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流动与乡村中年失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工论文,乡村论文,中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41.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46(2007)04-0001-09
最近几年,中国乡村的就业形势发生了重大转折。由于大量青年劳动力流入城市,因乡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而导致的各年龄组劳动力普遍失业(含不充分就业)的局面,正逐步转变为乡村青年劳动力短缺与中年劳动力失业并存的局面。本文试图就此进行探讨。
1 民工年龄结构研究文献回顾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很多学者在研究民工问题时,就已经注意到民工的年龄结构及其与非外出劳动力或全部乡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之间的差异。许多有关民工情况的调研中都包括了与民工(以及其他乡村劳动力群体)年龄结构有关的问题。其中部分有代表性的成果见表1。
表1 乡村各类劳动力的年龄结构 (%)
调研年龄调研年龄 调研年龄
调研者
调研年份
调研对象(岁) 比例(%)
(岁)比例(%) (岁)比例(%)
庾德昌等1986 外出劳力35以下
63.436-45 30.1
杜鹰等 1994 外出劳力25以下54.3-58.1 26-3526.8-26.9
36-45 8.0-9.3
非外出劳力 25以下27.5-31.5 26-3525.9-32.5
36-4524.1-28.1
原劳动部1994 全部劳力24以下
19.225-34 28.4 35-44 26.6
课题组 外出劳力25以下
51.826-35 26.6 36-14 13.8
李强(a)
1999 外出民工25以下
41.626-35 46.4 36-45
7.9
表1说明,外出民工主要是青年。上世纪90年代,35岁以下民工占全部民工的约80%。其中,26-35岁年龄段民工在全部民工的比例,与乡村同年龄段非外出劳动力(或同年龄段所有劳动力)在全部非外出劳动力(或所有劳动力)中的比例大体相当,而25岁以下年龄段民工在全部民工的比例,则比乡村同年龄段非外出劳动力(或同年龄段所有劳动力)在全部非外出劳动力(或所有劳动力)中的比例高出1倍(25个百分点)以上。
从表1中,不难得出这样的推论:如果上述民工年龄结构保持不变,那么,随着民工流动总量的增加,乡村首先会出现青年劳动力的供不应求,从而形成乡村青年劳动力短缺与中老年劳动力过剩并存的局面。
由于上世纪90年代民工总量还比较小,当时乡村各年龄段都还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上述推论所设想的情景还没有出现,因而学术界(包括从事上述民工问题调研的学者)与社会各界也没有对此进行相应的探讨。
2 民工荒的特征是青年普通民工短缺
到2004年,全国从事非农产业的乡村劳动力数量达到17362万,民工总量则达到11823万。[1] 2004年中国30岁以下乡村外出劳动力则占全部乡村外出劳动力的61.3%(其中25岁以下乡村外出劳动力占全部乡村外出劳动力的45.4%),而30岁以下乡村劳动力只占全部乡村劳动力的30.6%(其中25岁以下乡村劳动力占全部乡村劳动力的21.2%)。[2] 在这种情况下,2004年以来,中国出现了以青年普通民工短缺为特征的民工荒。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6年对全国13个省的1600多个行政村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3] 30岁以下的农村青年劳动力60%以上都外出打工。而74%的行政村认为,本村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已经出去了,几乎已经没有青年劳动力可以再继续向外转移。可见,目前中国乡村,可向城市转移的青年劳动力确实短缺。
乡村青年劳动力的短缺与民工荒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在表2中,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系列抽样调查所给出的各年度民工总量与不同年龄民工比例,对25岁以下及26岁以上民工数量进行了估算。估算结果表明,2002-2004年期间,无论是民工总量还是26岁以上民工的数量,都是逐年增加的。但25岁以下民工的数量却先增后减,2003年比2002年大幅度增加了530万,即增加11%;2004年则比2003年减少20万。结果,2003年没有出现民工荒,而2004年则出现了民工荒。可见,民工荒的主要原因是25岁以下青年民工供不应求。
