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及我们的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价值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本文从西方价值观念对我国影响的实际情况出发,对西方价值观念的内涵和特点、影响所产生的正负效应、导致负效应的原因以及我们应采取的对策进行了概要性的系统阐述。
关键词 西方价值观念 影响 对策
自80年代初开始,随着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加强和西方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以及文艺作品的大量引进,特别是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西方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对我们中国人发生了强烈影响,对我国主导的文化和价值观念乃至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冲击,并诱发了我国社会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在这些冲击和问题面前,不少学者主张通过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来抵御西方文化和价值观念的不良影响,克服现实生活中的混乱和问题。这样,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与西方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冲突日渐尖锐。
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种种原因,西方价值观念对我国的影响具有不可避免性,简单地用传统价值观念来抵御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是难以奏效的。我们认为,首先要弄清西方价值观念本身的内涵、特点及其生存的土壤,并把它放在当今世界文化发展的总趋势中衡量它的价值、合理性、局限性及其缺陷;其次要弄清西方价值观念对我国影响的实际状况,包括影响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影响的正负效应;第三要冷静地、客观地分析西方价值观念对我国产生正负效应的原因,弄清究竟有多少是西方价值观念的问题,有哪些是我们自己的问题;第四要在弄清上述问题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我们的有效对策。
西方价值观念对我国的影响与我们应有的对策,是一个重大的课题,不是几个学者所能研究解决的,需要作为一项社会工程对待。这里仅就几个主要问题阐述我们研究的初步结果,目的在于引起学术界和社会的重视。
西方价值观念的内涵和特点
西方价值观念是一个十分笼统和含混的概念。从历史的角度看,它指西方自古至今的价值观念,包括古希腊罗马的幸福主义价值体系、中世纪以上帝为轴心的价值体系、近代以个体为轴心的价值体系和当代以个性自由发展和整体和谐有序指向的价值体系。从横向看,它是指西欧各国、美国以及继承西方文化传统的国家所信奉的价值观念。从层次上看,它又包括思想家所主张的价值观念、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和人们实际奉行的价值观念。尽管西方价值观念是一个笼统含混的概念,其中包含着历史的、国别的、层次上的差异,但由于西方各国的文化都渊源于古希腊和希伯莱文化传统,并经历了大致相同的历史发展过程,具有相同的经济基础,实行大体相同的社会制度,因而它们在价值观念方面有其共同性。正是这些方面构成了与东方,特别是与我国不同的价值体系。
任何价值观念体系都主要是由思想基础、价值目标、实现手段和制约机制这几个方面构成的。这里我们不妨从这几个方面来看看西方各国价值观念的共同内容,看看西方价值观念的一般内涵。
从思想基础看,西方价值观念是个人主义的。个人主义是整个西方价值观念的思想基础和立足点。在西方,不同时代不同人对个人主义的理解是不同的,但它的核心内容始终没有变。如果说能简单地概括的话,那么个人主义的核心内容就是“人们有决定自己生活和前途的自由和权利”。换句话说,“我的一切由我个人负责”。个人主义所强调的不是自私自利,而是在个人与整体的关系中,个人是本位,或者说个人是始点、核心和目的,国家和社会的使命就是要保护个人的权利。在所有的权利中,自由、平等是最基本的权利,因而国家和社会的最高使命就是要保护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因此,自由、平等既是个人主义的核心内容,也是西方社会公认的政治原则。
从价值目标看,西方价值观念的总体目标是幸福。自古希腊以来,幸福一直是西方的终极价值目标。幸福简单地说就是人的需要获得满足所产生的愉悦状态。人们对人的需要理解很不相同,因而对幸福的理解和追求也很不相同。大致上说,古代一般把具有美德理解为幸福,表现为完善主义;近代一般把获得利益理解为幸福,表现为利己主义;当代一般把享乐理解为幸福,表现为享乐主义。由于西方的价值目标是以个人主义为前提的,因而这里所说的幸福是个人的幸福。
从实现途径看,西方价值观念侧重于个人奋斗和实力竞争。“我的一切由我个人负责”的价值观念,表现在实现价值目标的途径方面,强调个人的自主、自立的主体精神,强调自己选择、自己决定、自己设计、自己创造的求生存方式。这一点在美国尤为突出。美国历来推崇、钦佩白手起家的英雄。西方自古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它需要也培养了西方人凭实力竞争的观念。为了在竞争中凭实力取胜,西方人特别推崇理性,重视知识,倡导勤奋,讲究节俭,并且重视冒险、投机、时间的价值。
