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生产力观的原初语境探析_李斯特论文

探寻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生成的原初语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语境论文,生产力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传统研究中,生产力概念往往通过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三个实体性要素加以说明。这种“要素说”解释已经深入人心,以至于人们一提到生产力就会联想起人才、资源和先进机器等非常具象的实体性的东西。但实际上,这是对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一种根本性误读,其来源是苏联教科书对《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用于描述劳动过程中三个构成因素的任意挪用。①这种误读在后来的解释性传播中,使我们愈加远离马克思确立生产力概念的原始语境。因此,本文将从赫斯和李斯特两条德文文献中的主要线索出发②,剖析生产力概念历史生成中“共同活动”和“综合经济水平”的原初语境,力求为这一重要概念正本清源,探寻马克思生产力概念在其形成进程中的真实内涵。

一、支援背景A:赫斯的“共同活动构成生产力”

赫斯是马克思《德法年鉴》时期的同路人,并参与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的写作,而且先于马克思成为社会主义者,在思想上对青年马克思和恩格斯产生过重要影响。特别是他关于生产力的观点,对青年马克思的生产力观念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先行作用。赫斯对生产力(Produktionskraft)的集中论述表现在他写于1844年的《论货币的本质》(über das Geldwesen)一文中。

赫斯的生产力概念是在非实体的共同活动(Zusammenwirken)的意义上加以规定的:人类主体相互间的共同活动当下建构成生产力。《论货币的本质》一开篇,赫斯即对这种共同活动做了明确说明:“生命(Leben)是生产性的生命活动(productive Lebensthtigkeit)的交换(Austausch)。”(《赫斯精粹》,第137页)这个“交换”(Austausch)显然是从经济学中挪用来的。“他们的现实生活只是在于他们的生产性的生命活动的交换,只是在于共同活动(Zusammenwirken),只是在于同整个社会身体的联系。”(同上,第138页)共同活动是人们生产性的生命活动的交换,也就是生活(第一句话中的Leben也可译为“生活”)本身。

生命活动(Lebensthtigkeit)是人们赖以生存所进行的活动,从表面意思来看,这似乎类似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1844年手稿》”)中所强调的主体作用于客体的对象化劳动,或在《形态》中所说的人们为了生存而进行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但如果结合赫斯的具体思想内容,就会发现这一“生产性的生命活动”更接近于他在《行动的哲学》中所倡导的体现人的自由本质的“行动”(That),它不同于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或生产,而是一个来源于费希特的被赋予了思辨理想的哲学范畴。

首先,由于赫斯从费希特那种抽象的自由活动出发,我们在他的“共同活动”中没有看到劳动过程中具体的劳动者、劳动对象或劳动资料,有的只是主体的自由“行动”;主体指的也不是具体的劳动者,而是在哲学上对人的本质存在的理想化设想,这显然不是一个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人或物。可见,从起源上看,赫斯的生产力概念的思考域从一开始就不涉及具体劳动过程中物性的“要素”,而是一个具有浓厚哲学思辨意味的抽象范畴。

共同活动的德文是Zusammenwirken:其中zusammen指共同、一起,Wirken除了活动还指通过努力而实现、实施,二词连用就有了合作一起的活动的意思,英文译者干脆直接将其翻译为collaboration(合作)。字面上带有明显“合作”意味的“共同活动”,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斯密在《国富论》中指认的工场内部的劳动分工与协作,再加上同时出现的“交换”与“生产性”等经济学概念,就会让人联想到这样一个问题:赫斯的生产力概念是否源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当时资本主义在欧洲的普遍发展及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流行,经济学理论必然对赫斯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从目前的文本来看,赫斯在经济学上并未进行过多么深入的研究:尽管他也借用了不少经济学概念,但在根本上所表达的仍然是德国哲学家所擅长的思辨演绎。正如上文所分析的,作为共同活动基础的主体生命活动在根本上是一个哲学概念,而他这里所说的交换也并不完全对应于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品交换,而恰恰与哲学语境中的交往(Verkehr)同义,是对人们在生命活动中建立起来的普遍联系的一种哲学上的想象。虽然赫斯也提到生产,但那不过是作为形容词来修饰主体抽象的“生命活动”,因为脱离了现实的生产活动而空谈生产力是不科学的。

