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范畴论_群体行为论文

利益范畴论_群体行为论文

论利益的类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利益论文,类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本刊,本人曾发表了一篇研究利益范畴的文章。但研究利益,除了要搞清楚它的定义以外,还必须搞清楚利益的类别。利益是一个十分庞大异常复杂的体系,是由不同性质、不同特点、不同功能、不同类别的利益有机的集合而成的。要搞清楚利益的类别,就必须把握一个科学的分类法,以便全面地把握利益体系的内部构成。深刻理解利益体系及其各个利益类别的主要特点,对利益进行分类,首先必须掌握客观的分类原则。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对利益加以分类。譬如,按照利益一般和利益个别的关系来划分,可以划分出个别利益、特殊利益、共同利益、一般利益;按照利益的实现范围来划分,可以划分出局部利益、整体利益;按照利益的主体差别来划分,可以划分出个人利益、群体(集体、集团)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在这个基础上,还可以划分出家庭利益、企业利益、单位利益、地区利益、阶层利益、阶级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等等,甚至还可以划分出某个具体主体的利益,如农民阶级利益、工人阶级利益等等;按照利益实现的时间来划分,可以划分出长远利益、眼前利益;按照利益实现的重要程度来划分,可以划分出根本利益、暂时利益;按照利益实现与否来划分,可划分出将来利益、既得利益;按照利益的客观内容来划分,可以划分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等等;按社会所拥有的满足人们利益需要的能力来划分,可以划分出现实利益、理想利益。

1.个别利益、特殊利益和一般利益、共同利益

每一个单独个人的利益,相对于其所在群体的利益乃至社会整体的利益来说,每一个单独群体的利益,相对于比它大一个层次的群体的利益乃至社会整体的利益来说,都是个别利益。个别利益就是某种特殊利益。而特殊利益又是相对一般、共同利益而言的。应该说,个人利益相对群体利益来说是个别利益、特殊利益,群体利益是共同利益;小群体利益相对大群体利益,如集体利益相对国家利益来说,就是个别利益、特殊利益,大群体的利益是共同利益。同时,每一个利益主体又必然具有个别、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双重性格,个别、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形成复杂的,对立统一的利益网络,最终把整个人类社会联系起来,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社会整体利益,形成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群体利益相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又是特殊利益。一般、共同利益寓于个别、特殊利益之中。同时,每一种一般、共同利益又必然包含着个别、特殊利益,如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不仅以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为基础,而且包含着这些特殊利益。

一般、共同利益以个别、特殊利益为基础,但它并不是个别、特殊利益的机械相加,而是在个别、特殊利益的基础上形成的新的更高层次的利益。一般、共同利益是由个别、特殊利益中最一般最本质的部分形成的,由此,一般、共同利益不可能体现或包含全部的个别、特殊利益,而只能体现个别、特殊利益中最迫切需要实现,并且只有在共同利益实现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那部分利益。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的第三等级,尽管其内部由于各阶级的个别、特殊利益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但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则是它们的一般、共同利益,只有在这一一般、共同利益实现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各自的个别、特殊利益。正是这种一般、共同利益使第三等级团结起来,完成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类似的历史事实屡见不鲜,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产党与国民党两度合作,也是中华民族的一般、共同利益所使然。

2.个人利益、群体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

一谈到利益,总是意味着那是隶属于一定主体的利益,因为利益的分类首先是按照主体差别来进行的分类。不同类别的主体很多,主体的分类主要根据主体特征的差别,如主体的集合特征、群体特征、民族特征、阶级特征、生理特征、职业特征、地域特征、文化特征等等。从利益主体的集合特征来划分,可以划分为个人利益、群体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这是利益主体的基本类别。所谓个人利益,就是个人所追求的需要目标、对象,它构成了个人行为的主要动机,反映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个人利益、群体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中,个人利益是其他利益的基础。“‘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个人造成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5-276页。)个人利益上升为共同利益的共同基础是人类的社会性。一些资产阶级学者只看到个人利益是构成个人行为的主要动机,同时看到个人利益总是相互冲突的,由此认为人都是自私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狼。但他们没有看到,就在人的自私自利的背后,存在着共同利益,并且制约着个人利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商品交换时,就指出了这种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的统一,在商品市场上,交换者双方都从个人需要出发,以实现个人利益为目的。甲用自己的产品换成货币,再到乙处,用货币买回自己需要的物品,使个人利益得到实现。而乙通过这样的交换,也可以用货币去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实现其个人利益。这整个交换行为的内容就是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只是因为它存在于“自身反映的特殊利益背后”(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96页。),使人不易觉察。马克思认为,个人利益是把市民社会联系起来的主要因素。因此,在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必然形成共同利益。

