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的钢铁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常态论文,钢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新常态”这一名词正与中国经济产生紧密联系。普遍的解读认为,“新常态”意味着中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并呈现出经济增长速度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前期刺激政策消化叠加的三个特点。 具体到钢铁行业中,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早于中国整体经济2~3年就已进入到了“新常态”。 在这样的“新常态”面前,认清钢铁行业的主要矛盾所在,是钢铁行业思考自身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和改革创新方向及思路,并采取正确对策的前提。 钢铁“怪圈” 2012年,大中型钢铁企业决算汇总亏损7.6亿元,到2013年实现利润228.9亿元,但是扣除非钢铁盈利,大中型钢铁企业平均吨钢利润仅4.2元。 从这样的运行环境来看,钢铁行业面临的是,首先全行业进入了低速增长的常态,市场需求不可能有较大幅度增长,靠需求高速增长拉动的高增长、高盈利时代已经结束;二是进入了结构调整的常态,在这一过程中,严重亏损企业将面临资金断流的风险,钢铁企业需要保持平衡心态,立足自身寻找出路;三是进入了宏观政策改革调整的常态,其中最需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是如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摆脱依赖国家大规模经济刺激的幻想。 一直以来,行业内外习惯于把钢铁行业经济效益困境归结于三大原因:一是原料等要素涨价;二是市场需求萎缩;三是产能过剩。其实钢铁行业困境的本质,是在产能存在过剩的条件下,二元产权结构和缺乏公平竞争而导致的市场机制失灵。具体来说就是部分承担供求调节器的边际生产者未能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致使上游价格变化因素不能正常地向下游传递。 中国钢铁行业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发展中,已经成长为一个接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钢铁企业基本上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并已经形成国企、民企两分天下格局。到2013年,全国民营钢铁企业生产粗钢4亿吨,占全国粗钢产量的51.35%,而在2001年时,全国民营钢铁企业的产量仅为168万吨,占全国产量的10%。 在这种市场结构中,如果按利润率由高到低排序,排在队尾的企业作为边际生产者,能够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时作出调整,那么整个行业也就不至于陷入亏损。但现实的情况是,一些已经没有销售毛利甚至没有边际贡献的企业,并不及时调整生产节奏,再加上钢铁产品具有需求缺乏弹性和价格富有弹性的特点,在产能过剩、需求放缓的市场环境下,只能进入“越亏越干,越干越亏”的怪圈。 这种怪圈的存在,使得钢铁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大大降低。这种情况曾出现在上世纪末,当时的钢产量只有1亿多吨时,大中型钢企连续3年平均利润基本为零。 造成市场机制失灵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其深层原因主要是改革不到位。首先是在政企关系上,政府直接干预太多,而该管的事却没有管住管好。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原因的考虑不仅默许企业盲目扩大产能,有的还给予了钢铁企业大量财政补贴。 近日,华菱钢铁(000932.SZ)披露的2014年中期业绩报告显示,其上半年获得政府补贴达到了自身净利润的4倍。同时,对30家钢铁上市公司2011~2013年年报统计,其进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高达29亿元、44.7亿元和28.3亿元。 对钢铁投资的管制政策,也不十分成功,主要标志之一是目前半数左右钢铁产能是未经核准的“违规产能”,其中多数是地方政府默许甚至纵容下建设的。换句话说,过去钢铁产业很大程度上是由“看得见的手”安排,或者在政府缺位情况下由“看不见的手”支配盲目发展。这是导致市场供求严重失衡,矿石价格暴涨、布局结构扭曲、过剩产能难以退出等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 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尚不完善,各级政府对该管的污染排放、假冒伪劣钢材等,又疏于管理,使一些落后产能获得生存和发展机会。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为钢铁行业创造一个包含执法、环保、税收、流通秩序、资源配置及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公平竞争的环境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 当以上矛盾交织在一起并相互作用时,市场扭曲和市场失灵造就了钢铁行业在下一步的发展中,所要面临的问题和严峻的压力。 2014年上半年,在列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财务指标统计的大中型企业中,盈利企业63家,其中盈利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只有6家;亏损企业25家,亏损5亿元以上的企业有7家。与之相对应的是,大中型钢铁企业资产负债率已达70%,其中有5家钢厂资产负债率甚至超过100%,变为资不抵债状态。 随着国务院对产能过剩行业调控政策的趋严,钢厂直接从银行增加贷款的通道正在被逐步关闭,依靠“借新还旧”维持现金流的大多数钢厂资金链已持续紧绷。钢铁企业效益明显分化、资金不足,意味着行业“大洗牌”在所难免。 目前包括江西、安徽等多个省份在内,都提出了在钢铁行业实施产业链整合和跨地区兼并重组的总体方案,以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不过,实际收效甚微。由于在财税利益分配、人员安置等问题上存在体制性障碍,地方政府对外地企业兼并本地企业,以及本地强势企业将资金投往外地或并购外地企业,基本上持不支持态度,这就使得不少兼并重组项目迟迟不能落地。 要想破除这些障碍。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国有与民营的关系。着重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国企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应该建立在提高自身竞争力上而非政府特别眷顾上。政府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当好“裁判员”和“收容队”(履行社会保障和稳定职能)。对民营企业,则要在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它们加强自我约束的同时,落实国家发展民营经济政策导向,助其获得公平的市场地位。“新常态”下的钢铁工业_钢铁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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