其次,赫斯的生产力概念的基础是主体所具有的天然力量。在生产力概念正式出场之前,赫斯首先使用的是“个体力量”(Krfte)与人的“现实的能力”(Vermgen)。在他看来,“个体的生命活动的相互交换、交往,个体力量(individuelle Krfte)的相互激发,这种共同活动,是个人的现实的本质(das wirkliche Wesen),是他们的现实的能力(wirkliches Vermgen)”。(《赫斯精粹》,第138页)我们可以看到,这里的“力量”与生产力中的“力”在德文中是同一个词Kraft(复数形式为Krfte),而Vermgen当能力讲时,带有“可能性”的意思。从这一段文字可以看出,赫斯生产力概念的来源是作为活动主体的个人;个人的力量通过交换和交往,才能够被激发出来,才形成体现人的本质的共同活动,并表现为现实的(wirklich)能力。这里的现实能力,实际上与赫斯在几行文字之后马上就提到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aft)在所指上是十分接近的。这种能力虽然来源于个人的力量,却并非个人力量的简单相加,而是在“社会体”中通过交往这一“活动场”而实现出来的人作为主体的潜在可能性。赫斯仅仅强调了主体力量是普遍生产力的来源,但没有丝毫证据表明,赫斯的主体力量经过了作用于客体的劳动对象化过程。没有黑格尔辩证法这一中介,赫斯只能停留在费尔巴哈的抽象类关系之中,而根本无法进入政治经济学中劳动、生产等重要现实范畴的讨论。这是在《1844年手稿》中讨论劳动异化和在不经意间引述斯密等人的“劳动生产力”(Produktivkraft der Arbeit)的马克思,必然超越赫斯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赫斯进一步提出,主体的天然力量只有通过交往(Verkehr)才得以实现,因而,人们之间的生命活动交往是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人与人的交往越发达,他们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aft)也就越强大。在这种交往还狭小的时候,他们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aft)也就低下。”(《赫斯精粹》,第139页)“理想化的主体交往”无疑是赫斯《论货币的本质》一文中的核心概念,这是他从费尔巴哈那里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性自然关系改造而来的新的人的类本质。在赫斯这里,交往作为一种应该实现的本真性的类本质,是一种批判性的价值悬设,这种价值尺度也是批判“小商人世界”(资产阶级社会)残酷现实的理论武器。

在德文语境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赫斯使用的生产力一词Produktionskraft(复数形式ProduktionsKrfte)是由名词性的Produktion(生产)和Kraft(力量)两个词构成的。生产力概念并非赫斯的发明,而是古典政治经济学首先在现实的经济学分析中使用的。在斯密和李嘉图那里,生产力的英文是productive powers(多使用复数形式),赫斯为何将由形容词productive修饰的生产力变为了名词形式?根据其思想内容来判断,这种词性的改变并非偶然,而是赫斯理论表述上真正意图的体现。名词性的Produktionskraft和形容词性的Produktivkraft从语义上看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更偏于静态的状况,而后者表达的是动态的力量。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那样,在赫斯这里,共同活动强调的并非现实活动,交往强调的也并非人与人打交道的行为,而是人们在交往和共同活动中形成的关系,是人的类本质的哲学体现。因此,对应于关系与类本质,赫斯对形容词性生产力概念的名词性改写是十分恰当的。

而生产力概念在李斯特和马克思的德文语境中又有所不同:李斯特使用的多是形容词与名词分开的produktive Kraft(而非合成词Produktivkraft),马克思在《形态》中则同时使用了两种生产力,即Produktivkraft和Produktionskraft。这种用法上的差别体现了不同的生产力内涵,后文将对此作进一步分析。

综上所述,作为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思想来源之一的赫斯的生产力概念,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实体性的物性要素,而是功能性的共同活动、普遍的交往关系与抽象的类本质;他甚至没有提到只有通过主体对象化才能够实现的劳动或生产,更不用说具体劳动过程中的人、对象或生产工具。赫斯不是一位经济学家,他用哲学抽象出来的生产力概念在理论上位于经验主义的最远端。赫斯的生产力概念并没有对《巴黎笔记》时期的马克思产生多少明显的影响,反而是其交往异化理论对马克思的影响很大:从《穆勒笔记》中的交往异化和《1844年手稿》中的劳动异化都能看到赫斯的费尔巴哈式人本主义的明显痕迹,而在一段时间内一直被马克思所忽略的赫斯思想中的生产力部分,直到《形态》以后才直接影响到马克思。

