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个体化与社会稳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稳定论文,化与论文,个体论文,意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个体化即指一定生产力水平及相应人文精神支持下的普遍自由的个体表现和个性展示。而意识个体化则指社会意识形态由外在群体中心向内在个体的转移,它既是社会个体化的精神启蒙,也是社会个体化的重要内容和普遍结果。翻开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史,个体表现一直受到了十分严酷的压制,究其原因,多出于统治阶级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他们认为推崇个体滋养个性就会无父无君丧失伦理,从而导致天下大乱。然而史实显示,一直注重群体人文精神的中国封建社会却是人类历史上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次数最多规模最大的,这种主观设想与客观事实的悖反,至少证明了统治阶级所认为的个体化不利于社会稳定见解存在着认识上的巨大误区。如果再从世界历史发展角度来看,那么就会提出:个体化不仅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而且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归宿。
一、问题的提出
其实,挣脱各种束缚走向个体自由是人的理想追求,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人之本质也同时得到不断的展现。根据人的生存样态,人的本质亦可分为类本质、群体本质与个体本质三个层次,类本质在人与自然的差异中形成,群体本质在群体差异中凝聚,个体本质在个体间的差异中建构。但是这三个层次的表现并不是同时并进的,而是大致经历了由类经群体中介而达个体自由的发展历程。
个体本质表现起始较早,成熟却较迟。早在类本质表现时代末期,一些具有极强个性的人就在巨大的自然压力面前以一种悲剧的形式开启扩展着自己的生存个性。群体本质表现时代,具启蒙性质的个体行为及理论仍时时泛起,只是由于一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及群体主义的压抑,个体本质表现始终无法理直气壮。工业革命之后,生产力的迅猛发展使个体本质表现不断走向辉煌,其明显标志就是为个人主义寻找理论依据,经过一代代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努力,个人主义理论从极端个人主义到合理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通过具体生活实践的支持终于获得了道德与正义的内涵。由此可见,真正个体表现时代的到来既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也是相应个体人文精神支持的结果。[①]
由类到群体再到个体是就整个人类历史的纵向发展历程而言的,但是不同自然、社会、文化条件下不同民族,对这一总体社会发展规律的运载速度以及对其中某一本质表现及相应人文精神的选择是有所不同的,这就决定不同民族经历三种人的本质表现样态的时间先后和持续久暂有所差别。中国利于农业发展的自然环境及其相应强调和谐的人文精神,使之对群体本质表现有一特别的偏好。同时中国天人合一观念的根深蒂固,人与自然的未分化状态造成了生产力的低下,而生产力的束缚又反过来难以将个体从群体的压迫中解放出来,从而导致中国封建社会的漫长和资本主义的凝滞。而在西方人之类本质表现及其时代精神在经历了人与自然的巨大差异和分离后便迅速发展出典型的理性意识和宗教精神,尔后又经过群体与类分离的短暂阶段而迅速进入个体与群体的分离时期,从而衍生出近现代的技术理性和相应的个人主义时代精神。中西这种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之间纵向历史发展进程的差异,在通过广泛的资本主义的民族交往之后便十分明显地凸现出来,从此,民族发展的历史被牵引为资本主义的世界发展史。
马克思早在从生产力与交往方式之间的矛盾运动来说明历史的变迁时,就曾深刻指出了德国唯心史观的狭隘地方性意识和纯粹民族的性质,以便建立以世界历史发展为参照系的新的历史观。因为自16世纪以来,自由贸易的实行和世界市场的广泛建立导致了社会交往的普遍国际化,资产阶级为实现其推销商品的需要而在全球到处落户创业,这样就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②],资本主义世界历史的广泛推进构成了雅片战争的风雨前夜。