表2 乡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数量(万人)[4]
年份
民工总量
25岁以下民工 26岁以上民工
比例(%)
推算数量 比例(%) 推算数量
200210469
46.34847 53.75622
200311390
47.35388 52.76003
200411823
45.45368 54.66455
此外,章铮曾对2003年乡村剩余劳动力与民工供求进行了估算(Zhang Zheng,2006)。估算结果表明,2003年中国乡村仍然有12582万剩余劳动力,因而从劳动力总量的角度来看,不应该出现民工荒。估算结果同时表明,2003年中国乡村25岁以下女性劳动力供给量为5391万,而来自非农产业的相应需求为4990万,即供过于求401万。但中国乡村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在22岁左右,平均初育年龄在婚后1.7-1.8年,即24岁左右(郑真真,2002;郭志刚,2000)。假定由于生育,女性乡村劳动力平均有半年时间不能外出务工,则受到影响的25岁以下女性乡村劳动力平均约有250-300万。在减去这一部分人后,25岁以下女性乡村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数量减少到只有100-150万。换句话说,即使全部从事非农产业,2003年25岁以下女性乡村劳动力的供求也是大体上平衡的。到2004年,由于对25岁以下女性乡村劳动力的需求进一步增加,沿海就出现了民工荒。
以上分析表明,由于乡村青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到发生民工荒的2004年前后,全国乡村青年劳动力已普遍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3 民工流动导致乡村剩余劳动力中年化
社会各界公认:中国存在着数以亿计的乡村剩余劳动力。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什么会出现“民工荒”呢?笔者分析认为,民工荒的出现,一方面意味着乡村青年劳动力普遍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意味着乡村劳动力的剩余集中于35岁以上年龄段的中年劳动力。
以中国外出民工最大的吸纳地区——珠江三角洲所在的广东省为例。笔者根据广东省农调队公开发表的有关数据,对广东省乡村劳动力以及乡村农业与非农产业劳动力的年龄结构进行了估算。估算结果见表3。该表表明,进入中年(36岁以上)后,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力在同年龄段劳动力的比例急剧下降。该表还表明,青年劳动力(35岁以下,特别是25岁以下)务农的比例大大低于从事非农产业的比例,而中年劳动力(特别是46-55岁)务农的比例则大大高于从事非农产业的比例。按照广东省有关部门的匡算,2005年广东省尚有500万左右的乡村剩余劳动力。[6] 由于2004年以来珠江三角洲出现民工荒,青年民工供不应求。因而笔者认为,即使广东省务农的青年劳动力中仍有少量剩余劳动力,这些人也是由于自身原因而自愿放弃外出务工的机会的。广东省乡村的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构成是中年劳动力。
表3 2004年广东省乡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5]
年龄分组非农产业劳动力
各年龄段劳力 劳动力总量
农业劳动力
数量(万) 比例(%) 中非农比例(%)
数量(万) 比例(%) 数量(万) 比例(%)
18以下[*] 29.8 2.1
57.751.7 1.7 21.9 1.4
18-25577.840.7
75.6
764.325.3186.511.7
26-35336.423.7
60.0
560.718.6224.314.0
36-45230.016.2
37.3
616.620.4386.624.2
46-55190.213.4
27.1
701.923.3511.732.0
55以上[*] 55.4 3.9
17.2
321.910.7266.516.7
总计1419.6
100.03017.1[**]100.0
1597.5
100.0
*原文如此**此推算数比原公布数字2944.6万高出2.5%
大量中年剩余劳动力存在的现象并不仅仅局限于广东省一地。中国另一个外出民工的主要吸纳地区——长江三角洲——也存在类似情况。先看江苏省。该省各年龄/性别段劳动力中,外出务工劳动力所占比例见表4。该表表明,45岁以上男性与26岁以上女性劳动力中,外出民工比例大幅度下降。江苏省统计部门认为,2004年江苏省种植业尚有600万以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但2004年江苏农村未实现转移的劳动力中,年龄在50岁以上的约占42%、40岁以上的约占70%。[8] 因而目前江苏省的乡村剩余劳动力同样主要是中年劳动力。