从制约机制看,西方价值观念所强调的是正义或公正。正义自古以来一直是西方道德和法律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社会的一条基本价值准则。它的意义在于对人们的价值追求作出适当的限制,从而使整个社会处于和谐、稳定的有序状态。正义在道德上的根本要求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包括利他、爱人、同情、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价值和权利。正义在法律上的根本要求是保证每个社会成员都有追求自由、平等的权利,使这种权利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道德和法律是实现社会正义的主要制约机制,而在这两者中,西方历来重视法律的制恶、惩恶的作用。
总的看来,西方价值观念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点,以个人幸福为总体目标,以个人奋斗为实现途径,以正义为制约规范的价值观念体系。自由、平等、幸福、正义、责任是它的基本价值范畴。与我国的传统价值观念相比较,它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点:
(1)功利性。西方价值观念把对个人利益的追求看作是人的自然权利,看作是人的活动的根本动力和真正动机,因而强调追求个人利益的天然合理性和正当性。在道德和利益的关系上,强调利益的根本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个人利益表现为赚钱,追求利润,因而金钱、利润成为人们活动的直接目标和根本动力。西方价值观念的功利性特点,使它通常被看作是利己主义的价值观念。
(2)合理性。西方人并不强调价值观念的科学性、真理性,但强调它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一方面表现为人们的任何价值选择、价值追求都要理智、审慎;另一方面表现为要推己及人,时时事事处处想到别人像自己一样也是人,也在追求幸福、自由,也有与自己一样的权利,这一切都应得到尊重。就是说,利己、赚钱是合理的,但在利己、赚钱的时候不能损害他人和社会,相反要通过利他、利社会来利己。西方价值观念的这种合理性特点,使它也被称为合理利己主义或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念。推己及人是西方价值观念的一个重要特征。正因为有这样一种牢固的观念,所以,尽管西方肯定人是自私的,人人有权利追求个人的利益和幸福,但整个社会秩序仍然十分稳定,社会生活也较正常。
(3)相对性。西方价值观念历来都有把价值看作是人为约定、相 对人的倾向。20世纪以来,由于科学方法的影响和现代化的高度发展,西方传统价值观念中的各种绝对的东西进一步动摇。人们越来越把价值看作是与个人的欲望情感相联系的,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社会的价值标准也只适用于特定的社会,超出它们所产生的那个社会就没有效力了,因而具有约定性和相对性。所有的价值及其标准都是相对的,绝对的价值根本不存在。
(4)多元性。西方价值中虽然有一些基本的要求,但它们都是比较抽象的原则。在法律的范围内,人们有广泛的选择和决断的自由。这种自由受到社会的尊重,人们的价值观念因而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这突出表现在社会中的不同成员有不同的价值观念,有不同的价值标准和取向。人们既可把追求耳目感官之乐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也可把永恒的天国幸福作为终极追求。就同一个体而言,也可以看到这种多元性,他可能既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有坚定的科学信念,同时又是一个虔诚的教徒。
影响的正负效应
西方价值观念对我国的影响,可以说是一个“西风东渐”的漫长过程,可以追溯到鸦片战争以前。在这个过程中,经历了两次大的浪潮。第一次是从19世纪末的“戊戌变法”为始点,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历程。这次浪潮的核心内容是“民主”和“科学”,即所谓“德先生”和“赛先生”。第二次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经历了十多年的历程。这次浪潮的核心内容是“市场”和“法制”,可称之为“马(Market)先生”和“骡(Law)先生”。不难看出, 第二次浪潮是第一次浪潮的深化。这两次浪潮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这种影响促使中国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从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但是这种影响的过程是曲折的、复杂的,总的看来,导致了正负两方面的效应。