共同利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社会整体利益,一种是群体利益。社会整体的利益是整个人类社会作为利益主体的利益。社会整体利益有两种情况:一是单个人、单个群体的共同利益之所在;一是在人类社会形成一个有机的、完整的利益主体时实现的利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逐步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有更加清醒的认识。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也是一个逐渐形成和发展的过程。现代社会科学家和自然科学家所关心的许多问题、如能源问题、人口问题、生态问题、环境问题、污染问题、战争问题等等,都是涉及到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问题,尽管这些问题的解决还为时过早,但人们已经认识到,只有从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出发才能解决这些问题。

人们可以组成各种形式的群体,每一个特定的群体都有其相对的共同的利益。比如妇女利益、家庭利益、企业利益等等。当然,群体利益是非常复杂多样的。集体利益是特殊的群体利益。所谓集体利益,不是指一般的个人集合体的利益,而一般是指劳动者的集合体的利益,即那些由某种经济关系为纽带,参与社会经济过程,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劳动者的集体,它是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国民经济的细胞。在社会主义国家,集体利益是构成国家利益和影响个人利益的重要因素。社会主义劳动者集体是把社会中的个体集合起来的最重要的劳动组合形式,作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社会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在这里实现,它是社会积累的来源,由此形成国家利益。另一方面,社会个体在这个集合体里取得自己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收入,使个人利益得以实现。因此,集体利益又是连接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中介和纽带。集体利益的多与少,大与小,集体利益处理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

3.阶级利益、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

在群体利益中,有几种群体利益是极为重要的,它们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社会生活中曾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首先是阶级利益。列宁给阶级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的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10页。)阶级利益就是这些社会集团的共同利益,它是以经济上处于不同地位的个人利益为基础,同时又体现阶级内部各成员的利益的本质,体现了阶级内部不同个人、群体、阶层的共同利益。同时它又高于个别利益,制约着阶级内部各成员的个别利益和个别行为。自从人类社会出现私有制,进入阶级社会以来,阶级利益就成为一种对社会发展起极其重要作用的利益。在阶级社会中,必然存在两大主要的根本对立的阶级利益。从总体来看,这两大对立的利益就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利益。这两大对立的阶级利益,在不同的社会历史形态中具有不同的内容,相互对立的形式也不同。这两大对立的阶级利益决定着各社会形态中大多数人的行为,也是社会发生经济、政治冲突的根源。两大经济利益的对立、矛盾及其解决的,推动着阶级社会的向前发展。

其次是民族利益。民族是人们在长期发展的历史中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以及具有共同心理的稳定的社会共同体。在这样的社会共同体中,形成民族的共同利益。民族利益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其中维持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民族经济利益是最基本的共同利益。民族利益使各民族中的成员保持着某些共同的文化特点和民族情感。同一民族具有共同的民族利益,这并不排除阶级利益及同一民族中不同阶级利益的对立和差别。在阶级社会中,民族利益说到底也是阶级利益,至少受阶级利益的影响、制约。民族利益也是一种特殊利益,与阶级利益有一定差别。尤其是当某一民族受到外来民族的侵略时,有可能使各对立阶级暂时放弃各阶级的特殊利益而一致对外。民族利益要具体化为具体的民族利益,譬如,我国的汉民族的利益、蒙古民族的利益等等。

第三是国家利益。国家以地域划分其居民,并设有公共权力、常任官吏以及各种暴力机构。自从国家产生以来,国家的公共权力和暴力机构始终掌握在该社会形态中的统治阶级手中。“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48页。)国家的这一阶级实质决定了国家利益的实质。因此,国家利益并不是满足全体居民需要的利益,而是该国家中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利益,是一种阶级利益的特殊形式。在多民族的国家中,民族利益相对于国家利益而言,又是一种特殊利益。

