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系为中心的“翁方刚四卷”长期编撰价值实例_翁方纲论文

《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长编价值例说——以经部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长编论文,经部论文,提要论文,价值论文,中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5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2494f2014)06-0087-08

       《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以下简称《提要稿》)是翁方纲任职《四库全书》馆分纂官时所写的《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总目》)提要的初稿,共计千余则。《提要稿》对于研究《总目》编撰史、分纂稿与《总目》定稿之间的关系、分纂官与总纂官在《总目》编撰中各自所起的作用有重要价值。《提要稿》包括为撰写提要所辑录的资料和提要两部分。笔者将此类辑录的资料称为资料长编,简称长编①。吴格先生曰:“《提要稿》中所撰提要,有题为‘谨按’、‘谨案’者,有未题‘谨按’、‘谨案’而实为提要者,兹统一体例,遇此即补题‘谨按’二字。”[1](凡例)这些“谨案”即为翁氏所撰之提要,下文径称为提要。

       目前学界对于《提要稿》的研究基本集中在提要部分,对于长编所涉甚少。乐怡曰:“翁氏《提要稿》每篇提要之前,几乎都有翁氏从原书中摘抄的札记,其主要目的是为撰写提要时作参考。”[2]②其对长编的作用作了很好的概括,但由于乐氏既没有系统分类,又非详细论述,故难免挂一漏万。刘仲华在论述《四库纂修提要稿》时对长编的作用有所涉及,其言曰:“在翁方纲所撰《提要稿》中,翁氏首先摘录了原书序跋的内容和所做时间、相关藏书印记、主要内容,其间也偶尔附有个人评语,类似于读书札记。……在翁方纲所撰提要中,相当部分的内容是大量摘录书中的内容,并间附自己简短的评语。有些摘录甚至达到数千字,颇为详细……为了自己撰写内容提要积累资料。”[3]370-371可以说,刘氏对长编所辑录的各种内容基本都已提及,并言及长编的作用,但限于篇幅(仅数百字),难以深入。张升认为“札记”的写作一方面是“翁氏治学、写作的一种习惯”,另一方面则是起“备忘”之用[4]。张氏只是概论其写作原因,亦未深入。事实上,长编对于研究《提要稿》、《总目》乃至《四库全书》皆有重要的意义,但其价值尚未得到学界的重视。笔者不揣鄙陋,试以《提要稿·经部》长编为例,对其进行较为系统地分析,以期阐明其价值,使其得到学界重视。

       一、长编内容略说

       乾隆与《四库》馆臣在编撰《四库全书》之初就决定“另编目录一书”即最终编订完成之《四库全书总目》,对于内容,则要求“具载部分卷数,撰人姓名”[5]54,“要旨檃栝,总叙崖略”[5]55-56。在此背景下,翁方纲为纂提要稿必是以书名、卷数、撰人姓名、生平爵里及对书籍主旨之考证为中心的。翁方纲编撰长编的目的主要是为撰写提要作参考,故长编亦以与书名、卷数、作者、内容考证相关之内容为中心。

       《提要稿》长编所包涵的资料甚为丰富,其中多颇有助于考证者,现举其大端,略分七类,概述其内容及其价值于次。

       二、长编所载书名、卷数、作者及其价值

       目录之内容,首要者为书名、卷数、作者,《提要稿》长编亦首列书名、卷数、作者。但《提要稿》长编对书名的记载与《总目》常有歧异处,通过长编或能纠正《总目》之误,此亦其价值之一端。

       如《周易传义折衷》条长编记曰“《周易传义折衷》三十三卷”,“《周易程朱二先生传义折衷》卷第一”[1]10。是知此书《四库全书》③底本题名为《周易传义折衷》,卷中题名为《周易程朱二先生传义折衷》,而《四库全书》及《总目》皆题为《周易程朱传义折衷》[6]23。案此书《经义考》[7]78s、《浙江採集遗书总录》[8]7皆作《周易折衷》。是知此书题名多有歧异。长编之题虽未必真确,但给我们提供了底本明确无误的信息,为我们考证书名提供了确实的资料。

