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以丹寨县保护发展途径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丹寨县论文,为例论文,文化遗产论文,途径论文,物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丹寨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是该县主打品牌“最后的鸟图腾部落”文化的重要根基和组成部分,是促进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经济发展的宝贵资源。但面临着现代化的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堪忧,一些颇具民族特色的文化现象正在被湮没和逐步消失,一些民间传统技艺濒临失传,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不符合市场需求,缺乏经济效益。 当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主要是在抢救和保护上,但是单保护、不开发、不利用,不能真正做好保护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没有得到科学的发展。因此,本文试图以黔东南州丹寨县为例,从“文化产业”这个视角去探讨对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途径的新认识,同时给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内涵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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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明确地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社会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而在我国,由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请评定暂行办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了这样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产业化,即是指一个完整的工业化的生产模式,是如何将一种理念、想法、需求、价值、观念转化为一种产品,然后进入市场,拥有买方市场,进入营销体系,实现利润的过程。”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就可定义为把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变成一个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经济形式,并达到相当规模、规格统一、资源整合、产生利润的过程。因此,当前强调开发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进行产业化经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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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丹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发展的重要场所和载体,在开展学术研究、培养后继传人、进行宣传教育、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在某种意义上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者、继承者、传承者。如《贾》作为苗旅社会中最具权威和影响最深远的口述古籍经典,如今由于历史和经济等诸多原因,正面临着一种尴尬的境地,历史资料散佚严重,能掌握《贾》的贾师年岁渐长而相继去世,青少年对传《贾》的兴趣也相对淡薄。对于这种不适于产业化经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由政府出资资助,通过长时间的田野调查,搜集口述资料,编写文本,并出版相应文献资料,建立《贾》文化传习所,由老贾师通过招纳学徒,培养新贾师,政府给予贾师和学徒相应的生活补贴。 2.多元文化教育方式 教育就是一种文化传承的过程。教育要想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作用,必须倡导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即多元文化教育。多元文化教育作为现代的一种教育方式,其所倡导的多元文化性,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的多元文化教育,要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内容以多种形式纳入学校的正规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一项内容,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实施多元文化教育,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国家教育体系中,以制度化的形式成为教育的主要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在国家教育法规和制度保障下在不同的代际之间得到传承,成为世代相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次,多元文化教育承认不同文化群体的人们都有受教育的权力,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地方教育体系中,使得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能够充分认识自己民族或地方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增强自豪感和自信心,自觉地传承自身的优秀传统文化。再次,多元文化教育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其积极作用,为教育增添新的内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创新提供条件,为培养高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奠定基础。多元文化教育要实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愿望,在国家教育体系中必须进行适当的改革,在教育内容上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 3.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文化体验园 体验的前提是参与,参与程度越高,体验效果就越好。现代社会的人们已不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诱导和操纵,而是希望通过参与获得一种新的生活体验,一种旅游心情的分享。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我们依旧可以借助各种平台,打造以各种形式非物质文化表演为核心的、融合多种艺术门类的体验旅游产品。从旅游体验的角度看,实景舞台剧是紧密结合高级别的自然景观资源的一种开发模式,本身就具有极高的观赏性价值,同时得以展示民间歌舞、戏剧和一些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实景舞台剧是以天然的真实景观作为舞台或者背景的演出,演出主要以民俗文化、历史、传说等为主题,音乐、舞蹈、服装、演出和景观通常融为一体,效果宏大,震撼人心。根据实景舞台剧演出的时段不同,可以分为夜晚型和白天型两类。例如,著名山水实景演出剧《印象·刘三姐》、大型歌舞剧《云南印象》《多彩贵州》等等,都充分展示了各地少数民族原生态歌舞。少数民族原生态歌舞与旅游业结合,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是社会转型时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决策,同时也符合现代人多样化的精神需求。丹寨县应该依托7项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紧紧结合旅游业的发展,建立以展示民族文化遗产为主题的文化园区,集中各种民族文化资源特别是锦鸡舞、芦笙舞等原生态少数民族歌舞,打造1—2台实景舞台精品剧,使园区成为文化遗产的聚集地、传承地、展示地、发展地,更具有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的旅游价值和功能,吸引旅游者融入其中,获得独特的文化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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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民间传统手工技艺文化遗产实施产业化经营 对少数民族传统手工技艺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不但可以充分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推动民族民间文化事业的繁荣,同时还可以为当地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和增加税收。