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观念的改革与调控_市场经济论文

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观念的改革与调控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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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哲学基础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论。市场经济的价值前提,为人们从文化价值方面评价市场经济及规范市场行为提供了客观依据和现实可能。因此,深入到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根底处,揭明市场经济对价值观的影响及其价值变革的特点,从而寻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价值建设的内在契合点,并实施有效的价值调控,对正处于社会秩序和社会结构向现代化转型的当代中国来说,具有越来越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价值观念作为社会意识和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它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文化观念上的反映,并受经济基础的影响和制约。当前我国正在发生的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由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向工商业社会转变的第二次革命,给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各个领域带来了全面而空前的影响,也促使处于社会结构最深层次的价值观念发生深刻的变革。这种变革在社会转型期中,具有以下几个过渡性的特点:

第一,正面价值与负面价值并存。市场经济是一种主要由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结构和模式。作为现代社会的运作机制,它对促进社会发展和推动价值进步的正面效应是主要的,这应当充分肯定。但它又是一把利弊俱在的双刃剑,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也有负面效应。这种双重价值效应在市场经济实践中的具体表现是:能促使人们重视经济利益,却难以保证人们重视精神文明和理想信念的价值;能促使人们重视实利价值,却难以保证人们重视社会道德和人伦的价值;能促使人们重视个人价值和个性发展,却难以保证人们重视社会整体价值和他人价值;能促使人们重视竞争和效率,却难以保证人们重视诸多的社会公平;能强化人们的主体意识,增加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却难以保证增强全局观念、义务观念、社会责任感和民族凝聚力,等等。对这些正负效应并存的价值取向,一旦放松引导或引导乏力,就极有可能向功利主义、金钱主义、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这类消极的价值观倾斜。这种价值矛盾的出现,虽然打破了原来高度一元化的价值观念结构,改造了现今的社会生活,但也加剧了价值观变革给社会带来的震荡和冲击,放大了价值主旋律以外的许多不和谐音。

第二,传统价值与现代价值脱钩。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无论是经济领域、政治领域还是思想文化领域,都是新旧体制并存,同时发挥作用。新体制的因素已经产生,但还很不健全;旧体制已经被破坏,但还没有完全被破除。不健全的新体制和残缺不全的旧体制相互矛盾的结果,必然引发社会价值观念的整体嬗变。这种嬗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继承优良传统价值的基础上,摇撼和荡涤与旧体制相依为命的过了时的价值观念;二是以创新和发展为目的,培育和张扬与新体制相适应的、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价值观念。这种体现在继承与发展关系上的革故鼎新,正是当代中国价值观建设的根本任务。但在这种新旧矛盾交叉演变的复杂形势面前,一些人由于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非理性色彩,因此往往缺乏对价值定向的把握力。他们一方面对新的价值观建设缺乏耐心和努力,另一方面对传统的价值观又容易作出轻率、幼稚的拒斥,甚至表现出一种反传统、反文化的虚无主义倾向。这样,传统的价值观在失去新的价值观支撑的情况下陷入逐渐失落的窘境,而新的价值观尚未孕育成形,于是就导致了价值观在新旧体制之间出现暂时的“真空”状态。这种价值“真空”带来的是一些心态失衡、人格解组的畸形现象。比如,追求对物的占有,迷恋对物的享乐,轻视社会的伦理和道义,无视精神的需要和发展;崇尚原始的、本能的人性复归,热衷于说粗话、办俗事,放弃做人应有的文明准则;个人利益至上,人情冷漠,社会责任感淡化,甚至见义不为、见死不救;情绪暴躁,行为缺乏理智和恒心,急功近利。这种种有害的价值倾向往往打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旗号,貌似“现代”,实际上是与时代精神格格不入的,也是对我国强调整体精神、推崇仁爱原则、提倡人伦规范、追求精神境界、重视修养践履等优秀的传统价值原则的否定。它们交织一起,大大削弱了社会的控制力和凝聚力。同时,还应当看到,由于价值“空位”,一些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腐朽价值观念在新旧矛盾的催化下重新抬头,乘虚而入,产生了许多过去没有过的奇特现象。

比如“官倒”,就属于在新旧体制交替阶段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东西相结合而产生的怪胎。总之,在当前这个时期,传统价值观与现代价值观还缺乏一种融合和对接的机制,仍处在一种离散状态。

