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与政策研究

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与政策研究

陈俊红[1]2002年在《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与政策研究》文中认为随着转基因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农业生产应用范围的扩大,转基因农产品安全性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此外,随着转基因农产品产量增加,转基因农产品也逐渐成为重要的贸易商品。进而使转基因技术安全性问题渗透到贸易领域,转基因产品安全性和贸易问题更加复杂化,引起的贸易纠纷越来越多。并随着转基因产品贸易范围扩大,国际影响也越来越大。 中国已经成为WTO成员国,必须按照WTO规则参与国际贸易。而作为农产品贸易大国,考虑到农业生产的弱质性,中国在保护本国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同时,还必须维护本国消费者和农业生产者利益。因此,如何利用合理的贸易手段减少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是目前中国面临的重要选择。 本论文通过介绍世界和中国转基因农业生产和贸易发展特征,分析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性及由此引发的贸易争端,剖析世界主要转基因农产品贸易国的政策基本取向及其原因,阐述国际上对转基因农产品贸易具有约束作用的多边协议,为21世纪国际贸易自由化背景下的中国转基因农产品贸易发展提供政策选择依据。 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与政策研究发现,转基因技术及农产品的安全性尚难确定,国外一些转基因农产品已经进入中国市场,对中国构成了潜在威胁。因此,中国应该采取转基因农产品进口限制政策,同时,对国内非转基因农产品采取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以达到既替代进口转基因农产品又扩大了出口市场份额的目的。此外,由于转基因技术对于解决粮食短缺、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等问题显示出巨大优势,现阶段中国转基因技术发展的总体水平还很低,所以,还须加快研发进程。 根据研究结论,论文建议中国应完善转基因农产品安全法规体系;构建进口转基因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强化进口管理;提升非转基因农产品竞争力,扩大其国际市场份额;以及加大国内转基因技术产业支持力度。

董悦[2]2011年在《各国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的国际比较及综合评价》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农业转基因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蓬勃发展,各国都致力于推广和发展生物技术并将其作为提高本国综合国力和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转基因产品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有关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管理也就愈发显得迫在眉睫。世界各国纷纷从本国的国情出发,积极制定相关的管理政策来对农业转基因技术的研发,生产,流通与跨境贸易等环节进行规制和管理。各国有关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管理法规犹如一种市场信号,不仅反映了其对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客观要求,同时还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世界各国在转基因生物技术和农业竞争力等方面的明争暗斗。因此,在这样一个大环境背景下,十分有必要对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主要的农产品贸易国家有关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管理法规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综合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国管理的严格程度进行更加客观的综合评价,以期能够更加明确全面的了解我国贸易伙伴国对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态度和倾向,并为我国有关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法规的创新和完善提供更加全面科学的参考,从而有利于我国制定既能最大限度的保障本国粮食安全同时又能促进转基因技术继续创新和发展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也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转基因农作物的商业化以及转基因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提供国际视角的依据。因此,本文从转基因农产品的食品供应链的角度出发,从转基因食品的研发与实验、商业化生产、流通与销售、进口和政府宏观管理五个方面,对全球21个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家的转基因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和比较,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一个包含21个国家,25个评价指标的叁层次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灰关联法对各国转基因安全管理的严格程度进行更加客观科学的定量的综合评价,并对各国按照转基因安全管理严格程度进行排序及分类。通过对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家有关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本文得出的结论有:各国转基因安全管理法规的制定参差不齐,且具有明显的国别差异性;而对我国来说,尚还缺乏一部专门法律对转基因:技术及其相关产品进行管理,管理部门繁杂且分工不明确,对上市后的转基因食品监管不到位,因此我国的管理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除此之外,各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家对转基因的安全管理严格程度也严松分明,且关注重点不同。因此,针对我国今后法规制定以及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和国际贸易,本章提出:我国应从国际视角出发,在全面深入了解各种国际协议的基础上制定一部全面且适用的生物安全管理法规;同时明确出口目的国对转基因农产品的态度及管理严格程度,并灵活改变传统的贸易流向。