二、支援背景B:李斯特的国家生产力理论

上文已经表明,赫斯是一位哲学家,他的生产力概念是指主体间的相互交往和作为类本质的共同活动,而李斯特尽管表面上反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自由贸易理论,但在根本上却是一位实实在在的经济学家,并且是德国近代经济学中历史学派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一方面,他在批判斯密、李嘉图和萨伊等古典经济学家忽视了不同国家的特殊民族利益时,表现出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相当的熟悉程度,甚至他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Das nationale System der politischen Oekonomie)一书中使用的“生产力”一词,都是从英文的productive powers直译过来的produktive Krfte,不仅使用了形容词性的“生产”,还在多数情况下保留了英文中形容词与名词的分离,而不是像德文中所习惯的复合词。另一方面,他带有强烈国家民族意识的“生产力理论”(Die Theorie der produktiven Krfte)是在对欧美工业发展史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带有强烈的历史现实感。与赫斯相比较而言,无论是从经济学角度还是经济学背后的历史现实角度来看,李斯特对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的影响都要更大些,具体影响到马克思的还包括李斯特大量引述和批判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本身。我们同样会看到,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也不是实体要素说,而是功能性的水平概念。

首先,李斯特尽管批评斯密,但认同其分工协作理论。他正确地指出,斯密主要讨论的是“劳动生产力”(李斯特的德文原文为produktiven Kraft der Arbeit,斯密的英文原文为productive power of labor),但仅仅停留于“劳动分工”的伟大发现,而没能继续探究“生产力”这一重要概念,因此“错误地将劳动本身看成是所有国家财富的‘源头’”。(李斯特,第101页)而在李斯特看来,国家财富的真正基础不是劳动,而是一国的生产力:“生产财富的能力(Kraft)比财富本身更为重要”。(同上,第99页)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推进。

其次,李斯特认为斯密的“劳动分工”更加强调“分”而忽略了“合”;在他看来,生产力的发展不在于“不同个体之间的不同商业活动的划分”,而在于“各种精神、智力和一般生产能力的联合或者结合”。(同上,第111页)他的分析显然要比斯密更加精准和具体。李斯特认为:“国家生产能力的总和与个人生产能力的总和不是统一的,应该分开考虑”,国家生产力“取决于国家使国内的劳动分工和生产能力的合作是否行之有效”。(同上,第125页)李斯特这一普遍意义上的社会分工语境中的劳动生产率和总体生产水平思想,直接影响到马克思在《形态》中关于分工和生产力的相关讨论。

如果说在斯密基于工场手工业的“劳动分工”中,我们还有可能看到具体的劳动者通过劳动工具将自己的体力与脑力作用于劳动对象,由此产生“劳动生产力”,那么在李斯特的社会各行业、各地区的普遍分工协作中,生产力是国家社会范围内形成的“生产力的协调或平衡(Gleichgewicht oder die Harmonie der produktiven Krfte)”(同上,第118页,译文有改动),体现的是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性的力量与水平状态——我们从中能感觉到,这与后来那种误认中的实体性的“生产力要素”概念有着质性的差别。

可见,李斯特的生产力概念是建立在普遍社会分工基础上的,然而,在讨论“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划分时,他却将生产力也相应区分为“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并强调后者,包括国家的政治法规、科学、艺术、教育、文化及服务等国家精神领域功能的重要性。尽管李斯特这样做有其特殊的理论目的,主要是为了反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一般经济理论上“研究财富或交换价值如何生产、分配和消费”(同上,第102页),在实践上提倡抽象的自由贸易,而不考虑国家所处的特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特殊民族利益,但这种把精神也作为生产力直接来源的说法显然是不够准确的。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形态》中虽然也认为“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4页),并且在谈到统治阶级时,提到“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同上,第550页),但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中,生产力的根本来源是物质生产,精神和意识都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产物,是人们的现实“社会关系”在人脑中的反映,统治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也源于他们对生产的物质力量的直接占有。这也就是说,科学的生产力概念的真正内涵是它的现实物质基础,而李斯特却搞不清楚什么才是历史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力量。