表4 江苏各年龄/性别段劳动力中的外出民工比例 (%)[7]
25岁以下 26-35岁36-45岁
45岁以上
男性61.1 48.0
40.7 13.9
女性48.0 20.59.9
1.7
再看上海。2005年上半年,上海市乡村居民家庭新增非农就业人数为5.5万人(不包括外地户籍人员来沪就业),比2004年同期增加了1万人。其中,40-50岁的占24.8%,比2004年同期提高12.1个百分点;50至60岁的占10.3%,提高6.5百分点。[9] 据此估算,2005年上半年,上海乡村40-60岁的乡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比2004年同期增加了1.19万,超过全部乡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增加量。这表明在上海这样的地区,如果政府试图解决乡村就业,就不得不更多地解决中年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上述乡村中年劳动力剩余的现象,在作为民工输出地的中西部地区同样存在。以重庆市为例,该市不同类别乡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见表5。该表表明,重庆市青年乡村劳动力大多数外出。其中30岁以下乡村劳动力中,外出劳动力占一半以上,31-40岁的乡村劳动力中,外出劳动力占40%强。重庆市统计部门认为,2004年重庆市第一产业尚有360万富余劳动力。[11] 但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力中,41岁以上的占65.5%。可见,重庆市现有的乡村剩余劳动力同样以中年劳动力为主。
表5 2004年重庆市乡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 (%)[10]
16-20岁21-30岁31-40岁41-50岁 51岁以上
全部乡村劳动力7.4
17.8
25.1
20.2 29.5
本乡镇就业劳动力 4.88.7
21.0
24.6 40.9
异地转移(外出)劳动力
12.9
37.7
33.9
10.7
4.8
同年龄组劳动力异地转移率 55.4
66.6
42.7
16.7
5.1
4 城市用工年轻化 乡村中年劳力转移受阻
既然乡村还有大量的中年剩余劳动力,能否用他们替代已经严重短缺的青年民工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分析民工需求的年龄结构及造成这种年龄结构的原因。
在2004年以来出现的民工荒中,服装制造业、皮革(含皮鞋)制造业及玩具制造业是公认的缺工最为严重的行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2004)。表6的资料来自1995年进行的第三次工业普查。由于当时国有企业还没有对职工大量下岗分流,国有企业职工基本上都是“铁饭碗”,即只要职工进入某一企业,无论是否需要,都可以在该企业工作到退休。因此当时国有企业职工的年龄结构在相当程度上可以代表保障职工终身就业条件下某一行业的职工年龄结构。“三资”企业追求的是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因而其用工的年龄结构也就反映了利润最大化对职工年龄结构的要求。
表6 若干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职工年龄结构 (%)[12]
行业 服装制造业 皮革(含皮鞋)制造业 玩具制造业
企业性质 国有 “三资” 国有 “三资” 国有 “三资”
职工年35岁以下
62.683.4
59.4
89.660.987.4
龄结构36岁以上
37.416.6
40.6
10.439.112.6
在表6所列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行业中,“三资”企业的青年职工(35岁以下)比例比国有企业高出20-30个百分点。如果说表6中国有企业的职工年龄结构可以保证职工终身就业,那么,“三资”企业的职工年龄结构就意味着职工就业年龄结构的失衡。企业只需要青年民工,而不需要乡村中大量存在的中年剩余劳动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应该将中国目前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称为青年劳动密集型制造业。[13]