从积极方面看,西方价值观念对我们中国人所产生的效应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而又最富有久远价值的积极效应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唤醒了中国人的个体意识。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是绝对整体主义的价值观念,其基本特点是在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中,强调整体是本位,整体利益是至高无上的,个体不是真正的个体,而是整体的部分,个体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整体。在这种绝对整体主义的长期影响下,中国人缺乏自我意识、主体意识,即缺乏个体意识,个体没有从整体中分化出来,个体依附于整体。在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下,这种状况已经从根本上发生了改变。
西方价值观念是以个体为本位的,自我在价值观念中占据中心地位。自我是价值观念体系的轴心,也是衡量价值的根本尺度。这种价值观念的形成和确立,必须以对自我的意识,对自我与他人、与社会的区别和联系的意识为前提,缺乏这种意识,不可能形成这种价值观念体系。所以当西方价值观念大量传入中国后,对自我意识较缺乏的中国人产生了强烈的刺激,大大促进了他们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当代中国青年普遍信奉的自我肯定、自我张扬、自我选择、自我设计、自我实现的观念,就是自我意识觉醒的突出表现。自我意识强烈,并不等于自我欲望的膨胀,它主要是指对自我存在的价值的意识和认识自我、完善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的要求。自我意识是人的主体意识的前提,也是处理好个人与他人、社会关系的前提。一个人只有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价值和意义,才能确立自身的主体地位,才能确立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增强,对于我们中国人自身的完善和发展,对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在自我意识觉醒的过程中,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同时也增强了中国人的主体意识。西方价值观念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强调人是价值的主体,离开了人就谈不上什么价值;同时,人又是实现价值的主体,只有通过自己的奋斗、创造、进取,才能获得幸福,才能实现自我。西方价值观念的这种性质和特点对我们中国人也在产生积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当代中国人,特别是青年,崇尚自由、自立、自主、自强,强烈要求自己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要求父母、社会少给他们限制,要求摆脱心理上和行为上的依附性,要求自己有独立的人格、个性、价值和尊严,要求有自己的人生目的和追求。他们信奉“我就是我”的格言,主张用自己的眼光观察世界,认识世界,用自己的思想、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去分析问题,用自己的智慧、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问题,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周围,反对指指点点,人云亦云,反对盲从、迷信。他们强调以自我为主体来设计和选择,强调自我的独立性、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建设性,强调自己就是自己的定义者和评价者。这种主体意识的增强是中国人和中国社会走向现代化的根本之所在,其意义怎样估计都不会过分。
第二,诱发了中国人的求利动机。中国传统价值观念从主导方面说是反功利的,即孔子所谓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就是说,有道德的人追求的是义而不是利。在这种价值观念之下,虽然人们实际上还是在求利,但在道德上并不能得到肯定,“利”被看作是卑下的、龌龊的,求利、赚钱被看作是不道德的。在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下,加上中国社会政策的变化,中国的这种传统观念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在对待个人利益的追求上,中国人在很大程度上与西方人达到了共识。如今,追求个人利益,追求金钱,追求利润不再被看作是不道德的、邪恶的事。能赚钱、多赚钱已被看作是有能耐的、令人羡慕的事情。人们不再怕赚钱,而是怕赚不到钱,不会赚钱。人们已经完全从过去耻于谈钱、羞于赚钱的禁忌中走了出来,大胆地谈钱,拼命地赚钱。这是与人们对利益、金钱的观念转变相联系的。金钱再不像过去那样被看作是万恶之源,而被看作是价值,看作是实现幸福所不可缺少的。
“利”和求利、钱和赚钱观念的改变,这是西方价值观念影响的最富有意义的成果之一。我们知道,对利益的追求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没有对利益的拼命追求,中国经济和社会要得到快速发展是根本不可能的。同时,对利润的追求又是社会全面进步的前提条件,没有对利益的无止境的追求,就不会有物质文明的发达,当然也就没有社会的全面进步。对利益的追求还是个人幸福和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
