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生与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本文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最早阐述,前苏联、东欧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兴起,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方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产生与发展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指出了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必然选择,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上的重大突破,认识上的一次大飞跃。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的继续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理论 研究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正式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历史性的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发展和突出贡献。它为中国的经济腾飞树立起又一块里程碑。本文试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产生与发展作一探讨,供大家参考。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市场经济
1、马克思、恩格斯的市场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设想,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后,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和货币,市场也将不复存在。他们认为:“社会化就是生产要素不断集中,生产规模无限扩大,以至全社会就是一个经济主体,商品、货币和市场成为不必要的东西而被取消”[①]。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不相容,其理论根据主要是:
(1)他们把商品生产同私有制联系在一起,把商品生产看成是私有制的源泉,认为要彻底消灭私有制,也就必须消灭商品生产。
(2)他们认为,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必然会产生两极分化,社会主义要消灭两极分化就必须消灭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
(3)他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将不存在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对立,从而个别劳动无需通过市场转化为社会劳动。马克思说:“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部分存在着”[②]。
(4)他们认为,商品经济与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联系在一起,从而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相对立。恩格斯说:“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③]。
形成以上认识,有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原因,从理论上讲,马克思、恩格斯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矛盾的深刻分析,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基础,对社会主义原则作出逻辑推论和设想的,因而他们所预见的社会主义模式是社会主义的理想模式,而不是社会主义的起点模式。这种在社会主义发展中的认识差异,就形成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模式同现实社会主义实践的差异。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模式中,是单一的社会所有制,这使他们不可能预测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不成熟所带来的企业的独立性和企业间的劳动差别,从而也不可能预见到社会主义仍然存在着商品生产与交换,仍然需要市场。
2、列宁的市场理论
列宁对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的认识,随着实践的检验而不断变化。十月革命胜利前,列宁与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思想一样,并将集中计划经济体制阐述为“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工厂”[④]。十月革命后,列宁开始把马、恩关于消灭商品、货币的设想付诸实现。由于当时军事形势和经济状况不得不实行战时共产主义管理体制,强化了经济联系的实物化,并把它作为消灭商品、货币关系,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式。
20年代初期,鉴于苏联当时采用“军事共产主义政策”,取消商品货币,在实践中遇到的严重困难,列宁提出并实行了著名的新经济政策。列宁已认识到,那种“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的分配”[⑤]的作法是错误的,需要重新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途径,主张利用商品货币,恢复和发展经济;肯定了合作制是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两种所有制之间采用交换方式,列宁把这种交换称为商品交换,但与我们现在的商品交换仍不同,即不是通过市场的商品交换,而是有计划的用国家的工业品直接换取农民的农产品;但由于多种原因,这种交换未能实现,实际变成了通过市场的商品交换。此时,列宁不是教条地对待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不再坚持消灭商品、货币关系的主张,而是承认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并且十分重视商品的作用。新经济政策的实行表明当时的苏联由“行政社会主义”向“经济核算社会主义”的转变。在这一时期确定的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工业的决议》中,明确指出:“既然我们已经转向采取市场的经济形式,就一定要给各个企业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计划原则,按范围来说,同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差别不大,但是按方法来说,已经截然不同了。总管理委员会的行政手段已经为机动灵活的经济手段所代替”[⑥]。