为什么追求效益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必须使用高比例的青年职工呢?这是由这类企业中工作的特点决定的。为了把成本降到最低,在这类企业中,稍微有点技术性的工作都会被分解成无数个单一性的岗位,每个岗位的工作都是简单的重复性作业。2005年1月,笔者之一在广东珠江三角洲一些三资及民营制鞋企业进行调研时,不止一次地看到这样的场景。在一条缓缓前进的生产女式凉鞋鞋面的生产线两侧,坐着或站着许多工人(主要是女工)。与卓别林《摩登时代》中描写的几乎完全相同,这些工人每个人只从事一个动作。一个女工专门往鞋帮上放鞋带,后面有几个女工用缝纫机将鞋带缝在鞋帮上;高跟鞋的鞋跟是用胶粘上去的,一个女工专门涂胶水,另一个女工将鞋跟按上,第三个女工专门用榔头敲粘上去的鞋跟,以便粘牢,这一敲的力度与落点是有讲究的,但毕竟是“一锤子”,心灵手巧的女工练习一星期就可以掌握。这样的工作虽然不需要什么技术,民工很容易学会,但它对职工的体力、反应灵敏度或操作精确度有比较高的要求。职工进入中年后,体力、反应灵敏度或操作精确度下降,工作效率逐年降低。由于这类工作往往按件计酬,因此,即使企业不解雇这些中年职工,因效率降低、收入减少带来的收不抵支也会迫使中年民工离开。
应该指出的是,因顾及中年职工就业而影响企业效率的事并不仅仅发生在国有及城镇集体企业,也并不仅仅发生在中国,发达国家也存在类似情况。以打“价格战”著称的中国著名微波炉生产企业格兰仕的一个负责人,在谈及自己的竞争优势时,就一再提到,“我们到欧洲谈微波炉代工的时候,他们100美元,我们30美元就可以做,…我们现在单位工时生产效率是他们三倍,…他们生产线上的工人是四十多岁,我们都是二十多岁。”[14]“美国生产微波炉的成本是800元人民币,而格兰仕只需400-500元;…美国的从事微波炉制造的工人年龄一般在40-50岁,素质不如中国的年轻人。”[15] 可见,如果要顾及中年职工的就业,发达国家的私人企业同样会降低效率。
当然,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也不是不可以使用中年职工,但使用的范围往往是有限的。2006年8月,笔者之一在江苏无锡调研时,就遇到这样两种情况。
某村有2300多人口、1600-1700劳动力、60多家企业,基本上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按照一家企业使用2个门卫、1-2个保洁、3-4个后勤(特别是食堂炊事员)计算,当地40-50岁、且文化程度低、体力差、没有技术的中年乡民(大约400人),凡是愿意就业的都可以在上述企业中找到力所能及的工作。但在这些企业中工作的,除了本村约600青年劳动力与刚才提到约400中年劳动力外,还有以青年为主的3000多外来民工。企业中青年劳动力比例在85%左右。如果没有大量的青年外来民工,这些企业生产一线的用工就会出现问题,因而也就无法解决当地乡民的中年就业问题。
某民营服装厂创办于1989年,当时入厂的老职工现在年龄在40岁左右。这些中年职工除担任中层管理人员的外,其余的人都继续在该厂工作,只是由缝纫工改为从事辅助工种如裁剪、整理、包装等。但这家企业1989年只有50-60名职工,而现在的职工达到400人左右,因而服装厂有能力解决50-60名职工的中年就业问题。如果这家企业无法像以往那样、按照17年职工增加6倍左右的速度扩大规模,那么,当今天的青年职工(300人以上)进入中年时,就会面临严重的中年失业问题。
在分析乡村就业时,一些研究者习惯于将乡村剩余劳动力与民工划等号。似乎只要乡村存在剩余劳动力,城市就会得到源源不断的民工供给。其实,乡村剩余劳动力是乡村富余的劳动力,而民工是城市所需要的劳动力。乡村剩余劳动力可能为城市、也可能不为城市所需要,因而不能把所有的乡村剩余劳动力都视为潜在的民工。前些年,由于乡村剩余劳动力中适合进城务工者的数量比较大,乡村劳动力转移的研究者与推动者(包括各级政府官员)没有注意到两者之间的差别。但随着乡村青年劳动力资源的枯竭,乡村剩余劳动力与城市所需民工在年龄结构等方面的错位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了。江苏省统计部门在分析全省乡村劳动力流动形势时就指出(江苏省统计局,2005;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2006),尽管2004年江苏省种植业尚有600万以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但据对全省3.72万户农村居民的抽样调查测算,其中愿意外出打工可供输出的农村劳动力仅有180万人左右,且技能素质、年龄性别结构、文化层次难以满足劳动力市场日趋专业化、技能化的需求。特别是那些年龄偏大(男的45岁以上,女的35岁以上)、文化偏低、没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尤为困难。
就全国而论,可以做一个粗略的估算。如前所述,2004年,中国25岁以下乡村劳动力只占全部乡村劳动力的21.2%,而25岁以下乡村外出劳动力则占全部乡村外出劳动力的45.4%。如果这两个比例都保持不变,那么,即使乡村25岁以下劳动力全部流动到城市,进城民工的数量也只能达到乡村劳动力总量的46.7%。2004年年底乡村劳动力数量为4.97亿,按46.7%计算,其中以青年为主的2.32亿劳动力可以进城,乡村则留下以中年人为主的2.65亿劳动力。这些劳动力既不为城市所需要、又不能在乡村充分就业;扣除乡村农林牧渔业所需要的劳动力,按照充分就业折合,剩下的中年富余劳动力至少相当于5000万的失业人口。