第三,增强了中国人的法制观念。法制是西方价值观念体系中最重要的制约机制,依法治国,用法律保护个体的权利,这是西方价值观念的突出特点之一。西方的法制观念和法制实践使中国人看到了法制建设对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生活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并促使中国人努力从传统的“人治”、“德治”中走出来,致力于法制建设。从领导人来讲,法制被看作是治国安邦的最有力的工具;从普通百姓来看,法律也日益被看作是保护自身权利的最有效武器。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是当今世界的共识。法制的健全和完善是中国从传统走向现代化、中国人自由平等地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和幸福的根本保证。
我们认为,作为西方价值观念对中国影响的积极成果,个体意识的觉醒、求利动机的诱发、法制观念的增强,将对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对此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估计和肯定。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西方价值观念在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对我国社会生活带来了许多负效应。这些负效应在当前尤其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西方价值观念中立足于个体的个体本位观,导致了我国一部分人“个人至上”的极端个人主义倾向。在西方价值观念中,个人是出发点、核心和目的。这种观念对我国一部分人发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他们从自我发展到唯我,从自我张扬发展到自我恶性膨胀,使自我、个性湮没他人和整体。这样,西方的个体本位主义在我国引起了个人就是一切、“唯我独尊”、“个人至上”、“自我陶醉”的极端个人主义的负效应。
第二,西方价值观念中“按自己意愿行事”的自由观导致了我国一些人的“主观任性”的极端自由主义倾向。在西方,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是有限定的,这就是法律和道德,而且“意愿”在西方也有其特定意义,它意味着有意识的选择,而不仅仅是感情感觉。然而,我国的一些人看到西方自由观的一个方面,而忽视其另一方面,而且根据中国传统中扎根很深的无政府主义陋习来理解西方的自由观,把它理解为主观随意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不顾及社会的秩序、公共的道德和他人的利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人“跟着感觉走”、“凭着兴趣行”,“我行我素”,目空一切,他们还认为这是在追求自由。事实上这种自由观并非西方人所普遍信奉的自由观,而是60年代美国“嬉皮士”所信奉的自由观,即“觉得好,就干”,“做你自己的事,别管对他人的影响如何”。这种所谓的自由观,在西方历来是为人们所唾弃的。在黑格尔看来,这样的“自由”不过是“任性”而已。由于一些人这样理解自由,因而他们没有任何责任观念,不考虑自己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当前我国社会中的许多不良现象的存在,与这种错误的自由观及缺乏负责观念密切相关。
第三,西方价值观念中的“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合理利己观,导致了我国少数人只顾自己、不管别人的极端利己主义倾向。合理利己主义是西方价值观念的基本原则,其基本点在于立足于自己,以自己为目的,同时考虑或兼顾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它与只顾自己不管别人的极端利己主义原则是有重大区别的。这种合理利己主义原则本身并不一定科学,但在西方特定的社会条件下有其约束力。然而,这个原则“进入”中国后也发生了变形。我国有少数人虽然口头上也以此为信条,实际上却干着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事情,甚至为了点滴小利不惜牺牲别人的幸福乃至生命,不惜牺牲国家的重大利益。有的人甚至信奉“为了个人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极端利己主义信条,唯利是图,损人利己,自私自利,见利忘义,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甚至自己亲人的痛苦之上。
第四,西方价值观念中的实用主义助长了我国一部分人的实惠主义价值取向。西方价值观念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它强调对个人的、现世的、实在的利益的追求。这种观念在我国也发生了某种负效应。这突出表现在一些人胸无大志,目光短浅,只追求眼前的、局部的、个人的利益,全然不顾长远的、全局的、整体的利益。他们盲目信奉“有用即真理”的信条,把有利、有用、方便、实惠作为“立身处世”的根本原则,什么有利就干什么,盲目赶潮流。一些人争名于朝,夺利于市,急功近利,言而无信,把金钱作为崇拜的偶像,认为“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渴望权力,相信“有权便有一切”。这种实惠主义人生态度并非直接从西方传入,但西方的实用主义价值观念对这种人生态度的泛滥起了某种刺激作用。
