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消费需求与收入分配的关系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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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分析,消费需求与经济增长存在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较高的消费需求刺激经济以较快速度增长,而较快的经济增长又能刺激消费需求的增加。当二者关系协调一致时,经济就能步入高速增长的良性循环轨道;而当其中一方出现增长减慢或负增长时,就可能使经济走入低迷。由此可见,当经济保持高速增长时,一般不会出现消费需求的严重萎缩。但这一结论与当前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明显不一致。

尽管最近几年中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但总消费需求却出现了萎缩势头,特别是最近两年间,消费需求不足,产品供大于求的局面十分明显。但这两年经济增长的达到9%和7.8%,如此高的国民收入增长速度为什么不能刺激消费需求的增加呢?

有些学者对此作出的解释是:中国已经告别短缺经济,供过于求的原因是供给的结构性过剩,而不是购买力的不足。但事实上,中国的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在国际上的处于较低位次,属于低收入水平之列。而且,在“供给过剩”的同时,城市居民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口由于下岗而处于贫困状态,农村居民中也仍有一部分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农民的总体收入水平仍相当低。对此,单纯用“告别短缺”和“结构性过剩”解释上述现象似乎不够全面。

另外,从有关部门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及其效果来看,中国当前的消费需求不足现象也是与传统的经济理论不一致的。中国人民银行在两年内连续6次降低利率,甚至将存款准备率从13%大幅下调至8%,如此高强度的扩张性货币政策仍没能达到刺激消费需求的目的。财政政策方面,也从“适度从紧”转向“积极的”财政政策,但同样没有对消费需求起到较大促进作用。

那么,究竟如何解释当前这种国民收入高速增长而消费需求却不断下降的反常现象呢?笔者以为,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总收入在全体居民中的分配状况有关系。

在总体收入水平既定的条件下,如果这笔收入集中在少数群体中,大多数人口的收入处于较低状态,那么占总人口多数的相对贫困者消费必然减少,而占总人口少数的相对富裕者消费需求尽管有所增加,但其增加幅度难以完全抵消贫困阶层所减少的消费需求,因为在既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下,理性消费者消费需求随收入上升而增加的幅度往往是递减的,并且是有上限的。这样,在总收入增加的同时,就会出现社会总消费需求减少的现象。

相反,如果既定的总收入在居民间的发布不是过分集中的,总收入的增加使每一居民的收入都有较大幅度增加,那么所有居民的消费需求都将随收入增加而增加。这样,在总收入增加的同时就会出现总消费需求的增加。

由此可见,一国的总消费需求不仅与总收入水平有关,而且与总收入在居民中的分配状态有关。在总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总消费需求并不是固定的,而是由收入分配状况决定的。收入分配状况可以用个人收入分布函数F(t)来表示。F(t)是指全体居民中收入不大于t的居民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用概率论的语言表述就是:

F(t)=P【I≤t】

式中的I为个人收入随机变量,t为个人收入水平,P【I≤t】表示I≤t的概率。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总消费需求之所以与个人收入分布函数有关,是因为单个居民的“消费率”与收入分布函数有关。这里的“消费率”是指个人消费与个人收入的比值。用m表示消费率,则有

m=m(F(t))

在西方经济学的一般分析中,消费率(用凯恩斯的术语即“消费倾向”)被简单地认为是正的常数,这样必然得出总消费需求与总收入正相关的结论。而当把消费率与收入分布状态的关系考虑进来以后,个人的消费率、从而总消费需求就成了收入分布函数的函数。于是在各种可能的收入分布函数中,应该存在一个最优的收入分布函数,它使得在既定的国民收入水平下总消费需求达到最大。由此我们提出本文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如何选择一个最优的收入分布函数实现总消费需求的最大化?下面先讨论一下消费率m与收入分布函数F(t)相关的微观解释。