戴美玲[3]2007年在《技术标准对我国转基因农产品进出口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本文在已有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贸易壁垒的理论研究基础上,针对近年来争议比较多的转基因农产品贸易问题进行研究。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研究主要集中在生物技术诱发的消费者权益、社会伦理和环境保护等问题的讨论上,主要是生物技术本身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以及各国有关的贸易政策、知识产权、国际惯例等相关问题,本文把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与技术贸易壁垒结合在一起进行全面、细致、规范的研究,从发达国家的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转基因农产品出口产生的影响,以及我国的技术标准和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相关政策对转基因农产品进入我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这两方面着手,分析技术标准和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二者之间的联系,并指出大量的转基因农产品涌入我国可能给我国的相关产业带来的影响,从而为我国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理论依据,给我国国内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提供借鉴。

马述忠[4]2003年在《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及政府管理》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是生命科学飞速发展的世纪,尤其是最后20年。目前,国际上许多国家已经将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技术作为叁大重中之重技术。方兴未艾而指向扑朔迷离的生物技术,正呼唤着芸芸众生的目光,期待着科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家的关注。本文就是在这种背景下着手进行研究的,共分为八章。 第一章引言,包括研究的背景、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其简要评述、研究的方法和分析的逻辑框架、本文的创新和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等方面的内容。笔者认为,对生物经济背景下我国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政府管理及战略、政策和规则问题进行研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可以更为有效地促进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可以更为有效地保护我国消费者的利益;可以更为有效地解决威胁人类生存的粮食安全问题;可以更为有效地推动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更为有效地促进全球经济福利的增加;可以更为有效地参与世贸组织新一轮贸易规则的谈判。目前,国内外就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论国际贸易的研究比较多,而从生物技术角度切入,系统地研究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政府管理的比较少,基本上可以说是空白。笔者认为,与本文有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生物技术及其引发的生物经济的研究上;对全球化与生物技术带来的风险和机遇的研究上;对生物技术投资政策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上;对转基因农产品安全性及其管理的研究上;对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及其游戏规则的研究上。 第二章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及政府管理的政治经济学视角分析,包括政府及其职能、国际贸易与政府管理思想的理论综述、不对称信息和不确定性决策与转基因农产品的政府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笔者认为,有关生物技术和转基因农产品的政府管理问题是一个典型的不对称信息、不确定性决策下的政府管理问题。为此,笔者根据转基因农产品的特点,在阐述不对称信息、不确定性决策内涵的基础上,从分析信息需求与信息供给缺口、政策调整压力入手,论述了“平衡法则”动力假设的主要内容,较为全面地表述了农业生物技术管理中的信息需求问题。可以看出,为了更好地规避生物技术创新诱发的不对称信息和不确定性,在生物技术和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问题上,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建立适当的管理机制和政策调整框架,不失为解决生物技术和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问题的一个切实可行的好办法。 第叁章国际社会对转基因农产品的管理与贸易制度创新,包括国际社会对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管理、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内容。笔者把全球范围内与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相关的管理机构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以单目标为基准,如科学和健康,包括国际兽疫防治局、《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和药物营养委员会;另一类以多目标为基准,如增进国际贸易、促进环境保护以及调节各种社会和政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及政府管理一一战略选择、政策设计与规则构建治目标,等等,包括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各种地区动议权和《生物安全议定书》,指出有关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创新和修订是需要拥有最高智慧的人来操作的。笔者认为,设计、完善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制度框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形成明确的管理目标;寻求机构的不同优势;改革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判例法规则;建立以产业为基础的管理模型;解决争端的双边谈判。然后,笔者概述了各国(地区)生物技术创新的状况与管理策略以及转基因农产品的商业化系统模型,阐述了生物安全立法的范围,分析了各国(包括我国在内)对农业生物技术和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立法管理的背景和现实状况。 第四章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及政府管理的影响因素分析,包括转基因农产品的经济效益测评和国际贸易估算、生产者(公司和农户)行为对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及政府管理的影响、消费者行为对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及政府管理的影响、影响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及政府管理的因素综述等方面的内容。为了有效地规避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及政府管理可能产生的社会成本和资源的浪费,笔者在选择、设计和构建我国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战略、政策和规则前,考察了各种客观存在的影响因素。笔者认为,分析影响我国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及政府管理的各种客观因素,绝不能忽视对转基因农产品生产的经济效益和对外贸易的现实状况的考察,它们既是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政府管理过程中不容忽视的因素,同时,又构成了其他影响因素分析的出发点和必要前提;生产者行为既是认识农业经济问题的必要方面,更是影响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选择的关键因素,其在农业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的研究中始终居于相当重要的位置,对生产者行为进行分析,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提供解决问题的彻底的方式,但是,却具有极为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行为集中地表现为购买行为及其制约机制,深入探讨消费者行为,对于揭示消费

