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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1949年——1956年
一、受到重视的学校体育改革
建国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但当时学生的体质状况远不能适应生产建设 和国防建设的需要。作为国家未来和希望的我国大、中、小学学生和以其为对象所进行的学 校体育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育事业的重点,是培养和教育共产主义一 代新人的重要环节。为此,新中国刚刚成立,党和政府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除了加强对学 校体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又根据当时的学校体育现状,制定了合乎规范要求的学校体育基 本目标和学校体育教学大纲及有关规章制度,逐步开始组建新的体育人才的培训机构,使学 校体育很快进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1.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学校体育是国民体育的基础,作为国家体育事业的重点,它对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增强体质,进行共产主义品德教育,培养建设社会主义的合格人才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新 中国一诞生党中央就表示了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特殊关注。1950年、1951年,毛泽东先后两次 写信给当时的教育部长马叙伦,提出学生健康问题必须引起注意,应采取行政步骤具体解决 ,并指出:“要各校注意健康第一,学习第二”。后又进一步强调指出:“我提出健康第一 ,学习第二的方针,我以为是正确的”。他在接见新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代表时,号召全 国青年要“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这体现了毛泽东同志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1951年7月,中华全国学生第15届代表大会召开,在这次大会发表的决议中提出:要“积极 开展学校中的体育和文化、娱乐活动,努力改进全国同学的健康状况,要使每一个同学都具 有强健的体魄,能够胜任紧张的学习和繁重的工作”。同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又专 门通过了《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各 级学校纠正对学生健康不负责任的态度,“切实改进体育教学,尽可能地充实体育娱乐的设 备,加强学生体格的锻炼”,规定“学生每日体育、娱乐活动或生产劳动时间,除体育课及 晨操或课间活动外,以一小时至一小时半为原则”。从而使对学校体育的组织、领导等更加 规范化。
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开始设置体育处,进一步将学校体育的改革纳入了议事日 程。1953年,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也相继设立体育机构。它们负责学校体育的管 理,颁布各种有关学校体育的规定,检查和监督学校体育工作执行情况。至1956年,国家体 委 会同教育部、卫生部和团中央分别发出了《关于改进中小学体育工作的联合指示》和《关 于加强领导,进一步开展一般高等学校体育运动的联合指示》,要求积极进行学校体育改革 ,将学校体育逐步纳入正规。这样一来,从中央到地方,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组织和领导下, 各地的学校体育课逐渐开始建立了课堂常规,改变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放羊式”的教育弊 端,加强了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同时也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从此,学校体育开始走上了 有组织、有领导的全面建设的道路。
2.学校体育工作的初步规范与体育专门人才的培养
在党和政府的有组织地领导下,建国初期的学校体育在较快的时间内开始步入规范的轨道 。1952年,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布了《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我国学 校体育的基本目标是“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增强体质,并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的教育,使他 们能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与此同时,教育部于同年制定 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计划》。其中正式规定:从小学一年级到大学二年级,均开设体育必 修课,体育课每周两学时,以保证学校体育目标的实现。
为了提高学校体育的组织、教学水平,统一标准要求,教育部于1953年组织专家翻译了苏 联十年制学校体育教学大纲作为参考,并通令各地体育教师学习,而着重要求的是学校的体 育课要从增进学生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出发,内容要生动活泼、丰富多样,符合 学生的特点,以引起学生兴趣,达到教学的目的。在此基础上,1954年教育部编定了全国通 用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草案)、《中学体育教学大纲》(草案)以及《 师范学校体育教学大纲》(草案)。1956年7月,高等教育部还制订了第一个全国统一使用的 《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学大纲》和《体育课教学参考书》。体育教学大纲的颁布,使各级 各类学校的体育教学工作有了统一的规范要求,并初步建立起我国学校体育教学课堂常规, 学校的体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与学校体育教学步入规范化的同时,为了在学生中开展和普及体育锻炼的达标活动,继国 家体委、教育部和卫生部于1954年发出《关于开展学校保健工作的指示》、国家体委在各地 实行《体育锻炼标准》之后不久,在要求各校积极试行体育教学大纲进行体育课改革的基础 上,向全国学校推行二级《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使学校体育也基 本纳入全国性的体育锻炼达标活动之中。