中国民族历史的世界化的确走过了漫长曲折的道路,尽管有外在社会、文化样板提供,但根深蒂固的民族传统却需要一定时间的磨砺才能适应世界化进程,从鸦片战争到当今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的艰难历程正恰如其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市场经济发展的立足点是充分利用人的利己心,它要求相应的个体人文精神,但它在当今中国却仍遇到了惯性极大的封建群体人文精神包括平均主义在内的抵制,这种软件与硬件的时代错位影响了双方的发展。一方面有人仍从计划时代行政伦理的角度甚至是封建群体人文精神的角色来看待市场经济,认为它带来了道德的绝对滑坡;另一方面,身陷市场中的人认为以群体为中心的伦理规范和舆论导向又使市场的进一步建立丧失了相应人文精神的支持,个体潜力难以发挥到极致。那么,为什么个体精神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的条件下还难以扎下根来而仍然处于漂泊状态?究其原因,从客观方面说可能既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有关,也与我国市场经济的非内在发生的突然嫁接性相联系,既由于封建群体文化的抵制,也由于当今西方向后现代社会转化过程中对个体精神与技术理性的抨击之巨大的影响,但如果从可以直接改进的主观方面来讲,认为个体化有伤风化,影响安定团结,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认识或许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历史已经证明,这却是一种适得其反的误解。
二、历史的反思
春秋战国以来,中国人文精神的核心一直就是群体主义,它是由孔子创立经各个时代的发展诠释而建立起来的。
孔子贵仁,同时又主张克己复礼,并认为两者是统于一体不可分割的。孔子的所谓仁就是“亲亲”、“爱人”,爱成为组合个体为群的粘合剂。首先,孔子把“爱亲”视为人之本始,正如有子所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③]。孔子自己也说:“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④],所以后来孟子也说:“亲亲,仁也”[⑤],“人之实,亲亲是也”[⑥]。这就是说血缘的亲子之爱乃是仁的最深沉的心理基础,民族宗族血缘关系成为社会群体结构的直接形式,“爱亲”也成为社会普遍群体伦理漫长发展道路上的始发站。
然而,仅仅爱亲并不能把仁的原则贯彻到底,因为人们于“亲”之外还发生着广泛的社会联系,所以孔子另一方面又把仁规定为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⑦]。仁由“爱亲”推至“爱人”,范围显然扩大了,具有泛爱的性质,于是以“爱亲”为根基的仁就获得了更高层次的道德规定,即个体对氏族以至整个华夏利益的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这样,通过爱,个体便被粘附到群体的结构中来,个体也只有进入到这种爱的社会关系之中,只有爱与被爱,他才获得作为人的品质,所以孔子说:“鸟兽不可与同样”,[⑧]“仁者,人也”。[⑨]
同时,孔子还对其“爱人”作了具体展开,提出以“忠恕”作为实行“爱人”原则的根本途径。所谓“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⑩],“忠”则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①①]。显然,孔子这里用“忠恕”之道展开“爱人”原则是以人之间的道德同一性为思想前提的,即人同此心人我同欲,这似乎与后来西方资产阶级提出的“天赋人权”、“平等博爱”有些相似,但是如果再从孔子“礼”的角度把握其仁的全部内涵,我们就会发现二者之间有天壤之别。
孔子特别崇尚周礼,认为周公所制定的一套宗法等级制度和行为规范是迄当时为止的最好制度,它“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①②],是维系社会秩序的根本大法。但周礼毕竟趋于崩坏,所以孔子除表示愤懑之外还主张有所损益,即达到仁与礼的统一。
在孔子看来,“礼”不只是一种仪式,“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①③]”,其最本质的东西是人们遵守宗法等级差别的自觉意识,即仁爱之心。这样,礼的实行就不再是一种外在于人或仁的东西,而是获得了人们普遍道德情感与道德理性的支持,这种支持就是通过克己复礼而实现的。所谓克己就是克服自己不正当的情感欲望,复礼即符合于礼,做到非礼勿视、勿听、勿言、勿动。这样,各具差别的个体便被修整为符合社会要求和群体生存习惯的“合格”产品。但是,由于礼自身就不是一个完全同一的普遍模式,而是要求按照宗法等级秩序即尊卑、贵贱、亲疏的顺序去爱人行礼,不仅要父慈子孝,兄友弟悌,而且要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样通过克己复礼,人们并没有成为一个同构产品,而是各有所守,各有所非。所以,从以上可以看出,孔子的仁爱与西方资产阶级基于个体性之上的自由、平等、博爱不仅内容上而且意旨上都是有明显的差别的。孔子的仁爱是爱有差等,是各有节度,是和而不同,所以通过爱与礼组合的群体结构并不是一片平等均匀的自由沙滩,而一个等次森严的堆垒结构,孔子认为这种结构其中每一部分都各守其结构所要求的礼,社会就会“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作乱者未之有也”[①④]。然而事实证明,这只是一种理想设计,一种幻想。
