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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12)10-0033-005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有着不同层次的关系。弄清这些关系,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除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外,还有一些不同的、较低层次的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公正原则就是属于这一地位的原则。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它对其他的道德原则有指导、引导的关系。这种指导、引导的关系,不但不会妨碍和影响这些原则的实施,而且能更好地发挥这些原则的作用。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又称“仁爱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社会一个重要的道德要求。“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献身”就是这一道德原则的体现。它的实施最终都是为了社会主义的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都是为了进一步消除贫富悬殊的社会不公的现象。
一、人道主义的出现、形成和发展
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非常推崇“仁爱”原则,主张“仁者爱人”,强调要“推己及人”,关心他人。孔子在《论语》中从各个方面对“仁”作了阐释。他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认为在人与人的相处中,应当设身处地地为对方考虑,凡是我不愿意别人施加于我的一切事情,我都应当自觉地不施加于别人,以免别人受到伤害;我希望达成的事情,也要允许和帮助别人能够达成。墨子从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功利原则的角度,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孟子也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思想可以认为是人道主义的萌芽。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从14世纪开始,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压迫和神权统治的斗争中,从古代希腊的思想家中得到启迪,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强调“人的高贵超过了天使的高贵”,“人所具有的一切,我都要具有”等观点,高唱人应该被当做人看的口号。
18世纪以后,资产阶级在西欧各国成为统治阶级,人道主义也就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和主要的道德原则与道德规范。人道主义者宣扬的人的尊严、人的价值以及所谓“自由、平等、博爱”,也就成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社会、伦理思想的核心,成为各种伦理学派共同维护的神圣的原则。一方面,它为所有的人争得个人的自由、民主和权利,提供了斗争的武器和有效手段。特别是当这些思想被写进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之后,对保护广大人民的正当权利和个人自由起到了重要作用。人道主义认为,人的权利和自由是天赋的,是任何人都不应当剥夺的。在资本主义这个私有制社会中,个人的权利、尊严和自由是不能自然而然地实现的。这些权利的实现,总是要同个人占有财产的多寡和政治上所拥有的权利相联系的。但同时也应当看到,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有不少进步的文学家、思想家和伦理学家,他们同情人民的苦难遭遇,站在人民群众一边,痛恨资产阶级对人民的残酷剥削、压迫,他们高举人道主义的旗帜,并且真诚地相信,只要能在全人类中宣传和实行人道主义,就可以最终消除这些丑恶现象,就可以使人类走向进步。一些人道主义者,力求帮助社会的弱势群体使他们能够得“人道”的待遇,他们的这种真诚愿望是应该肯定的。
总之,我们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应该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它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作用,进行具体的分析。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不同的人道主义者,要区分他们不同的政治倾向和社会倾向,特别要认清他们到底是站在劳动人民群众一边的真诚人道主义者,还是站在垄断资产阶级一边的御用文人和政客,从而采取不同的态度。
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提出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它吸纳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合理内核,又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它最早是由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并在以后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中不断得到发展的。
早期的马克思、恩格斯,也曾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在《神圣家族》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还认为资本主义之所以要灭亡,根本原因是它使人、使无产阶级丧失人性,是不人道的。而人性的觉醒必将使无产阶级摧毁这种制度。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及以后的著作中,即当新的世界观、历史观已经建立起来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开始对人道主义作不同意义的区分。一方面,他们毫不留情地清算了从抽象人性出发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和历史观,肯定了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对于人的本质、人类社会生活发展过程的决定意义,并批判了建立在抽象的人性之上的人道主义。另一方面,他们又在新的哲学基础上,肯定了实现人的价值、自由、平等、幸福、相爱的重要意义。1845年底,恩格斯《在伦敦举行的各族人民庆祝大会》一文中曾说:对于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所有无产者的“修养和举动实质上都是人道主义的”。这也就是说,无产者的行动,是从新的人道主义出发,是符合唯物主义的原则的。1871年,在论述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伟大尝试的巴黎公社时,马克思说:“公社并不取消阶级斗争……但是,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这里所讲的“人道”和“人道主义”,都是在科学的世界观和历史观的基础上,赋予人道和人道主义以新的意义。这种革命的无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我们现在称之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和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有着原则不同的。