但是,列宁当时承认与恢复商品经济只是针对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而言,社会主义社会中能否存在商品经济并未获得理论上解决。其原因是:第一,列宁仍把商品货币看作与社会主义不相容。他认为战时采用货币商品关系,是在一定程度上同小生产者、同官僚主义做斗争的工具。这里,他把商品关系作为利用资本主义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过渡,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因而仍然把商品、货币关系排斥在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之外。第二,他把实行新经济政策时期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只是当作俄国特殊社会经济条件下的特殊措施。认为只是由于战争环境,才采取的一种迫不得已的政策。第三,实行新经济政策,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只是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最终消灭商品、货币的一种过渡形式;他认为,由于极度贫困,经济破坏和战争迫使,所采取的特殊“战时共产主义”,是进到正常社会主义产品交换的一种过渡形式。
3、斯大林的市场理论
列宁过早的去世,使新经济政策的延续受到了挑战。本世纪20—30年代初,当时苏联的领导层及经济学家就新经济政策的存废问题进行了广泛争论。争论的结果是以斯大林为首的主流派否定了新经济政策,建立斯大林的集中计划经济模式。在斯大林的影响下,当时苏联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把集中计划经济当做社会主义经济同义语来使用,而把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当做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形式。斯大林强调:“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的对立物而产生的”。“恩格斯在他的‘反杜林论’里批评杜林主张的在商品流通条件下活动的‘经济公社’时,确凿证明商品流通的存在必然会使杜林所谓‘经济公社’走向复活资本主义的地步”。“价值规律在我国的制度下不能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⑦]。
直到1941年,斯大林邀请经济学家们讨论编写一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才开始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斯大林认为否认价值规律是错误的,与苏联的实际情况是矛盾的。恢复了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地位。此后,理论界开始承认价值规律,这样就使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以及市场理论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但是,斯大林在承认价值规律的同时,又强调它是在被改造的形式上加以利用,反映了其理论的不完善。1952年,斯大林发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对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对商品货币关系的看法产生了很大影响,推动了市场理论的发展。
总的来说,斯大林的市场理论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1)肯定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存在的必要性。斯大林认为,在大量小农存在的国家里,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只能建立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两种公有制形式,因而在两种不同的所有制之间,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建立起双方都可接受的经济联系。他还指出,承认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市场,并不会引导到资本主义。因为,社会主义条件下是特殊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市场关系中,不存在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购买劳动力商品的关系。
(2)把商品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只承认消费品市场,不承认生产资料市场。斯大林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只是由国家分配给企业,计划调拨,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改变所有者,因而不属于商品范围。此外,他也没有提出社会主义资金市场、劳动市场等。
(3)在市场机制方面,斯大林也作了广泛论述。他首先放弃自己原先提出的价值规律是以改造的形态起作用的观点,承认价值规律的客观性。认为人不能改造规律,只能发现、认识和掌握规律,利用它们以利社会。他认为在生产资料领域,价值规律无意义,缩小了价值规律调节作用的范围。但他也看到价值规律对计划的制约作用,要求制定计划必须尊重价值规律。
(4)在市场调控方面,斯大林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作用范围被限制,因而不会导致经济危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最早阐述
最早阐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是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他从本世纪30年代开始,运用西方微观经济学中的边际分析和均衡分析理论,提出了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模式,即“兰格模式”。他最早在理论上突破了苏联斯大林高度集中模式的框子,把市场引入社会主义经济,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1、兰格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主要内容
兰格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济合理有效运行仍需保持消费选择和职业自由,由需求价格表示的消费者的偏好仍是生产和资源分配的指导原则,市场完全可以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与公有制、计划经济无矛盾,而且还是其实现计划的有效工具。他的市场理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市场体系方面,兰格主张应建立消费品市场,保证消费者选择商品的自由;应建立劳动市场,使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自由,保证劳动者可以在不同部门间的转移和流动。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资本与生产资料已归社会所有,不存在资金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市场体系,他认为,在国有化社会主义经济部门,国营部门之间产品的转换,不形成真正的商品。