除了社会分工以外,李斯特生产力概念中还有两个方面对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

其一,是对工业或制造业的着重强调,即一定的工业阶段表现出来的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水平。作为一位经济学家,李斯特特别喜欢把“自由的精神”、“开明的政策”、“教化”等词挂在嘴上,将自己打扮成一位循循善诱的教育家和充满远见的政治家。前面已经分析过李斯特这样做的战略需要,而实际上,这些所谓精神的生产力都最终归结到工业(或制造业)发展一点上来:李斯特在讨论自由的精神与政府开明的政策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和促进国家制造业的发展,而教育则是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科学技术带来的直接效应是工业的更进一步的机械化与工人技术的提高。“科学与工业的结合产生了一种巨大的物质力量,这就是机械力量”。(李斯特,第147页)在这里,李斯特已经认识到(大机器)机械在生产力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以及生产力作为效率的数量化方面,这些思想都对马克思后来的生产力概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可以说,李斯特生产力概念的真正核心是工业的制造力,他用了十章的篇幅,通过分析欧洲主要国家和美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强调制造业对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首先取决于它的工业即制造业水平。马克思虽然批判了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但“工业”所代表的客观创造力却对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伴随马克思后来经济学研究的深入,这条客观的现实逻辑逐渐显现出来。

有意思的是,李斯特在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忽视制造业所创造出来的客观力量时,无意中也批判了我们传统研究中对生产力的“要素说”解释。他说,由于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在“交换价值理论”的基础上认识到生产力的重要性,因此也没有能够理解农业生产力与制造业生产力之间的本质区别;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认识到,尽管“农业国家在发展制造业的过程中,需要并运用大量的人类身心力量(Geistes-und Krper Krfte)、自然和自然资源(NaturKrfte und Naturfonds)以及工具力量(InstrumentalKrfte)”(这里的三种力量刚好对应于传统研究中的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三要素”),然而,“除非国内制造业力量已经形成并得到了发展,而在此之前那些力量还从没发挥过也不可能发挥作用”(同上,第110页)。可见,在李斯特看来,一个农业国家也可能拥有与工业国家相同的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但却无法通过农业本身将其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基于近代工业发展的现代生产力并不是这三种力量的简单集合,而只有通过工业或制造业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能将其转化为“一种全新的力量”(eine ganz neue Kraft)。(同上,译文有改动)李斯特深刻地看到了现实的生产力是现代工业的产物,而不是在农业经济中更容易被捕捉到的简单劳动要素的数量集合。

其二,李斯特影响马克思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生产力发展的历史阶段性。他提出各国的经济发展必须经历五个阶段:“原始落后阶段(Zustand der ursprünglichen Wildheit)、畜牧业阶段(Hirtenstand)、农业阶段(Agrikulturstand)、农业-制造业阶段(Agrikultur-Manufakturstand)和农业-制造业-商业阶段(Agrikultur-Manufaktur-Handelsstand)。”(同上,第130页,译文有改动)显然,李斯特的目的并不在于对历史进行一般的描述,而是要指认出,伴随着制造业的兴起与发展,人们的生产与交往方式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李斯特当然不可能看到马克思后来所批判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他所强调的是制造业这一特殊的、运用机械、讲求效率的生产组织形式对当前生产力发展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马克思在批判李斯特时,将“工业”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混同,也是因为受到了李斯特本身思想的影响。

三、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最初生成

其实,马克思第一次使用生产力概念,是在1843年到1844年的“巴黎笔记”中。此时,刚刚开始经济学研究的马克思仍然站在哲学人类学的角度,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对人的奴役和异化。在其阅读的斯密、李嘉图等政治经济学家的著作中频频出现的“劳动生产力”概念,并未引起他过多的关注,仅在引述和摘录过程中提到。

在“巴黎笔记”中,“生产力”还出现在马克思对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的摘录里(Marx & Engels,1981,S.506-546),主要集中于马克思对该书第十二章“生产力理论与价值理论”较为细致的摘录(ibid),但马克思并未对摘录内容做具体评论。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这部分笔记采取了一个十分特别的形式:笔记被分为竖向两栏:左栏是对李斯特一书的摘录,右栏是对奥西安德(H.F.Osiander)《公众对商业、工业和农业利益的失望》一书的摘录。奥西安德是自由贸易思想的代表,他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反对国家实行关税保护政策,主张自由贸易,直接批判的就是李斯特的关税保护思想。马克思特意将二者的对立观点并排放置,形成鲜明对照。从笔记的这一编排形式来看,马克思此时对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的关注,更多集中于关税保护思想,而非生产力概念本身。