儒家思想自开创之日始之所以源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它被认为可以安定民心,禁乱于将然之前而受到朝政支持的缘故。但翻开史册就会发现,一直推崇提倡儒家群体道德规范的漫长中国封建社会史恰恰是一部充满战乱的最典型的阶级斗争、民族斗争史。人们不禁要问,封建群体道德规范哪里去了?其实它并没有哪里去,而是正化解在农民起义的队伍之中,也同样在构筑着一种差等结构,只是这个结构的活动方向被调头了,即由原来的维护封建统治转变为推翻当时现存的封建王朝。
显而易见,一个个封建群体结构的整体凝聚不仅是整个封建统治阶级的一种期望,同时更是封建宗族割据的现实要求。中国封建制取代奴隶制以后,立即形成了地缘性的以一姓一族为组织形式的新的宗法体系,即所谓家族宗法制度,它用血缘关系的网络,按“五服”、“九族”制度和亲亲等等的原则,把家庭和家族的内部成员凝为一个个组织严密的宗法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具有顽强的再生功能,可以凭着人口的自然增殖在任何地区迅速建立起来,它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形式,对于调节族内的社会关系的确具有重大作用。但是宗族内部的稳定并不直接意味着整个社会的安宁,因为不同的宗族之间的矛盾并没得到调节,同时,在“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质疑中,“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①⑤]往往借各种名义被颠倒过来变为“君使臣无礼,臣事君不忠”,于是,宗族内部的安定,豪党势力的不断兼并扩大恰恰构成了整个封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所以,这种宗族群体伦理只不过是禁小患存大乱而已,这种说法是有其内在根据的。
首先,从客观角度而言,群体性只是一个中性的东西,它完全可以被不同的人所利用,在和平时期,它对于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有利,但在战乱时期,只要通过首领倒戈,也极易成群结队迅速组成一种强大的反对力量,而且由于反对者内部结构的井然就往往提高了战斗力。这一相反的方面常常被统治阶级一种过于理想的视角障住,以致他们被不断地卷入这种恶性循环的圈套之中而不能自拔。
其次,特权思想、等级结构本身包含着一种高下不平的运动势差。一方面,人之区别于自然、动物的类本质同一性所要求的平等在这种结构中无法体现;另一方面,个体由于被完全安置为一个守其节不能越位的螺丝钉,其个性自由更是无法展示,其个体本质某种程度的表现也必须在群体结构中才能实现,这样,人之本质表现受到压抑的不满情绪就一直积蓄在群体结构之中,于是郁积的能量就通过整个群体社会运动而突然爆发式地释放出来,遏制人之本质自由表现的差等结构被平等的理想摧毁了,一代皇族被举着他们开业祖宗曾经举过的“均平等同”大旗的农民革命军所打倒,这种恶性循环值得我们深思。
第三,由于是群体等级结构,那么其中的部分特别是基础部分的不稳定则振动性极大,往往是动一柱则垮全体。这一点从唐朝的“安史之乱”中,从太平天国的杨秀清之死中皆可明显看出。由于这种结构是通过个体依附和群体伦理原则而堆砌起来的,所以即使是非战乱的和平时期也容易形成山头主义,故有一朝天子一朝臣之说,并进而形成了一种“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历史观。
以上通过对封建社会历史的反思,我们认识到,以儒家思想为中心以压制个体表现为特征的中国封建群体意识在维护封建宗法制度循环不变,阻止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方面的确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却存在着明显的消极影响。如果再结合世界历史的发展来进行进一步考察,我们就会感到,意识个体化不仅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而且有力地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它是群体结构社会转型的必然选择。
三、必须的选择
任何民族文化的漩涡都无法阻挡人类走向个体自由的历史潮流。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几十年,我们一直在闭关自守的沼泽中前行,直到80年代初通过改革开放,中西文化才再次发生碰撞、融合。通过交汇,中国又被迫进行一场“经济救亡运动”,1992年通过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正是这场经济运动中一个值得纪念的驿站。然而市场经济本来是个体精神发展的结果,可是在中国却恰恰相反,即首先建立市场经济,然后由市场经济来凄厉地呼唤个体精神,于是中国的个体精神由于先天不足而只好“犹抱琵琶半遮面”了。