第五,西方价值观念中的幸福主义助长了我国一部分人的享乐主义人生态度。西方幸福主义的基点是个人幸福,把个人幸福作为人生的价值目标。这种幸福主义,加上通过各种渠道传入的享乐主义生活方式,对我国所倡导的社会理想,产生了很大冲击。一些人把感官上的快乐看作人生的目的,盲目追求享乐和刺激,“今朝有酒今朝醉”,尽情享受,及时行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不顾人间法律和礼义廉耻。他们只想享受,不想创造,只想消费,不想生产。
导致负效应的原因
为什么西方价值观念会在我国发生上述负效应?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我们认为,西方价值观念对我国产生负效应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首先,西方价值观念本身具有局限性和缺陷,盲目吸收就会引起负效应。就近现代西方价值观念而言,它在理论基础和内容方面存在着局限和缺陷。就其理论基础而言,西方价值观念的主要理论根据是“自然状态”说、“自然权利”说和“社会契约”论。近代许多思想家提出过这类学说,其中最著名的是霍布斯、洛克、卢梭的学说。他们的学说不尽相同,但他们有着共同的思维方式,即根据那种设想的自然状态来论证人的本性,进而论证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他们有着共同的结论,即在自然状态中,人是利己的、自由的、平等的,因而利己、自由、平等是人的本性和自然权利,为了保证自然权利的实现才订立契约,建立国家,因而个人是出发点和目的,国家、社会不过是实现个人权利的手段,其使命也只在于制订一些规则,并确保这些规则的实现,从而使每个人的利己、自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使得人们不致因追求利己和自由而彼此伤害。简言之,就是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的、自由的、理性的,因此人应该自由地、理性地追求个人的利益,获得幸福和快乐。这既是人的本性之必然,也是人们通过订立契约建立的社会所唯一要保证的。不难看出,所有这些结论都是建立在一个虚设的前提即自然状态之上的。
就西方价值观念的内容而言,它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这主要表现在:在个人与他人、社会的关系上,这种价值观念由于以个人为出发点、核心和目的,往往会导致人们在个人与他人、社会的关系上只顾自己、不管别人的极端利己主义,最终使社会陷入混乱;在物质需要和精神满足的关系上,这种价值观念由于过分强调物质利益或金钱、利润,往往会导致人们只追求物质需要满足而忽视精神需要满足的拜金主义和纵欲主义,最终使个人人格变形;在个人奋斗与社会合作的关系上,这种价值观念由于过分强调个人奋斗、竞争取胜,往往会导致人们为取得成功而不择手段,还会导致把手段当成目的,以竞争取胜、打败他人为荣、为乐,导致异化和变态。西方价值观念本身的这些缺陷,一旦遇到缺乏有效的社会制约机制的环境,就会明显地暴露出来,产生社会问题。
其次,中西方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不同,照搬西方价值观念必然导致负效应。西方价值观念是西方特定的文化传统、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的产物,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又是与西方特定的社会、历史和文化条件相适应的。西方社会、历史和文化条件的突出特点是自古以来商品经济发达,民主政治流行,个体意识强烈,并形成了与之相应的法律制约机制。而中国历来商品经济不发达,缺乏民主政治传统,强调以整体为本位,而与之相应的社会制约机制主要是政治和道德。从当代社会条件看,中国与西方还存在一个根本区别,这就是西方普遍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中国则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显然,在中国这样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下,不能简单地照搬西方的价值观念,否则就会发生消极影响。例如,合理利己主义在西方社会可以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而不致于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太大的损害,不会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相反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稳定。其所以如此,是因为西方社会已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相应的“正义”道德观念。人们可以去追求自己的利益,但不能因此而损害别人,否则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或受到法律的有力干预。然而在我国,合理利己主义由于缺乏相应的有力制约机制而很容易变形为只顾自己不管别人的极端利己主义。这种变形在我国当前的转型时期,在政治、道德制约力减弱而法律制约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尤其突出。事实表明,每一种社会文化条件都会产生与之相应的价值观念及制约机制。当另一种与之不相一致的价值观念传入时,由于缺乏相应的社会控制机制而必然导致某种该社会所不期望的负效应。
