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道德信息反馈图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式论文,信息反馈论文,试论论文,道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试图把道德当作一种社会信息,从社会控制系统的层面上来探讨道德对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积极作用,以求对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问题的讨论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道德作为社会信息的意义
在信息论中,信息与信号的固有意义无关,它实指一种秩序的等级,或者指非随意性的事物,并能够测量或用数学方法加以处理。①社会道德秩序虽然还未达到可以用数学方法处理的程度,但毕竟可依据一定的标准来区分不同的等级,因而也是能够测量的非随意性事物,据此我们确认,道德也是一种社会信息。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信息,其实质性意义是什么呢?
首先,一定的社会道德秩序是社会系统运行的终末产物之一,道德秩序的等级乃是社会系统运行状态的一种标志。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系统的基本结构和运行环节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可以看成是社会经济关系进而也是社会生产力的产物。因此,社会道德秩序的等级状态不可能不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及其相互关系的状况。从社会道德秩序类型,便可以大致推断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以及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例如,等级特权观念与小农平均主义同时并存的社会道德秩序只能是小生产和封建经济关系的产物;自由竞争和拜金主义相结合的社会道德秩序,则标志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存在和发展。
在社会系统中,道德不仅受社会经济关系和生产力状况的规定,而且受上层建筑内部相邻子系统的制约和影响。诸如政治和法律制度、宗教文化和民族传统、文学艺术和社会思潮,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浸润或干扰社会道德秩序。因而,道德秩序的状况也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显示社会上层建筑内部的构成和运行状态。例如,在我国社会历史上,好善乐施、路不拾遗、民风淳厚总是同政治清明、社会安定、歌舞升平相联系,而道德败坏、世风日下、民心惟危总是与政治黑暗、社会危机、庸欲愚昧相伴生。
由此可见,一定的道德秩序作为一定社会运行状况的信息,其实就是以道德形态录制的社会运行秩序的特殊版本;它虽然应当具有全息功能,但主要贮储经济利益关系和政治法律关系的密码;它虽然是可破译的,但必须运用特殊的方法和语言来加以解析。质言之,社会道德信息实际上是用道德秩序符号表达的社会经济秩序和政治、法律秩序。就象可以透过文学艺术符号来解析社会生活状况一样,我们也完全可以透过道德秩序符号来解析社会经济利益状况和政治、法律状况。
那么,我们能否透过道德秩序符号来理解和把握社会经济关系和政治法律制度的性质和状态。正如列宁曾经说过的,“当人们还不会从任何一种道德、宗教、政治和社会言论、声明和诺言中揭示出这些或那些阶级的利益时,他们无论是过去或将来总是在政治上作受人欺骗和自己欺骗自己的愚蠢的牺牲品”。②的确,当我们面对某种道德秩序而无法给予解析的时候,实际上正表明我们对整个社会系统的运行状态尚缺乏应有的理解和把握,尤其是对社会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法律关系尚缺乏自觉的把握。
其次,社会道德观念的变化,会形成信息反馈回授给社会利益关系系统和政治法律系统,有可能引起社会关系结构和系统运行秩序的某种转换。因此,道德信息反馈也是社会系统自组织功能的一种型式。
根据系统论观点,人类社会可以看成是一个自组织系统,其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分系统),诸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等,不仅有各自的结构和运行方式,而且相互之间又是紧密联系、彼此制约的。我们把道德观念看成是一种社会信息,就把社会生活当成是一个动态系统,并从中来考察道德的能动作用。如果说经济关系和政治法律制度对道德具有决定性作用,它们的变化迟早会导致道德的变化,那么道德就可以看成是经济系统、以及政治法律系统运行的输出信息;而作为输出信息的道德又会通过反馈回路,变成经济系统、政治法律系统运行的输入信息,参与修正系统运行和改善输出的调适过程。对于道德的这种信息反馈作用,恩格斯早就有所揭示。他曾指出:“如果群众的道德意识宣布某一经济事实,如当年的奴隶制或徭役制,是不公正的,这就证明这一经济事实本身已经过时,其他经济事实已经出现,因而原来的事实已经变得不能忍受和不能维持了。”③