国家有调整社会居民之间的关系,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从事公共事务的职能。它要保卫本国的利益,主要是保卫本国利益不受外来的侵犯。因此,国家作为一定地域居民的集合体,存在着某些共同利益。当面对外国的侵略,国家利益受到严重威胁时,国内各民族的利益和阶级利益的对立会降到次要地位,抵抗外来侵略,保卫本国领土的利益则上升到主要地位,各民族和各阶级会暂时放弃其利益,一致对外。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忘记国家利益的实质。在各阶级、各民族为国家利益而战之时,它们的利益矛盾和对立并没有消失,仅仅是降到次要地位。此时,只有保卫了国家利益,它们各自的利益才能保障。实质上,国家利益那部分满足国内居民共同需要的利益的实现,也是统治阶级实现其利益的保障。没有这部分利益的实现,统治阶级就不能进行正常的统治,就谈不上实现统治阶级的利益了。所以,不管剥削阶级给他们的利益戴上什么桂冠,都不能掩盖其实质。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那样:“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进行革命的阶级,仅就它对抗另一个阶级这一点来说,从一开始就不是作为一个阶级,而是作为全社会的代表出现的;它俨然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反对唯一的统治阶级。它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它的利益在开始时的确同其余一切非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还多少有一些联系,在当时存在的那些关系的压力下还来不及发展为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3-55页。)而当这个新阶级成为社会的统治阶级,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就必然发展为特殊阶级——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了。

4.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物质利益体现了利益主体之间的物质分配关系,是以物质需求对象为实际内容的利益类别。物质需要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只有这种需要得到基本的满足,人才能生存和发展,物质需要的满足是人类其他一切历史活动的基础。物质利益体现了利益主体对物质需要的一种经济分配、物质享有关系。人们进行劳动和生产,直接为了获得物质利益;进行阶级斗争、社会革命,最终也是为了实现物质利益。精神利益是以精神需求对象为实际内容的利益类别。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对精神利益的追求将会愈来愈迫切。

物质利益是精神利益的基础和保障。尽管在某一时期或在某些人看来,精神利益的实现重于物质利益,但物质利益始终是精神利益的基础。

在中国思想史上,尽管有一些人看到“利”是人们生存的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懂得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区分,因此,他们的功利观不可避免地具有狭隘性。如,墨子虽然肯定物质利益的地位,但由于他不了解精神利益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却把音乐看作无利的浪费,主张废除音乐,这就不免失之偏颇。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认为,人们追“利”是正当的,正是由于人们对“利”的追求,才促使社会向前发展。他还认为,谋取个人利益是人的“天性”,是任何人都不能遏止的,但是,他也仍然把“利”局限于使人民安居乐业的物质利益,忽视了精神利益。在西方,文艺复兴运动以后,资产阶级肯定了人的欲望的合理性,但他们也没有认识到,人不仅有物质利益,还有精神利益。所以,那些资产阶级的庸人则把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对立起来,攻击所谓唯物主义就是对穷奢极欲的物质利益的追求。恩格斯对这样的庸人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庸人把唯物主义理解为贪吃、酗酒、娱乐、肉欲、虚荣、爱财、吝啬、贪婪、牟利、投机,简言之,即他本人暗中迷恋着的一切龌龊行为;而把唯心主义理解为对美德、普遍的人类爱的信仰,总之,对‘美好世界’的信仰,——他在别人面前夸耀这个‘美好世界’,但是他自己至多只是在这样的时候才相信这个‘美好世界’,这时,他由于自己平时的‘唯物主义的’放纵而必然感到懊丧或遭到破产,并因此唱出了他心爱的歌:人是什么?一半是野兽,一半是天使。”(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8-229页。)

实际上,任何人不仅有物质需要,而且还有精神需要,这就是说,人不仅有物质利益,也有精神利益。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具体内容归根结底是由生产力的水平所决定的。随着电子技术和自动化的高度发展,不仅人们物质利益的内容和水平发生了重大变化,对精神利益的要求也更高、更迫切。在这些要求中,有些是因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所造成的,如资本主义生产的高度自动化和资本主义那种渗透一切的货币关系,使人与人之间的美好感情都浸到冰水之中,人们的孤独感愈来愈强烈。因此,人们迫切要求某种心理补偿,于是扩大社会交往,以便交流思想和感情。另外,有些精神利益的要求则是现代社会发展所必然产生的。如高度发达的现代化生产,对人们的知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学习科学、掌握技术、接受训练和教育的精神利益也更加突出。终身教育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普及,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精神利益。随着物质利益的丰富和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文化成果的享受提出了更高要求。有的未来学家认为,人类将来主要从事的五大类工作中,有两类工作是为了实现人类的精神利益的:一类是创造性劳动,如科学和艺术。另一类是为闲暇时间安排的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如组织旅游、各种体育锻炼,以及各种文化娱乐活动。

因此,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是人们必需的两大类利益。那种把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截然对立,并把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视作洪水猛兽,认为它是天下大乱之根源的偏见是极其荒谬的。