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处理人和人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和价值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重视人的权利和自由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充分重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我国《宪法》明确提出“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把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联系在一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自由。宪法还把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同享受权利联系在一起,如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只有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得到保障,个人的生存、幸福才能有条件得以实现。
2.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
人的价值的实现,既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也是一个人生意义的重大问题。人生价值能否实现,是人生有没有意义以及有多大意义的关键。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要求,社会和国家应创造尽可能多的条件,以促进人的价值的实现,尊重那些为社会辛勤劳动而作出重大贡献的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劳动者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作为手段价值的人和作为目的价值的人是统一的。一个人首先要对集体、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使自己的存在对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即有手段价值;同时,集体和社会也应把每一个人当做目的来服务,使每个人都能分享他人劳动的成果,享受社会进步所带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使每个人都能实现自己作为目的而存在的价值。一个人越是努力根据集体和社会的需要而作出贡献,他就越能发挥自己的才干,而集体事业的发展又会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最充分的条件。
3.关心人的物质福利和文化生活的满足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不但要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而且要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生产的发展,应当逐步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和文化需要,不断促进人民福利的增长。
4.重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在关心每个人的同时,尤其要关心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使他们在生活、工作、学习、就业等各个方面,更多地得到社会的同情、关心、爱护和帮助。社会上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经济来源较少、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都较低的贫困户和鳏、寡、孤、独、颠连困苦而生活无助的人。他们由于社会或自身的原因,特别是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贫富悬殊的出现,使他们成为迫切需要社会帮助的人群。救助弱势群体,是中华民族一贯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在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关心人的利益的同时,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人”,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等,都必然属于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所关心、尊重和爱护的对象;同时也要看到,在现实社会中,还存在敌视社会主义、危害人民利益的分子,还有企图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勾结国外敌对势力妄图分裂国家的分子。因此,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明确地宣称,它不能“爱一切人”,不能爱人民的敌人,不能爱社会的丑恶现象,不能爱一切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只有坚决同各种敌视社会主义的力量作斗争,才能做到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关心和爱护。
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无法解决它所说的“博爱”与“暴力”的矛盾,它总是把“人道”和“暴力”,把道德和“革命”看做是不可调和的对立物。既然要对一切人都实行“博爱”,那就不应当对任何人施以反“人道”的“暴力”。怎么办呢?“勿以暴力抗恶”,这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的结论。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不把革命和人道抽象地对立起来,而强调革命是实现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重要条件。对于社会的邪恶势力,也根据不同条件,因人而异。对于那些穷凶极恶、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恶人,不施以仁政,但是,对于一切有条件教育改造的分子,则尽可能地采用尊重人格、感化教育、劳动改造等方法,促使他们重新做人。
四、提倡和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意义
宣传和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符合我国社会生活的迫切需要,符合人和人之间建立新型道德关系的迫切需要。由于长期封建思想的影响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袭,再加上经济和文化落后所带来的愚昧,在我国现实生活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人道主义原则的犯罪现象,存在着人和人之间缺乏相互关心、同情和尊重的现象。有一些人对他人可以肆意进行人格侮辱;一些人自以为高人一等,以势压人;一些人以权谋私,极端利己,只知趋炎附势,不知道关心人,尤其是普通劳动者,包括普通妇女、儿童、老人以及因病残或遭受挫折而身心痛苦的人。这些现象不仅离人与人之间的共产主义关系相差甚远,而且可以说,连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要求也没有达到。这些现象对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对人民的利益都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大力宣传和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广泛而有效地消除人对人的某些冷漠无情的现象,建立、扩大人们相互间美好的伦理道德关系,这是建立新型人与人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宣传和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对于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逐步地向高层次的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前进具有重要意义。要达到高层次的道德境界,一般来说,要从一些较低层次的道德实践起步。宣传和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可以使人们在建立个人与他人的相互关心、相互尊重的人道关系的实践中受到锻炼,将有助于人们不断培养起关心他人、整体的高尚情操和思想,激发起追求崇高的共产主义人与人关系的热情,使它们能够更好地在道德阶梯上一级一级地向上攀登,最后步入共产主义道德境界。
