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再探讨_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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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再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档案论文,国家论文,资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对“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画出了新蓝图,建立了新坐标,树起了新标杆”[1],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促进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笔者结合《意见》的学习,就国家档案资源建设问题谈一点看法。

      一、我国档案资源建设的历史脉络

      我国档案收集工作的理论及其实践,大致经历了从收集档案、丰富馆藏到建设国家档案资源的螺旋式发展历程。

      (一)收集档案阶段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国家全部档案”概念、确立的“统一管理国家档案”原则,奠定了我国档案资源建设的思想基础、法理基础。在此思想指引下,各级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不再由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员分散保存,而开始由档案业务机构集中管理;需要永久保存的档案,开始向档案馆集中,并通过全面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建立统一的归档制度;整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积存档案;收集和清理分散在各地的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等方式,使档案收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二)丰富馆藏阶段

      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丰富馆藏、加强馆藏建设,成为我国档案资源建设工作的重心。

      在档案工作恢复整顿之后,各级各类档案馆展开了大规模的接收工作,档案数量急剧增加。据国家档案局统计,全国3816个档案馆“九五”期末馆藏档案数量增至18080万卷,与“八五”期末馆藏档案数量相比,增幅高达26.6%。馆藏档案在数量上的突破性增长,反映了收集工作的成果,标志着我国的档案资源建设开始走上正轨。但馆藏档案内容单一、缺乏层次,特色不浓等现象也客观存在。

      鉴于此,许多学者曾就丰富馆藏、优化馆藏问题展开了细致的梳理、深入的思考,提出了许多创新性思想,如傅华先生基于馆藏与物质条件的发展规律、我国档案馆馆藏现状等的具体分析,探讨了馆藏建设的战略走向等重大问题[2];朱荣基先生提出了馆藏价值的长久性;馆藏来源的“多元性”原则[3]。类似的研究成果,在档案收集工作领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拓展了收集工作的视野,逐步改变了原有的收集模式,对于丰富馆藏、优化馆藏,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三)国家档案资源建设阶段

      在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背景下,档案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档案资源建设、档案资源社会共享等逐渐成为档案学理论研究的热点之一。许多学者围绕档案资源的内涵及其构成、档案资源的功能与作用、档案资源建设的途径、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档案资源共享的政策与环境(包括国家宏观的信息政策、档案资源利用政策、社会文化环境)等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理论的发展、创新,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实践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以及方法论的指导,促进了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实践的深化发展。

      与此同时,《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等与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档案工作法规陆续颁布执行,“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的战略目标明确提出。

      随着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理论的逐渐升华、档案资源建设理念的逐步更新、档案资源建设法规体系的日益完善,通过加大档案收集整理力度、完善归档制度、重视做好民生档案工作、科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等具体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这一远大目标,逐渐成为档案工作人员的共识与追求。

      二、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现状

      在我国档案工作的不同发展阶段,档案收集工作所应用的术语是不同的。不同的术语,表明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档案收集工作的对象、范畴是有差异的,更为重要的是档案收集工作所面对的社会环境也是有差异的。

      在收集档案与丰富馆藏阶段,档案收集工作的主体为各级各类档案管理机构——档案室、档案馆。档案收集工作的对象是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在此阶段,由于我国尚处于单一的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社会转型尚未开始,因此档案收集工作的范畴基本保持稳定。

      所谓“转型”,是指在相关的领域中发生的一种系统化的、大规模的和带有根本性转变的过程。我国的社会转型具体体现为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变迁和发展。可以认为,以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社会开放、文化繁荣等为标志的社会转型,为我国档案事业的跨越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推力”,收集工作迈入了国家档案资源建设阶段。

      因此,在国家档案资源建设阶段,尽管档案收集工作的主体依然为各级各类档案管理机构,但档案收集工作的对象、范畴已发生重大变化。

      就档案收集工作的对象而言,档案收集工作的对象已经从传统的档案向档案资源拓展。档案与档案资源,其含义显然是不同的,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档案等同于档案资源,也不能把任何经过组织管理的档案等同于档案资源。档案成为档案资源的充分条件是档案的有用性与可开发性。因此,在档案资源建设阶段,收集工作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收集档案,其工作对象具有可扩展性和创造性。