宣亚南[5]2002年在《绿色贸易保护与中国农产品贸易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贸易保护主义的每一次创新都是为当时的统治阶级利益而服务的,绿色贸易保护主义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为借口,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掩盖,不仅迎合了部分消费者和环境保护主义的需要,符合WTO有关“例外条款”的规定,而且又能有效地保护本国产业,从而很快成为全球贸易自由化背景下最重要的新兴贸易障碍之一。作为绿色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绿色壁垒得到迅速繁衍。在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或其社会团体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制定一系列苛刻的技术标准或法规,对进口商品加以准入禁止、限制或抵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的非关税壁垒,主要是技术壁垒,因此,绿色壁垒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技术水平的较量。发达国家依靠其技术优势,对绿色壁垒创新表现了极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绿色壁垒的应用范围也由过去的最终产品扩展到生产与加工过程,发展中国家在这种新贸易格局中明显处于不利地位,很多农产品出口面临着失去传统市场的威胁。绿色壁垒的影响可能会超过反倾销的影响,在新型非关税壁垒措施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绿色贸易保护的横行已对国际贸易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这一点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也受到了各国学者的关注,但大量文献表明,目前对绿色贸易保护主义的认识还只是处在比较朦胧的初级阶段。本文在全面回顾贸易保护主义演变轨迹的基础上,应用贸易保护理论,较为系统深入地论述了绿色贸易保护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提高绿色标准是绿色贸易保护主义实施绿色壁垒的最主要途径之一,理论分析表明,由于标准的变化会影响经济效率,各经济主体的技术水平和基础条件的差异决定了这种变化将导致利益在不同地区和利益集团之间得到重新分配,标准的提高无疑将更有利于技术水平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国家和企业,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和基础条件优势,大幅度提高标准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加以限制,发展中国家必然会处于不利地位。而环境成本内部化同样会增加生产经营的成本,其影响程度因国家(或厂商)的技术水平、基础条件以及产品附加值高低不同而不同,从而改变了原有的资源禀赋条件的差异和比较优势,这也在总体上使发展中国家处于不利地位。发达国家在实施绿色壁垒的同时常常都会对被限制或拒绝的产品通过媒体加以不利报道,这种报道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消费者偏好,在这种报道的引导下,消费者可能会对这类产品失去消费的信心,甚至造成恐惧感,从而在实际行动上采取抵制,使进口需求曲 绿色贸易保护与中国农产品贸易研究线左移,这使这类产品“雪上加霜”。由于消费者剩余主要取决于消费者自己的感受,绿色壁垒对于进口国的消费者而言,消费者剩余很难说是增大还是减少:如果消费者(常常是高收入者)从这种抵制中得到满足,则消费者剩余可能增加;如果消费者(一般是低收。者)认为这些被限制的产品与国产产品没有本质区别,而更愿意消费这些低价的进。产品,则消费者剩余显然减少。进。国的总体福利,则取决于消费者剩余与生产者剩余变化的大小。尽管绿色贸易保护主义以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关注而掩盖了实施绿色壁垒的真正动机,但不难看出,经济因素仍然是其主要动机;而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机制决定了他们在设置绿色壁垒方面不同程度地体现了生产者的意志,推行贸易保护某种程度上也为了迎合其政治需要。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保护的后果也是一目了然的,它就象一只‘二极管”,使国际物流单向运动:发达国家产品可以自由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而发展中国家产品由于质量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而难以进入发达国家市场。这种贸易自由化使人怀疑是重商主义的复活。通过研究,我们可以更加清醒地认识yu,WTO的成立和鸟拉圭回合的结束,并不标志着全球贸易自由化已经真正实现,市场的开放也并非是完全对等的。这种认识对于我们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正确判断国际形势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农业市场开放是我国加入W 的四大承诺之一。中美衣业协议的签署和我国加入WTO,我国农业开始了真正融入全球贸易自由化体系的进程,我国农业能否从贸易自由化进程中获得应有的利益一直是国人所关注的问题。朱总理表示,中国“入世”后自己最为担心的是国内农业。由于资源禀赋及技术条件等差异,国外具有竞争力的衣产品可能向中国大量倾销,会对我国农业经济和衣民生活构成巨大冲击。这固然是主要原因之一,但发达国家以我国衣产品不符合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为由,通过绿色壁垒将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拒之门外,也是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也是农产品贸易大国,但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顺差大幅度减少,出口形势日趋严峻,与此不无关系。绿色壁垒可能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最大挑战之一,已成为影响我国外向型农业发展战略成功与否的关键要素之一。如何应对绿色壁垒是摆在我国农业和相关产业面前迫在眉睫的新课题,这不仅是满足国外目标市场的需要,也是满