实践证明,绝大多数的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产品都可以直接进入市场,进行商品化经营。而少数民族传统手工技艺文化遗产自身的一些特点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提供了可能。 一方面,少数民族的许多传统手工技艺文化遗产的“有形化”,为产业化开发提供了某种可能。人们一谈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就会认为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无形化”的东西,许多民间传统手工技艺或技能也是装在民间艺人或匠人的头脑中的。但是,如果我们利用好这些装在民间艺人或匠人头脑中的传统手工技艺或技能生产出广受欢迎的“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文化产品——民间手工艺品,并进入市场流通领域,这样,少数民族传统手工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完成了它的商品化经营过程。 另一方面,少数民族许多精美绝伦的民间手工艺品本身就具有古朴、稚拙的原始美,也非常符合当代人的审美需求,这也为少数民族传统手工技艺文化遗产进入市场提供了可能。实际上,近年来丹寨卡拉鸟笼、苗族银饰工艺品走的正是这样一条道路,它们都成了游客和艺术爱好者十分喜欢的产品。因此,只要政府文化部门与旅游、经济开发部门携手联动,统筹规划,深入挖掘,调动民间艺人或匠人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并带动民间传统手工技艺与技能的发展,那么,少数民族传统手工技艺文化遗产的产业化经营的前景将十分广阔,而且还可以成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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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 当前,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保护意识不够、保护资金限制等因素的影响正濒临消亡。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丹寨县,即因保护资金严重缺乏,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而旅游开发的介入,不仅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优势转化为旅游优势,把文化价值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销出去,实现旅游的经济效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解决资金的难题,而且创新的开发方式能使文化传播的范围更广,价值得到更多的认同并促使人们自觉地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旅游业可以有选择地强化当地传统和社会,从而保护和促进某些传统文化的发展。因此,丹寨县应该利用其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旅游产业富民工程,建成石桥、龙泉山、韭菜沟、卡拉、泉山、排牙等一批核心景区景点,带动该县乡村旅游发展。同时借助厦蓉高速公路和贵广快速铁路过境丹寨的契机,举办具有丹寨地方特色的各种年会,如“鸟图腾文化节”、“吃新节”、“傩堂戏剧节”、“《贾》文化研读会”等,吸引四海宾客,借此展示丹寨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加大了宣传力度,又振兴了丹寨的文化,同时也可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三、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 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实现保护、传承和发展的目标,必须走产业化经营之路,即必须实现由文化遗产向文化产业的转变。 贵州是一个文化资源大省,但不是文化强省,特别是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全国还处于落后地位。如何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使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是当前极需解决的问题。这其中,包括了如何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突出作用的问题。 作为民族地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要在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只有走产业化经营之路。如此,必须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1.培育产业市场,整合文化资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产业化依赖于完善的市场环境特别是旅游市场的成熟,而当前我省的市场条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要大力培育旅游市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提供发展平台,同时,加大自然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的整合力度,将文化遗产的内容注入自然遗产之中,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产品的质量。 2.提升产品品质,树立精品意识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但产品基本处于原始阶段,品质有待提高。最典型的如贵州三宝之一的大方漆器,花色品种不多,雷同较严重,产品较初级,制作不精良,包装简陋甚至缺失,缺乏相关的产品生产标准。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强调原生态,但我们可以在不违背原生态原则的前提下美化产品形象,提升产品品质。同时,树立精品意识,大胆创新,创作出具有时代特征又符合审美需求的文化精品,形成市场占有率较高的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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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人才战略,提供政策支持 现阶段贵州省最为缺乏的文化人才是文化产业经营人才,是那些既有文化又懂经营的人才。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实施文化人才战略,打破文化人才流动中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身份的界限。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广开渠道吸纳英才,对从事民族文化遗产产业化的人才,应在政策上予以照顾和优惠,大力支持民族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和文化财富,对它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如果只进行单纯的静态保护,短期内也许有一定积极意义,但从长久来看,只会使它与经济市场脱离,降低其自身的生存能力,最终也无法实现真正的保护目的。所以,在实施保护措施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它的经济价值,适时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走产业化开发的道路,建立起开发式的保护模式。在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使之有效形成文化品牌,实现“文化遗产”向“文化产业”的转化,并最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走向良性循环道路,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产业化发展和旅游开发之路的一种新思路,也是一条切实可行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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