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国民党地区与敌占区的邮件问题简述_国民政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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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57(2000)04-0086-05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交通部长张嘉璈在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党政训练班讲演时曾提及:通邮问题,非常困难,但是邮件的运送还是畅通无阻,甚至隔离一条火线,两方(国统区与沦陷区)还是照常递寄[1](P76)。按照战时法则,凡是一个国家处于战争时期,对于敌占区应当停止通邮,严密加以封锁,敌对双方维持邮传可以说是不可思议的。处于日、伪统治下的沦陷区与国统区之间当时处于战争状态,两方能在非常状态下保持通邮,的确耐人寻味。因为要保持通邮必须要有通邮的基本条件,这个基本条件就是敌对双方应该有着某种“默契”,而这在通常情况下又是不太可能的。本文试图就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战时国民政府对国统区与沦陷区通邮的基本态度和措施

抗战以前,国内邮政局所据统计,共有7.3690万处,邮差邮路共长43.6986万公里。[1](P73)国内邮政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从总体上看仍较落后,但已初具规模,尤其是东南沿海、沿江地区邮政运作比较先进,成为当时国内邮政的精华所在。

抗战爆发后不久的1937年8月13日,国民政府交通部属下的中华邮政总局自南京迁往汉口。1938年因武汉撤退,邮政总局又迁往昆明,部分领导人迁往重庆。以后由于日军侵入缅甸,总局也迁往重庆,直到抗战胜利。随着战事的推移,国民政府的辖地即通常所谓的国统区迅速缩小,相反,日、伪所占的沦陷区的范围却越来越大,原有国统区的邮政便面临着重大的抉择。是全面撤退,还是继续坚持运营?如果能维持运营的话,如何与国统区保持联系?就当时实际情况而言,国民政府选择了维持运营与保持联系,并为此采取了异乎寻常的态度和措施。

1937年7月18日,交通部密令各地邮局:“如遇地方情形紧急,非至当地机关及民众确已迁移,不得撤退。撤退时亦应于可能范围内在邻近安全地点暂避,并相机回局恢复。”[2](P197)其条件是,只要日、伪对沦陷区的邮政尚未公开下手干涉,暂时未贴用伪政权的邮票,就不撤退邮局,依旧与后方保持通邮。很显然要达到上述目的可以说是极为不易的。沦陷区的控制大权握于日军之手,邮政的运作自然处于其严密监控之下。要保持通邮就必须要适应这种特殊的形势,采取新的措施。为此,国民政府加强特殊形势下的管理机构,首先将邻近上海的江苏邮政管理局、安徽邮政管理局、浙江邮政管理局等机关,集中到当时位于上海公共租界内上海邮政管理局内办公。其后设法让这些管理局皆回到原地恢复运营。邮政总局为方便对沦陷区邮政的管理与指挥,任命上海邮政管理局局长乍配林为“沪苏浙皖联区总视察”,在总局直接指挥下,就近管理沪、苏、浙、皖四邮区业务;指派北平邮政管理局局长巴立地为“平、晋、豫西联区总视察”;任命河北邮政管理局局长克立德为“冀、鲁、豫东联区总视察”,共同主持华北沦陷区的邮政运作。[2](P197)同时要求“所有管理局,业经沦陷之邮区其内地局所或拨归邻区管理,或选择内地局所中之交通便利地点,设立管理局办事处,指挥各该区内各地完整邮局之事务。[3](P66-67)按照上述要求,在邮区有管理局所在地失守而其它地区未完全沦陷者,邮政总局则命该邮区部分员工撤至安全地点,另设“管理局办事处”以统辖邮区内未沦陷区域的邮政机构。据此,先后设立是项办事处者,有浙江、河南、广东、湖北等数区。“因有此项办事处之设立,各战区完整地方之邮政局所,虽与其管理局失却联络,而对于邮票之供给,公款之接济,工作之指示,得各该办事处代行,尚见便利。”[3](P67)