(2)在市场体制方面,兰格认为,由于社会主义有消费品和劳动市场,因而消费品价格和劳动价格在市场上通过竞争由供求直接决定,市场机制直接发挥作用,以供求平衡来实行资源的最优配置。因社会主义无资金和生产资料市场,利率和生产资料价格就只能由中央计划局确定供求处于均衡状况的价格。他认为在这里,价格不是直接依据市场价格而定,而是中央计划局依据市场供求状况调节,这种机制称为计划模拟市场机制。企业依据计划模拟市场形成的均衡价格确定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可以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优组合,得到生产任何产品的最优成本;另一方面,把产品产量固定在边际成本等于价格的水平上,达到生产的最优产量,实现最经济的生产。不仅如此,兰格还认为,在计划模拟市场机制下,因中央计划局比任何私人资本家更了解市场,可避免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所造成的巨大社会浪费,而且它为求得均衡价格所经历的程序比资本主义市场简单得多。所以计划模拟市场机制比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制度要有优势。
(3)在市场调节方面,兰格认为,社会主义必须实行计划经济,也必然要求对市场实行计划调控。在失去完全竞争市场的情况下,只有通过计划模拟市场形成均衡价格来克服市场自身的缺陷,保持价格的参数性质。
兰格的市场调控理论还有:第一,市场是由中央计划规定下发挥作用的。中央计划规定的结果主要是指规定各种规则,积累与消费比率等。第二,要使社会主义的计划有效,经济方法和行政方法都应该采用。但是他认为应该优先利用经济手段,经济手段是对“正常”变化反应的灵敏工具。第三,在计划中的决策权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的集中决策;另一部分是分散做出的决策,这是为了保证计划有足够的灵活性。因此,中央计划必须包含某些分散的附属计划,这些分散的决策由企业作出,决策权由企业掌握。第四,特殊情况下,为了满足社会偏好,中央计划局可制定偏离市场价格的计划价格,消除服从市场偏好的社会福利造成的损失,如提价限制酒消费,低价鼓励读有益书刊等。第五,通过货币政策调节市场运行。
2、对兰格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评价
按现在观点看,兰格的市场理论是不完善的。首先,他把生产资料市场和资金市场排除在市场体系之外,造成市场体系残缺,市场机制是难以发挥作用的;其次,其市场机制模型试图把市场价格的变化改为由中央计划局有意识的控制,以便更快达到最优解,避免资源浪费。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全面、及时地收集与处理市场信息,而做到这一点实际上是很困难的。
尽管如此,从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发展史来看,兰格对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第一次系统分析具有开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场革命。他提出了计划与市场、行政方法与经济方法、国家集中决策与企业分散决策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为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三、前苏联、东欧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兴起
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理论是从本世纪50年代开始蓬勃发展的,这一时期,苏联、东欧各国的经济学家对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先后提出了不同程度的批评,掀起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浪潮。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专家们结合社会主义的实践,对市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内容丰富的,多流派的市场理论。
1、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最早实践者南斯拉夫
最早批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研究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是南斯拉夫。1948年,南斯拉夫与苏联决裂后,南认识到,批评斯大林主义的最终胜利取决于对斯大林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否定,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实践上。这样,在50年代初,南斯拉夫就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存在着商品生产,确认南斯拉夫经济是商品经济。南斯拉夫经济学界认为:社会主义自治是与确认商品经济和市场分不开的。南斯拉夫实行的企业自治制度同商品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商品生产和自治联合劳动是南斯拉夫经济制度的两个基点。
在肯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基础上,南斯拉夫理论家较早地抛弃了把计划与市场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突破了斯大林的价值规律不是生产调节者和仅由国家定价的理论,把价值规律推广到了生产领域,建立了市场供求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内在联系,使市场机制得以发挥作用。注意探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的作用和计划与市场的结合问题。强调市场是社会计划的一个十分有效的手段,认为计划与市场是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可分割的两种机制。
他们认为,现阶段经济发展的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自治和非集权化不可避免地要通过发展商品生产和市场关系民主地来实现的市场,由于其对供求的直接协调和调节作用,是经济活动自我调节最重要机制之一。因此,进一步发展市场和建立适当的市场机制,是经济政策执行者特别是经济自我组织的关键任务之一。同时,对市场机制中的冲突和偏向要通过计划和各级自治机构的自觉地协调行动来克服,但是,这种计划指导必须通过市场进行。同时,首先要使用市场经济的范畴。因此,计划不否定市场机制,而是指导它。
1953年,南斯拉夫建立了统一的自由商品市场,把生产资料转移给劳动集体自由支配,因而生产资料与其他产品一样都是商品,企业可以自由地出售与购买,形成了生产资料市场,突破了斯大林的生产资料非商品论。由于当时讨论扩大再生产和银行方面的改革争论较大,防碍了资金市场的建立。