       对于书籍的卷数,长编所记与《总目》亦多有歧互处。长编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关于底本卷数的资料,对我们考证书籍卷数具有重要价值。如《周易衍义》条长编记载:“《周易衍义》七册,无卷数,《经义考》亦不著卷数。”[1]10而《总目》此条著录为十六卷[6]23,且并无说明,似其本即分为十六卷。如无长编记载,则《四库》底本是否如《总目》所言为十六卷,则不可知也。

       至若作者,长编所具材料更多。如其于《郭氏传家易说》条曰:“‘绍兴辛未’仲夏,朱彝尊《经义考》作‘辛亥’。辛亥是绍兴元年,雍序自言伊川殁时方四岁,伊川卒于大观元年丁亥,则雍生于崇宁三年甲申,至绍兴辛亥才二十八岁,当以辛未为是。”[1]4案《总目》此条删此考证。目录之用即在使人开卷而知其书,对于作者,当然需要得一确凿之结论。此条若无对作者的考证,则证之《经义考》,难免疑惑。其考证之价值可见,于读《总目》亦不无补益也。

       以上例说长编对于书名、卷数、作者考证之价值与意义,《提要稿》长编中此类材料甚多,限于篇幅,此不赘述。

       三、长编所载序跋之价值

       刘仲华说:“翁方纲向来比较重视序跋,认为序跋是展现或者概括本书主旨、体现学术流变的重要信息,因此凡所校阅图书,大都抄录其序跋以及作序时间。如果所校办书籍中的序跋时间与前人著录的时间不一致,翁方纲还仔细加以考订。”[3]370正如刘先生所说,翁方纲对序跋非常重视,翁氏常在长编中抄录涉及写书缘由、刻书信息、书籍内容、藏书信息之序跋。这些序跋对于考订《四库》底本之删减,考索书籍内容、作者生平,考证《总目》讹误皆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1.考《四库》本之删减

       《四库全书》在抄录书籍时对底本之序跋多有删减,长编中多辑录这些序跋之名称,甚至全文照录。故以长编之记录比对《四库》本,可知其删节情况。如《读易纪闻》条记录此书之序四则,而《四库》本此书无一序,是知《四库》此书删节序跋甚多。这些被删减的序跋有助于了解书籍主旨、价值及前人对此书评价者,长编抄录的这些序跋可使我们对书籍有更深入的理解。

       如《四库》本《洪范正论》只有胡渭自序一则,而长编中录有鲁曾煜序,此序于《洪范正论》撰作缘起、价值皆有精到论述[1]52。鲁曾煜序从《洪范》研究学术史的角度对《洪范正论》撰作缘起、主旨,《洪范》研究源流等问题作了梳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洪范正论》的撰作背景、学术价值、学术史意义。《四库全书》在抄录此书时删去此序甚不合理,此序赖长编以存。长编中如是具有重要价值之序跋甚多,其价值勿庸赘述。

       2.考佚书内容、作者生平

       清廷在修撰《四库全书》之时,除抄录者外,更多的是只存其目,甚至因为种种原因而被禁毁。因为乾隆所搜集的遗书中颇有稀见之书及抄本、稿本,这些书在作存目、禁毁处理之后,很大一部分现已佚失。陈先行先生在《影印〈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弁言》中也写道:“由于《四库》并未将当时所有图书收入,或存目,或删除,或禁毁,而存目、删除、禁毁之书在今日并非皆有流传,那么札记多少还在客观上记录了这些佚书的面目。”[9]13长编所录序跋佚文,颇有可供考订佚书内容、作者生平者。如《四库全书总目·经部·乐类存目》收录明汪浩然所撰《琴瑟谱》一书,此书《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10]、《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经部》[11]皆未收录,《四库存目标注》亦仅录《浙江省第六次呈送书目》、《浙江采集遗书总录》之信息[12]398,而无相关版本、收藏信息。可知此书即使没有佚失,亦已颇为稀见。

