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评标过程风险探析论文_尼玛扎桑

招标投标评标过程风险探析论文_尼玛扎桑

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 西藏 857000

摘要:招标投标是公司采购的重要形式。在投标时每一个投标人在作出自己的决策时不知道对手的决策,而只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对招标文件的了解选择策略,这就需要招标方对招评标过程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从而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以实现招标采购目标。

关键词:招标;投标

公开招标其主要含义是招标活动处于公共监督之下进行。在公开招标时,应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这种公告是表明招标具有广泛性和公开性。凡是愿意参加投标的公司,都可以按公告中的方式领取 ( 或购买 )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和相关资料。采用这种方式,招标方可以在较大范围内,从众多的投标方中选择信誉良好、报价合理、技术条件好的投标人。同时,也有助于投标人开展竞争、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质量和降低造价。在投标时每一个投标人在作出自己的决策时不知道对手的决策,而只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对招标文件的了解选择策略。对于招标方,由于各种信息不对称存在着大量的风险,这就需要招标方对招评标过程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从而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以实现招标采购目标。

一、潜在投标人分析阶段存在的风险

在确定招标的项目范围后,招标方应首先要对投标人市场的环境进行分析,了解行业内产品的供求状况、市场规模、市场容量、市场构成、品牌分布等情况。通过了解,招标方可以初步判断欲招标项目的成本价格、可供选择的潜在投标人、可结成战略联盟的核心投标人等。在对投标人市场环境有了整体了解后,可总结该市场中主要投标人的市场活动、市场定位以及其市场策略等。如果招标方没有对投标人市场环境进行分析,就开始编制招标文件,则很难提出切合实际的招标条件,也很难吸引到真正有资质、有能力的投标人参与竞标,最终将无法达到较好节省成本、提高效率的招标效果。

潜在投标人的选择,主要是指对现有的投标人和准备发展的投标人进行大致的选择,把明显不符合标准的投标人排除在外。在此过程中,招标方面临的主要风险是潜在投标人的选择和评价标准缺乏全面性,很难准确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与质量。再加之某些招标项目的特殊性,它的潜在投标人可能出现相对比较少,选择的面也相对较窄,从而加大了招标方寻找到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难度。

二、招标文件编制阶段的风险

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活动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最重要的文件,是招标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因此,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工作中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工作。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传递招标的有关信息和有关具体要求的唯一合法途径,如果招标人的招标信息传递有误或者含糊不清,势必会导致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所传递给招标人的信息与招标人的实际想法不一致,这样可能会导致几个后果,一是所有的投标都不符合招标人的实际要求,从而导致招标失败 ;二是导致实际最具竞争力的投标人由于信息传递的错误而未能中标,最终的中标人并不是招标人最理想的合作伙伴 ;三是招标人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澄清,这样既增加了招标人的工作量又增加了投标人的工作量,从而延长了招标时间,影响招标工作的效率。招标文件也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投标人要想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只有在对招标文件有着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同时,招标文件也是定标后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的绝大部分内容将成为合同的内容,而合同是明确招标人和投标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是整个招标项目顺利实施所必须遵循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因此,如果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遗漏了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技术要求、进度要求、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轻则会增加合同谈判的工作量,重则会使项目的实施出现偏差,有时甚至会使招标项目完全失败。

三、投标中存在的风险

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是高价围标及超低价抢标。投标中的这些风险往往也是招标整体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且存在很多不可控的因素。因此,明确投标风险出现的可能将有利于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高价围标

高价围标是指一些投标人在投标前暗中达成协议,均以高价投标,并保证互不竞争,迫使招标人不得不以较高的成交价格与投标人达成交易。高价围标对招标人来说是招标之大忌,它使得投标人之间的激烈竞争不能得到充分体现。招标人不但不能以低价采购,相反,其采购成本往往还要高于其他采购方式。待招标人开标后发现这一问题时,唯一的处理办法只有寻找合适的理由否决所有投标或者宣布废标。而重新招标不仅要耗费人力、物力,还有可能遇到更高价围标。在急需得到货物或等待开工的情况下,招标人往往只好听任摆布,以高价买进。由于它对招标的破坏性极大,因此,是招标人要重点防范的招标风险之一。

高价围标的一种做法是,众投标人事先商定一个高的投标报价,并推举(如)甲以该价格投标,以期中标,其他投标人则按约定以更高的报价投标,即所谓“陪标”,开标后,由于甲报价较低而获得合同。高价围标的另一做法为 :在使用上述方法的基础上,再由“护标”人(如)乙报出一个极低的价格,使其开标后成为最低标,然后,乙以种种理由拒绝接受合同,结果迫使招标人将合同转授次低标的甲。甲得到合同后,或给予高价围标的陪标人、护标人好处费,或将合同分给众人,从而分享利益。招标作为一种科学的竞争制度,其意义在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而高价围标是通过限制竞争来谋取超额利润,这从根本上改变了招标的本质和积极意义。

(二)超低价抢标

低价抢标是指投标人以不正常的低价投标,谋取中标。低价抢标也是招标中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应严防其得逞。低价抢标的主要风险在于过低的价格将使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法按质、按量、按时提供产品。事实上,极低的报价中标后,招标方的利益常常会被低价抢标人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延迟交货期或工期等方法损害。由于招标采购的项目,往往要么数量较大,要么时间很紧,一旦发现上述情况,招标方无论是另行采购还是诉诸法律,都难以补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所以,低价抢标给招标方带来的不只是金钱上的节省,而是更大的浪费,必须采取措施,全面防范。价格从某种程度上是决定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单方面强调低价只能降低采购的质量。因此,低价抢标也是投标过程中的另一个主要风险。

四、评标中存在的风险

在招标中,评标过程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由于我国公开招标采购的历史不是太长,公开招标制度不是很完善,不少评审专家的实际评标能力不强或是实际工作经验不丰富,如果由于评标过程不规范以及评标过程中采用的评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等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原因,都会使评标过程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中均只列出评标因素,没有列出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或者在制定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时,如果含有厚此薄彼、歧视排斥某些潜在投标人的条件,人为设置不合理条款,暗带指向,预定中标人,使评标标准过于主观化、定性化,就很难对投标人作出公正且合理的评价,也势必难以评选出真正最合乎条件的投标人,从而使公开招标无法达到最佳的效果。另外,在采取“打分法”评标中,如果分值设定不清晰,弹性较大,可大可小,可宽可严,往往也为人为操纵评标留下了空间,致使公开招标的目的无法实现,进而破坏了招投标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秩序

论文作者:尼玛扎桑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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