5.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

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必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通过各种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活动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又往往表现为经济利益和非经济利益,如政治利益。

人们要获得物质利益,就必须在一定的经济关系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创造出物的使用价值,并通过一定的经济关系使物的使用价值进入分配、流通、交换和消费领域,这就产生了经济需要,从而形成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对经济关系、经济活动及其成果——产品的占有、享有和消费,或者是对一定收入(最普遍的的形式是工资,还有利润、利息等)的需要的满足,反映了社会利益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的形式。经济利益又可以区分为许多不同的种类,如消费利益、货币利益、收入利益等。物质利益、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既有区别,又有重合。大多数物质利益都采用了社会经济关系的形式,因而它同经济利益是重合的。但也有很大部分的物质利益不一定就是经济利益。一部分精神利益也可能同时就是经济利益。在社会物质消费品还没有达到极大丰富时,物质消费始终是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在处于商品经济阶段的人类社会中,一般等价物只能是货币,因而货币利益又是最普遍的经济利益的形式。货币利益不仅可以实现人们的物质利益,同时也是实现精神利益的重要媒介。绝大多数经济利益与物质利益是重合的。有些经济利益的实现,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而且也可以使人们的精神得到享受,实现人们的精神利益。如对经济活动本身的兴趣、在事业上获得成功等,往往使人们在精神上得到巨大享受,是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在某一领域的满足。又如对某种经济关系的需要,这种需要的满足只能间接地使人们的物质利益得到保障,但还不是物质利益本身。

与经济利益相对的是非经济利益,大多数精神利益是非经济利益。也有一部分物质利益是非经济利益。非经济利益是通过非经济活动使人们的非经济需要得到满足的利益。

在非经济利益中最重要的是政治利益。在一定的经济关系下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以实现人们的经济利益,就必须有一定的政治上层建筑作保障,就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政治活动,这就产生了政治需要。人们的政治需要通过一定的政治活动,经过一定的政治关系的过滤最终得到满足,这就是政治利益,政治利益体现了一定的政治关系。在存在阶级的社会中,政治的主要内容是一些大的集团通过国家政权以及各种权力手段来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从而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实现一定利益(主要是物质、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是经济利益的集中表现。当然,政治利益中也可以分为许多不同种类,如政党利益、权利利益、革命利益等。不仅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政治利益,在同一阶级内部也会有不同的政治利益。

在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的相互关系中,经济利益是基础。首先,经济利益是产生政治利益的根源。正是经济利益决定了某些集团要求维护或改变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维持或改变一定的权力,从而形成政治利益,导致各种不同的政治活动决定了不同的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其次,政治利益以经济利益为转移。当不同的人或集团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以后,其政治利益也必然发生相应的转变。经济关系的变化会导致所追求的政治利益的改变。政治利益的转变,不仅有质的变化,而且还有量的变化。质的转变是由根本对立的经济利益矛盾的解决所造成的;量的变化则表现为政权在同一阶级内部不同阶层或集团之间的易手。再次,追求政治利益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利益。“土地占有制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正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一样,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6页。)经济利益是政治利益的根源和最终归宿。

但是,政治利益一经产生,相对于经济利益而言,又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存在脱节现象。从总体上和最终趋势而言,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对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认识和追求,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就可能出现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脱节现象,即人们可能追求着实际上与自己的经济利益不相符的政治利益,并把这种政治利益作为自己行为的目标。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人们还没有认识到自身所追求的经济利益,他们所追求的只是某些政治组织所宣传的政治目标,而根本没有理解这些政治目的所包含的经济目的、经济利益。二是因为人们虽然在自觉地追求某种经济利益,但却没有认识到某个政党或政治领导人等宣扬的政治纲领、政治目的并不能或不能充分地使自己的经济利益得到实现。三是在某些先进的个人,以及他们所组成的政治集团那里,他们为了实现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实现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可以放弃自己的、个人的经济利益,在这些人那里,政治利益和个人的经济利益也是脱节的。因此,人们的政治活动和政治阵线有时并不能精确地反映观存在的社会经济利益。

第二,政治利益对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反作用。政治是经济的集中反映。政治作为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和工具,是为经济服务的,它为经济利益的实现提供重要的保障。政治利益对经济利益的反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政治利益的实现是实现经济利益的前提。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必须先实现一定的政治利益,这里最重要的就是夺取和巩固国家政权。只有政治利益实现以后,才能使某种经济利益的实现成为可能。另一方面,政治利益可以巩固既得的经济利益。既得利益获得者既可以通过各种政治活动如政治斗争、政治宣传等,巩固其既得利益,也可以通过政治欺骗掩盖其经济利益,把他人的视线从变革经济关系和现存制度方面引开,维护其既得利益。