首先,中国的个体缺乏充分的解放。鸦片战争以前一直受到封建群体文化的压制,鸦片战争至新中国成立,由于救亡的呼啸一再压倒启蒙的涛声,封建群体意识尚未经受资本主义个体精神的洗礼又被重新卷入了民族救亡的潮流之中,它并且成为播植救亡统一意志的肥沃土壤。新中国成立之后,思想政治的纯化运动则使个体精神被完全压进了无意识领域根本不敢稍有抬头。因此,在这种历史状况影响下,进行市场经济建设,个体解放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其次,中国市场个体缺乏必要的文化内涵。个体的解放实质是个体的道德解放,文化内涵的解放。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是突然嫁接的,因而缺乏相应的文化积累和文化准备,个体被市场突然吸引过去,其社会基本行为规范的内化还很不够,这就容易导致其行为无序,所以个体的道德文化培育更是一个艰难的历程。
第三,中国的市场个体缺乏必要的法制的环境。道德文化的培育是从积极方面而言的,但是,道德并不是万能的,对于那些视道德如粪土的人,就必须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只有这样,市场个体才可能获得社会行为的基础。然而中国的法制建设无论是条文自身的形成还是人们的法律意意识都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以上所述可能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精神仍然唯唯诺诺的原因,但我想认为个体主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思想或许更为严重地影响着个体精神的发展,其实,这仍然是一种误解。
从世界历史发展来看,西方个人主义从14世纪到当今已经历了近600年历史,前300~400年是同封建主义作斗争的历史,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之后,个体精神得到了不断发展和完善。这期间,除19世纪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运动外,资产阶级国家内部一直很少发生大的动乱,我们认为这是有其内在原固的。
第一,个体化通过追求新奇、标新立异、登山探险方式来实现自我生命表现的价值,具有独立主张,与众不同,充分展现自己的个性被认为是成功个体生存的标志,人们不必通过繁杂的社会群体的中介来实现自我,不必通过一种猛烈的社会运动来获取展示个性的自由空间,因而,一种群体性的社会动荡便失去了公众基础。——因为用某种共同思想组织起来的社群运动恰恰与人们追求个性展现的价值观是背道而驰的。
第二、大的社会动荡必然以普遍的社会不满的存在和积累为背景,而个体化则通过个性展示、个体发泄的方式不断释放着来自各方面的生命压抑,使社会不满得到源源疏导而不致堵蓄累积终成大灾。普遍平等的个体自由表现使统一的群体运动丧失了能量源泉,法律允许下的每一个体的充分“动乱”,恰恰构成整个社会运动发展中的稳定。
第三,个体化以具有个性为立身之本,个体间思想行为的差异性较大,一种统一的思潮或运动要首先经过他们个体主体的思考抉择才能进入其思想和行为,这种个性沟壑的隔离使一种思潮很难轻易迅速传播,除非这种思潮是为更加表现差异和个性本身。这样,大的群体运动就不可能迅速蔓延,就容易得到较快控制。所以,从以上三个方面来看,那种认为个体化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见解似乎有只见小乱不见大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形而上学之嫌。
其实,意识个体化不仅有利于社会稳定,而且推动了社会的迅速发展。资产阶级之所以“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①⑥]就是因为在个体从群体结构的释放中获得了巨大的能量。当今我们仍然处于群体意识表现阶段,个体解放和个性展示的能量仍然贮存着,只要我们坚定地实行意识个体化,加强文化培育,健全法制环境,使市场经济获得强硬的人文精神的支持和健康有力的运行载体,那么,我们的经济和社会就一定能够迅猛发展,而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公众生活水平的纵向提高又为社会的稳定提供了某种保证,这样就形成了在发展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的良性循环,而这不正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吗!
注释:
①参见《论人类社会的差异化发展》,载《社会科学辑刊》1995年第2期
② ①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55、256页
③ ①④《论语·学而》
④《论语·泰伯》
⑤《孟子·尽心上》
⑥《孟子·离娄上》
⑦《论语·八佾》
⑧《论语·微子》
⑨《中庸》
⑩ ①⑤《论语·且灵公》
①①《礼记·哀公问》
①②《论语·雍也》
①③《论语·阳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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