《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是1954年国家体委参照苏联模式,结合我国情况而制定的, 在报经政务院批准后,于同年5月4日向全国公布。《劳卫制》是新中国正式颁布的第一个“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这一标准首先从学校开始试行,是有着一定的原因的。1951年暑假, 青年团北京市委和北京市体育分会,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了《北京市暑 假体育锻炼标准》。当时,有7000多名大、中学校的学生组成500多个锻炼小组试行。经过 一个月的有组织、有系统的锻炼,最终有1400多人分别达到了《北京市暑假体育锻炼标准》 中规定的各项锻炼标准,并获得了纪念章。这是新中国学校最早进行的体育锻炼达标活动。 这一形式得到了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同年冬季,在北京的影响下,包 括北京在内,天津、上海等地又制定并在学校中试行了《冬季体育锻炼标准》,仅北京市参 加锻炼的学生就有46000多人。到1953年底,全国各地参加体育达标测验活动的学生已达80 多万人。而国家体委颁布的《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就是在此基础上,首先于学校开始 试行的。而实施这个体育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健康、勇敢、乐观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祖 国的保卫者。锻炼内容包括田径、体操等多种项目,并根据不同年龄、不同水平分级分组进 行。
在学校颁布和实行体育锻炼标准的同时,包括国家体委、教育部、卫生部和团中央在内的 各有关部门,还不断强调大、中、小各级学校要明确体育教育的目的和任务,积极进行教学 改革,进一步开展体育运动。并明确规定平均每名学生应有12-15平方米的体育场地。由此 ,学校体育教育基本纳入正轨。
在学校体育教育于教学改革和体育锻炼达标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体育师资的培训作为加快 发展新中国体育事业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为了满足各方面发展体育 的需要,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培养体育专门人才。早在解放战争尚未结束之时,我党就注意了 接管和办好一些旧的体育院(系),如东北大学体育科、北京师范大学体育系和国立国术体专 等。1952年在“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的全国高校 院系调整方针指导下,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所体育学院——华东体育学院(1956年改称上海体 育学院)在上海诞生。它是由南京大学体育系、华东师大体育系和南京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体 育专修科合并而成的,著名体育家吴蕴瑞任院长。国家体委成立后,把建立体育学院,培养 专门体育人才作为发展体育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来抓。1953年,中央体育学院出现在首 都北京的西南郊(1956年后改称北京体育学院),由钟师统为首任院长。此后直到1954年间, 在南昌(后迁至武汉)、西安、沈阳、成都也先后建立了直属的体育学院,同时,恢复和建立 了28个师范院校体育系、科。可以说,在新建的体育院、校、系、科中,不仅速度快,而且 规模大,是旧中国所无法比拟的。这些师资培训基地的建立,大大缓解了建国之初学校体育 师资需求的矛盾,促进了新中国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培养造就各级体育人才的 基地和较为完整的体育人才培训制度。
第二阶段:1956年——1966年
二、曲折进程中的学校体育改革
建国初期,我国的体育教育多是参照苏联的经验进行的。从学术思想到具体教学形式、课 程设置等一律照搬苏联模式,没有突出本民族特色。而继之开始的反右运动和“大跃进”运 动,严重阻碍了体育教育的正常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根据我们党和国家制定的“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体育教育工作进行了整顿,逐步完 善了体育教育体制,使我国的体育教育事业在这一时期的曲折历程中,又有了一定程度的发 展。
1.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整顿与左倾思想对学校体育的冲击
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 盾问题》的著名讲演,明确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 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根据这个方针,教育部对 学校体育作了进一步的整顿,同时,部署全面试行各级学校“体育教学大纲”。这使学校体 育出现了良好发展的势头。
为了进一步调整学校体育教育工作,使学校体育继续按着适合中国特色的教育方向发展, 周恩来在1957年第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我们 今后的教育方针,应该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身体健康的劳动者”。这不仅 体现了我们党对教育工作的重视,更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它不 仅明确规定了中国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而且提出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基 本要求。
党的教育方针为一段时间以来体育教育战线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整顿提供了依据,也使我 国学校体育的应有地位得到了巩固。
首先,澄清了思想认识。以往,在体育教育界流行着仅把体育作为一门课程的灌输给学生 认识,通过对党的教育方针的学习和贯彻执行,使广大师生认识到,体育在学校中的地位不 仅仅是开设的一门课程,而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更进一步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使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人,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就是说,学生接 受体育教育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法律要求。
其次,明确了学校体育的组织领导。1957年3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1957年学校体育工作的 几点意见》,规定学校体育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体委负责“指导、配合、监督。”这 种确认,从组织上保证了学校体育管理的统一,使学校体育在一段时间内走上了有序的发展 轨道。
