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模范正面功能的历史溯源与现实路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模范论文,路径论文,现实论文,功能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968(2013)12-0026-03
模范人物是代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一面旗帜,是弘扬中华民族道德精神的一种榜样,是凝聚民族力量的一种象征。宣传一种模范,可以塑造一种信仰,达到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然而,当下中国社会对典型的质疑、批评之声此起彼伏。曾经令一代人甚至几代人感动的模范人物,当如何去认识?面对社会中不时涌现出的各种典型,如何恰当地发挥他们的社会优化、教育功能,这迫切需要我们从模范正面功能发挥的历史经验中去梳理出有针对性的现实措施。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模范功能发挥的思想理论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者曾对模范功能发挥有独特阐述和精辟见解,这对于我们更好地树立模范,发挥模范正面作用有很好的启发。
马克思在谈到如何利用时机进行有效宣传时说:“战争所引起的种种情况将给我们的原则提供最好的宣传材料。”[1](P167)列宁非常重视通过在报刊上树立好的劳动公社的典型来带动其他公社,他在一篇文章中论述报刊工作时说:“这样我们就能够而且一定会使榜样的力量在新的苏维埃俄国成为首先是道义上的、其次是强制推行的劳动组织的范例。”[2](P136)列宁不仅倡导正面典型,同时还指出要在报刊上开辟黑榜,公开揭露坏典型。他在《苏维埃政权当前的任务》中说:“另一方面,各社会主义政党要把那些不接受整顿自觉纪律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任何号召和要求的企业和村社登上黑榜……公开报道这方面的情况,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改革,它能够吸引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地参加解决这些与他们最有切身关系的问题。”[3](P172)列宁关于“榜样的力量”的论述主要有三层意思:第一是树立并推广“榜样的力量”,第二是善于运用榜样的力量来宣传自己,第三是在报刊上开辟“黑榜”揭露坏典型。
毛泽东同志对模范人物功能的发挥有三点认识:一是要把宣传革命模范与中国革命的前途联系在一起,通过模范典型宣传报道鼓舞士气。1938年毛泽东在《高度发扬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中说:“一切宣传鼓动应该照顾到下属各个方面。一方面利用已经产生并在继续产生的民族革命典型(英勇抗战、为国捐躯……)向前线、后方,国内、国外广为传播。”二是毛泽东极力倡导以点带面、模范典型引路以指导实践的工作方法。他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任何工作……但是如果只限于一般号召,而领导人员没有具体地、直接地从若干组织将所号召的工作深入实施,突破一点,取得经验,然后利用这种经验去指导其他单位,就无法考验自己提出的一般号召是否正确,也无法突破一般号召的内容,就有使一般号召归于落空的危险。”三是要树立模范典型。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毛泽东都非常重视模范典型人物的榜样作用。1962年人民解放军的汽车兵雷锋因公殉职的事迹被报道后,毛泽东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接着在全国8亿各族人民的范围内深入、持久地开展了雷锋活动。
江泽民同志也十分重视新闻宣传工作,重视新闻宣传对发挥模范作用的舆论导向。他在1996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讲话指出:“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党内的教育,越要发扬党的高尚精神和优良传统。在这方面,宣传思想工作部门要注意抓典型。这几年大力宣传孔繁森、张鸣岐、李润五等先进典型人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我们要继续宣传在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和劳动模范,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适当选择一些搞歪风邪气的典型,给他们曝曝光,有的还要绳之以法。”
二、宣传视域下模范正面功能的发挥
我党关于模范人物的宣传报道始于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民主根据地。1939年毛泽东在《收集和宣传八路军新四军民族英雄事迹》的电报中说:“在战争中,从我们八路军、新四军的干部与战士中涌现出许多民族英雄。表扬这些英雄及其英勇行为,对外宣传与对内宣传均有重大意义。”之后,根据地报纸陆续报道了《棋盘陀上的五个“神兵”》《马老太太——回民支队长的母亲》《爆炸大王甄坠子》《平西跳崖五壮士》《反“扫荡”中的李勇》等模范。这些可以视为正面人物报道的前奏。
延安整风运动开始,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党范围内进行的一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运动。1942年4月1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致读者》,提出党报必须具有的品质是“党性、群众性、战斗性和组织性”,要求党报“记载群众可歌可泣的英雄奋斗的事迹”。之后,《解放日报》开始大量报道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如吴满、杨朝臣、张玉清、张振才、刘玉厚、李位、张秋风、申长林、马玉恩、马杏儿等,通过树立模范人物来动员群众投入大生产运动。仅1943年上半年,《解放日报》报道的先进人物就有600多名,成为中国共产党模范人物报道的第一个高潮。