为使原有的邮政系统能在沦陷区继续保持运作,少受干扰,交通部属下的中华邮政总局有意安排在中华邮政工作的外国人直接掌管沦陷区的邮政。凡沦陷区的首长均尽量以外籍客卿充任。因此太平洋战争之前,日本对欧美列强尚有顾忌,而客卿亦常利用其本国驻华使领人员向日方交涉,在邮政运营的维持上获得不少便利。在华北地区,邮政总局有意安排意大利人巴立地和克立德分别留在北平和天津;在华中地区采取同样办法,法国人乍配林留在上海,英国人施密司留在汉口,直接掌管当地的邮政;华南地区由英籍邮务长睦朗主持。另外,1938年12月,中华邮政在香港设置了一个“广州邮局分信处”派英国人慕雷主持。1939年4月,中华邮政在越南海防设立“邮件转运处”,则派法国人儒福立前往主持。[2](P183)

自抗战军兴后,所有沿江沿海重要交通商埠以及铁路干线相继沦陷,向之邮局所恃为重要运输线路,至是均不能利用,而邮局职司交通,对于前后方及国际间通讯事宜,有必须沟通之责任,于是不得不重行筹划。[4](P32)并随形势的变动,频频调整邮路。可以说在开辟通邮通道方面,国民政府作出了最大限度的努力。一方面千方百计在交战区找寻秘密邮路,以保持对沦陷区的继续通邮;另一方面煞费苦心开辟国际邮件的路线。起初,国统区与沦陷区间的邮件,经由香港和上海、北平、天津,以及敌我交错地区的较小通口。例如,在皖豫两省交界的界首、皖浙两省交界的屯溪等地设立转运站所,设法绕过中日两军的对峙地点,将内地邮件运进沦陷区,并将沦陷区邮件运回内地等等。[5](P175-177)后来随着中国南方各省被日军相继侵占,特别是广州、武汉失守,粤汉铁路被切断,沿海港口被封锁,使邮件直达香港、澳门的通路断绝,此时邮局最重要措施,是进行通海邮路的辟划。随战事转移,先后设置邮路,以资替换之通海邮路,不下十数条。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香港、缅甸等邮路先后被切断,国际邮路主要依靠重庆到印度加尔各达的航空线,交由空运物资的美国飞机从印度飞越喜马拉雅山运抵重庆。[5](P175-177)

二、日本对沦陷区中华邮政所持政策

简单地说,对于沦陷区内中华邮政,日本采取了暂时默许其存在并加以逐步控制的手法,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才最后实行全面接管。当然在不同的地区其具体做法并不相同。

(一)对张家口、包头一带的邮政,由日本关东军一手接管,单独成立“蒙疆邮电总局”,将“察哈尔、绥远两省及山西邮区长城以北各局均划入蒙疆区域之内”,“自行组成一邮政区域,采取独自经营之方针”[6](P22),完全脱离中华邮政,而与伪满邮政实行一元化。开始由伪满委托经营,1938年双方又缔结邮政业务正式协定。

(二)对华北地区的邮政,日本华北派遣军采取在傀儡政权内部设立邮政总局的办法,逐步夺取邮政的控制权。如上述及的,国民政府为了防止日本对沦陷区邮政的接管,把华北邮区的负责人全换成外籍人员,并加派北平邮政管理局局长巴立地为平、晋、豫北联区邮政总视察,就地主持华北沦陷区的邮政事务。因此,日本未采取强行接收的措施,除强索邮票供“察南邮政”(即蒙疆邮政的前身)使用外,主要是向邮政内部派遣调查员进行监视。1938年8月,伪邮政总局正式成立,主揽全权的副局长由日本军特务部从递信省调来的递信事务官充任,以加强对邮政的控制。