王泽惠[6]2009年在《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代农产品贸易中技术贸易措施日趋盛行并不断强化,对整个国际农产品贸易和世界经济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出口农产品已经受到技术贸易措施的严重制约。研究农产品技术贸易措施的表现、成因、影响、国际比较和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从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法学理论角度出发,通过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产生的法律渊源、范畴、表现形式和立法原则的归纳和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概念进行法理分析。首先结合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理论,采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农产品面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现状进行了归纳,并重点研究了我国现有的有关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政策法规及问题。在前文归纳的基础上对我国遭遇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成因分外因、内因分析。其次采用文献综述法在大量阅读文献的基础上从技术含量、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认证体系以及技术检验等方面总结国外(北美、欧盟、日本、印度)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做法、效果以及发展趋势,并有针对性的逐一总结各个国家及地区的独特之处。同时运用比较分析方法,通过系统比较不同国家农产品进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做法、特点、效果以及发展趋势,对各国特点进行归纳分析,并总结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南北比较,得出差异化的分析结果。并在此基础上探究我国从国外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中可获得的启示。最后结合对我国面临的现状分析,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国际比较和差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法律体系的建议。在国际环境方面,我国应该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和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积极参与WTO相关规则的制定。与世界广大发展中国家要彼此互通有无,加强南南合作。在国内法律体系构建方面,应建立农产品技术标准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制定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采用国际化的标准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在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方面既能免受别国的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又能变被动为主动,积极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我国国内农业的发展,同时逐步提高我国农业发展水平。应该看到虽然在国际社会的努力下技术贸易措施在逐步减少乃至部分消除,但随着世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国际农产品贸易关系日趋复杂,新的技术措施将不断更新和产生。当代国际农产品贸易中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认证体系等技术措施日益突出成为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新的发展的有力证明。技术性贸易措施必将成为未来世界农产品贸易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