依靠道德变化的信息反馈,调控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以至整个社会生活系统,这是社会系统自组织运行的重要机制之一。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客观事实证明,道德观念和道德秩序的变化,不仅可以成为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变革的先兆,而且可以成为建立社会新秩序的巨大精神力量。无论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自由、平等、博爱”的呼号,还是我国“五四”时期“打倒孔家店”的呐喊;无论是黑格尔对“恶是历史进步动力”的宏论,还是萨特对“他人就是地狱”的感叹;无论是马克思对旧道德的严辞斥责,还是毛泽东对无产阶级功利主义的公然申辩,都充分体现出道德反馈信息对于整个社会生活所具有的发聋震聩、启迪人心、勘定时势的特殊功能。
社会生活的变革当然并非根源于道德秩序的需要,但是如果道德信息尚未提示变革的需求,那么社会变革还只是一种非现实的可能性。
如果道德信息昭示了变革的强烈愿望,那就不只表明社会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已经陷入无序状态,而且表明变革业已成为不可阻遏的趋势。因此问题就在于应当如何理解道德信息的提示,并加以充分利用。
再次,道德信息反馈具有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的功能,因此道德信息反馈可以成为维持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
社会是一种开放的动态系统,一个社会系统能否稳定运行,即保持动态平衡的自稳态,需要依赖各种信息反馈来加以调控。在各种信息反馈中,道德信息反馈具有特殊的意义。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道德不仅是经济关系的产物并受政治法律关系的制约,而且会反作用于经济关系并影响政治法律关系。社会道德的实际状况是否与社会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相适合,这是决定道德反作用性质的根据。如果是相适合的,那么社会道德秩序一般会呈有序状态,即十分有利于社会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的巩固和完善;如果是不相适合的,那么社会道德秩序就会表现出某种程度的紊乱(无序性增大)。道德秩序的紊乱,会从实际上迫使经济关系作出某些调整,或者迫使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作出某些调整,否则道德关系本身就得做出某种调整,以制止和克服道德生活无序性的增大。不管怎样,道德信息反馈总会促使社会系统作出这样或那样的调适。这正是道德信息反馈能够成为社会控制手段的原因。
似乎可以认为,唯心主义对于人类道德德性的高度赞美和极端推崇,就其积极的方面来讲,的确表达了人类对道德信息反馈于社会控制所具功能的较早的、不自觉的体察。从孔夫子主张“克己复礼“,到董仲舒倡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柏拉图提倡“四德目”,到托马斯·阿奎那全面论证神学道德观,无不表现出企图通过整肃道德秩序来调理各种社会关系的强烈愿望。事实上只要这种愿望在一定程度上适应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就会在实际中产生相当明显的效果。基督教道德对欧洲社会历史进程的深刻影响,以及儒家礼义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久远作用,均可以证明道德信息反馈对社会自稳态运行的特殊功能。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道德使命、道德职责、道德理想等等,应当看成是“对个人、阶级、民族随时都必须通过某种完全确定的活动去巩固自己地位的这种必然性的有意识的表达”。④道德信息反馈正可以作如是观。从本质上讲,道德信息反馈的价值就在于它含摄着促进社会关系的自行调整以维持社会稳定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于是问题仍然归结到作为社会主体的人,能否解析这种反馈信息,并加以利用。
当今的诸多有识之士,均已把道德列为实施社会管理的基本手段之一。道德的社会管理职能,从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观点来看,主要就是通过道德信息反馈的方式,来参与社会生活秩序的调适,从而促进社会系统的良性运行。为此必须进一步分析道德信息反馈的机制及其有关问题。
道德信息反馈的图式
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道德信息反馈机制的复杂性。要把道德当作实施社会控制的自觉手段,首先必须弄清道德信息反馈的基本图式。
冯·贝塔朗菲在《一般系统论》中给出过一个简单的信息反馈图式(见下图):⑤
