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鹘文奴隶买卖与人口典押文书五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五种论文,奴隶论文,文书论文,人口论文,买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研究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过程中,关于奴隶买卖和人口典押方面的材料截止1986年底只见13件,其中11件经译释先后发表于《喀什师范学院学报》①,1989年又一并收入拙著《吐鲁番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集注》一书。后来又陆续得到马洛夫等人研究刊布的文章,他们的文章中都附有图版,为我直接研读原文提供了可能。现研究刊布其中的五件,以作前期刊布材料的补充,以供海内关心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研究的学者们参考。
为与我前期刊布的材料保持一致,本文仍因循其体例,即每件文书列出其标题,而后分原文转写、注释、汉文译文、附记四部分逐一介绍,转写符号也保持不变②。文中不当之处尚希方家指正。
一、拔洽赫卖奴婢契
(一)原文转写
(三)译文
1.//年正月初一,我拔洽赫
2.因需要通用的棉布,而从彼得律孜处
3.拿了五十二束棉布,把我的名叫艾山
4.的斤的奴婢以五十二
5.束棉布(的价格)合情合理地卖给了彼得律孜。该售价
6.的棉布,在立文书之日我彼得律孜一
7.个不缺地全部数清付给了。我
8.拔洽赫也一个不缺地全部数清
9.收到了。对我拔洽赫所卖的这个人我的哥哥、
10.弟弟、我的子孙后代、我的十人、我的百人、
11.我的债主(和)债户,无论是谁都不得制造纠纷(原文是“谁若制造纠纷”,似有误?)。
12.对我所卖的这个人到千年万
13.日为止都归彼得律孜所有。他若合意,就让他自己
14.掌握;若不合意,任其转卖于他人。
15.对该人不得制靠造纠纷。如果万一(有谁)
16.依仗权绅、女人、差官、使臣之力,
17.说(什么)我要赎、我要拿,就得付给与该人相等的两个人。
18.其言无效。制造纠纷的人
19.们将受损失,持该文书的
20.彼得律孜将不受损失。该文书之证人:
21.雀柯;证人:米四儿喀亚库孜;证人:伯铁木耳
22.库孜:(证人):亚克熙尔喀。这个印章是我拔洽赫的。
23.我阿里普仔细地询问了拔洽赫后写了(该文书)。
24.该鸿契
25.是艾山的斤的。
(四)附记
该文书是俄国奥登堡考察团在我国新疆所得,原件现收藏于苏联科学院东方研究所列宁格勒分部,编号:SJ M/6,面积:33.5×53.5公分。
主要研究有:马洛夫1927,No:2.pp391-394。图版2;山田信夫1972a,[资料]6.pp.213-216.图版6。
二、居律柯坦坦奇卖奴隶契
(一)原文转写
(二)注释
(三)译文
0.(某年某月某日,我居律柯坦坦奇因需要通用的官布而)
1.把我十五岁的土尔柯奴隶卖给了安谛略。
2.该土尔柯奴隶的售价(我们)俩是这样商
3.谈的:一百个西部流通的、各十尺、有图章的官布
4.及一匹快颠(?)马,其上柔软 ̄深陷(?)其下二(?)
5.??、无病无疾的马。这一百官布(和)一匹马一起
6.在立文书之日我全部收到了。名叫塔石喀喇的土尔柯
7.奴隶我已经交给了安谛略。该奴隶
8.将千年万日地归安谛略所有。
9.若合意就让他自己掌管;若不合意任其转卖给他人。
10.谁也不得阻挡。今后我居律柯坦坦奇
11.的亲友、我的儿女若追寻该奴隶,
12.他们的话无效,安谛略的话有效。
13.如果(有谁依仗)官僚、女人的势力带话来过问、
14.追寻,就得付给(一个)使安谛略满意的与此相等的奴隶。
15.……安谛略将不受损失,……俩人
16.……此话哪一个人
……………
(四)附记
该文书的原件现收藏于伯林原普鲁士皇家土鲁番考察团文物特藏之中,它由两个残叶组成,一件编号:Ohne Nr(b)r面积30×8.5;另一件编号:Ohne Nr(c)r面积30×11公分。
主要研究有:Zieme 1977.No:1,pp.149-154。附有图版。
三、坎土尔相温卖奴隶契(残叶)
(一)原文转写
〈正面〉
(二)注释
该文书残损甚重,据原文中qarab“奴隶”一词和有关用语及文书格式,可以判定是买卖奴隶契。