第三,各种具体的政治利益之间可以相互加强或削弱。虽然各种政治利益都是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但各种政治利益之间可以由于某种政治利益的增强或削弱,导致其它政治利益的增加或削弱。如国家政权的强大和巩固与否,就可以进一步加强国家政权掌握者的其它各种政治利益。

正因为政治利益对经济利益的得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政治利益在那些谋取本阶级经济利益的政党、政治家眼里,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作用。对国家权力的追求是追求政治利益的最高表现。这些也是任何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都不遗余力地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的真正原因。

6.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将来利益和既得利益;根本利益和暂时利益;现实利益和理想利益

根据利益的范围程度,可以分为上述几种利益。

长远利益是人们管长远的,对将来人的某种需要的存在和发展起作用的利益,是久远以后可以实现的利益。眼前利益是人们短期需要的利益,是近期可以实现的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是相对而言的,是可以转化的。譬如,有些长远利益相对于更久远的利益来说,就是眼前利益。而有些眼前利益相对于更近期的利益来说又是长远利益。

在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中,眼前利益是基础,没有眼前利益,人们目前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不能保障人们的生存,也就谈不上与未来发展有关的长远利益。但长远利益比眼前利益更根本、更重要。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就中断了发展之路,眼前利益也只能是杯水车薪,从而会根本丧失眼前利益,一般说来,眼前利益是激励群众行动的主要动因。群众总是根据目前的需要来确定自己所追求的利益目标。由于长远利益常常在一般群众的视野之外,在一些群众那里就会发生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脱节的现象,使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发生矛盾,使得一些人只顾眼前利益而危害人们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利益,使人们的行为活动陷入盲目性。因此,利用各种形式打开人们的眼界,使人们认识到长远利益的重要性,使人们的行为不仅以眼前利益为目的,而且与长远利益一致起来,甚至为了长远利益暂时放弃部分眼前利益,这是提高人们行为活动自觉性的重要环节。当然,在追求长远利益之时,时刻不能忘记人们的眼前利益,并尽可能使人们的眼前利益得到满足,否则,对长远利益的追求就会失去动力而流于空想。毛泽东同志在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就曾指出:“如果我们没有新东西给农民,不能帮助农民提高生产力,增加收入,共同富裕起来,那些穷人就不相信我们,他们会觉得跟共产党走没有意思,分了土地还是穷,他们为什么要跟你走呀?”这就指出了眼前利益的重要性。

整体利益是指某一个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如国家整体利益、民族整体利益、阶级整体利益、阶层整体利益、企业整体利益、政党整体利益、群体整体利益等等。局部利益是指整体利益中的某一个部分的利益。整体利益是由局部利益构成的,但局部利益的简单相加并不等于整体利益。整体利益指导、制约、影响局部利益。实现局部利益又是实现整体利益的前提。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而实现整体利益又必须考虑到局部利益。有时为了实现保全整体利益,可以暂时放弃、牺牲一部分局部利益。

将来利益是长远的、根本的、为之而努力争取的利益。既得利益是暂时的、短期的、眼前的、已经得到的、但将来有可能会丧失的、放弃的利益。将来利益指导既得利益。不能囿于既得利益而放弃长远的、根本的利益、放弃斗争、放弃奋斗,甚至为了保住既得利益,而逆历史潮流,作损害长远、根本利益的事情。

根本利益是长远的、整体的、将来的,反映大多数人要求的利益。而暂时利益则是浅层次的、近期的、个别的,甚至只反映了少数人要求的或是不合理要求的利益。根本利益指导、制约、支配暂时利益,暂时利益服从、让位于根本利益。

在一般情况下,人们的利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当时生产力水平所能提供的利益,可以视之为现实利益。另一部分是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所不能提供的,但经过相当时间的发展可以得到满足的利益,可以视之为理想利益。现实利益,是该社会已经具备的生产力状况所提供给人们的,以供人们满足物质文化需要的、现成就有的利益。一定社会、一定历史时期的一切利益是不是现实的,取决于该社会所能提供给社会的利益是否会使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得到满足,最终又取决于当时社会已达到的生产力水平。理想利益实际上就是人们奋斗所追求的、将来要实现的利益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是长远的利益、将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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