然而,正当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面开始社会主义建设初见成效之际,整个社会形势 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势头,这也影响到了学校体育的发展。如1958年提出的“大跃进”,反映 在学校体育中,则出现了“体育大跃进”的左倾思想,对当时学校体育的发展曾一度产生过 不良的影响。例如,1958年10月,国家体委和教育部联合在徐州召开了“全国中、小学体育 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这次会议上,提出到年底以前,除病残者外,中学生应全部达到1958 年10月正式颁布的《劳动卫国体育制度》规定的一级、二级或各等级运动员及普通射手标准 ;小学生则全部达到《劳卫制》的少年级或少年级运动员标准。这种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倾向 ,既违背了学校体育工作的一般规律,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生的健康。
与此同时,在体育教学工作上还出现了只搞单项训练,甚至以军训和劳动代替体育课的现 象。这不仅打乱了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而且违背了体育教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原 则,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后果。而上述这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和造成的影响,直到1965年上半年 才逐步得到纠正。
2.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正当学校体育教育开始摆脱左倾思想的不良影响走入正规之时,从1960年开始的3年经济困 难又给学校体育的发展造成了一些困难,其中对学生体质的严重影响就是一个重要方面。据 北京市1963年对9000名中小学生的调查,各年龄组男女学生平均体重都低于1959年。1963年 5月召开的15省市群众体育工作座谈会指出:1962年应届高考生体检完全合格的只占45.17% ;学生参军体检合格率也仅达30%。健康不合格的考生中,患肺结核和心脏病两项的,1961 年为79.12%,1963年仍高达72.18%。
在这种情况下,随着1961年《文汇报》、《体育报》等开展了体育课是以发展身体素质为 主,还是以掌握运动技术技能为主的学术讨论。通过讨论,体育教育界开始逐步澄清了一些 片面认识,并认为在体育教育中必须将以下三个方面作为重点:一是促进学生身体的正常发 育和机能的发展,增强身体对自然环境的适应能力,增进健康,促进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劳动 中所需要的身体基本活动能力和全面发展身体素质;二是掌握体育运动技术知识,要使学生 了解体育的重要意义,教给他们一些基本的体育知识和锻炼身体的技术技能,养成锻炼身体 的习惯;三是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培养他们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根据达成的以上共识,人民教育出版社及时编辑出版了中学、小学体育教材及教师用书, 高教部还颁发了《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材纲要》。特别是1963年5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 了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体育干部座谈会。会议重点讨论了试用中、小学体育教材以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以及积极开展各种体育活动、运动竞赛和提高在职教师的业务水平等问 题。讨论使人们开始把目光转移到如何提高体育课的教学质量上,促进了体育教学的规范化 建设。与此同时,各地还利用暑假举办了体育教师训练班,学习、研究新的体育教学大纲和 教材。不少地区分区、分片成立中心教研组,通过专题讨论,观摩等方式,交流教学经验, 提高教学水平。但是,由于有相当一部分中学体育教师未曾受过专业训练,教学上有一定困 难,于是,各地借鉴福建省和湖北武汉市的办法,通过教师进修学院对他们进行短期培训, 并聘请专任体育教师定期帮助非专任体育教师备课,使他们熟悉教材、教法。通过这些措施 ,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体育教学质量,为体育教育的新发展创造了条件。
1964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体委《关于中、小学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改 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报告》。《报告》认为,除了因经济困难严重影响了学生的体质外 ,造成学生健康情况不佳的原因还有“学校的课多,作业多,考试多,教学方法、考试办法 不当,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有的学校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甚至提出:‘体育为学习 让路’”,“也有的只重视少数学生运动员的训练和运动竞赛”,“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体 育、卫生工作一般号召多,具体指导少”等等。为此,特别要求学校体育应面向广大学生, 首先是上好每周两节课(两课),同时坚持做早操和课间操(两操),安排好每周两次课外体育 活动(两活动),然后在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可适当组织学生的运动竞赛。《 报告》还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始试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
为了认真落实上述文件精神,许多学校积极采取措施贯彻执行,加强领导,在提高体育课 质量的同时,课外活动和竞赛开始活跃起来。许多学校每年举行春、秋两季运动会,有些校 代表队还参加省市一级运动会,甚至全国比赛。当时,具有代表性的是清华大学和北京矿业 学院。清华大学规定每周4次课外体育活动,每次45分钟,甚至考试期间体育活动照常进行 。这样一来,每逢课余、假日,就出现体育锻炼热潮,不仅师生健康状况得以改善,还涌现 出了10名运动健将;而在北京矿业学院,党委负责同志亲自抓体育,设立了文体办公室负责 全院文体工作,保证学生每天有1个小时的体育锻炼,还成立了足球、篮球、排球、体操、 游泳、田径等9个项目的院代表队,坚持业余训练。在1959年高校田径运动会上该院选手战 胜北京体育学院,夺得总分第一名,并有9人获得运动健将称号。这个学校的长跑队在北京 市8届环城赛中取得过6届冠军。此外,复旦大学、北京航空学院还成立了校排球代表队,并 参加过全国甲级联赛。上海交通大学成立的篮球代表队实力也很雄厚,曾战胜一些省代表队 。华中工学院、重庆大学不少项目的运动技术水平与体育院校不相上下。有些学校还逐步形 成了传统运动项目。据1965年3月统计,仅上海市就有459所学校有传统项目。其中南市区大 同中学传统项目为足球,而且34个班有足球队,南洋模范中学和向明中学传统项目是篮球, 时代中学的传统项目则为排球。他们的水平都是全国闻名的,后来著名的排球国手祝嘉铭就 毕 业于时代中学。
总之,1966年以前,许多学校通过采取积极措施,加强领导,在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的同 时,也推动了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的开展。在以“两课、两操、两活动”为中心的学校体育 格局初步形成的基础上,整个体育教育工作出现了新的令人可喜的局面,同时也促进了我国 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