第三,主导价值与基本价值模糊。价值观在其发展过程中,具有阶段性的特点,而在其内部结构上,则表现为层次性的特点。就其层次性而言,既有其基本价值取向,也有其主导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主要有三种价值取向。一种是以反映市场经济一般特点为主要内容的价值取向。表现为以市场效应为目标,追求最大的实效性价值;以等价交换为原则,追求经济活动中的互利价值;以主体本位为前提,追求自主价值。这些价值取向虽然能在经济生活中起一定的作用,但它的社会功能毕竟是有限度的,不可能扩展到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也不应该代表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的一般特点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价值取向。其主要内容包括:既承认和保护个人利益,又把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既自主、自立、自强,又把责、权、利统一起来;既增强效益和实效观念,又防止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既重视物质利益原则,又不忽视人文精神价值;既增强竞争观念,又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友爱;既增强效率观念,又兼顾社会公平;既增强行为的目的意识,又讲究手段的合理性等等。这些价值取向是在整个社会生活中普遍起控制和规范作用的价值观。还有一种倡导、期望如此做的社会理想价值取向,主要是指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以天下为己任的爱国主义精神、以国家和社会利益为重的整体观念等。这些价值取向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规律,既规范现实生活,又指向未来,代表价值观的发展方向。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体系,应该是由这三种依次递进的价值观有机构成的,并在社会系统中发挥着各自的规范作用。但在目前这个过渡时期,各种价值观念和人生哲学纷纷登场亮相,并按照各自的逻辑在运转着,相互整合的程度极低。一种占主导地位的、为大部分公众所接受和认可的价值观念尚未真正形成。人们虽然摆脱了一元价值观时代的压抑和单调,但在当今这个多元价值观交错并存的时代,却又更多地感受到了心理上的冲突、惶然和迷乱。可以说,目前不少人心态上的失衡,行为中的失范乃至犯罪现象的增多,都可以从这种主导价值和基本价值所处的“模糊”状态中找到合乎逻辑的解释。

(二)

当前这种价值观急剧变革以及由此带来的暂时迷乱状态,既是实现市场经济价值使命的文化负荷,也为重构社会价值体系提供了历史机遇。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就必须站到经济哲学的高度,把思维的触角深入到市场经济的内在本质上,在现有基础上更多地关注和重视市场经济的文化价值意义,真正在指导思想上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应该说,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这种结合的重要性,并且树立了自觉的结合意识。但也有一些人对此缺乏科学的理解和把握,或者在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观变化规律的认识上存在种种偏颇。这不但影响价值观的建设,而且对市场经济的深层运作也是不利的。特别是对以下几种观点,有必要加以澄清。

一是“发展必然论”。有些同志认为,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超经济的非常现象。其理由是: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就发生了“人对人像狼”的现象。毫无疑问,这种观点的背后隐含着这样一个逻辑: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步时期形同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同样会出现“人对人像狼”的现象。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是必然要以道德价值的沦丧为代价呢?我们知道,价值不是先天存在的,它是社会存在方式的一种反映,始终离不开人们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所进行的历史性活动。我们今天所处的历史时期,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比,是有本质区别的。马克思在谈到所谓原始积累时说,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资本主义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设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而且,马克思还说得很清楚,所谓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我们要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不存在生产资料和生产者分离的问题。尽管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出现了许多在改革前我国所没有的新阶层和利益群体,但公有制经济将始终是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部分和主导力量。我国社会的价值观正是建立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之上并与之相适应的。因此,超经济的价值现象并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

