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若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系建设论文,若干问题论文,扎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5月,中央又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两个指导性文件。2008年5月23日,中央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和专门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发表了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进行动员部署;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作了总结讲话,对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惩防体系建设的时代条件和历史背景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有相关的时代条件和国内外重要的历史背景。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惩防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制度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与反腐败的状况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有着直接的联系。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五大前的这一段时间,由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起来,使得腐败现象一度来势很猛。在这种情势下反腐败,不具备提出惩防体系的条件。我们党根据实际情况,果断采取措施,先后提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几十个不准,同时一方面下大力气查办大案要案,一方面认真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期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三项工作格局。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十四届三中全会专门就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作出了决定。以后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了部署。
经过多年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越来越大的发挥,在收入分配领域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与此相适应,涉及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法规制度也逐步建立健全。党的十四大以来,这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央纪委监察部共制定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30多项,地方或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共制定法规或规范性文件5300多项。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党在强调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决策,之后又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方针的提法,把它完整地表述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为全面推进党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反腐倡廉建设尤其是惩防体系建设创造了制度条件。
(二)我们党长期以来的不懈探索为惩防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准备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提出,虽然是近些年的事情,但是它的主要思想和基本要求,从萌芽到逐步形成,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期。
第一,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我们党端正党风和反对腐败奠定了思想基础。
第二,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
第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与创新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反腐败新路子。
第四,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在总结中提高,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想。
从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到2005年1月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间只隔了两年多一点时间。在这期间,党中央一方面带领全国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一方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论述。自2003年10月起,胡锦涛同志20多次强调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4年1月12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构建惩防体系的问题。他说,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他强调了“三个继续”和“一个必须”,即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同时必须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同志对改进党的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再次告诫全党,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又指出,要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也是我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抓好的战略任务。2009年初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在实际工作方面,党中央实施了正确有力的领导。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重大成果。按照党的十七大部署,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批法规制度。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20多个中央国家机关部门也开展了巡视工作。进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实行了统一管理。
(三)党中央关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决策部署为惩防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实践基础
改革开放以后,针对腐败现象这股风来得很猛的实际情况,我们在一段时间内侧重治标,力图把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遏制住,作这样的选择和努力是正确的,也是有效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我们党及时提出了要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重要指导意见。党的十五大要求“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监督和管理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十六大要求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并郑重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十七大进一步明确,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党中央、国务院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纳入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解决了一些多年来没有解决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形成了良性互动的格局。
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从2002年12月至2009年3月,共立案90多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万多人,查处陈良宇、田凤山、韩桂芝、杜世成、郑筱萸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表明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四)国际反腐败的发展趋势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国际背景
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是每个国家都必须应对的挑战。上世纪90年代以来,腐败现象在全球进一步滋生和蔓延,反腐败斗争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国际组织的重视。与此同时,国际反腐败也逐步显现出“体系化”的特点:
第一,注重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相结合。
第二,注重依靠制度解决腐败问题。
第三,注重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
第四,注重公开透明原则对腐败的遏制作用。
二、惩防体系建设的实践发展和理性思考
(一)惩防体系建设的发展过程
惩防体系建设的提出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探索的过程。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了解这个过程。
第一,惩防体系建设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体系提出阶段。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决定》强调,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七大进一步明确指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二是体系谋划阶段。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战略决策,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搞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2004年开始,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开展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理论研讨活动,对实践经验进行梳理总结,论证并确定了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和构成要素,同时组织专门人员,先后起草了《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吴官正、贺国强、何勇同志非常重视,亲自进行指导和审核把关。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改,形成了这两个重要文件,提出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基本任务。报经中央党建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分别以中共中央的名义正式颁布。
三是体系实施阶段。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的部署及《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的要求,全面开展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学习掌握《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二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普遍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三是进行了任务分解。中央纪委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的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牵头和协办单位。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五是抓好工作落实。
第二,惩防体系建设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抓惩防体系建设,注意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党组)或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设立了办公室,确定了工作职责和任务,研究制定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措施和办法。
各级纪委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央和国家机关牵头单位采取召开部际协调会等形式,制定贯彻落实工作的具体方案,认真承担牵头负责的有关工作;协办单位主动出主意、提建议,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惩防体系建设。
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第三,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的局面进一步形成。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
围绕大局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进程中去谋划和部署,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反腐倡廉的工作思路和方式进一步转变。更加重视从宏观上考虑和处理问题,更加重视系统治理和有效预防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在肯定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如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制执行得不够好,有些任务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等等。
(二)惩防体系建设的六点思考
思考之一: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迈上新台阶,提高新水平,取得新成效。
思考之二: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全面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为核心,既坚决惩治腐败,又有效预防腐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统一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
思考之三: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制度设计和安排为关键,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思考之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贯彻和体现降低反腐败成本、增加搞腐败风险为基本要求,增强反腐败的预见性和威慑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思考之五: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发展和改革为根本途径,用开阔的视野、战略的眼光全面审视国内和国外大环境的变化和特点,立足发展,深化改革,努力走出一条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路子。
思考之六: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捍卫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主要目标,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止腐败,使党员干部少犯和不犯错误。
三、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战略地位
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指导原则。
(一)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构建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对于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和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大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以党的根本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对近年来反腐倡廉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的科学总结和充分肯定。