总之,只要城市与沿海地区民工需求年轻化的局面不改变,乡村现有中年剩余劳动力中的绝大多数就不可能进城务工。
5 民工中年失业与回乡
前一部分所引用的表6表明,企业只需要青年民工,而不需要乡村中大量存在的中年剩余劳动力。但表6还有另一方面的含义。那就是:当现在在城市务工的青年民工进入中年后,他们之中绝大多数将失业,因而不得不回乡。
表7是为分析表6中所提到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中年(36岁以上)失业率而制作的。表中将所有行业中35岁以下职工设为100人,看36岁以上职工相当于多少人。由于表6中国有企业的职工年龄结构可以保证职工终身就业,因而表7中某一行业36岁以上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减去同行业36岁以上三资企业职工人数,再除以该行业36岁以上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得出的就是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所带来的中年职工失业率。表7表明,这一失业率高达2/3-5/6。考虑到36岁以上职工可能包括较大比例的技术人员与技工、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等,主要由民工承担的生产流水线一线工人中年失业率只能更高。
表7 若干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中年失业率
行业 服装制造业 皮革(含皮鞋)制造业玩具制造业
企业性质
国有 “三资” 国有
“三资”
国有
“三资”
职工年 35岁以下(人) 100 100100 100 100 100
龄结构 36岁以上(人) 59.719.9
68.4 11.6 64.2 14.4
36岁以上职工失业率(%)
66.7 83.077.5
其他学者进行的多次问卷调查表明,民工中相当一部分人希望在所在务工城市中定居(李路路,2003;曾旭晖等,2003;李强(b),2003)。对民工家庭来说,进城定居的经济含义是:他们必须从长期乃至生命周期即一辈子的角度来考虑定居城市所需的支出与收入。就收入而论,民工家庭不仅要考虑眼前年收入水平的高低,而且还要考虑务工收入的稳定性即预期工作年限的长短。就支出而论,定居意味着民工家庭必须在城市购买或长期租用住房;定居还意味着民工的子女必须融入所在城市,而融入城市的最好办法就是不间断地在城市接受中小学教育,因而民工家庭必须带着子女进城,并承担与家乡相比较高的子女城市生活费用。
对这些希望在务工城市定居的民工家庭来说,中年失业是致命一击。
为了确定中年失业条件下的民工家庭是否还具备在城市定居的经济能力,笔者进行了估算。[16] 估算所使用的分析民工家庭在务工城镇定居必要条件的模型为:
[Y(t)-C[,u](t)]e[-rt]-(T)e[-rT]+S[,0]C[,d]
模型中,t和T分别表示民工家庭预期有务工收入与因中年失业而没有收入的时期(假定该家庭夫妻双方或者同时务工,或者同时失业);t的取值范围是(0,m),因而m+1是民工家庭的预期工作年限;作为定居者,民工家庭当然希望工作到退休(即m=n),但民工有没有工作取决于企业,民工家庭对预期工作年限长短没有发言权。Y(t)表示按照不变价格计算的民工家庭在t时期的务工收入;C[,u](t)与C[,u](T)分别表示按照不变价格计算的该民工家庭在有收入与没有收入时在务工城镇中的日常生活消费;r表示贴现率;S[,0]表示民工家庭在0时期开始时拥有的积蓄;C[,d]表示民工家庭在务工城镇定居所必需的购买住房支出的现值。考虑到民工结婚以前往往将生活费以外的收入寄给父母,因而从民工成家并生育子女后算起。假定通过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式,民工夫妻达到退休年龄以后的生活是有保障的,因而模型不考虑他们退休后的生活问题。
模型中的有关参数设定如下。民工一家三口,夫妻两人工作;基年(即t=0)时夫妻两人的年龄都是25岁,独生子女年龄则为1岁,带在身边;夫妻将子女抚养到18岁;从25岁开始,夫妻两人工作30年后同时达到退休年龄,即n=29;贴现率r假设为4%;期初储蓄S0假定等于0。根据广东省东莞市的有关资料,2004年,东莞市企业普通员工(以民工为主)的月工资平均为698.2元,[17] 东莞市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人均300元。[18] 由于绝大多数东莞外来民工务工地点位于东莞农村地区,因而笔者选择东莞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民工日常消费开支标准。令Y(t)为698.2×2×12=16756.8元;在抚养子女期间,C[,u](t)或C[,u](T)为300×3×12=10800元,子女年满18岁后,C[,u](t)或C[,u](T)减少为7200元;令m=9,即假设民工夫妻连续工作10年,工作到35岁左右,即表6所示绝大多数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民工能够做到的预期工作年限。