宣传和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对于反对现代资产阶级的卫道士对共产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的恶意攻击也有重要作用。现代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在攻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同时,还特别用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攻击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说集体主义忽视了“人是目的”,否认了个人利益和人的个性发展等。我们若能全面准确地宣传和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就可以更有力地驳斥这些毫无根据的谎言,消除人们的误会,从而使人们认识到,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不但同集体主义不相矛盾,而且是完全一致的。
五、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对立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对立的一种思想体系和价值观念。它不是从抽象的“人的本性”和“人类之爱”出发,而是从社会生活中实践着的现实的人出发。早在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就明确了这一问题。他说:“有没有人性这种东西?当然有的。但是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就是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什么超阶级的人性。”[1](P870)这就是说,我们现在所说的“人性”都是一定社会中的一定阶级的“人性”,而不可能是“抽象的人性”。在原始社会的漫长时期内,“人的本性”原本是共同的、全人类的和普遍的,但自从人类进入到阶级社会以后,人的本性就打上了阶级的烙印而失去了普遍的人的本性。
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脱离社会的实践和斗争,在“抽象的人性论”和尊重“人的价值”的口号下提出各种各样关于个人享受、个人自由的要求。人道主义者一个著名的口号和旗帜就是“我是人,凡是人的一切欲望,我都应当得到满足”,因此,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不符合人性,不能实现和满足人的本性的要求,从而主张鼓励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使整个社会陷入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就可以不择手段地为所欲为的状态。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关系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在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形成的,是为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服务的。它是在无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在经济、政治、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完善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和人与人之间的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为实现一种真正的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创造了客观前提。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展生产力,尽可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这一根本目的保证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这种新的、更高水平的人道主义价值观念和伦理原则有充分的可能逐步并且完满地得到实现,保证社会、集体对每一个人的关心和爱护,促使人和人之间形成彼此同情、相互关心、友爱互助的新关系。正像恩格斯在谈到“幸福”时所指出的:“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极微小的一部分可以靠观念上的权利来满足,绝大部分却要靠物质的手段来实现。”[2](P293)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理论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历史唯心主义,它从抽象的、笼统的、无差别的人出发,这个人脱离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超越于社会之外,成了一个孤零零的抽象。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P505)马克思说:“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3](P523)而“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3](P524)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出发点是“以人为本”,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也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根本目的。
六、人道主义与世界观、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关系
人道主义既是一种伦理观、道德观,也是一种与伦理观、道德观相联系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先阐述一下伦理观、道德观和价值观、世界观的关系。伦理观主要是指人们对个体道德和社会道德的理解和认识,是对人类道德现象的总的看法。价值观是指人们对事物是否有价值的判断,是主体对客体有无价值和价值大小的立场和态度的总和,是人们对周围世界的意义、价值的反映和判断,是对世界、社会、他人以及与自己的关系的一种具有系统性、综合性和稳定性的观点。世界观又叫做宇宙观,是人们对客观世界(自然界、人类社会、人自身以及人与外在世界的关系等)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包括人对于整个世界的本质,世界上各种事物的关系,人与周围世界的关系以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和生存价值等一系列问题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在现实生活中,世界观主要通过人们观察客观事物的基本立场、总的观点及对待客观事物的基本态度和方法等表现出来。与价值观一样,世界观也是人们在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由于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分析问题的立场和角度不同,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看法也不尽一致,因而产生了不同的世界观。
人道主义是一种伦理观和价值观,它是受世界观所制约和决定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也就有什么样的伦理观和价值观。资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是当今社会最主要的两种世界观,所有的价值观和伦理观都不可避免地受这两种世界观所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