       翁方纲所书此书提要曰:“《琴瑟谱》三卷,明嘉靖四十二年广东琼州府正乐生员汪浩然辑。有罗浮、叶春及跋。而浩然之名,省志、郡志皆无之。第一卷有琴瑟之制以及图说、指法,下二卷则各分诸调。其自序谓与其子合奏之,盖专习是二器者,故言之详。应存其目。”[1]109

       《总目》所记与《提要稿》大体相同,其言曰:“《琴瑟谱》三卷(浙江巡抚採进本)明汪浩然撰。浩然始末未详,自称广东琼州府正乐生员,殆乐生也。第一卷有琴瑟之制以及图说、指法,下二卷则各分诸调。浩然能协琴瑟之声为八音,尝谱大成乐奏之广州学宫。湛若水尝为作记。其自序谓与其子合奏之,盖以专习世业,故言之特详耳。”[8]332

       从《提要稿》、《总目》可知,在撰写提要之时,汪浩然的生平已无可确考。但通过长编所录此书自序可略知汪浩然之事迹,现录于次:

       嘉靖癸亥秋八月朔日琼州府学正乐生员汪浩然自序:浩然役志雅乐,长益究心,酷好琴瑟,壮岁乃与同郡琴师吴帡游罗浮山,偶遇真师,授以八音之详。其于琴瑟合奏,宛然太古遗音。乃知古人琴瑟不离其侧,以二物相须为用也。累年玩索,时阅二纪,因携子王翰度琼海,涉庾关,走豫章,入会稽,寻禹迹,遨游遍访,务究真元。遂自吴返于故邱,窃取诸贤往谱,考其同异得失之详,别为序次。适总督广闽都台百川张翁节制三省,奉命削平逆琏。既而濯征海夷诸寇,肤功屡奏。岁壬戌腊月,乃移檄琼郡大夫,征浩然赴苍梧,俾以正乐舞之责,而令愚父子合琴瑟而并奏之,即命浩然备琴瑟之谱而梓之。[1]109

       从其自序中,我们可以约略了解汪浩然学琴始末及其履迹,并可知《提要稿》、《总目》中所提到的奏乐广州之原委。若深入考察,或可证其琴瑟乐律本自道教(偶遇真师、务究真元),亦可与古人将音乐与天道合而观之的思想相联系。其提供之信息不可谓不富。

       《提要稿》长编所辑录之序跋关乎书籍内容、作者生平者颇多,其价值不容小觑。

       3.考《总目》之误

       《总目》某些讹误即因不录序跋所致,通过长编所录序跋可以考证其谬误及致误之由。如《四库全书总目·了翁易说》曰:“此本为绍兴中其孙正同所刊。”[8]7《提要稿》曰:“其子正同绍兴十二年知常州,刊于官舍。今此抄本有正同跋。”[1]3并于长编中抄录此书之跋曰:“先公晚年益绝世念,致一性命之理。尝著《易说》,以遗诸孤。正同谨以家藏刊于毘陵官舍,庶几流传,不没先志。绍兴十二年十月日,男右衒义郎权发遣常州军州事陈正同谨题。”[1]3则陈正同当为陈瓘之子。《四库》本《了斋易说》若著录此跋,故可免此误也。

       4.考订底本

       《四库全书》删刈底本序跋致使《四库》所依据之底本难以考证,长编所录序跋多有助益于考证底本之材料。如崔富章先生在考证《总目》“《礼记集说》一百六十卷”条时说:“清康熙间徐乾学据毛氏汲古阁藏影抄宋本辑入《通志堂经解》中,惟下半部各卷后卫湜增入者,校刻时移入前去,失原本面貌。小四库(《四库全书荟要》)据通志堂本缮录。《总目》称‘两江总督采进本’,版本不明,库书当与小四库同。”[13]崔先生此条推测虽颇合理,然终无直接证据。而《礼记集说》长编抄录纳兰容若序[1]67-68,则知此书底本为《通志堂经解》本无疑。