      就档案收集工作的范畴而言,档案收集工作范畴不再是稳定不变的,而是需要根据社会转型的客观实际实现动态化重构。随着社会转型的逐步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必将日益多元化,加上对于档案、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的逐步升华,社会实践的各个领域都会形成相应的档案资源,且档案资源的积累、整合与留存逐渐成为一项前瞻性的公益工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根据社会转型的实际,动态化地重构档案收集工作范畴,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并对相应的档案资源实行质与量的控制、整合,成为档案资源建设的工作目标与努力方向。

      可以认为,常绿的档案收集工作生命之树赋予了档案收集理论不断升华的逻辑之美,在不断丰富发展的档案收集理论以及档案收集工作法规的指引下,档案收集工作顺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追踪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更新理念、拓展视野、优化模式,从而为国家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国家档案局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达40547.7万卷(件)。相关的数据,为我们了解国家档案资源建设概况提供了参照。

      就总体而言,档案收集工作的开展,基本经历了从收集档案到丰富档案馆藏的拓展、从丰富档案馆藏到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跨越,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轨迹。但与此同时,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也同样存在,比如“要树立‘大档案’意识,即所有记载历史信息的东西都叫档案、都有必要接收进馆。不少同志在研究应归档范围,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思想解放到什么程度都不过分。因为档案就没有范围,或者说档案不该有范围限制,只应有主次之分”;“综合档案馆应该树立‘大收藏观’,即突破仅仅收集与收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的做法,同步收集一切与社会生活和文化有关的各种材料,如家族谱牒、口述档案、民间文献等,积极与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争夺文化资源,不断丰富自身的馆藏,从而确保在社会记忆建构中处于优势地位”;等等。

      类似的观点,也许只是个案,但至少说明,在国家档案资源建设问题上,思想认识尚未统一。

      事实上,我国国家档案馆根据社会转型发展的客观需求,逐步拓展收集的范畴、开展档案资源建设,是由档案工作的性质以及国家档案馆的职能使命所决定的,是有条件的。换言之,以国家档案馆为主体进行的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必须立足于现有的档案法规,在维护社会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根据档案分级管理的原则,扩大建档范围、完善归档制度、科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强化对具有国家和社会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管理,才能最终实现档案工作的目标,为国家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筑就坚实的档案资源基础。

      三、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与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

      在档案资源建设过程中大力实施“以人为本”战略,凡是涉及人民群众的档案,凡是人民群众需要利用的档案,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用的档案,都要纳入档案资源建设体系,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形成的档案应建尽建。在全面覆盖的思想指引下,档案资源建设工作风生水起,新的理念、新的方法层出不穷,促进了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工作的深化发展。

      在此进程中,档案记忆观的兴起与认同,作用不容小觑。档案记忆观是指人们对于档案作为社会各项活动的原始记录所具有的构建人类社会记忆的作用和价值的基本认识。诸如,“档案是建构集体记忆重要且不可替代的要素;档案工作者有责任通过自身的业务活动积极主动地参与集体记忆的建构、维护与传承;档案工作者的观念、工作原则与方法对于集体记忆的真实、完整与鲜活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4]等,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方法,有助于我们将档案视作社会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档案活动视作从个体记忆、集团记忆走向社会记忆的社会文化活动,从而获得对于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新认识,对于增强档案意识、更新档案收集理念、创新档案收集模式、扩大档案收集范围,促进档案收集工作向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跨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但其中有一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那就是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与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的关系问题。

      自国家档案局明确提出“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战略目标以来,国家档案资源、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等,逐渐成为档案工作领域耳熟能详的一个术语,并常常在领导的讲话中以及相关的文章中交替出现。笔者认为,这并非好现象,应予以厘清。

      国家档案资源、国家档案资源体系与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不是同一个层面上的概念,属于不同的话语体系。

      基于我国档案资源建设脉络的梳理,我们发现,无论是在哪个发展阶段,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工作的主体、对象、范畴,尽管有所变化,但其发展轨迹一直是清晰可辨的。