二、消费率与收入分布函数关系的微观基础

当某位消费者拥有收入t时,他将如何决定用于消费的比例呢?也就是说,他的消费率m由哪些因素决定呢?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这里我们假定国家政策、社会制度、风俗习惯等既定,单纯考察收入分配状况对消费率的影响。收入分配状况影响消费率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相对收入水平。当消费者决定自己消费与储蓄的比例时,除了考虑自己的绝对收入水平,还要考虑到自己的相对收入水平,即他的收入与其他消费者收入的差距,也就是他的收入在全体居民中所处的位次。当其收入水平处于极高层次时,他用于消费的比例必然较低(相对于他自己的收入而言),尽管此时他的消费绝对水平可能很高;当其收入处于极低水平时,他用于消费的比例也比较低,因为他必然为支付各种保险及将来消费准备较高的储蓄,这将占去他收入中的很大部分比例;而当其收入处于中等水平时,他用于消费的比例可能达到最大水平(相对于其他收入层次消费者而言)。由此可见,居民的相对收入水平影响他的消费率m,而相对收入水平正好可以用收入分布函数F(t)来表示:因为F(t)表示的就是全体居民中收入水平低于t元的人数比例为F(t),高于t元的人数比例为1-F(t),即F(t)表示了收入水平t在全体居民收入中的位次。于是消费率可表示成F(t)的函数。

上述结论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证加以说明:同样的100元钱,给予一个低入者,他可能消费30元,另外70元用于保险、储蓄等,因为此时更紧迫的是支付保险、增加储蓄;给予一个高收入者,他可能不用于消费,因为他原有的收入已足够满足他的一切消费支出;当给予一个中等收入者时,他可能消费80元,只储蓄20元,因为他原有的储蓄已达到一定水平,储蓄愿望不是很强烈,而消费欲望则很强烈。

再设想一种极端情况,或许更有助于加深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假定当年的国民收入完全为一人占有,其他人收入为零,则这一年社会总消费需求(亦即这一个人的消费需求)可能不会超过总国民收入的1%;假定当年的国民收入由全体居民平均占有,每位居民的消费率假定是30%,则社会总消费需求将等于总国民收入的30%。两种情形相比较,不难看出收入分配对总消费需求(总收入既定时)的影响。当然这种假想的极端情况只是用来帮助理解,没有现实意义。

(2)收入水平的变化及其预期效应。消费者不仅关注自己的收入水平,更关注其收入的变化趋势,以此作为自己消费决策的参考。当一部分消费者在一段时间内收入下降时,他将预期到未来收入水平会继续下降,为了应付未来的困难,他将增加现期储蓄水平,减少现期的消费水平。相反,当另一部分消费者收入上升时,他将增加现期消费水平。消费者中的一部分收入上升、另一部分收入下降就表现为收入分布函数的改变。可见,收入分布函数的改变也会通过这一途径影响消费率m。另外,低收入者对未来收入预期通常也较低,这也促使他减少现期消费;高收入者对未来收入的预期则不会对他的现期消费产生较大影响。

(3)示范、攀比等心理因素的作用。高收入阶层的消费习惯往往对低收入阶层具有示范效应,低收入阶层往往尽可能与高收入阶层攀比,这使得适当的收入差距对居民的消费率、从而对总消费水平产生刺激作用。另一方面,当收入差距过大时,全体居民中低收入者过多,又往往对高收入者的消费产生抑制作用,即过大的收入差距对总消费水平产生抑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其他条件给定的前提下,消费者的消费率、从而全体居民的总消费需求成为收入分布函数的函数。并且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必定存在一个最优收入分布函数F[*](t),使得对于既定的总收入水平,居民的总消费需求达到最大。下面就来建立寻求F[*](t)的数学模型。

三、最优收入分布函数模型的建立

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对于既定的国民收入y[,0],确定应把收入分配调整到什么状态以保证消费需求最大。

设消费者个人收入分布为F(t),收入为t的消费者消费需求为c(t),其消费率根据上面的分析可表示为m(F(t)),则由消费率的定义可知:

C(t)=t·m(F(t))