抗战结束后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军事宣传和土地改革宣传是解放区新闻工作的两项基本内容。这一时期也出现了一批有影响的正面人物报道,如新华社的人物新闻《共产党员刘胡兰慷慨就义》《优秀共产党员董存瑞舍身炸毁敌坚固碉堡》等。
新中国成立后解放区的模范宣传经验推广到全国。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模范人物宣传报道以工农兵为主体。抗美援朝中有罗盛教、黄继光、邱少云等英雄人物,工业上有王崇伦、王进喜等模范人物,农业上有陈永贵、徐建春、李顺达等劳动模范。从新中国成立到1966年,新闻报道的模范人物在整个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其中所传递的观念影响了中国整整一代人。这段时间的正面人物报道仍然主要表现为典型报道方式,因此这一时期也被称为典型报道的鼎盛时期。
“文革”结束后,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模范人物报道配合着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重新进入一个活跃期。文革刚结束时,对吴吉昌、张志新等人的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有关李四光、高士其、姚雪垠、巴金等老一辈科学家、文学家的突出报道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影响。80年代初,为配合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调动知识分子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热情,媒体先后推出了一大批知识分子的正面人物报道,如对陈景润、罗健夫、蒋筑英等人的报道,同时也宣传了陈秀云、贝兆汉等爱惜人才、尊重知识分子的典型。1984年,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方位展开,经济体制改革中典型的模范人物在媒体上得到充分的反映,推出了步鑫生、马胜利、关广梅等一系列新型的企业家形象。另外,体育、文艺等各个领域都产生了许多优秀的正面人物。纵观这一时期的模范人物,都在实践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经济领域的主导地位被确立,改革开放政策进一步得到贯彻深入。新的社会环境中,模范人物宣传的外延大大拓展,人物形象和报道观念都开始了向多元化的转变。在各类媒体上,经济人物、政府官员、公共人物、成功人士等形象大量涌现。《东方时空》节目的《东方之子》栏目、《南方周末》等都推出了许多有影响的人物形象。模范典型人物报道依然备受重视,苏宁、徐洪刚、徐虎、孔繁森、李素丽等典型人物报道贯穿了整个九十年代,成为新时期的社会楷模。
进入新世纪,“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模范人物报道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2002年中央电视台策划推出了《感动中国》人物评选节目,这是中央电视台第一次举办跨行业的人物评选活动。之后,每年连续评出的“感动中国”人物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受众的广泛参与。模范人物报道在2004年掀起了一个小高潮。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合力进行的一些典型报道,如许振超、任长霞、牛玉儒等,以平民化的报道视角、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有机配合渐成趋势。这些模范人物的价值取向直接对应当前的社会矛盾:在经济杠杆特别是金钱作用日益明显的情况下,主流价值观受到极大的冲击和挑战,人们在价值标准的选择上也处于一个迷茫阶段。《感动中国》及其2007年开始的“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所树立的价值标准正好给彷徨中的人们一个及时的答案。
三、发挥模范正面功能的现实路径
当下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在复杂的国际国内条件下,模范人物的宣传和道德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新的问题。要充分有效地发挥模范的正面社会功能就应该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大力弘扬以现代性为基础的主流文化,促进人们的文化认同感。“主流文化是指一个社会中,由传统、政治权力、社会权力通力维护和阐扬的一整套价值体系和为这一价值体系服务的二切文化设施。其功能在于为这个特定的社会辩护,维护该社会的稳定。”[4]主流文化以政府控制为主,具有权威性、神圣性、严肃性,它在精神、制度、行为三个层面都有一整套严格的规范。主流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它是社会成员的文化认同,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与主流文化相对应的是既饱含丰富个性又具有一定时尚性的大众文化。大众文化强大、快捷、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正是在广大消费者感到热闹、好看、刺激、过瘾的文化享受过程中得以实现,大众文化是主流文化的筋骨皮。主流文化与大众文化保持一种张力平衡,才能使得二者和谐统一,相得益彰:一方面,主流文化对大众文化既有匡正行为的盲目性又有褒奖价值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大众文化对主流文化既避免内容的空洞性又弥补手段的单一性。