第三,对西方价值观念缺乏了解,是西方价值观念对我国发生负效应的另一重要原因。我们中国人绝大多数是在中国本土接受西方文化和价值观念的,而且主要是通过自己所看到的国内学者对西方作品的评介来了解的,不可能实际感受和反思西方的价值观念。因此,他们对西方价值观念通常缺乏系统的、全面的了解。他们往往抓住自己所接触到的西方的片言只语,以为这就是西方的观念。这种观念在受到我国价值观念的影响之后,就成为某种非中非西的东西。把它运用于现实生活中,必然会与社会的主导文化和观念发生矛盾。西方价值观念所导致的许多问题就是这样产生的。
具体说来,中国人在接受西方价值观念方面,普遍存在两个突出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对西方价值观念的内容和特点缺乏系统了解,往往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正如前面已阐述过的,西方价值观念是一个观念系统,这个系统本身有自控功能,因而它能适应现实生活,并对人们起指导作用。如果只抓住其中的某些观念,而不了解或确立别的观念,那就会发生偏差。例如,我国有些人只接受了西方的个人主义观念,强调社会和整体应以个人的自由发展为基点和核心,个人应有决定自己生活和前途的权利。但是他们没有接受西方的正义、责任观念,不了解以个人为本位必须以尊重他人的自由和权利为前提,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这样,自我就成了不受限制的东西。又如,西方价值观念以幸福为目标,而且这种幸福主义在当代带有享乐主义的倾向。这一点为许多人所接受,他们认为“人生几何”,应“尽情享受”,“及时行乐”。然而,他们忽视了西方幸福主义的一个重要前提,这就是幸福目标的实现主要是靠个人艰苦奋斗,靠自己在社会中公平竞争,靠自己的勤奋、进取、创造。这样就出现了只享受,而不去奋斗的倾向。
第二个问题,把西方思想家关于价值观念的一些理论观点和西方大多数人所唾弃的丑恶观念当作西方普遍奉行或倡导的价值观念加以接受并付诸行动。
前面已经说过,通常所说的西方价值观念实际上可以在三个层次上理解,一是西方人实际奉行的实际价值观念,二是西方社会所倡导的规范价值观念,三是西方思想家所主张的理想价值观念。这三种层次的价值观念有着很大的差别。社会所倡导的并不就是人们实际奉行的,人们实际奉行的、社会倡导的并不就是思想家所主张的。一般说来,社会倡导的价值观念由于对人们的行为具有规范性而与人们实际奉行的价值观念比较接近,但思想家所主张的价值观念则与社会倡导的、人们实际奉行的价值观念之间有较大差距。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通常是在思想家所提供的理论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生活实际和统治阶级的需要进行选择的,并通常是经过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相反,思想家所提供的关于价值观念的理想模式,则通常是一种理论假设,它是否实际有效,还需要由实践证明,而且还要看它是否符合统治阶级的需要。例如,西方19世纪末以来出现了许多哲学社会科学流派,它们要求重估传统的价值观念,建立新的价值观念,并提出了一些新的价值观念理论。虽然不能否认这种要求和理论观点的某种合理性,但它们还只是理论的假设,是否实际可行还有待于实际的验证。它们不可能都是有效的,因为不同流派、不同思想家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千差万别,怎么可能都行之有效呢?由此可见,思想家所主张的价值观念并不就是实际可行的。然而,我国的一些青年对此缺乏必要的了解,以为西方思想家所主张的就是西方的价值观念,殊不知不少这样的理论观点在西方也不一定是人们所普遍接受的。例如,我国曾有不少青年信奉萨特的自由观。然而这种自由观只是五、六十年代在西方部分青年中风行过一阵,并没有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把假设当成真理,把这些未经实践证明的东西直接用于我国现实生活,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势必产生消极后果。更为令人担忧的是,一些青年往往只是看过有关西方思想的一两本书,甚至连一两本书都没有看,只是道听途说,结果是往往曲解那些理论观点,实际上是把自己所想象的东西当成西方的东西加以推崇。对于这一点,我国的理论工作者也有责任。不少人也和青年一样,看过一两本书,就自以为找到了救世良方,找到了真理,片面地将其推崇备至,极力鼓吹宣传。这使不少青年产生了错觉,起了很大的消极作用。
把西方大多数人所唾弃的丑恶观念当作西方所倡导的价值观念的情况也十分普遍。我国不少人没有接受西方价值观念方面的合理内容,甚至根本不愿意这样做,相反从西方吸收连西方人也厌恶并力图加以克服的丑恶观念和堕落的生活方式,盲目推崇和仿效,并将之与中国本土文化中的糟粕结合起来,导致了极大的腐蚀和毒害效应,其结果是害人害己。