再设居民总数为N[,0],最高收入者的收入为t[*],最低收入者的收入为0;收入不大于t的居民人数为N,易知N=N[,0]F(t);并设这N个消费者总消费需求为W,则当t有微小增量dt时,N的增量为

显然,上式中的C是关于F(t)的泛函。我们的目标就是选择适当的F(t)使C达到最大。下面根据实际应用的需要确定F(t)所必须满足的约束条件:

(1)收入不大于O的居民只有1个,占总人口比例为1/N[,0],即F(0)=1/N[,0]。

至此,我们可以完整地写出如下消费需求最大化模型:

求解此模型的关键在于确定消费率m的具体形式,这可以根据上面的定性分析结合历史观察资料。抽样调查数据和经济计量学方法得出。有了m的具体形式,就可以利用泛函极值的欧拉条件求出最优收入分布F[*](t),它使得既定收入下的总消费需求最大化。

四、模型的政策含义

最优收入分布函数F[*](t)可以由上述模型求出,实际收入分布函数F(t)可由统计资料进行拟合得到。把F[*](t)与F(t)进行比较,即可看出应当如何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使得既定总收入下的总消费需求达到最大。

理论上,F[*](t)与F(t)的关系不外乎以下四种情形,见图a、b、c、d(见下页)。

在图a中,F[*](t)全部位于F(t)之下。这时对任一收入水平t[,1],都有F(t[,1])>F[*](t[,1]),表明在实际收入分配状态下,收入低于任一水平t[,1]的人数都多于最优收入分布下的相应人数,即全体居民实际收入都过低,从而总收入过低。考虑到最优分布要受既定的总收入y[,0]约束,这种情况事实上不会发生,即F[*](t)不可能全部位于F(t)之下。

在图b中,F[*](t)全部位于F(t)之上。这时对任一收入水平t[,1],都有F(t[,1])

在图c中,F[*](t)与F(t)有一交点(t[,0],F(t[,0])),当t>t[,0]时,F[*](t)>F(t);当tt[,0])的人数也多于最优分布中的相应人数,即1-F(t[,2])>1-F[*](t[,2])。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形下,收入低于t[,0]的人过多,高于t[,0]的人也过多,即收入差距过大,导致总消费需求未达到最大。此时如果适当减少高收入者(收入在t[,0]以上者)的收入,同时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在t[,0]以下者)的收入,则可以在总收入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总消费需求。

在图d中,F[*](t)与F(t)交于点(t[,0],F(t[,0])),当t>t[,0]时,F[*](t)F(t),表明在实际收入分配状态中,在收入水平t[,0]以下,收入低于任一水平t[,1](t[,1]t[,0])的人数也少于最优分布中的人数,即1-F(t[,2])<1-F[*](t[,2])。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形下,收入低于t[,0]的人过少,高于t[,0]的人也过少,即收入差距过小,导致总消费需求未达到最大。此时如果适当增加高收入者(收入在t[,0]以上者)的收入,同时适当减少低收入者(收入在t[,0]以下者)的收入,即扩大收入差距,则可以在总收入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总消费需求。

综合上述四种情况,根据最优收入分布与实际收入分布之间的差异情况,我们可以采取相应的收入分配政策来调整收入分配状况以增加总消费需求,而不改变经济中的其它变量:当收入差距过大时,应使收入分配从高收入群体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当收入差距过小时,应使收入分配向收入相对较高的阶层倾斜,最终都能实现总消费需求的增加。前一种政策包括:增加失业救济,对低收入者的补贴,增加高收入者的所得税、消费税等。后一种政策包括:向高收入者提供消费补贴如减免所得税等,同时对低收入者征收储蓄税等。这后一种政策正是当前有关部门提出的刺激消费的措施之一,但它是否符合中国目前的收入分配状况,似乎还缺少本文所提出的严格论证和实证资料的支持。其效果如何,有待观察。本文作者认为,中国当前应实行缩小收入差距的前一种政策,而不是扩大收入差距的后一种政策。

以上就是本文的模型所揭示的政策含义,其要旨在于通过调节收入分配来增加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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