估算结果表明,民工家庭生命周期积蓄现值[Y(t)-C[,u](t)]e[-rt]-C[,u](T)e[-rT]为-33682元。负值意味着即使该民工家庭不购买住房,其整个生命周期的务工收入仍不足以支付退休以前的日常生活消费,因而该家庭根本不具备在务工城镇定居的经济能力。在面临中年失业时,他们不得不回乡。
随着时间的推移,乡村原有中年劳动力将逐渐步入老年。如果民工不回乡的话,经过一代人的时间,因中年剩余劳动力大量存在而导致的乡村中年失业问题会自动得到解决。但民工的中年失业与回乡,却给乡村的中年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补充,从而使得乡村劳动力中年失业长期化。
6 乡村中年失业的政策含义
对与民工流动相联系的乡村中年失业现象的认识,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
第一,在分析城市化趋势时,必须考虑民工青年进城——中年回乡所产生的制约。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人口规模急剧增加。造成这种增加的原因之一,是由于以青年为主的每年新进城务工的民工数量,大大高于进入中年后回乡的民工数量。前面引用的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抽样调查与问卷调查都表明,乡村原有的可以进城的青年剩余劳动力存量已近枯竭,以后乡村能够提供的仅限于新进入劳动年龄的劳动力。随着城市现有的大量青年民工步入中年,进城的青年民工与回乡的中年民工数量可能逐步趋于平衡。经过一段时间——如10年——后,在乡村仍然存在大量中年失业的情况下,中国的城市化有可能停滞。对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引起注意。
中年失业意味着绝大多数民工没有进城定居的经济能力,这进而意味着中国的城市中,青年进城——中年回乡的候鸟式城市人口将占很大比重。这也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引起注意的。
第二,应该从生命周期的角度确定民工的合理工资水平。
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企业有权决定招收什么年龄段的职工,而且不需要为中年失业的民工支付工资。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如果全国产业结构是青年密集型的,而中国人口的预期寿命又高于退休年龄,那么,职工全生命周期的工资中,就应该包括他中年失业时本人与抚养人口的生活费用。
历史上,当发达国家处于今天中国的发展阶段,也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时,其人口的预期寿命要比今天的中国短得多。具体来说,英国1838-1854年的人口预期寿命为41岁,德国1875年的人口预期寿命为37岁,美国1905年的人口预期寿命为51岁。[19] 因此,当时的发达国家可以不考虑或少考虑中年时期工人的就业与生活问题。现阶段,发达国家与中国的人口预期寿命都大大超过职工的退休年龄,所不同的是,发达国家并没有因为某些中年职工不属于企业所必需的生产要素而漠视他们的就业与生活问题。发达国家的企业在解雇中年职工时,一方面受到比较严格的约束,另一方面必须向被解雇职工提供高额补偿。因而发达国家不存在严重的中年失业。而在中国,大龄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即4050问题),乡村中年剩余劳动力因无法向城市转移而大量闲置,以及民工的中年失业等问题,却此起彼伏。可见,在今天的中国,中年失业是一个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的全局性问题。在中年失业得不到解决的前提下,民工中年失业期自己与抚养人口的生活费用就应该包括在其青年就业时的工资内。
第三,就一个地区而论,合理的产业结构的依据之一,应该是能够保证居民总体上终身就业。
除了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外,目前中国还存在着技术工人密集型制造业。所谓技术工人密集型制造业,是指制造业的从业人员中,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技术工人的比重,超过了没有受过上述教育的、高中文化程度及以下的普通劳动者的比重。例如,苏州工业园区2004年的12万员工中,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正式员工占23.4%,而具有中专技校文化程度的正式员工占37.2%。此外,非正式员工占10.8%,而非正式员工中的绝大多数是中等职业学校当年的毕业生。[20] 像这样的员工结构,就可以称为技术工人密集型制造业。