第四,我国宣传教育方面的失误,也是西方价值观念发生消极影响的重要原因。在对待西方思想文化的态度上,我国解放以来,大致上经历了两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是80年代以前。这个阶段对西方思想文化实行严格限制,人们所接受的宣传教育是,西方的一切都是坏的,都是资产阶级的,而且不让人们接受西方的东西。人们由于没有接触到西方的思想文化,加上上述教育的影响,几乎没有受到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而且一谈到西方的东西就同资产阶级联系起来,同邪恶联系起来,本能地厌恶西方。第二阶段是80年代以后。在这十几年中,我们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国门打开,西方的科学技术、思想文化,连同它的生活方式、社会病一起传入中国。人们的眼界大开,认识到西方并非像过去所说的那样,原有的思想防线被打破,出现了所谓“信仰危机”,西方的物质文明、思想文化、生活方式都对中国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在这种冲击面前,我们的宣传教育基本上没有改变过去的那些内容。虽然不怎么谈西方资本主义的腐朽性、垂死性,但仍致力于宣传我国传统的和本土的价值观念,以抵制外来文化的影响,没有说服力地告诉人们西方价值观念有哪些合理内容,有哪些缺陷、问题,哪些我们应借鉴,哪些应摈弃。想抵御又抵御不住,结果导致了对西方价值观念的放任自流。事实表明,在现时代,无论是抵御还是放任自流,都不能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西方思想文化,正确对待我国的传统文化和现行的思想观念。
应注意的对策
西方价值观念已经对我国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还会继续发生影响。对此,我们不可能堵住它,不让它在我国发生影响,但也不应该放任它,任其泛滥。我们所能做和应做的工作是:防止或尽量减少西方价值观念影响所可能导致的负效应,并尽可能使这种影响产生积极的效果。因此,我们必须研究和提出对我们有利的有效对策。
第一,树立对待西方价值观念的正确态度。西方价值观念是在西方特定的历史、社会、文化背景下形成的,是与西方的经济社会条件相适应的,有其局限性和缺陷,即使是对西方社会生活也产生了不少副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西方价值观念也有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现代化生活相适应并促进其发展的一面。西方价值观念中包含有合理的、可借鉴的内容。在我国致力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批判改造加以吸收。即便是它的局限性和缺陷,我们也应进行研究和借鉴,以避免我们在价值观念更新的过程中走弯路。因此,对待西方价值观念要有开放、开明的态度,要变被动为主动,通过拿来、借鉴、利用,达到超越。在这方面我们要很好地借鉴日本的经验,变被动的“西风东渐”为主动的“西进运动”。
第二,在对西方价值观念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系统介绍和评价西方价值观念。前面已经说过,对西方价值观念缺乏系统了解,是导致它发生消极影响的重要原因。如果我们能系统介绍西方价值观念,并对它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反而能使人们正确理解和对待它。当人们了解了这种价值观念的特殊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内在的体系结构和作用机制、合理性和局限性、优势和劣势的时候,人们就不会盲从,生搬硬套,以偏概全,相反会有更理智、更客观、更公允、更审慎的态度。对它的系统了解,也有助于人们从中吸取合理内容,剔除糟粕。近十几年以来,西方的学术作品和文艺作品已经大量输入,但这种输入是不系统的、零乱的,而且缺乏系统的评价。我们应该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把系统评介西方价值观念作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的一项社会工程,组织全社会的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第三,在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借鉴现代西方文明的基础上,加快适应和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价值体系的建设。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传统的价值观念受到冲击,而且由于不适应新时期的社会需要逐渐丧失其原有的指导作用和制约作用,这是西方价值观念之所以能产生影响的重要市场。因此,我们要防止西方价值观念在我国社会生活中自由泛滥,必须要有我们自己的价值观念。这种价值观念无疑不应是传统的,因为传统的不仅不适应新时期的需要,而且也不足以与西方价值观念相抗衡。这种价值体系不可能也不应该是西方的,因为西方价值观念在总体上不适应我国的社会文化背景。但是这种价值观又应该继承和吸收我国传统的和西方的价值观各自的优势和合理内容,因而比它们更有生命力,更适合当代中国社会,更能为绝大多数中国人所接受。只有当人们接受了真正优越于西方价值观念的价值观念,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才能自然减弱,直至消失。
收稿日期:1995年12月25日
注释:
*本文是1994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近现代西方价值观念及其对我国影响的现状和前景研究》中的主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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