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编制要点研究论文_王帅奇

鸿富晋精密工业(太原)有限公司山西营建处 山西太原

全面启动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模式以来,争论最多的就是工程造价是涨了还是降了?我们在在编制时应注意哪些要点今天来谈一谈。

首先营改增后涨还是降问题其实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造价计算,一个是成本核算。

一、我们先说造价计算:“营改增”后,各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都发布新的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依据和营业税时的计价相比,工程造价是降了还是涨了?我们这里只是讨论。先说结论,经过测算依据山西省2011定额计价采用增值税一般计价模式方法计算所得在造价,和营业税造价相比,总体下降0.5%-5%,下降幅度随专业不同、工程不同各有差异。下图为一部分通测算案例

那么为啥造价会下降呢?众所周知,“营改增”计价依据修编时,费用定额修编的基本原则是确保税制变化后,工程造价中的各项明细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都保持不变。经过测算,最终发布的调整版定额也确实保证了这几项没有变化。但是税金的变化却是不可控的,营业税3%和增值税11%的税率都是严格执行国税总局的规定。据测算,营改增后,同一个工程,营业税严格按3%计税,增值税严格按所有项目都能除去进项税后的费用记取10%的销项税,总的税负下降,完全符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所说的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策要求。请注意,这里的计价依据的调整是按照所有项目都能开具发票且正常抵扣考虑。

二、我们来看实际施工成本:按照以上的理论,营改增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税负下降,而施工中情况却没有那么理想。据一些单位测算,结果显示营改增后,施工成本中的税率达到了6%-7%,和营业税相比上升3-4个百分点。那么税务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主要有这几个方面:1、建筑行业目前尚不够规范,造成采购货物、接受劳务过程中无法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商品混凝土、地材、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这类型材料在工程中占比不小。3、存量资产无法抵扣。从这3个方面原因看,随着行业的规范化,企业税负会慢慢回归正常水平甚至下降。也就是说税负上升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建筑业不够规范导致,而非政策本身设计存在什么问题。这意味着营改增后工程合同价下降了,施工企业成本上升了。

因此,“营改增”后,施工企业更强调认真经营,算好每笔账,在编制造价时要注意营改增后造价编制要点的研究,接下来我们来重点谈谈编制要点。

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规则有两种。第一种,适用于一般计税的建筑工程执行“价税分离”的增值税规则。第二种使用于简易计价计税的工程参照原合同价,或者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简易计价方法是原来营业税计税方法,简易计价的计税税金不可抵扣,它的适用条件(1)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可以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者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指全部或者部分设备、材料、动力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4)总承包招标已经完成且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总承包合同下的专业分包工程、材料(设备)按照总承包工程合同执行。专业承包工程合同下材料(设备)按照专业承包工程合同的执行。(5)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工程项目。

确定要素增值税税率,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按照“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税,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范之和,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可抵扣进项税的价格计算。

按规定选择好计税方式后,接下来,我们来看计算除税金额的要点。

一、暂列金除税金额计算

增值税模式下,定额材料价和机械使用费全部为除税金额,增值税模式下的税金是指

增值税销项税。根据财税规定,建筑业增值税率为10%,则暂列金额和专业暂估价增值税率也应为10%。下面举例工程造价编制过程中如何确定暂列金额的除税价。例如,某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方设置暂列金额10万元。按照增值税计价原则,工程量清单的暂列金额含税价、税金和暂列金额除税价如下:

含税价10万元

增值税A=10/(1+10%)*10%=0.991万元

除税金额B=10-10/(1+10%)*10%=9.009万元

二、市场查询价材料除税

正确计算材料的除税预算价格,对准确编制造价和内部控制成本而言很重要。增值税模式的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可抵扣的进项税的价格计算。清单组价和结算编制时,材料(设备)暂估价、确认价均应为除税单价,材料结算价格差额只计取税金。营改增后行业协会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格,包括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自行询价的市场价材料价格需要调整为除税预算价格进行组价,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才能有增值税进项抵扣。增值税模式下材料预算价格组成的内容没有变化,只是要计算相应的除税金额。各构成要素按财税文件规定执行,以一般纳税人的报价模式举例如何计算除税预算价,通过计算,如果某钢材营业税模式下的材料预算价格为3300元/t,增值税模式下的材料预算价格应为2840元/t。

增值税模式增加了建筑企业成本控制难度,成本控制不再是单纯工程造价、财务核算、物资采购分离的状态,要求成本控制人员必须具备工程造价、工程财务、采购管理等综合知识才能把企业成本控制好。鉴于提供产品报价的主体的不确定性和造价编制阶段的特殊性,所以要精确识别材料设备供应商,选择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抵扣方式不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专用票的税可以抵扣进项税,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相比而言,小额纳税人提供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材料设备询价时需要考虑税收成本区别对待,不再是营业税模式下的简单收入比例计算税收成本,不同的纳税主体供应商对工程成本产生巨大的成本差异。例如:某产品以含税价每件17.55元售出,采购时有供应商都能提供同款产品。供应商甲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14元/件;供应商乙为一般纳税人,只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报价13元/件;供应商丙为小规模纳税人,报价12.5元/件。通过对比上述三个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利润空间,进一步说明增值税模式下不同供应商对利润的影响。

通过上述的数据对比三家供应商含税报价,甲的报价最高,乙次之,丙最低。增值税模式下可以抵扣进项税,对比可能形成的利润,甲提供的产品利润空间最高,丙次之,乙最低。由于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购入价格最高的产品反而形成对企业的利润空间最大。该案例足以说明增值税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不再是简单的进价高低,还要综合考虑纳税费用,由此可见成本控制增加了建筑企业成本控制的难度,不再是单纯的工程造价。

由此得出结论,根据工程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是下降了。实际施工中,企业成本是上升的,这就意味着,对施工企业来说,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增值税模式下,造价专业人员在已有专业基础上,应熟悉相关的政策文件、掌握增值税模式的编制要点,学习合同知识,查看合同是否涉及甲供材?对方供应商在合同中是否约定能提供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增值税模式下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成本控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控制工作会成为新的研究方向。

论文作者:王帅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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