1965年,南斯拉夫在经济方面进行了更深刻的改革,要求制定指导经济面向更自由的社会经济关系,加强商品生产规律在自治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的方针,建立开放性市场,发展市场关系。这一思想在以后的南共九大文件中得以体现。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南开始把投资基金交给银行,后又转移到联合劳动组织手中,逐步建立起了资金市场。这样,南国家经济中投资、生产、分配等活动均由市场调节,最终形成了南斯拉夫式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但由于市场自由调节引起了宏观失控,南70年代以后,加强计划调控,形成了南独特的市场理论。
2、东欧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发展
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斯大林逝世后,特别是苏共20大以后,政治上空气较为自由,从而有可能对斯大林集权式经营管理模式进行自由讨论与批判性分析。由于在实践上,集权式经营管理模式已暴露出固有的弊端,如束缚职工积极性,生产效率低,追求产量,忽视效益,破坏了农业发展等。东欧国家也出现类似情况。所以很快就出现了改革集权制,引入市场经济机制的浪潮。
在波兰,兰格、卡莱茨基、布鲁斯等一些经济学家积极倡导经济改革,阐发他们的市场理论。兰格在1956年设计了集中计划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波兰社会主义经济新模式。1957年他在《计划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的讲演中,进一步提出:计划不能包括经济生产中的一切细节,其根本性作用在于规定国民收入在积累、消费之间的分配和投资在各经济部门之间的分配。计划的制定必须以正确的价格为基础,这需要市场价格与会计价格;计划的实现首先利用经济手段,在经济活动中建立自动调节机制。
在匈牙利,50年代中期也对苏联传统的机制进行了批判,提出了改革的设想,科尔内1957年发表的《经济管理中的过度集中》一书,以大规模调查为基础,指出了过度集中的管理体制的弊端,提出了必须改革这种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这些思想对匈牙利的改革产生了积极影响。1957年匈党作出改革决议,并开始了对管理体制的第一阶段改革,如改革农产品价格,减少企业指令性计划等。1966年5月匈党制定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原则》,确定了计划与市场独特结合的模式,建立了独特的中央调节和管理的市场机制模型,提出了关于市场机制功能与缺陷的辩证看法。
在保加利亚,经济界和政府部门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应当坚持计划经济,但与此同时,应当发挥市场的作用,因为社会主义市场与资本主义市场“根本不同”。因而不能人为地限制市场的作用。他们还指出,保加利亚新管理方法的特点就是加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对企业经济的影响,提高自负盈亏的作用,就是提高利润和盈利作为衡量经济效果的准则。保加利亚部长会议主席菲利波夫曾说过:保加利亚经济发展的一个总的问题就是使“社会生产同市场直接联系”。
在罗马尼亚,经济学界也重视计划与市场的相互关系的安排。他们认为,既然存在着商品生产,市场的作用不容忽视。他们还认为,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所以市场的作用应当是第二位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应当是计划指导下的市场。
其他东欧国家也认为应当将计划和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不断推动生产适合社会需要的作用。
3、前苏联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兴起
前苏联作为传统体制的化身,50—60年代也卷入了计划与市场的讨论之中。50年代后半期,苏经济学家突破了斯大林的生产资料“商品外壳”论和限制价值规律作用的看法,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的观点,承认价值规律在整个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1957年5月在前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召开探讨价值规律作用问题的讨论会上,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利用价值规律是一种客观必然性。
60年代,前苏联的市场理论有了新的发展,提出了商品货币关系新内容论。苏共22大纲领提出:“在共产主义建设中,必须根据商品货币关系在社会主义时期所特有的新内容,对商品货币充分加以利用。在这方面,运用经济核算、货币、价格、成本、利润、贸易、信贷、财政这些发展经济的工具,起着巨大的作用。”这就是说,“新内容论”为了充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此后,许多经济学家开始认为,社会主义计划必须充分利用市场关系,把市场作为实现计划的工具,实行计划与市场的结合。
进入80年代,苏共27大通过的苏共纲领新修订本中对商品货币关系的提法与苏共22大通过的苏共纲领一样,仍是“应该根据商品货币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所固有的新内容更加充分地利用这种关系”。但是27大强调了要“克服对商品货币关系的成见和在按计划领导经济的实践中对其评价不足的现象”,指出“否定它的积极作用的重要意义,会削弱经济核算,造成其他不良后果”。苏共27大以后苏联已经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开始突破这方面的教条主义的束缚。
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方面,一些学者指出,过去把计划和竞赛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而市场和竞争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特征,这是错误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计划与市场应该是统一的,市场应该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机制的极重要的组成部分。改革的方向是加强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如农副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不过,这是国家可调节的市场,而不是放任自流的市场。
前苏联和东欧各国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丰富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理论,提出了不少新的模式,这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创立提供了理论上的准备和实践上的借鉴。
四、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式
