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思想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的区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论文,封建主义论文,资本主义论文,正确理解论文,区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准绳,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思想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的区别,从实践和理论上,深化、完善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确保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 封建主义 资本主义 区别 发展
关于社会主义思想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区别的问题,理论界早已作了充分的论证,但认真琢磨起来,又似乎不是那么很清楚。为什么几十年来,我们走了不少弯路,究其原因,恐怕还是这个问题在作怪。当然,并非说我们以前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都是错误的,或者否认我们理论界所作的努力。而是说明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有偏差,或者说不够完善。因为,认识是从实践中来的,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目前,我们正处在改革开放的新实践中,新旧体制交替,各种思想良莠混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从理论上和实践上,不断深化和完善对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正确区分社会主义思想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确保我国社会主义改革事业顺利发展。
首先,从理论形态上看,社会主义思想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的区别,根源于它们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经济基础。恩格斯指出:“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我们知道,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必然要求人们树立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思想,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的,因此私有心理和利已主义是他们的共同心理和要求。但是,由于私有制形式的不同,它们之间又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封建主义思想的社会基础是小农经济,由于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闭关自守和依赖性,再加上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用,从而形成了一系列根深蒂固的封建意识,如专制主义、宗法观念、平均主义和保守思想等等;资本主义思想的社会基础是商品经济,商品经济将私有制的特性发展到了顶点,它把商品经济所遵循的等价交换原则运用到了一切领域,使人与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关系了,就象马克思所说的一样,资产阶级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样一些令人崇敬的神圣感情,都淹没在为利已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了,所谓“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就是资本主义思想的真实写照。
然而,经济基础的不同只是为我们区别社会主义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提供了理论依据,是一种静态的分析。由于意识形态本身具有相对独立性,当它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改变之后,还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留自己的影响,并且各个时代的社会意识并不是彼此隔绝、互不联系的,而是或多或少地具有一种继承关系。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对社会主义思想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的区别作动态的分析。所谓动态的分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辩证地分析,二是用实践的观点分析。
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任何绝对不变的非此即彼的东西。正象马克思所说的,“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和固定不变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既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2〕所以,社会主义思想同封建主义、 资本主义思想的区别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从本质上说,它们有着原则的区别,这是不言而喻的,但从具体的表现形态来看,它们的区别又是相对的,关键在于把握“适度”原则。因为,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有一定度的要求,在度的范围内,事物保持自身性质的不变,如果超出了度的范围,事物必定会发生质变,转化为他物。对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也有一个度的要求,如果超出了度的范围,社会主义思想就会变成封建主义思想或资本主义思想了。如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对它的认识就有一个度的要求,要辩证理解。《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就明确指出,“要鼓励人们发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发扬顾全大局、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和扶贫济困的精神。”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思想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在这里,国家利益也就是广义上的集体利益。因此,集体主义思想,实质上就是集体和个人之间的辩证统一的思想。这里所说的集体是包含个人的集体,集体离不开个人,所以集体利益并不排斥个人利益。同样,这里所说的个人,是集体中的个人,个人也离不开集体,所以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体利益。如果把这两者孤立起来,把集体主义理解为不包含任何个人成分的绝对集体主义,无视个人利益,那么这样的集体主义就不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而是封建主义的平均主义了。如大跃进时期,人们对集体主义的理解就超出了度的范围,走向了极端,认为讲集体就不能讲个人,越大越公就越“集体”,结果大刮“共产风”,既挫伤了大家的积极性,也给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损失。改革开放以来,也有人钻空子,把集体主义“绝对化”,干什么事情都以“集体”为借口,有利大家上,人人有份,出事大家躲,“集体负责”,实际上谁也不用负责。但如果把“集体”理解成个人的机械相加,当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却强调个人利益而无视集体利益,先个人后集体,这也不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思想,而完全变成了资本主义的个人主义思想了。打着“集体”的幌子,凡事为自己打算,持这种思想的人,就象列宁所讲的那样,“只要我能够捞到一把,那怕它寸草不生”,这种人对集体是十分有害的。
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告诉我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想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想的真理性,即自己思想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想的此岸性。”〔3 〕社会主义思想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都是人类思想意识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既相互区别、对立,又相互联系,并且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因此,如何划清它们的界限,并不单纯是个理论问题,也是个实践问题。由于在不同时期,人们的实践条件不同,对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往往具有一定的片面性,甚至会出现偏差,走向自己的反而。如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我们就经历了曲折反复的过程,走了不少弯路。几十年来,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一直是局限在斯大林领导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把这一模式所体现出来的特征看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只注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的一般特征的论述,而忽视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现实在历史起点上的差异。特别是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我们一方面对科学社会主义作教条式的理解,另一方面又在马克思主义的名义下附加了许多错误的东西,这就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的某些模糊不清的观念,如生产资料所有制“一大二公”的观念,分配上平均主义观念,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的观念,“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念,“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观念,乃至“四人帮”鼓吹的“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的观念等等,给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造成极大的损失。邓小平同志坚持从实践出发,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对社会主义本质作了正确的概括,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4〕可见,只有用实践去检验, 才能从根本上辨别是非,划清真假社会主义思想的界限。
然而,在具体的认识过程中,如何体现实践检验真理的作用呢?我认为,把实践检验具体化,就是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提到的“三条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为社会主义思想是适应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而建立起来的,它必须要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服务。如果我们在社会主义时期提出的一系列思想观念,却不能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不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样的思想观念就不能说是社会主义思想。尽管有些提法貌似社会主义思想,共产主义思想,甚至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书本上抄来的只言片语,如果不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这样的思想观念,那怕调子唱得多高,也是伪社会主义思想。如“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四人帮”惯用的手段,就是颠倒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采用摘引片言只语,断章取义的手法,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任意肢解割裂、使科学的思想体系变成脱离实践的僵化教条。同时,他们又从自己的需要出发,颠倒是非,把本来是社会主义的思想当作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来批判,而他们所推崇的所谓“新思想、新文化、新观念、新道德”实质上是封建的专制主义、无政府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极端个人主义,其思想大混乱,给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场大劫难。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检验本身也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所以我们既要坚持实践检验的标准,又要防止对实践标准作简单化的理解。如果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将实践还不能完全证实的理论全盘否定或肯定,将个别人的、局部的或一时的实践结果作为最终结论,那就是把实践标准简单化,绝对化了,正如列宁所说:“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5 〕对社会主义思想的检验,也必须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对真假社会主义思想作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检验和鉴定。
总之,依据辩证的方法和实践的检验,我们已经逐步澄清了关于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些基本认识,如“什么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到底是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社会主义要不要发展生产力的问题等等。今后,我们仍然要依据辩证的方法和实践的检验,继续深化和完善我们对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划清社会主义思想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的界限,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66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35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6页。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
〔5〕《列宁全集》第二十三卷,第2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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