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和网络技术的渗透对行政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冲击,这就需要政府在电子政务中进行协同政务建设,强化协调办公,以达到政府与政府、公众之间的共赢。协同政务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全新管理理念和电子政务的终极目标,代表了各级政府的政务发展水平,实现了政务流程在各级政府以及部门之间的无缝衔接。因此,推动协同政务建设对于政府深化改革和管理创新并最终建立服务型政府无疑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协同政务;政策建议;信息经济
1什么是信息经济
如果从抽象的理论角度来看,经济的确可以分为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大类。一般来说,通过“物质实体性的生产活动”来创造价值的经济形态,我们可以把它叫作实体经济;而对于金融和信息等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脱离“物质实体性的生产活动”,但同样也能创造价值的经济形态,人们则更愿意将其归结为虚拟经济。当然,在中国当前的语境下,对实体经济的“褒扬”,以及对虚拟经济的贬抑是和那种对纯属“炒作(炒钱、炒房)”而一夜暴富的行为及后果所持的批评态度相关。
其实,信息经济已成为继农耕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第三种新经济形态,信息生产力已成为放大全部生产力的“乘数型”生产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信息经济与传统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了大量的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了引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动能。据《2016中国信息经济发展报告》,信息经济已经成为稳定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2015年中国信息经济实际增速达15.8%,是GDP增速的2.3倍,占GDP的比重已高达27.5%。
但是,全社会对信息经济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仍显不足,少数人还存有偏差。一是以传统的工业化思维,看待信息经济的崛起。不但认识上不承认有“互联网思维”,行动上也排斥“互联网+”,至今仍未能充分认识到发展信息经济是浙江经济转型发展的主引擎、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还仅仅将信息技术的应用局限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等工具层面。二是把信息经济等同于纯粹的虚拟经济,和传统实体经济(制造业为主)是此消彼长的关系。2016年底,围绕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分及新旧经济之别,浙商代表人物宗庆后与马云就曾有过一番“隔空讨论”。虚拟经济这顶带有贬义的“大帽子”,一定程度上抹杀了以阿里巴巴等为代表的很多新供给、新经济对传统经济结构的改造提升和创新引领作用。那种不从新旧动能转换着眼的绝对化对立认识,容易导致以传统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或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认为发展信息经济与自身关系不大,从而影响到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
很显然,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信息经济的战略引领和“顶层设计”。2015年,浙江信息经济规模位居全国第四,占浙江GDP比例超过30%。实践证明,由于信息技术的高通用性、高渗透性等特点,即使不具备信息技术或产业本身的发展优势,也完全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在传统领域进行的大规模应用创新,促进区域经济整体的转型升级。我们实在需要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高度,进一步突出浙江信息经济的“首位度”,形成“信息经济看浙江,浙江经济靠信(息)经(济)”的主旋律。我们还需要强化“虚实相融、新旧转换”的跨界融合和转型发展思维。信息经济中的信息技术研发、信息装备制造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毫无疑问属于实体经济。即便是信息内容的生产,只要是和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匹配的,也应当是姓“实”而非姓“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从一定意义上讲,“互联网+”实体经济的“新实体经济”,正是浙江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唯一正确方向。实体经济是我们的根基所在,但我们必须建立一个确信:依靠“电脑+算法”的智能制造,总是要胜过“人脑+经验”的传统制造。信息经济其实就是新实体经济,我们的任务是:努力在全社会鼓励通过信息的生产、服务、流通和消费,以及信息技术在农业、工业、服务业领域的“增值应用”,大力发展以虚带实、以实促虚、虚实融合型的信息经济。
2信息经济视域下政府协同政务发展策略
2.1完善政府信息共享的法律机制
随着电子政务快速发展,关于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正处于不断地完善阶段。传统政务中很难实现政府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这使得各个部门无法进行协同政务建设更无法达到共赢的理想状态,重要的是政府关于信息的一些制度比较混乱,信息共享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因此,要改善传统政务、实现基于共赢思维的协同政务,构建完善、系统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这就需要必须加快推进《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对信息共享、协同政务等做出详细的说明和规定,为政府信息共享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机制和法律约束机制,并且要求政府各部门对共享的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要充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保证政府信息的权威性,调控和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以达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协调互通,提高政务信息的利用率,从制度上打破信息资源的垄断。
2.2构建信息资源共享的利益协调机制
2.3健全政府信息管理的监督机制
目前政府各个行政部门、层级之间各自为政,相对封闭,缺乏信息的相互沟通,并且关于信息资源的共享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例如有些政府部门电子政务规划已经制订,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部门和办事机构也已经成立,各地市厅局有了相应的下属机构,但缺乏的是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以及上级或同级的监督约束机制,这就有可能出现指挥不灵、协调不力、互相推诿等问题。因此,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在进行协同政务建设过程中建立科学化的管理流程,对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并且由政府监察部门对协同政务进行督导和效能评估,对政府各个部门建立协同政务绩效考核,激励各部门高效率地进行协同政务建设,以遏制一些部门的不协同行为,切实保证协同政务在电子政务中的顺利实施。
2.4建立信息共享的技术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在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上采取的标准各异无法在信息共享上实现统一的技术支持,这也是造成信息资源难以共享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进行协同政务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加快制定信息开发利用统一的标准,增强信息资源的通用性、开放性和可靠性,为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提供技术上的保证;各级政府应该统一规划,建立具有安全性和开放性的信息化平台,促进资源的整合应用,缩小协同政务信息技术的应用差距,实现技术和管理的有机结合。
3结束语
总之,作为政府转型的全新管理模式和电子政务的终极目标,协同政务极大地推动了基于共赢思维的政府管理创新。文中从信息经济的概述为起点,重点介绍了信息经济视域下政府协同政务发展策略。
参考文献:
[1]杨冰之.协同政务:中国电子政务的趋势与实现之道[J].信息化建设,2016,(6):22-23.
[2]贺佐成.试论电子政务协同的内涵与特征[J].现代情报,2016,(7):210-212.
论文作者:张文聪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10
标签:经济论文; 信息论文; 政务论文; 政府论文; 实体论文; 信息资源论文; 浙江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3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