在社会主义各国中,中国是最早提出经济改革的国家之一。从1956年以来,中国已进行多次改革的尝试,特别是十几年来的改革使中国的现代化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中国对于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以及改革方向和思路认识,是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进程的。
1、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公有制建立以后的社会将不借助于市场机制,曾经在很长时期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天经地义,而以高度集中的行政协调为特征的计划经济,则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标准蓝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按照苏联当时的模式建立了国有经济体系,在国有经济中实行严格的指令性计划制度。尽管这种体制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启动中国工业化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当时集中全国人力、物力、财力建设了象一汽、鞍钢等156个重点工程项目。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复杂化,人民需求的不断变化,这种体制的弊端就越来越暴露出来。
对于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的缺陷,我国从1956年初就得到共识,从党和国家决策层,经济理论界到企业,都觉察到这个问题,认为必须进行改革。毛泽东为此写了《论十大关系》,其中“两个关系”论述了体制问题。毛泽东指出:苏联体制的弊病,主要在于“权力过分集中。”“把什么都集中于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他同时强调:“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我们不能象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也没有。”刘少奇在党的“八大”会议上,代表中央所作的报告在提出这个问题时指出:“上级国家机关往往对于企业管理过多、过死、妨碍了企业积极性和机动性,使工作受到不应有的损失。我们的经济部门的领导机关必须认真把该管的事管好,而不要去管那些可以不管或者不该管的事”。后来,国务院也在1957年发表了三个文件:一个是《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决定》;一个是《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决定》;另一个是《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这三个文件试图对中央高度集权体制进行改革。但是很快就被接踵而来的大跃进冲掉了。之后又经历了三年困难时期,后来又调整,接着就是“文化大革命”。
同时,由于理论认识上的局限,当时还不可能认识到必须彻底改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而是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决策权力过分集中”,“统得过多,管得过死”。所以在1958年及以后搞的所谓“对症治疗”,其具体的改革措施也只限于扩大企业自主权,集中于强化物质刺激:奖金制、计件工资制、利润留成制、利润包干制等,由于这种变动只是在你管或我管、在中央和地方的分权上做文章,结果都陷于“放乱收死”的循环,总是处于一统就死,一死就叫,一叫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又统,而一统又死的怪圈中解脱不出来。1961年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提出改革的中心问题不是政府分权,而是给企业自主权,把计划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这表明在我国已不再满足对传统的体制进行修修补补,而是在寻求正确的改革目标和途径,进行根本性改革方面出现了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因开始孕育。
2、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序幕。这次全会公报指出:要把全党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指出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行政机构;应该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认识深化需要一个过程,这次会议不可能提出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问题,但下放权力和利用价值规律正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必由之路。三中全会以后,长期禁锢人们思想的坚冰开始冲破,经济理论界开始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活跃气氛。1979年4月,在无锡市召开了有300多名学者参加的全国性大型讨论会。会上有些经济学家提出: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必然产物,“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应该互相结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计划经济要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新型市场经济”。这一提法当时并没有被多数人接受。经济理论界在这一时期进行的探讨切磋,虽然没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取得认同,但确实活跃了人们的思想,为以后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法的确认确定了正确的思路。
与此同时,党中央、国务院也在三中全会闭幕后就开始深入探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取向问题。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改革的初步认识,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过去中国和苏联实行的经济体制,主要缺点是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市场调节”这一条。第二,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一是计划经济部分,二是市场调节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它既是“必须的”,又“只能是有益的补充”。第三,要把握好这两种经济“在不同部门应占的不同比例”。第四,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增加,市场调节部分“所占有绝对数额”就愈少,可能是都“相应”地增加。