程涛[7]2005年在《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研究》文中指出转基因技术通过改变生物组织的基因,使动植物获得超过自然选择和人工繁育所得到的机能,从而达到高质高产的目的。转基因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已经非常广泛,转基因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正在迅速发展。但是,转基因技术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世界各国对可能存在的危害持不同态度,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和欧盟。欧盟认为,转基因生物应该接受安全评价和监控,并针对转基因产品及其研发过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条例、指令和标准。美国则采用以产品为基础的管理模式,认为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没有本质的区别,监控管理的对象是生物技术产品,而不是生物技术本身。在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上,各国的主张也不同,贸易争端越来越频繁。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各国对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管理措施的严格程度不同,另一方面是因为相应的国际协调机制不完善。美国由于在转基因技术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希望通过转基因农产品的自由贸易占领世界市场。而欧盟等国家的技术相对落后,为了对抗美国的垄断势力,保护本国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会采取一定的贸易保护措施。这些观点虽然有道理,但是缺乏理论的支持。本文通过一个经济学模型,从反证法的角度,通过证明对转基因农产品强制标签对于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并非必要,指出政府为了保护本国生物技术产业而采取的各种限制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的措施才是引起争端的深刻经济原因。争端的解决需要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协议发挥协调作用,但是由于转基因技术的复杂性,难以确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检验程序,因此,现存的国际协议和国际机构在争端解决上发挥的作用有限。针对上述情况,我国应该重视对转基因技术研发的支持,在转基因产品贸易政策方面采取一定的措施,以争取在国际市场上的优势地位,保护我国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提高国民福利水平,抓住第四次技术革命的契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孟丹[8]2011年在《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现状、问题及我国的对策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转基因技术通过把期望的性状植入生物组织的基因,而使动植物获得一些通过传统的人工繁育和自然选择所不能达到的优良性状,从而增加农业、畜牧业产量,并且提高产品质量。由于转基因技术在农业中的广泛使用,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不过,转基因技术在人类健康和生态安全方面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如果控制不当,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甚至影响一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对待转基因农产品的态度上,各个国家存在着差异,其中美国、欧盟和我国最典型。美国认为,转基因生物是安全的,它与非转基因生物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应当采用以产品为基础的管理模式,以生物技术产品为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欧盟则认为,转基因农产品的潜在危险性是巨大的,应该对转基因生物进行安全评估和严格监控,并针对转基因产品及其研发过程制定严格的管理方法和标准。而我国的态度可以总结为“不鼓励,不抵制,适当管制”。由于对待转基因作物态度的不同,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近年来,我国转基因农产品的研发水平有较大发展,取得了一些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09年,我国转基因农作物的商品化种植面积达到了370万公顷,仅次于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和巴西、印度等国,居世界第6位,部分种类的产品具有较大的出口潜力。但是我国的转基因技术受到了技术先进的国家的强烈冲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转基因技术的水平还比较落后。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的转基因农产品进口大大超过了出口,对我国的农业可持续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压力,我国必须作好充分的心理和制度准备。为了抓住“第四次技术革命”的机遇,争取在国际技术市场上的优势地位,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国应该重视发展转基因技术。要实现生物技术的发展,不仅要重视对转基因技术研发的支持,还应该从各方面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包括推行适当的贸易政策、建立转基因技术安全管理体系,等等。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对我国转基因技术的发展提供有用的对策。