模范人物所倡导的价值体系只有通过大众文化的传播才能变成人们的行为规范,汲取民族的、大众的、科学的文化营养,才能成为文化融合、文明传承的中坚力量。更好地传播、宣扬模范,就需要大众文化的通俗化、娱乐化,但前提是要用主流文化反对和防止庸俗化和媚俗化,用以模范人物为代表的健康文明科学的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才能不断提升大众文化品位和文化水平。
2.构建和谐社会,健全模范人物奖励、保障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条件下,要振作精神,鼓舞斗志,大力发扬友爱互助的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处处充满温情与爱心的真正和谐的社会而奋斗不止。然而,这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程,要从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强化道德、繁荣文化等多方面入手,引导人们互相帮助、关爱他人、和睦相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们的道德评价体系也应该与时俱进。建立健全善恶奖惩机制相当重要。当今社会,尤其要制订见义勇为保障机制,对于见义勇为、学雷锋做好事的人要给予嘉奖和鼓励,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汗;而对于那些品行不端的人,应该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和社会舆论的谴责。这样,才能保证模范人物英雄辈出。
3.加强法制教育,并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当前我国坚定不移地推行法制建设,为中国社会从人治走向法治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开展,为实行法制提供了经济基础。但是,适合法制生存的理性文化不可能在很短时间里生成。而与理性文化密切联系的平等、自由、权利等法治观念也需要长期培育。观念的培育是个自为的过程,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
法律对公民的要求是现实的、具体的——服从法律、遵守法律。公民没有违法行为就是一个践行了法律的人。道德与法律不同,由于道德有不同层次的等级,无论是接受道德教育的对象,还是进行道德修养的个人,都有一个道德上的起点。公民接受道德教育,进行道德修养,总有一个最后的目的和最高的理想目标。从道德起点到最高的道德理想目标两者之间的距离是漫长的,需要道德修养者一步步努力,需要公民道德教育不断升华,不断超越现实向理想目标迈进。正是因为道德与法律本身的特性,决定了我国展开公民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体现的是公民现实的道德水平与理想的道德追求的结合,使较低层道德水平的公民达到法律——底线道德的现实要求,而较高道德水平的公民达到较高的道德理想要求。这样,既能做到有的放矢结合实际,又没有放弃道德超越性的本质要求,进而形成模范影响一般人,使道德与法律的功能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带动社会进步与人的发展。
4.积极改进模范人物宣传的模式与措施。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起,受公众注意力资源更多地转向社会热点报道、调查性报道、现场短新闻等新闻品种,模范人物报道在媒体中的重要地位不复存在。当前媒体有关模范人物的数量明显减少,版面篇幅、播出时间的大幅缩减也显现出被“边缘化”的尴尬。报道本身的影响力也在弱化,能充分渗入大众生活并深刻影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人物更是难得一见。为此有人用“报道弱化”“式微现象”等来形容当前正面人物报道的境况。
传统的模范人物报道本身的固有局限性制约了其功能发挥。从性质上看,作为我国模范宣传的报道总是与特定的政治需求相关,媒体推出的模范多是符合目的化的,主观色彩浓厚,在一定程度上远离受众。从新闻角度分析,长期以来的模范人物报道,宣传导向价值取向明显,而新闻价值取向不足,鲜见时效性、重要性和人情味兼备的新闻作品。再从文本传播效果来分析,依据受众“使用与满足”理论,现代受众的信息需求是多方面的,而传统的模范人物报道总是通过榜样的力量去“推销某种规范或训诫”,与受众的实际需求产生了距离。2004年新华社“舆论引导有效性与影响力研究”课题组揭示了当前模范报道的软肋,即认为报道内容都是优点而没有缺点,表明模范人物远离了受众生活,媒体“高大全”的塑造手法背离了真实典型的要求;“模式化、概念化”“空话、套话多”,也显示出模范人物报道模式改革的迫切性。
模范报道之所以由辉煌走向低谷,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外部环境,如全球文化背景下多元价值取向、新媒体迅猛发展带来的海量信息、人们获取信息渠道的选择性、自由性不断扩大、泛娱乐化时代人们选择信息的休闲型蔓延等。二是内部环境,如模范人物宣传的理念陈旧、策略落后等。因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要观念创新。模范人物宣传报道观念必须更新,这既是实现中国梦之必需,也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要求。二要策略创新。要以平民化的视角进行宣传报道。三要善于利用新媒体,如网络、微博、微信。四要调整宣传报道的话语体系。可采取由媒体发现、群众或网民推荐,自下而上,再由官方参与的报道模式。五要建立媒体采编人员的考核机制、督促机制和奖励机制。六要建立媒体受众信息库,充分了解受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