马克思再次使用生产力概念,是在写于1845年3月批判李斯特的文章《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以下简称“《评李斯特》”)中。但有趣的是,MEGAII编委们发现,马克思在这篇文章中使用的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的引文,并非“巴黎笔记”中摘录的段落。他们因此判断,马克思在1845年3月写《评李斯特》一文时,并没有借助于曾经摘抄的笔记,而是重新阅读了李斯特的这本书。(ibid,S.794)这说明两点:首先,马克思对李斯特该书十分重视;其次,马克思对生产力概念的关注和理解是在反复阅读中逐渐加深的。这也更加说明了笔者前面的判断:在第一次阅读李斯特的这本书时,马克思并没有特别关注生产力概念。应该是到了1845年春天,他为了专门批判李斯特而重读此书时,才开始关注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但对当时的马克思而言,生产力与《1844年手稿》中的异化劳动一样,是其哲学人本学理论框架中被批判的对象。至此,马克思在两年多的经济学研究中,已经与生产力概念打过很多次照面,但却仍未对生产力概念本身进行任何正面描述。

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无疑对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的形成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然而,在《评李斯特》一文中马克思却没有开始真正关注“生产力”,而更多的是在批判“生产力”给人带来的奴役:“为了破除美化‘生产力’(Produktivkraft)的神秘灵光,只要翻一下任何一本统计材料也就够了。那里谈到水力(Wasserkraft)、蒸汽力(Dampfkraft)、人力(Menschenkraft)、马力(Pferdekraft)。所有这些都是‘生产力’(produktive Krfte)。人同马、蒸汽、水全都充当‘力量’(Kraft)的角色,这难道是对人的高度赞扬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61页)

马克思批判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表面上打着德国民族利益的旗号,实际上代表的是德国资产阶级的利益,称其理论为“工业主义”(Industrialismus),指出其生产力的实质是“工业生产力”(Manufaktur-Produktivkraft),批判“工业”是剥削和奴役无产阶级的经济制度。马克思将“工业”(Manufaktur)理解为“工厂制度”(Fabrikwesen)、“社会的组织”(die gesellschaftliche Organisation)和“社会联合”(Konfderation der Gesellschaft)(同上,第251页),并对其加以批判。实际上,这是将工业与工业背后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混淆,也是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混淆。这种混淆表明马克思此时还没能够真正深入政治经济学的语境,开始思考生产力以及生产关系与生产方式等一系列历史唯物主义重要概念在特定的历史社会条件下所具有的客观现实性。

《评李斯特》写于1845年3月,而标志着马克思新世界观诞生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写于同年春天,因此可以说,这篇批判李斯特的短文就是科学世界观诞生的前夜。马克思虽然嘴上批判李斯特甚至否定生产力,但李斯特生产力概念的历史性与现实性已经在马克思为了批判而作的大量引述与摘录中给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开始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工业”的客观现实性已经在无形中慢慢消解了从费尔巴哈和赫斯那里发展而来的人本主义逻辑。

马克思首次在理论建构的意义上正式使用生产力概念,恰恰是在写于1845年下半年到1846年间、标志着历史唯物主义创立与新世界观初步形成的《形态》中。可以发现,这一生产力概念恰恰是在马克思对社会历史的物质生产基础进行分析中,在讨论了生产、再生产、人的生产与再生产和人们之间的关系四个构成历史的重要“因素”之后提出的。“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eine bestimmte Produktionsweise)或一定的工业阶段(industrielle Stufe)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eine bestimmte Weise des Zusammenwirkens)或一定的社会阶段(gesellschaftlichen Stufe)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Zusammenwirken)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eine ‘Produktivkraft’)”。(《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2页)现在可以确定,“共同活动”(Zusammenwirken)概念直接来源于赫斯,然而,马克思在这里使用的恰恰是与李斯特相同的由形容词修饰的“生产力”(Produktivkraft)概念,而不是赫斯的由名词修饰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aft)概念。引文中生产力一词所用的单引号,表明马克思对这一概念的特殊强调:一方面强调其与赫斯的区别,另一方面又表明其与李斯特以及古典政治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另外,德文原文说的是“一种‘生产力’”(eine “Produktivkraft”)(Marx & Engels,1969,S.30),生产力前面这个不定冠词eine(一个、一种)在中译本中省略掉了。但是,这个看起来不重要的“小词”有着大作用:首先,可以加重后面加了引号的生产力的强调语气;其次,与前半句中出现三次的bestimmt(一定的)有类似的限定作用,体现的是历史发展在某一时期表现出的特定性,因此eine尽管词小,却是不能够省略的,这是中译本的不足之处。