       四、长编所录印鉴与底本考订

       刘仲华先生说:“翁方纲本人精鉴赏,因此对于图书的版本,尤其是稀世的珍本、稿抄本之款识、藏印等信息非常重视。乾隆朝征集遗书之初,原计划是抄写副本进呈,但后来各省所进图书绝大部分都是原本,这些都为承担校办任务的分纂官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3]370或许如刘先生所说,翁氏最初辑录各书之印鉴是为了鉴赏④,但现在看来,以印鉴为资料,对翁氏所校各书进行考察,能考出翁氏所校书籍的版本流传情况及其他更为丰富的信息。现将翁氏所录经部各书之印鉴、及可考出之藏书家表列出,见表1。

      

       如以吴氏绣古亭为例,表1所列之五种(《了斋易说》、《南轩易说》、《周易传义折衷》、《周易图说》、《周易古今文全书》)有吴焯印鉴之书,《绣古亭熏习录》均有收录[14]⑥,通过考订《绣古亭熏习录》可以发现许多有价值的信息。如《了斋易说》条曰:

       右澹生堂钞本,卷尾载绍兴十二年子正同跋。按胡氏双湖云:正同绍兴十二年知常州,刊于官舍,刊本只题《了翁易说》,初不分卷。又《东都事略·列传》:陈瓘字莹中,南剑州人。章惇、蔡卞主绍述之论,追贬司马光,上谤宣仁后。瓘因对,哲宗感悟。徽宗朝迁右司谏,上疏论外戚向宗良兄弟与侍从交通,罢知无为军。方袖疏论蔡京而命下,于门外缴四奏京,罢。召还,迁右司员外郎。又以书抵曾布,布怒,除名,编管袁州。坐其子正汇上书,逮系开封狱,安置通州,移楚州。卒年八十五⑦。瓘有词辨,通《易》数,言天下治忽多验,自号了翁云。子正汇、正同。是编题曰《了斋易说》,岂出自钞胥之譌耶?然焦氏《经籍志》亦作《了斋易说》一卷,则相沿已久矣。[14]529

       从《绣古亭熏习录》此条题跋中我们可知:(1)澹生堂抄本,即《四库》之底本。(2)吴焯藏本《了斋易说》“初不分卷”,而《提要稿》、《总目》皆注为一卷,知此为馆臣所改。(3)《东都事略》有陈瓘之传,为我们了解、研究陈瓘提供了丰富的信息。(4)焦氏《经籍志》(案:即焦竑《国史经籍志》)作《了斋易说》。这些信息对于我们了解陈瓘及《四库》底本皆颇有助益。

       同时,通过对印鉴的研究可知《四库》底本的收藏源流,这对于考订《四库》底本亦具有重要的价值。亦以《了斋易说》为例,可知此底本迭经祁承

、朱彝尊、吴焯收藏,这为我们提供了《四库全书》所收《了斋易说》底本较为完整的收藏源流。

       五、长编所提供之版本信息及其价值

       我们知道,除《永乐大典》本外,《总目》只记录底本所献者、所藏者为谁,或径书通行本,而不著录此书之版本形式。长编对于版本信息,如版本形式、行款、底本格式等多有记载,这些记载皆利于我们考订《四库》底本。

       翁方纲对于特殊版本,如抄本、写本、善本等,在长编中多有明确记录。如《周易古占法》、《南轩易说》长编注为抄本,《了斋易说》、《易辨》长编注为“澹生堂抄本”⑧,《诗经六帖重订》更是详细记载曰:“抄本,红格,板心书名之际作七字曰‘羹牆之间见艾吕’。”[1]55