(三)译文
1.(…年…月…日,)我坎土尔相温因
2.需要……而把一个(名叫)阿西尔拜
3.(的奴隶卖给了)依赫相温。
4.(其售价之)财物(我们是)这样商(量的):
5.(以……)两侧有边儿的、中间
6.(有图章的……官布)我们成交了。
7.(在立)该文书(之日,该)官布我坎土尔相温
8.(已全部数清)收到了。从今以后
9.(到)千年万(日为止),
10.(这个)名叫阿西尔拜的奴隶
11.……之文书……
(四)附记
该文书原件现收藏于伯林原A.Grnwedel领导的普鲁士皇家第一次土鲁番考察团所获文物特藏之中,编号:T1580,面积 16.5×21.5公分。
主要研究有:Zieme 1977 2,pp.154-156.附有图版。
四、狄锁典押亲弟契
(一)原文转写
(三)译文
1.牛年八月十五日,我狄锁同我哥哥
2.安楚克商谈:因我哥哥糊口
3.有困难,而把我弟弟安锁给我们的亲族
4.托依纳克斯拉万提做儿子,得哺育金二十两
5.银子。我托依纳克斯拉万提
6.也(把他)跟我(亲生的)儿子同等看待地
7.当作儿子收留。我狄锁在立文书之日
8.已全部收下了二十两银子。我托依纳克
9.斯拉也已全部付清了。从今天开始,
10.我不得为夺取我弟弟安锁而制造纠纷。我
11.托依纳克斯拉也从此以后无论家里
12.有任何我的财物都要让他跟我儿子
13.散卜都平等分取。我们哪个人
14.若违背此(诺)言,各要付一锭(银子)的罚金。
15.证人:拔萨雅喇瓦奇;证人:
16.伯突尔迷失。该文书是我们当着亚柯熙都统、拜雅阿
17.斯拉、泰……都斯拉等人的面儿立的。
〈背面〉
18.斯……
19.该图章是我们两个人的。我艾古尔统
20.遵嘱而书。
(四)附记
该文书是俄国奥登堡考察团得自我国新疆,原件现收藏于苏联科学院东方研究所列宁格勒分部,编号:OJ 0/55(0.8),面积20.5×16.5公分。
主要研究有:马洛夫1932,第138-140页,图版6。
山田信夫1972a,[资料]14,第246-249页,图版11。
五、海锁都统典当亲子契
(一)原文转写
〈正面〉
(三)译文
1.鸡年正月初十,我海锁
2.都统因需要通用的银子,
3.而把我亲生的名叫狄锁的儿子
4.典当给陈锁斯拉三年。
5.典银我们是这样商量的:我以十两
6.银子典给了(他)。这十两银子
7.在立文书之日我海锁都(统)
8.已全部收到了。我陈锁斯拉也
9.一个不缺地全部付清了。对这个小男孩(第)一
10.年我将给他一条裤子(和一件)坎肩儿、一双鞋子、一双包脚皮靴;
11.(第)二年我将给他一件棉制上衣;(第)三年我将给他一张毛皮。
12.这个小男孩如果跟陈锁斯拉家里的
13.人一起进行偷盗活动,所造成的
14.遗失将由我陈锁斯拉承担;
15.如果他单独进行偷盗活动遗
16.失品将由我海锁都(统)承担。
17.如果他生了病,我陈锁斯拉将为他提供七天的汤(和)饭;
18.若超过七天则由我海锁
19.都(统)养活,所缺时日我将如数补给。
20.如果他病死,其(所欠的)半数财物将死(即:不再追究),其(另)半数
21.财物仍活着(即:仍要追究),活着的财物也由我
22.海锁都(统)承担,我将如数偿还。三
23.年未结束之前,我(海锁)不得(把孩子)要出来。如果我说:“我要(把孩子)要出来”,
24.我将连同付给这些银子那天以来的
25.利息一起如数归还。证人:库塔德迷失喀亚;证人:
26.桑伊群。该印章是我海锁都(统)的。我布颜喀亚写了(该文书)。
(以下四行与开头四行全同,故既未转写也未翻译)
(四)附记
该文书是俄国的奥登堡考察团在我国新疆所得,原件现收藏于苏联科学院东方研究所列宁格勒分部,编号:SJ 0/(0,6),面积21.5×19.5公分。
主要研究有:马洛夫1932,1.pp.130-135。图版1;
山田信夫1972b,2,pp.500-502。
注释:
①见《喀什师范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第49-66页、1990年第2期第51-56页、1992第2期第50-54页。
②关于文章体例和转写符号亦可参看《西北民族研究》1991年第2期第31页《回鹘文借贷文书选注》一文。
③《汉书·赵充国传》。
④⑤钱伯泉:《西域的羌族》,载《西北史地》1984年第1期。
⑥杨建新主编:《古行西记选注》,宁夏人民出版社,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