      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并非一个实体性的概念,而是一个蓝图式、标杆式的远景规划,是一个有关我国档案资源体系未来发展的顶层设计,是我国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未来发展的路线图。因此,覆盖人民群众档案资源体系的建立健全,是一项宏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此工程的推进,一方面,既有赖于以国家档案局为核心的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谋划、推进,有赖于全体档案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更有赖于各级政府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视与支持。此外,由于我国的地区差异,在此蓝图具体实施时,还需要各地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因地制宜,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细化工作方案,唯有具备可操作性的方案与措施,才能使理念真正转化为促进档案资源建设的行为。另一方面,基于档案特点、国家现有档案法规、国家档案馆职能等的解读,笔者认为,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的建立健全,并不意味着纳入该体系的档案资源,最终都将纳入国家档案馆的资源体系之中。

      鉴于国家档案资源与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试图将其等而视之、大而化之,无益于覆盖人民群众档案资源体系的建立健全,也无益于国家档案馆职能的实现。

      四、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着力点

      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工作是一项伟大的工程,为促进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健康发展,我们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据我国社会的发展,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理论研究

      以改革开放的深化发展、经济建设的平衡运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核心价值观的重新确立、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入人心、社会记忆理念的广泛认同、社会文化需求的多元发展等为标志的社会转型发展,正在引发我国档案工作的变革,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倒逼档案工作的创新。

      因此,唯有围绕档案的特性、档案工作在国家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档案社会需求、国家档案馆的职能使命等展开全方位、前瞻性的探索,方能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工作的深化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持,促进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从理念到方法的创新,实现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结合档案馆建设实际,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顶层设计

      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所勾画的是一幅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创新发展的全景式美好蓝图。

      经过近60年的发展,我国的国家档案馆事业已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数量上,国家档案馆从无到有,在职能上,逐渐向“五位一体”拓展。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各个领域形成的各类档案,都将接收进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事实上,国家档案馆的性质、职能,国家档案馆网的布局,决定着国家档案馆所开展的档案资源建设工作是有条件的。国家档案馆是保存社会记忆的重要场所,但不是保存社会记忆的唯一场所,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所形成的档案,不可能也没必要全部接收进馆,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具有社会保存价值的档案,才有必要由国家档案馆管理。

      因此,对于日益庞大的档案资源、日益复杂的档案资源建设工作,必须强化顶层设计,促进档案资源体系的分层次化和多元化,并实行档案保管主体的分层次化和多元化。对于某些社会组织及个人形成的档案,可以考虑由其形成主体分别保存,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必要的监管或指导。

      (三)立足档案馆职能,完善档案资源建设相关制度

      档案资源建设是国家档案馆职能实现之基石,而档案资源建设工作的推进,则有赖于相关制度的完善。

      国家档案局颁布的相关法令,是新时期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大举措,相互衔接的法令体系构成了建设覆盖人民群众档案资源体系法规架构的基本轮廓,从原则上明确了国家档案资源的归属与流向,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工作提供了法理依据。但这毕竟是属于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在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工作的实践中,各级国家档案馆要根据相关法规,因地制宜地制定、完善本馆的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同时,档案征集工作、国家档案资源整合工作的展开,也离不开制度的保障。

      因此,立足于国家档案法规、档案馆职能等相关要素,制定档案资源建设工作所需的相关制度,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与措施,力争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工作实践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四)充分发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能

      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是一个蓝图式、标杆式的远景规划,是一个有关我国档案资源体系未来发展的顶层设计。它的建立健全,有赖于以国家档案局为核心的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强力推进。正如《意见》中所指出的:“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确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档案事业协调发展”。

      发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能,运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力量,在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这项伟大的工程中,积极调动档案形成者的积极性,规范档案形成者的行为,通过倡导、教化、指导、服务等方式,拓展、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工作。

      总之,档案收集工作的螺旋式上升及其跨越,体现了我们对于档案属性认识的深化以及对于国家档案资源建设规律的把握。档案收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所积累的经验,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意见》的贯彻执行,则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与契机。我们有责任把握好“又一次开始”的时代机遇,促进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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