       这些对底本版本形式之记载,对于《四库》底本之确认具有重要意义。如《总目》记载所收《易辨》底本为郑大节家藏本,《浙江采集遗书总录》记录为:“二老阁写本。”[10]13《四库存目标注》亦只著录浙江所进之二老阁本信息。通过比读《提要稿》与《总目》之《易辨》提要可知,二者文字虽有差异,然明显可得出《总目》此条自《提要稿》改编而来,即翁方纲所校读之《易辨》即为《总目》之底本。而翁氏所校办之《易辨》明确记载为“澹生堂抄本”。是以我们可以知道,《易辨》底本当为二老阁所藏之澹生堂抄本。《浙江采集遗书总录》所注并不确切,不能确切提供《易辨》底本之信息。若无《提要稿》长编之记录,此底本信息终将难以确知。

       长编对于所校书籍格式亦有所记载。由于《四库》底本多不可考,或已亡佚,这些记载就对我们了解《四库》底本之格式、考证《四库》本对底本之篡改有了重要的价值。如《洪范正论》条长编记载:“凡引《正义》及《书传》,皆较经低一格。其引诸儒之说及己说,皆低三格。”[1]52今《四库》本《洪范正论》⑨则是引《正义》及《书传》,皆较经低一格,而引诸儒之说及己说则较经低二格。可见《四库》本未遵守底本格式,擅自改作。

       六、长编所载目次对书籍内容考订之价值

       《提要稿》长编中常会抄录书籍之目录,翁方纲辑录目录盖出于对书籍之考证。如《易序丛书》条长编详细记载了此书的目录:“《易序丛书目录》。开封赵汝楳。卷之一 易雅;卷之二 筮宗;卷之三 八阵通说;卷之四 通记衍义;卷之五 通记拾遗;卷之六 如意成图略;卷之七 如意城画地;卷之八 六日七分论;卷之九 辩方图;卷之十 纳甲辨。”[1]19-20下文更对每卷内容作了较为细致的介绍。通过《易序丛书》提要稿可知,翁氏此条意在辨证此书非《易序丛书》原本,其中夹杂非此书者甚多,故将各卷目次及主要内容详细列出,以便于考证。通过比读本书篇目及各卷主要内容更可证明翁氏所言非虚。翁氏在长编中记录篇目的目的多与此同,即为了考证书籍之内容。

       同时,因为《四库》馆臣校办之书颇有亡佚者,长编对书籍目次、各卷内容的记录颇有助于我们了解此稀见、亡佚典籍之内容、主旨。如《大易法象通赞》一书底本为写本[10]7,《四库存目标注》惟记录《总目》、《浙江采集遗书总录》之版本信息,对现存此书之收藏单位、书籍内容概无所涉及[12]6。此书或已亡佚。长编对此书的序跋、目次有详细记载[1]22-23,对我们了解此书之内容、主旨具有重要意义。文繁不录。

       《提要稿》中涉及之抄本、写本甚多,除已亡佚者外,长编所录目次对于校正现存版本文字之正误、内容之完阙皆有重要意义。

       七、翁方纲之考证及其价值

       翁方纲在校读图籍之时,对书籍的内容多有考证,这些考证结论多书于长编之中,颇有价值。现将这些考证分类,例说于次。

       1.对前人著录谬误之辨正

       中国目录学发展源远流长,一种书籍往往被数种目录所记录,但这些记载亦难免有误。翁方纲对记载谬误者多有辨证,其价值不言而喻。如《周易集传》条曰:“其于卦象、爻象有互观而得之者,有拆观而得之者,有横观而得之者。至于卦变、爻义、物象、字训,无不分疏。《吉安府志》谓此书‘每卦爻下各有分变象辞占’者,非也。”[1]11此条即是对方志目录著录错误之补正。