可以看出,同样使用“共同活动”定义生产力,但马克思这里标识生产力的共同活动与“一定的生产方式”、“一定的工业阶段”和“一定的社会阶段”相联系,它的基础是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以及在生产活动基础上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马克思所指认的共同活动在根本上是物质生产活动,而不再是赫斯在哲学思辨意义上所说的主体间抽象的交往性的共同活动。马克思不是将其凌空于哲学的玄思之上,而是以大量经济学研究为基础,深入到人的现实生产活动当中,看到了现代经济学意义上的分工与协作所产生的巨大客观力量。这是当时身为社会主义者却仍执迷于哲学玄思的赫斯所不能够达及的高度。

并且,由于受到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李斯特关于分工思想的影响,马克思的共同活动实际上是分工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作:“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Zusammenwirken)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soziale Macht),即成倍增长的生产力(die vervielfachte Produktionskraft)”。(《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8页)分工带来生产力的急剧增长,这种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所产生的巨大生产力是一种“社会力量”,体现的是社会的功能性;它不是劳动者、工具和资料物性数量上的简单增长,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通过普遍分工协作而实现的一种不同于以往的全新的社会力量。

此外,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一个最重要特点是其历史水平性,这受到了李斯特的影响。“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die Menge der den Menschen zugnglichen ProduktivKrfte)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同上)上文已指出,在李斯特那里,“生产力总和”是各种促成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要素的相加,其中不仅包括代表物质力量的工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还包括代表精神力量的国家政策、教育、文化等。在《形态》中译本中多处出现的“生产力总和”,在德文中并不是同一个词。其中,只有马克思使用过一次的Masse才是严格意义上数量相加的总和,而其余两个被译成“总和”的德文词分别是表示程度的Menge和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使用的总体性Totalitt。马克思说:“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社会状况。”(同上)李斯特也说:“国家的状况主要由国家的生产力总和决定。”(李斯特,第100页)与李斯特的数量相加的Summe相比,马克思的表示程度的Menge更能体现出生产力的历史功能性水平内涵。

生产力概念的历史水平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只有一定的生产力水平才能够决定一定的生产方式的性质,进而决定整个社会的性质。这是马克思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批判性的源发地。尽管李斯特也强调历史,并对经济学中历史学派的开创功不可没,但他仅仅看到了生产力发展呈现出的历史阶段性,却无法把握一定生产力水平背后的真实历史内涵。而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在两个方面超越了李斯特:一方面,李斯特搞不清楚什么才是历史中最重要的东西,他甚至认为精神才是生产力的根本,而马克思却明确指出,历史的基础是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而推动历史发展的生产力是物质生产带来的物质力量;另一方面,李斯特对历史的考察目的是德国民族经济的发展,而马克思的视野是整个社会历史,他关注的是真正的历史科学和全人类的利益。因此,生产力作为历史的推动力必将为代表全人类利益的无产阶级的解放创造可能的条件。“随着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die totale Produktivkrfte)的占有,私有制也就终结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82页)生产力成为一种革命的力量,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带来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变革。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改变世界。

综上所述,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最初形成中包含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生产力是来自于物质生产本身的一种功能性的水平概念,指的并非任何一种实体性的东西。尽管马克思也谈到人对自然力的利用,但社会的生产力不是人的劳动的简单相加,而是在整个社会的物质生产当中表现出来的功能性和创造性。其次,生产力是人与人之间在生产过程当中通过相互协作形成的全新的客观力量,它与实体性的物产生的自然力量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第三,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具有独特的社会历史性,因为生产力是历史性的,所以它才能够决定一定生产方式的性质和整个社会的性质;作为历史内在推动力的生产力才能成为一个革命的力量,进而促成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变革。这里通过德文原文语境中两种重要历史渊源的思想线索的思考所获得的研究结果,与传统研究中将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力概念误认为三种实体性要素的观点是不同的。笔者认为,我们在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范畴的过程中,应该认真内省其中所存在的问题。

注释:

①苏联教科书对生产力的定义来自斯大林在1938年《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对生产力的一段说明:“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工具,以及有一定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机能来使用生产工具、实现物质资料生产的人,——所有这些因素共同构成社会的生产力。”(《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42页)这种“要素”定义,实际上是挪用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描述劳动过程的三个构成因素:“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马克思、恩格斯,第208页)

②直接影响到马克思生产力概念形成的,除了上面所论述的两条线索以外,还有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影响和马克思分别于布鲁塞尔和曼彻斯特进行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其中包括李嘉图式的社会主义者有关“生产力”的大量讨论,主要是通过法文转译的英文文献。对此笔者将另文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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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生产力观的原初语境探析_李斯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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