基于上述认识,1979年4月以讨论经济问题为主题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的提法是:“在我们的整个国民经济中,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由国家统一计划,统一规定价格,统一进行分配;其他产品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自行确定生产;国家要利用经济立法,经济政策和税收、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对市场进行调节”。
1979年春确立的这种思想,在中共十二大报告中概括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这个提法实际上是1979年至1984年期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的主导思想。它与原来把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完全的指令性计划经济的观念相比,无疑是一个历史性飞跃,我们终于开始破除把市场与社会主义对立起来,把指令性计划等同于计划经济的观念,第一次提出了计划经济要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观点,并付诸实施。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民创造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农村推行开来。专业户、个体户、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显示出商品经济的活力。革命年代开创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时再次重演,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发展到城市。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依此为标志,中国的市场化进程进入了全国展开阶段。
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在全党进一步确立的新提法是:“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其中“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这种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的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要加快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在对计划与市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和实践的发展史上,中共十三大确立的提法实现了全党认识的又一次飞跃。
十三大以后,经济理论界循着已经确立的提法进一步探讨。有学者曾提议采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理由是: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同一个东西的两个方面;高度发展的社会化的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采用市场经济的提法,能更突出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特征,更突出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有位曾参加过十三大报告起草工作的专家曾在一本书中写到:现在我们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搞市场经济,即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由于“要搞市场经济”的提法当时在党的正式文件中还没有使用过。因此,理论界有些人便提出不同意见。到1988年“市场化”的提法在报刊上已时有所见。但由于当时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失控和混乱现象,使极力主张“市场化”的人备受责难。随后的“六·四”风波,使经济改革与发展转入持续的治理整顿时期,对“市场化”的批评也逐渐升级。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将走何种取向的道路?又一次摆在全国人民面前。
在历史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发表南巡谈话,就中国社会主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邓小平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992年7月11日,《经济日报》在头版刊登署名长文《社会主义也应搞市场经济》,醒目的题目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许多省、市报纸纷纷转载,境外的报刊也迅即作出反应。此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经济理论界的热门话题,座谈会、讨论会接连不断,全国大多数报刊纷纷发表文章,开展探讨。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也进入国务院各部门研究机构的视野。
1992年10月1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在举世瞩目的中共十四大会议上,江泽民宣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相结合的范围、程度和形式,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和不同地区可以有所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法从出现到正式确立,经历了14年。这是一个新认识逐步形成、发展、深化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法在全党的建立,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上的重大突破,认识上的一次大的飞跃。
注释:
①②③中共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323、89、387页。
④《列宁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58页。
⑤《列宁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71页。
⑥《苏共决议汇编》第二分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259—261页。
⑦《斯大林选集》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6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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