依据这一图式来推导社会道德信息反馈图式,还存在相当大的困难。首先因为社会生活系统由众多的分级系统结构而成,它们之间有多种多样的信息流程和信息反馈,真可谓纵横交错、高低差落。其次因为道德信息反馈既可以由作为二级系统的经济与道德的交互作用生成,也可以由作为三级系统的社会政治、法律与道德的交互作用生成,还可以由道德系统的自身运行生成。再则,能够处理道德信息反馈的控制机构本身也是一个垂直系统结构,居最高层次的是国家机关,居中间层次的是各级政府、各类组织团体等,居最末层次的是为数众多的个人。所以简直难以构画道德信息反馈的完整图式。鉴于这种情况,这里只能根据理论分析的要求,仅从社会经济生活与道德生活交互作用这个特定结构,来分析和构画作为社会控制手段的道德信息反馈图式。
当我们把国家机关(中央政府)设定为调控经济生活与道德生活相互关系的控制机构时,社会关系系统便是信息接收器,而社会道德秩序系统则成为效应器,由此可以给出道德信息反馈的一般图式(如下图):
上述图式的优点是比较简单明了,缺点是与社会生活实际有较大距离:一方面没有标明决定和推动经济关系的刺激源;另一方面可能造成一种错觉,即以为经济关系对道德秩序的作用只能经过国家机关这一中介环节才能实现。因此我们必须根据社会生活实际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对上述图式作必要的修正和补充,并引申出如下图式:
在这个图式中,我们用虚线表示道德信息反馈的信道,由此可以看出:
(1)经济关系作为控制系统的接受器,它所感受的刺激来源于生产力的发展变化;
(2)经济关系接受刺激信号后,既可以经由国家机关这个控制机构的加工整理,然后向作为效应器的道德秩序传递指令;同时也可以直接向效应器(道德秩序)传递信息;
(3)道德秩序在接受指令和信息后,便会作出反映,一方面引起内部的调适,另一方面形成反馈;
(4)道德信息反馈既可以直接回授给经济关系,也可以回授给国家机关,甚至还可以回授给生产力。
总之,在社会运行系统中,道德信息反馈具有多种信道,可以回授给不同的二级和三级系统,成为调控输入信息。
当我们把经济与道德看成是相互作用的两极时,它们之间的信息对流至少有三条通道:其一是二者之间的直接对流,其二是经由国家机关为中介的间接对流,其三是经由生产力为中介的间接对流。显然,经由这三条信道所进行的信息对流不可能是等量的。当经济关系的变化要求道德秩序作出响应时,这种响应既可直接以经济生活的实际状况为依据,也可以国家机关的意志为依据,还可以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依据。这样,道德秩序究竟应当如何来响应经济生活的变化,似乎就成了问题。反过来也一样,当道德信息反馈经由上述不同信道回授给经济关系时,经济关系又应当以何者为依据来加以调适,也同样会成为问题。事实上,社会道德秩序与社会经济关系的不相匹配,往往与此种情况相关。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必须实行社会控制,即把上述各种信息对流全部纳入社会控制系统模型。
控制系统是使变量与预定量一致的装置。根据控制论原理,在一个系统模型中,可以用一个监测器对某时刻所发生的量和该时刻按某种标准所应当发生的量作比较,便形成一个误差,这个误差回授给控制器时,就成为反馈信息。反馈信息输入控制器,引起控制器调整指令并推动效应器执行调整动作。⑥显然,如果控制器对监测器提供的反馈信息的反应过于迟缓,就不能及时调整指令并改进效应器的动作,从而会带来不合需要的后果。据此我们来看道德信息反馈的情形。
当我们把道德当作社会控制手段时,就是要把道德秩序当作监测器来构造一种系统控制模型。在这个控制模型中,国家机关应当是控制器,而社会经济生活则姑且被当作效应器,这样方可以具体分析其运作机制。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道德秩序的状况。经济生活的实际变化所造成的道德秩序的实际状况,可以被看成是监测器所显示的实际变量,而控制器(国家机关)按照经济决定道德、道德为经济服务原则所确定的社会道德准则和规范,可以被看成是应变量。如果实际变量和应变量之间出现误差,则形成道德信息反馈,回授给控制器。在这个控制系统模型中,控制器的职能首先是要对道德反馈信息作出判定,并确认其性质。道德秩序的实然状态(实际变量)与应然状态(应变量)之所以发生误差,至少有两种可能性原因。其一是经济生活失常,其二是道德秩序失范。因此作为控制器的国家机关必须首先对此做出及时的分析,并据此调整自己的指令,或者令经济生活做出调整和改善,或者令道德秩序做调适和改良。
根据控制论原理,控制系统的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瞬态响应和频率响应。⑦就是说,控制手段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能否及时准确地对信息反馈做出反应。在经济与道德相互作用的控制系统模型中,要确保道德控制手段的有效性,从而使经济生活与道德秩序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显然要依靠作为控制器的国家机关充分发挥其效能。如果把社会道德秩序看成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当然不可能对道德信息反馈作出及时有效的响应。能否高度重视道德信息反馈的性质和意义,这与国家机关的本质和宗旨有着密切的关联。很难设想一个腐败的政府会去理会和关心社会道德秩序的状况,而一个清廉高效的政府会对社会道德秩序的状况置若罔闻。因此可以说,对社会道德信息反馈的认识、理解和利用的水平,其本身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信息,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标示着社会控制系统的稳定状态。