第一,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二,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客观需要。
第三,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惩防体系的基本特征和战略定位
惩防体系具有五个显著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它的功能定位。
第一,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看,它具有战略性。
第二,从滋生腐败与遏制腐败的发展逻辑看,它具有科学性。
第三,从体系的内部结构看,它具有系统性。
第四,从全党反腐倡廉建设的视角看,它具有指导性。
第五,从国际反腐败斗争的背景看,它具有开放性。
四、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和整体目标
(一)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
扎实推进惩防系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必须坚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更好地体现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同步推进、协调发展的战略意图。同时,要把惩防体系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更好地体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本质要求。
第二,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惩防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建立综合战略,讲究手段的综合性、过程的渐进性、思路的开放性和工作的层次性。要做到这些,必须充分体现和自觉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精神。要注重谋划的科学性,通过实践发展和总结概括,提高理性认识的水平;要注重运作的科学性,增强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还应该认识到,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我们要自觉地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反腐倡廉工作中,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党员权利,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第三,必须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惩治是预防的有利条件,预防是惩治的必然要求。要做到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这一手要始终抓得很紧,通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向人民表明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教育警醒干部。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和工作机制。
第四,必须坚持统筹推进。统筹推进既是正确的方法论,又是体系建设的客观要求。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生活的复杂化,腐败的成因和表现形式越来越复杂多变,反腐败斗争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综合性、整体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一种腐败现象的治理,往往需要多方位展开,各种措施综合运用才能奏效。因此,要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要把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要把各方面力量有效整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部门优势,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合力。
第五,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也是这些年来我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经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办法;要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
(二)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目标
《实施纲要》把惩防体系建设的战略性目标确定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工作规划》把惩防体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确定为:“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第一,正确理解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确立以上目标,既有充分的依据,又留有一定的余地,没有把话说满。到2010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时,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是有把握的;到2020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成熟时,建成完整的惩防体系也是能够实现的。因为现在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基础,有利条件也很多。比如,我们已在思想教育、法律法规、权力监控、源头治理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再加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所提供的物质和社会基础等等。
第二,准确把握构建惩防体系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系。从本质上看,惩防体系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综合战略,一种制度性安排。党的十七大明确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定位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重点是决定事物性质的主要方面。抓住体系建设这个重点,就抓住了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矛盾。反腐倡廉建设要紧紧抓住体系建设这个重点,突出这个重点,围绕这个重点来开展。要把体系建设作为衡量和检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尺度。
第三,有效保持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的互动。惩防体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持续的发展过程,既要有战略思维,又要有具体要求;既要有长期目标,又要有近期安排。《实施纲要》明确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战略性目标,《工作规划》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充实、调整了惩防体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后者是前者的深化和具体化。
一要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继承什么呢?就是要深刻总结和坚持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做法。怎样发展呢?就是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探索,总结新的经验,作出新的概括,更加科学地分析和正确地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要处理好长远与当前的关系。战略性目标着眼长远,谋划的是长时期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在时间上具有终极性;阶段性目标立足当前,规划的是2008至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在空间上具有限容性。工作实践中,既要从长计议、总体谋划,又要立足当前、提出具体任务,制定相应措施,取得实际成效。
三要处理好结果与过程的关系。战略性目标是惩防体系建设经过一系列发展所达到的结果;阶段性目标是惩防体系进行或发展所必须经历的过程。要通过每一个过程的努力,以各个时期的工作成效,保证最终结果的实现。我们既要重视过程,更要重视结果。
五、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涉及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覆盖面广,工作量大。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制定科学的整体目标,还要提出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工作规划》共分八个部分,64条,涉及159项任务,其中教育18项、制度47项、监督35项、改革35项、纠风10项、惩处14项。
第一,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务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重点要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二是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第二,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重点要做到“三个完善”、“一个健全”:一是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二是完善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制定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履职行为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国家防治腐败的专门法律;三是完善廉洁从政的制度规定,制约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四是健全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坚持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第三,强化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重点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注重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注重对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金融和国有资产的监管;三是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完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法确定权力运行程序,科学设置权力运行流程,实现权力运行各环节的有效监督。
第四,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重点要继续推进“七项改革”:一是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权力运行。三是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继续推进财税、投资体制改革,增强预算管理透明度,加快将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五是继续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强金融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健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强化合规管理,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六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和企业决策、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防范固有资产流失。七是继续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加快要素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资源开发等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制约和规范权力行使。抓紧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第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要做好三件事: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三是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第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厉惩治腐败分子。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二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推进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三是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在这个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公正办案、文明办案,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要树立严肃查处腐败分子是政绩,实事求是地澄清问题、保护干部是政绩,认真负责地做好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得出实事求是的结论也是政绩的观念,使查办案件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以上六项任务,概括起来就是两个方面,一是惩治腐败,一是预防腐败。如果再提炼一下,那就是两个字:“惩”与“防”。
(二)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是抓任务落实。从总的方面讲,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环境中进行谋划,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开展,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一,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第二,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促进党内生活健康和谐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牢牢把握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遵循反腐倡廉工作规律,努力形成内外衔接、上下配套、结构合理、运作科学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第三,必须全面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中央提出的反腐倡廉方针,是一个完整的指导思想,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必须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关系,使二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统一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加强有效预防。要调动全党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实行多措并举,加强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综合效应。
第四,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深刻把握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新做法,不断提出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五,必须狠抓任务落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把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具体,在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惩防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各级纪委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开展监督检查,增强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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