1940年前后,日本逐渐加紧对邮政的干涉,突出表现在强迫委派日籍邮局副局长和限制兑付汇票方面。1940年1月18日,巴立地在给重庆邮政总局的报告中指出:伪华北邮政总局“不过一傀儡机关,其实均由东京方面或兴亚院指示执行。”巴立地提出日人要添派副局长事关重大,若同意则邮政实权全被剥夺。日本人规定担任各邮区邮政管理局副局长的职权是:“(1)副局长位于各股长之上,辅佐局长办理一切局务,并指挥及监督各股事务;(2)关于一切收发文电于处理前应由副局长查阅之;(3)凡应由局长核夺事项均须于事前由副局长辅核之;(4)副局长为谋局务迅捷计,关于轻易事项须以局长名义决行之;(5)副局长因事不在局时得由日籍高级人员代理之。”[7](P172)日本向北平、河北、山东、山西、河南等区邮政管理局派进了日籍副局长。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把巴立地等外籍人员投入监狱。1942年7月,伪邮政总局改称“华北邮政总局”,同时另设由日本人直接控制的“华北邮政资金局”。从此,华北沦陷区的邮政大权完全沦于日本人之手。

日本控制华北邮政后,使邮政适应日本侨民、军政人员的需要,密切与日本、伪满等地的邮政联系。而对国统区各地汇往华北的汇票进行多方限制,最后停止兑付。

(三)对华中、华南沦陷区的邮政,日本采取了逐步抓住实权而先不成立伪邮政总局的策略,一直到1943年才由汪伪政权出面接收。由于华中地区特别是上海,是中国的国际邮件互换所在地,国际通邮关系涉及列强在华势力,日本为1921年华盛顿会议九国公约签约国,在未与美、英等国决裂前,对列强态度不能不有所顾忌;加上外籍人员担任邮区负责人的较多,日本对强行接管尚有顾虑。因而,直到1940年以前,尽管伪政权一再要求接管邮政,日本都没有同意。日本对华中邮政,采取指派邮件检查员和提高日籍邮员的地位等办法进行控制。邮件检查就把进出口邮件控制住了,等于控制了邮政业务的核心。日本在人事上主要靠日籍副邮务长金指谨一郎进行监视和控制。但是,华中邮政毕竟没有全部为日人所掌握,与后方通邮照旧进行,国际邮件照样从上海进出口,华中盈余继续汇交重庆邮政总局。[2](P183)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此时华中邮政亏空较多,汪伪政权不想贴补,所以只采取了控制办事处的办法。直到1943年3月,重庆与上海断绝一切邮政经济联系,日伪才正式接收华中邮政。6月,乍配林被免去主任职务,上海办事处实权落入日人高木正道手中。与此同时,上海储汇分局和邮总上海供应处也为日伪却夺。

日军在华南邮区采取了大致相同的办法。

当然,日本对沦陷区邮政的态度除上面已涉及到的原因外,还有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即尽快求得占领区的社会稳定,坚固其统治,为其进一步扩大战争服务。关于此点许多人在回忆这段历史时都曾提及,如希望通邮,能达到沦陷区的繁荣,以利其将来永久地占领。[8](P199)当然也有人认为:主要原因是日本在中国的泥足愈陷愈深,因而对国民党采取了军事迫降与政治诱降的双重手腕,企图引诱蒋介石舍战言和,共同反共,日本侵略者在这一策略下,对重庆政府稍留余地,暂时不插手某些非军事性的事业单位。[5](P175-177)此种观点不可否认是值得商榷的,但作为原因之一恐亦不能完全加以简单否定。

三、国民政府坚持国统区与沦陷区间通邮的原因分析

如上所述,由于敌我双方采取了极为奇特的政策,使得国统区与沦陷区之间通邮能够维持并一直持续到抗战后期。那么国民政府为何煞费苦心维持沦陷区邮政的运营并坚持通邮?依据现有材料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固有的先例。九一八事变后,日军虽加强对东北邮政的检查与控制,对邮政员工的迫害有增无减:“强暴之日军,即扣压我邮件,骚扰我邮局,侮我邮员,妨碍我邮运……(邮员)遭日军之惨杀而受逮捕或刑讯者更有多起。”[9]但邮政因有外籍人员主持,尚有顾忌,未采取强行接管的办法,在日本帝国主义炮制的伪满洲国出笼前,当时主持整个东北地区邮政的意大利人巴立地,仍然悬挂着中国邮旗于沈阳邮政大楼之上。[2](P183)