道德信息反馈图式的理论启示
上述道德信息反馈图式,只能说是一种思维抽象形态的分析,但从中已经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理论启示。
其一,从道德信息反馈图式看,经济生活与道德生活之间具有多种渠道的信息交换,那种把经济与道德截然分割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在近年来的某些著述中我们曾看到这样一些说法:
“道德存在于人们的社会的精神生活的范围”,“在道德生活里不存在商品”。
“社会腐败现象不能从经济中寻找根源”。
“竞争中导致消极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旧时代的剥削阶级思想残余”。
上述提法明显地忽视了经济生活与道德生活的联系,因此无法解释现实生活中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我们知道,马克思之所以要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来,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来,并把社会关系归结到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到生产力的高度,其本意并不是要把经济生活与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包括道德生活)隔绝开来,相反倒是为了“要我们把社会看做活动着的和发展着的活的机体”,⑧即要把社会生活看成是一个动态系统。
从系统论观点来看问题,一种经济生活模式与一种道德秩序状态之所以能同时共存于一个社会系统结构中,这一事实本身就已经证明二者具有某种共时态的关联。如果说经济生活与道德生活互不搭界,经济活动不涉及道德,道德活动也不涉及经济利益,那该如何解释经济对道德的决定性作用?又该如何解释道德对经济的反作用呢?难道可以把道德看成是与经济生活无缘的独立存在吗?难道可以把道德看成是精神生活自身的产物吗?如果是为了某种诠释和论证的需要而抹杀经济生活与道德生活的内在联系,那实在是得不偿失的,无论对于理论还是对于实践均有害无益。例如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同样存在道德问题,同样必须进行道德评价,因此道德生活并不能讳避商品,而只是要求以道德的态度来对待商品。再例如改革开放以来出现腐败现象孳生蔓延,这不仅与旧体制的弊端尚未完全革除、新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这种状况有密切的关系,而且也与商品(市场)经济的二重性有直接的联系。如果不是这样来看问题,并由此引申出全面深入改革、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结论,那就难以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
其二,从道德信息反馈图式看,由经济生活与道德生活相互作用产生信息的过程,对道德秩序具有决定性意义。那种把道德秩序仅仅看成是经济关系的简单衍生物的观点,同样是缺乏根据的。前些年理论界有下列一些说法:
“如果发展商品经济你不允许人家向钱看,这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如果说,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符合和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那么商品经济关系的发展就应当带来道德的进步”。
“既然道德仅仅是社会生存条件的结果,那么,随着社会的发展,道德进步就是必然的”。
粗看起来这些说法似无问题,但如仔细推敲,则可以看出机械论的蛛丝马迹。
经济生活对道德秩序具有归根到底的决定性作用,但不能因此认为经济是道德的唯一决定因素。诸如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和大众文化等上层建筑因素,以及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因素,都有可能制约和影响社会道德秩序。为此,恩格斯曾特别提醒人们必须注意“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⑨。
发展市场经济,无疑会对道德生活产生深刻的影响。但是到底产生哪些影响,以何种方式表现出来,可能导致怎样的后果,这些均不是仅仅用经济这一个因素就能够给予充分说明和解释的。事实上,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既没有立即导致道德的全面进步,也没有使所有的人都“一切向钱看”。如果无视上层建筑各种因素的影响,无视中国传统文化的作用,无视几十年社会主义实践的精神成果,仅仅诉诸经济这一个因素来解释我国当前的道德生活状况,那正如恩格斯所说,要不闹笑话是很不容易的。