目前,中国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中,来自乡村的占绝大多数。他们属于高层次的民工。
技术工人工资水平比普通民工要高。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提供的资料,2004年,该园区技术工人年平均收入为19588元,75%的技术工人年平均收入在16172元以上。
技术工人的能力与工作经验有关。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经验日益丰富。因而技术工人的工作年限大大高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中的普通民工,绝大多数技术工人可以工作到退休。
笔者用前面使用过的模型对苏州技术工人型民工家庭进行了估算。假设民工夫妻可以连续工作30年,一直工作到退休,即m=n=29;Y(t)为16172×2=32344元;假设民工家庭月人均消费为600元,相当于前面估算时所采用东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0元的2倍;因而在抚养子女期间,Cu(t)或Cu(T)为600×3×12=21600元,子女年满18岁后,Cu(t)或Cu(T)减少为14400元;S0=0。估算结果表明,此时即民工家庭生命周期积蓄的现值为231603元。这意味着除维持日常生活外,其积蓄还可以在民工夫妻34岁时,按照2004年苏州市区住宅预售均价——4691元/平方米[21]——购买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的住房。可见,民工中的技术工人预期工作年限较长,因而初步具备进城定居的经济实力。
从解决中年失业出发,青年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应该向有利于从业者终身就业的技工密集型制造业转变。但这一转变的难度是比较大的。以技工密集型制造业发展势头较好的苏州为例。2005年2月,笔者之一在苏州调研时,当地有关部门提供的数字是,苏州2005年对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技工的需求量为15万,其中本地毕业生5万,外地毕业生10万;而2000-2005年期间,苏州登记暂住的外来人口就增加了292万。[22] 这意味着在苏州的外来民工中,多数仍然就业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建立有利于解决居民终身就业产业结构,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四,政府在制订民工就业与社会保障政策时,应该着重解决民工的中年失业问题。
应该承认,解决现有乡村中年劳动力转移的难度是比较大的。前面提到的上海乡村中年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之所以解决得比较好,是因为上海各级政府向他们提供了相应的公益性就业岗位。(上海市统计局,2005)因此,笔者赞同江苏省有关部门的意见,认为应该首先花大力气巩固转移输出成果,促进已经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和非农产业稳定就业,逐步转化为产业工人和城市居民(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2006)。
对民工来说,在比较容易就业的青年阶段与有养老保险的老年阶段之间,存在着长达20年的高失业风险的中年阶段。政府在解决民工问题时,应该对这种形势有清醒的认识。
从长远来看,政府应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主要使用技术工人的技工密集型制造业。同时配套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使得乡村新成长劳动力具有在城市工作到退休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民工青年进城、中年失业后返乡务农的问题。在近期内,政府应该通过职业培训,增强中年民工的求职能力;同时,作为保障民工生活的最后手段,把中年失业民工纳入各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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