       2.对字词之订正

       翁方纲在校读图籍之时,对于书中文字,多有考订。如《石鼓文定本》条曰:“篆文一卷,即从杨慎本摹出者。时有一、二改杨之误(如第三鼓‘田平既安’,第一鼓‘□敺兴□’,旧作‘孙’,杨慎本作‘畴’,虽未必然,然今以石本核之,实非□字)。‘其来大即’,杨作‘□’,此字今已亡。潘《音训》是‘即’字,竹垞考从之。”[1]139可见翁氏以多种版本、书籍考订文字,以正其讹。

       3.对底本之校改

       翁氏多将其校读书籍之具体意见记录于长编之中,这些校读札记无论是否为《四库》本所吸收,皆有其价值。如《郭氏传家易说》条长编曰:

       以下《系辞》、《说卦》、《序卦》、《杂卦》四条,已分见于本书各卷之首。盖《文言》以上所论皆上下经,故须列于卷首,而卷内则无之;《系辞》以下所论皆传,故分列于卷内,而卷首则无之,郭氏原书必如此也。惟此抄本则下七册是其原抄藏之本,而兹首册则是另抄补入之本,盖原书首册已失,收藏家即从《大易粹言》抄补之,以足此首册也。而《大易粹言》则系提□于卷首,乃是《大易粹言》辑书之体例,非郭氏原书样矣。今□□存此四条,是与本书卷内相复,似以删去为是。谨签候酌。[1]5

       此所谓“以下《系辞》、《说卦》、《序卦》、《杂卦》四条”,当即指《总论》而言。案诸《大易粹言》卷六十五《系辞上》有“白云郭氏曰:《系辞》首一章之义,当先辨天地非乾坤,乾坤非天地……故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一条,卷七十一《说卦》有“《说卦》论说八卦之道……所谓作者矣”一条,卷七十二《序卦》有“三才之序,先天地而后万物……所谓塞乎天地之间者也”一条,卷七十三《杂卦》有“六子之刚柔……是以独乾坤为刚柔”一条⑩。此四条分列于《四库》本《郭氏传家易说》卷七《系辞上》、卷九《说卦》、卷十《序卦》、卷十一《杂卦》之首,而《总论》无此四条,是知《四库》本《郭氏传家易说》翁方纲之校读意见,对底本进行删改。翁氏所改虽甚有理据,然若能了解《郭氏传家易说》底本文字与《四库》本之异同,对于研究者来说自有其意义。

       《四库》馆臣对于底本之校改非皆确然无误,若能以长编之校改资料、意见为依据,对《四库》本进行校正,所获必能颇丰。这对于具体书籍,乃至于对《四库全书》校改之研究皆具有非常重要之价值。

       4.对书籍得失之考证

       由于四库提要最终需要“要旨檃栝,总叙崖略”,故对书籍内容的考订是最为重要的内容,提要稿对书籍内容的考证颇多,甚有价值。但《总目》、《提要稿》限于形式、篇幅,对于书籍内容之评价,往往只能写下结论,至于依据,则常常阙如。有些情况下,《提要稿》长编为其提供了依据。

       《礼乐合编》之长编更是为提要稿的每一条提供了理据。《提要稿》言道:

       其书以经典古训之语,合诸后世说部小史之语杂采之。又或间出一二断语,并分别名目,如所谓“本纪”、“统纪”诸类,皆无复有文理。且每事不详其源流本末,但举其一语。又有并非礼乐而阑入者,意谓考礼乐者无所不该,而不自知其混淆也。大约编次既无体例,叙次又乖文义,毫无条理,竟不成书,并其目亦不必存矣。[1]76

       读《提要稿》可知此书之不经,然翁氏于《提要稿》内并无实例以证之。较诸长编,方知此则《提要稿》每句皆有据依,有理有据者也。长编曰:

       诸卷诸类皆分“本纪”、“统纪”。引某书不疏某篇,如《汉书》第云《汉书》,而不著其为志、为表、为传,此已不可。至于引自古礼乐事,而总于其末条注之云“已上《二十一史》”,此何说。每引古礼乐事,以经典古训词,合诸后世说部小史之语杂采之。又间或出一二断语,皆无分别。记古今礼乐之本末源流,自必如马、郑诸《考》、《志》,备晰源委,又事必各依其类,方能详尽。今但每事举一语,又有并非礼乐而攙入者,意盖谓考礼乐者无所不该,而不自知其混淆也。[1]75-76

