将外生变量内生化, 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模型就可能应用于国际关系研究。

这样,由于研究对象的通约性和研究层次的多元性,交易成本经济学可以成为国际关 系研究的一种路径,进而使主流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工具经由这一特殊路 径而进入国际关系研究。威廉姆森虽然并不赞成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理性假定,但他主 张限制而非抛弃这一“正统经济学核心承诺的东西”。他依然认为:“在许多复杂而微 妙的方面,理性都被表明是一个深刻而普遍的条件。”(注:奥利佛·威廉姆森:《治 理机制》,“前言”,第9页。)这样,他和科斯一样,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漠视制度分 析的同时接受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论个人主义,从而在研究纲领上与康芒斯等旧制度 经济学家分道扬镳。约翰·克劳奈维根(John Groenewegen)和杰克·弗罗蒙(Jack

Vromen)就此指出:

实际上,可以认为威廉姆森等人把新古典经济学忽略或遗漏的契约现象,置于新古典 特有的“成本最小化”框架中。在交易成本经济学中,治理结构被视为降低交易成本的 有效方法。在以往的新古典厂商理论中,假定厂商将选择利润最大化的生产技术,同样 ,交易成本经济学也假定厂商将选择有效的治理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说,威廉姆森的交 易成本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在观点上是互补的而非相互竞争的。(注:约翰·克劳奈 维根和杰克·弗罗蒙:“理论多元化发展的理由”,约翰·克劳奈维根主编:《交易成 本经济学及其超越》,朱舟等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82页。)

在上述意义上,威廉姆森的研究工作实际上是把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扩展到其从 未涉及的制度分析上,从而使传统上局囿于描述的制度分析有可能接近主流经济学在演 绎上所具有的精确性和严谨性。在交易成本经济学这一研究路径下,国际关系学者有可 能采用主流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分析工具,如均衡分析、边际分析、替代分析、供求分析 等,以此建立简洁精致的理论模型。如果研究者能够提出现实世界中的“重要”问题并 且界定理论的适用边界,交易成本经济学研究路径的引入就会提高国际关系研究的形式 化水平,加强国际关系理论自身的“硬度”。

当然不容否认的是,交易成本经济学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运用还处于起步阶段,某些 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上述文献中还没有得到澄清或没有展开论证,有待于国际关系 学者拾遗补缺,完善深化,或检验校正。

第一,在上述文献中,几乎所有作者都是把交易成本作为现成的概念加以运用,而没 有认真讨论交易成本概念转移到国际关系研究中所面临的特殊难题及其解决途径,因而 在立论的概念基础上还不牢靠。如何在概念上界定国际关系的交易成本,显然是一项极 具价值的基础性工作。这一基本概念的“移植”,必须既符合交易成本经济学的习惯用 法,又与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假定相衔接。

第二,对于交易成本概念的操作化问题,多数作者没有触及,虽然韦伯对此作了讨论 ,但是其对指标体系的讨论显得过于粗糙,而且将技术发展作为基本指标弊大于利。交 易成本经济学的学科发展史已经表明,概念能否实现操作化将直接决定理论的应用价值 。为国家间交易成本的大小确立变量关系,既需要对国际关系中的相关题域进行必要的 抽象和化约,又需要搜集和分析大量的实证材料。

第三,各位作者具有不同的“问题意识”,因此所发展的理论解释具有不同的效用空 间。例如基欧汉承认,他的理论“在解释国际机制为什么得以创设及其为各国所支持的 问题上,要更胜于对国际制度为什么在范围、权力和制度设计上存在着多样性等问题的 解释”。(注: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苏长 和等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中文版前言”,第22页。)其他作者则分别解 释了超国家组织、贸易自由化、殖民主义、安全合作和正式国际组织等问题。既有文献 的分裂性质(fragmented nature)要求我们在统一的逻辑基础上对其进行有机的整合。

第四,一些学者认为,某些国际制度的首要功能并不是在于降低国家间交易成本,而 是在于降低国内的或跨国的交易成本。例如安德鲁·莫劳夫奇克(Andrew Moravcsik)通 过对欧洲一体化的案例研究,发现有效的国际谈判的障碍很可能是国内的或跨国的,而 非国家间的。(注:Andrew Moravcsik,“A New Statecraft?Supranational

Entrepreneurs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 .53,No.2,Spring 1999.)如何将国内的或跨国的交易成本与国家间交易成本整合到同一 模型中,可能是今后理论突破的一个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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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中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研究:文献综述与评价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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