恩格斯关于社会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观点,与现代信息论恰相吻合。道德秩序至少应该被看成是经济与道德交互作用的函数。按照信息论观点,系统状态是等概率状态,系统可能状态数越大,系统可能状态数的对数——熵也越大,而有序程度则越低。据此正可以解释我国当前道德秩序的实际状况。改革开放和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经济关系的多元化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二者交互作用,造成了道德生活系统秩序可能状态数的空前增大,而有序性则明显下降。在这种情况下既不能单纯用经济决定论来说明问题,也不该单纯用道德独立性原理来说明问题;既不能因商品(市场)经济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而断言它只会促进道德进步,也不该因商品(市场)经济实行等价交换就断言人 们必定会一切向钱看。诚如恩格斯所指明的,“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⑩商品(市场)经济对社会道德生活的作用也必定如此,任何简单化的设想和做法都将是无济于事的。
其三,从道德信息反馈图式看,道德调节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那种把经济规律与道德调节相对立的看法也是站不住脚的。诸如“市场经济与道德划界”,“经济发展不容道德干预”,等等说法时有所闻,颇似有理,其实不然。
毫无疑问,经济建设必须遵循经济规律,经济管理也必须采取经济手段。但是,经济运行不是闭路循环,不能摆脱其他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社会系统结构中,经济运行需要借助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和反馈作为调控手段,以有利于自身的稳态运行。目前人们对法制和其他行政手段的作用已有恰合实际的认识,而对道德手段的作用尚缺少应有的重视。
道德调节的特殊性在于,它能够通过规范主体(商品生产者、管理者和市场行为者)的活动,来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成果的产出。行为主体是否按经济规律办事,这似乎纯粹是一个是否遵循经济规律的问题;但由于经济行为必然涉及人们的利害关系,因此不可能不具有道德价值,不可能不给予道德的评价。例如在市场交易中实行等价交换,这就意味着交换双方在利益上的平等交易。是否等价交换了双方的利益,不仅应当从经济效益上加以评定,而且应当从商业道德上加以评价。通过对经济活动和商业行为的道德评价,褒扬按经济规律办事的正当行为,贬抑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的不正当行为,从而可起到调控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作用。
人们往往以为道德手段对经济生活的调节作用是微不足道的,其实这是一种极为肤浅的看法。道德调节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是依靠行为主体的良心、依靠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而发挥作用的,因而道德调节手段的作用具有深刻性、普遍性、持久性和自觉性的特征,这些均是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所无法比拟的。当前道德手段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这只是表明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调节机制尚未形成。因此我们的任务正是必须为此而努力。
人们或者还会担心,道德为市场经济运行服务,会不会降低甚至丧失道德的高尚性。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但如前所述,道德的高尚性并不仅仅靠经济规律的支持。主体人虽然以经济生活为基础,但又具有超越经济生活的本能,即使在等价交换的条件下,人们也未必要把等价交换当作目的;相反通过等价交换人们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他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的客观实在性,进而可以更加自觉地追求道德的高尚性。退一步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并不只有一条等价交换原则;从社会系统控制原理来讲,至少还有一条整体高于局部的原则;此外还有共同富裕的原则,等等。因此,道德对于经济秩序的调节作用,决不能仅仅归结为是对等价交换原则的维护。
注释:
①《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1卷第310页。
②《列宁选集》第2卷第446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09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91-492页。
⑤《一般系统论基础发展和应用》第39页,清华大学出版社。
⑥⑦《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4卷第819、820页。
⑧《列宁选集》第1卷第54页。
⑨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