杨丹辉, 贾伟[9]2008年在《战略性贸易政策在高技术领域应用的新进展——以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为例》文中提出本文以转基因农产品为例,对战略性贸易政策在高技术领域的应用进行理论分析,并通过比较美国和欧盟在转基因农产品上的贸易政策,探讨了战略性贸易政策在转基因农产品行业的适用性及相关政策工具的作用,为我国如何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推进转基因农业的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张恒[10]2017年在《美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文中指出百业农为本,农兴百业兴。农业的发展影响着工业的发展与城市的进步,随着农业的不断进步,农业现代化程度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均衡状态,世界各国皆同此理。美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发达的国家,其现代农业是最具代表性的产业之一,美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促成了当今的农业强国地位。作为发达国家,美国农业优势地位的形成,既包括自然资源丰富、人地比例适中、科学技术先进的生产力提升方面因素,又包括更深层次的政府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在农业技术研发上的引导以及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政策以及水土资源环境保护等一系列生产关系调整方面因素,尤其是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进一步强化了美国作为世界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出口强国的地位,进一步推动了美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本研究的理论框架建立在农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基础上,并将农业发展的市场失灵、贸易保护及农业保险等相关理论融入理论研究框架中。首先,从生产力提升的视角,回溯了美国从原始农业到现代农业实现过程中在交通运输设施建设、机械化与电气化结合发展、化学化与科学化广泛应用以及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等领域的农业经济发展,并从成就、原因、问题叁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论证与分析。提出仅仅依靠农业生产力提升无法解决农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的论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促使美国农业螺旋式上升和发展,而这一过程面临着因农业弱质性等因素导致市场价格机制自发调节失灵的问题。其次,从生产关系调节的视角分析了美国政府干预农业经济政策的四个不同发展阶段,并针对每个阶段的经济形势与政策背景,围绕价格支持与收入保护、水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对外贸易等叁个方面的农业政策展开深入细致的政策评析。提出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多功能性地位要求政府必须通过“看得见的手”应对农业发展市场失灵的问题。第叁,随着WTO规制和全球贸易自由化发展的深化,美国农业贸易保护主义的相关政策必须改革,农业安全网计划是美国农业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客观结果,既符合WTO规制的客观要求,又能保证农业生产者的基本利益,所以对美国当前和未来农业发展的新着力点——作为农业安全网两大核心支柱的农作物保险计划和农产品计划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显然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最后,从美国农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和农业安全网叁个层面提出对我国农业发展的政策启示。美国农作物保险计划78年的发展历程塑造了世界一流的农业强国,对其运作模式、保险产品体系、运行效果检验等内容的深入细致分析将有助于开拓我国当前农业保险创新发展与功能拓展的政策思路。农作物保险计划评价与运行效果检验证明,双向激励机制提高了农作物保险的投保意愿与发展规模,保险设计机制提升了农作物保险的赔偿精度与保障空间,监管问责机制严控农作物保险的虚假陈述与欺诈浪费。我国应当逐步提高农业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优化完善农业保险的双向激励机制;大力加强农业保险产品的内涵功能设计,加快实现农业保险的多维创新拓展;建立健全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监管制度,高度强化农业保险的双向约束机制。本研究总共分为5章。第1章为绪论。主要分析了美国农业发展的经济与政策研究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农业保护理论、生态农业理论等方面提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以此作为后续研究的理论依据。此外还包括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内容。第2章为美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成效与问题分析。主要包括美国现代农业的主要成就、美国农业高速发展的原因以及美国现代农业在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等3个小节的内容,并提出仅仅依靠农业生产力提升无法解决农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的论断。第3章为美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政策评析。本章包括5个小节的内容,首先分析了美国高度法制化的农业运行保障体系,通过对美国农业立法的程序进行分析,认为美国的农业立法是多方博弈的结果,对此分析有助于深刻理解政府调控农业经济的政策思路演变。之后分别从美国政府调控农业经济的政策探索(1776-1929)、美国政府调控农业经济的政策强化(1930-1989)、美国政府调控农业经济的政策转变(1990-2001)以及美国政府调控农业经济的政策回归(2002-2014)四个阶段对美国农业经济政策的调整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评析。针对每个阶段的经济形势与政策背景,围绕价格支持与收入保护、水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对外贸易等叁个方面的农业政策展开深入细致的政策评析,并提出美国农业政策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之举的论断。第4章为美国农业经济的政策新发展。本章包括3个小节的内容,首先,在对美国农业经济与政策的系统梳理与研究基础上,提出了美国农业安全网建立的经济与政策基础,认为美国农业安全网是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客观结果,并分析了美国农业安全网的构架。之后重点对农业安全网叁大支柱的农作物保险计划和农产品计划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第5章为美国农业经济政策发展对中国的启示。本章包括2个小节的内容,分别从美国农业经济发展、美国农业政策发展两个角度提出政策启示。

参考文献:

[1]. 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与政策研究[D]. 陈俊红.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2

[2]. 各国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的国际比较及综合评价[D]. 董悦. 华中农业大学. 2011

[3]. 技术标准对我国转基因农产品进出口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 戴美玲. 吉林大学. 2007

[4]. 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及政府管理[D]. 马述忠. 浙江大学. 2003

[5]. 绿色贸易保护与中国农产品贸易研究[D]. 宣亚南. 南京农业大学. 2002

[6]. 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D]. 王泽惠. 南京农业大学. 2009

[7]. 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研究[D]. 程涛. 华中科技大学. 2005

[8]. 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现状、问题及我国的对策分析[D]. 孟丹. 东北财经大学. 2011

[9]. 战略性贸易政策在高技术领域应用的新进展——以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为例[J]. 杨丹辉, 贾伟.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08

[10]. 美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D]. 张恒. 吉林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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