       《提要稿》之依据了然可见,实可谓无一句无依据。这种长编颇有助于我们了解《提要稿》及《总目》的学术价值,同时也可了解《四库》馆臣的学术态度。

       八、校办图书之意见及理由

       翁方纲亦于长编中提出对校读书籍之处理意见,并提出其理由。因为长编是翁氏为撰写提要所辑录的资料,其中所具按语、判断不似《提要稿》、《总目》需作冠冕堂皇之语,是以更能见翁氏自己真实的想法。而这些想法往往能更直接地说明此书的价值和之所以需要抄录、存目或无需存目的原因。

       如《黄钟通韵》条《提要稿》对于其价值只说“未知果能逐一符合否”[1]110,《总目》更是只以国书的正统观来判断此书价值,有失偏颇。长编中小字径书“时人之作,未究古韵,可以无抄”,直截了当,言简意赅,而此书所以只需存目之原因已了然可见。

       本文分七个方面对《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长编的价值进行了研究,长编是《提要稿》撰写的基础,通过阅读《提要稿》可以略窥其编撰之依据、过程,对我们研究《四库全书总目》编撰、《四库全书》底本等都具有重要的价值。若深入、全面研究《提要稿》长编,必将大有收获,且能推动《提要稿》、《四库全书总目》乃至《四库全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收稿日期:2014-10-19

       注释:

       ①笔者所谓“长编”包括眉注、旁注在内。学者一般将“长编”称为札记,如乐怡、刘仲华,然笔者以为,这些内容是为编写提要而辑录之材料,称之为长编更为合适。吴格先生在《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凡例》中说:“《提要稿》正文以外,行间眉端,多存朱墨笔之眉批及小注,批注或出于翁氏,或出他人,不尽可辨识,兹不区分字体,加括号录于相关内容后,并注明‘眉注’、‘旁注’。”从内容可知,这些眉注、旁注即使出于他人之手,亦当是与翁氏同校书籍之纂修官,非后人所加。笔者此文所讨论之问题只涉及长编之价值,至于其为翁氏所撰抑其他纂修官所加,关涉不多,故不加区分,径作探讨之资。

       ②乐怡此处所说不确。案翁氏所纂的经部191则提要稿中(为免分歧,整理本从嘉业堂本中辑录者不算在内),没有长编的102则,占53.4%,乐氏所谓“每篇提要之前,几乎……都有札记”之说不可信从。

       ③笔者所言《四库全书》即《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④笔者以为翁氏辑录藏书印鉴的原因更多的是为了考证版本流传,但并没有史料可以证明此点,阙疑。

       ⑤此藏书家据杨廷福编《明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增补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3月)、《中国藏书家印鉴》(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11月)考订。

       ⑥案:《绣古亭熏习录》所录五书中有三种题名与《提要稿》略有不同,《南轩易说》作《南轩先生张侍讲易说》,《周易图说》作《钱氏周易图说》,《周易古今文全书》作《周易古今文大全》,然比对跋文,可知为同一本。而《周易折衷》一书,当即为《提要稿》所著录之《周易传义折衷》,则目录有而正文无。此本《绣古亭熏习录》为残本,阙失颇多,《周易折衷》题跋正在阙失之列。

       ⑦案:《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三八二册《东都事略》卷一百《列传八十三·陈瓘》作“卒年六十五”,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⑧《了斋易说》原稿作“淡生堂抄本”,详见《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整理本)第2页,《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影印本)第九册,第737页。

       ⑨详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六十八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⑩详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十五册《大易粹言》,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621、724~725、737、7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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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济系为中心的“翁方刚四卷”长期编撰价值实例_翁方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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