第二,维持通邮的措施与国民政府交通部的经济观点暗暗吻合。原来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东北邮局并未奉令撤退,直到事隔余年,日本侵略者决定组织伪满洲国,东北邮政员工才被迫撤退入关。入关以后,既失去了关外邮政收入,而关内又骤然增加了大批流亡员工,生活给养照常开支,邮政经济大受损害。根据这个经验,国民政府交通部自然会想到东南沿海以及长江下游一带都是邮务最发达和邮政员工最集中的地区,如果把他们撤退到西南大后方,粥少僧多,人浮于事,必将引起邮政经济的更大困难。因此,对于沦陷区邮政采取了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的办法,只要敌人尚未下手干涉,暂时不贴中华邮政以外的邮票,即可借口系统完整、无损主权,令其尽可能留在原地不走。[5](P183)

第三,国民政府如此重视复邮,与争取更多的抗战经济来源不无关联。通过复邮国民政府可以得到宝贵的侨汇收入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如当时设在香港的邮政储汇分局控制着海外华侨的汇款,在国内以贬值的法币支付。这是一宗为数很大的收入。在日寇占领下的广州、潮汕、海南等地区,侨汇不少,利用邮局兑付实为最妥当的办法。因此,广州邮局在沦陷了的广州复邮后,曾在香港设立了分信处,与香港邮局合作,负责分拣和转发中国的国际入口邮件,以特种持号名义,将兑支侨汇的法币用邮袋封装,由香港源源运入广州。广州邮局收到后,亦以同样方式分发沦陷区各邮局。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被日寇攻陷为止。[10](P70)同时还可以获得后方所急需的一些物料器材,如广州分信处成立后,除清理积存香港的邮件,避过敌人的检查外,又转运了极大数量由上海供应处发往后方的物资,使后方在抗战期间供应不绝。[10](P67)另外,上面已提到的太平洋战争前,华中地区大量邮政盈余汇往大后方,对于后方的邮政维持不无关系。

另外,前线数百万官兵及后方民众之家属多数在沦陷区,通邮无疑是稳定军心和民心的一项重要措施。民众在流亡之际,官兵在艰苦鏖战岁月,所赖以互相联络与慰藉者,通讯维持不能说是可有可无的。战事波及之地,社会对于邮政之需要,应该是倍切于平时,这是不言自明的。

关于沦陷区不撤邮、力图维持与国统区通邮的原因大致如此。对于不撤邮的评价,从上述原因分析中已能显现,不拟多谈。战时张嘉璈在重庆参政会上认为:“查自七七事变发生,平津首遭沦陷,而邮政系统及其业务所以未受破坏者,端赖各该区外籍邮务长及全体员工同心协力,于艰难困苦之中,设法维持。其后战区渐广,而邮务仍照常办理,究竟与抗战前途利弊如何,曾经本部详加研究,认为与国计民生,均觉利多弊少。并经呈军委会暨行政院令准,在不丧失主权、不发生流弊之原则下,设法办理。故各战地内之邮政,仍照常办理,由邮政总局在本部监督下,直接指挥管理,各地办理邮务员工,亦系由本部及邮政总局所委托,邮局系统至今尚自完整。”[5](P175-177)上述讲话虽有吹嘘成分在内,可说“利多弊少”,无论从当时来看,还是从今天来看,并不为过。因为从总体上考察,国统区与沦陷区间的通邮对于当时最大的政治或者说最大的民族利益——抗战,并没产生明显不利的消极后果。

收稿日期:200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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