二是“同步效应论”。现在有不少同志认为,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既有正面价值效应,也有负面价值效应,并且这种双重价值效应是同步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产生商品拜物教,进而引发拜金主义。这种观点是值得深究的。因为市场经济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当然有它的进步价值,但从它产生一开始,也带着它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性。因此,一般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既有正面价值,也有负面价值。问题在于,市场经济所依附的条件不同,其价值变化规律就不可能相同。它作为具有中性意义的经济模式,既可以同资本主义制度相“嫁接”,也可以同社会主义制度相“嫁接”;既可以同资本主义的个人主义价值原则相“嫁接”,也可以同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原则相“嫁接”。市场经济本身并不是全部答案,更重要的是看它的运作条件,看它受什么思想指导,受什么样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所规范、所制约。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不但有必要而且完全有可能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力量,来校正、均衡人们的经济行为,协调价值观念与经济行为之间更深层次的关系,从而克服市场经济所固有的缺陷性。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要求义利一致的。尽管这种一致性在实践中不可能得到理想程度的实现,但认为正面价值效应与负面价值效应是同步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三是“自然生成论”。也有一些同志认为,发展市场经济是物质利益的实现过程,价值观作为一种精神范畴,总是具有“寄生性”和“依附性”。只要把物质文明建设搞上去了,精神文化价值建设也自然会上去。这种观点是对市场经济和价值观建设二者辩证关系的曲解。事实上,任何一种经济体制或经济活动的背后,都不可避免地内含着相应的价值前提、价值目标和价值设计。无论是市场经济的活动主体还是市场之外的其他主体,都有权利,也必然要对市场经济作伦理的、价值的评价。因为市场经济一方面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繁荣,为社会发展创造丰富的物质价值,另一方面也包含着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人格和精神气质,并产生着相应的文化价值。尽管这种文化价值总要依附于物质价值,但它已超越经济意义,而更多地具有了人文教化意义。它的实现不是一个自发过程,而是在人们主动、积极参与下的一种自觉过程。那种认为社会价值自然生成的观点,实际上是拒斥伦理价值因素的纯经济观点,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四是“完美境界论”。还有一些同志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看成是一块只有阳光和鲜花的圣地,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带来社会道德的全面进步,并且是一种先进价值的完美实现。持这种观点的理由是,市场经济把法权,包括财产权和契约权等,当作其基本规定,不但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从根本上讲也是一种合乎人性、合乎人格自由和道德进步的经济制度。它能够在粉碎旧的道德枷锁过程中,促使人性变得更真实、更完整、更自由。在这种观点中,其美好的愿望当然是应该肯定的,但却免不了幼稚和简单。首先,它是在轻率否定传统的基础上得出的一个信念脆弱的结论,抽掉了价值变革中应有的理性。其次,它表现为一种对市场经济的盲目期望,忘却了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局限性和现实艰难性。事实上,要在我国真正确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遇到的矛盾也是相当复杂的。这些矛盾必然会给社会价值生活带来不同程度的消极效应。况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为社会价值生活的全面进步开辟了天地,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要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需要同种种消极现象作不懈的斗争。那种把市场经济的价值效应看得过于完美的观点,不仅无助于实现应有的价值目标,相反还容易使人增加对市场经济的误解。一旦面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消极价值现象,很可能深感失望,甚至会失却原有的价值依托而误入歧途。

(三)

价值观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和国家来说,既是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合法性的主要依据,也是国家意识形态和精神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更是主导社会理想、信念、精神、风气的内在灵魂。面对目前社会价值观出现的诸多失衡和离心的倾向,以及人们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种种偏颇,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对价值观念的调控。所谓调控,就是有意识地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倡导和弘扬价值观中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积极方面,限制其消极方面,从而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对价值观念施行正确而有效的调控,必将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精神力量和物质力量。就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复杂程度来说,价值调控也是精神文化领域的一项灵魂系统工程,包含着多方面的因素。但就其根本而言,主要是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价值主体调控。人是社会的主体,也是价值的主体。价值观就是价值主体的需要和利益的集中体现。它既可以通过一定的个人或群体表现出来,也可以通过社会本位表现出来。无论是哪种表现方式,它都是所处社会人们进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支点和根据。因此,价值主体是价值观的核心,或者说,价值的本质在最高层次上是属人的。在我国,社会价值主体是人民群众,没有人民群众的价值主体地位,就没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仍然是最高的价值主体。因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正确反映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而且是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高价值判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排斥人民群众的价值主体地位,相反还为进一步落实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人民群众不仅可以通过国家这一主体的特殊形式参与对国家的管理,而且可以在微观领域依其责、权、利的统一而成为独立自主的具体主体,在市场中直接从事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活动。依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和实现人民价值,就要求我们在价值调控中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念,大力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同市场经济的积极价值取向有机地统一起来,兴利除弊,防止和纠正市场经济条件下可能和已经出现的消极价值取向。那种让走穴“明星”和少数“大款”来引导社会生活的做法,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价值主体的错位,至于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来攫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则更是一种价值主体的本末倒置。当然,人民主体与个人主体是统一的,但个人价值毕竟不等于人民价值。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一切有觉悟的先进分子必要时都应当牺牲自己的利益,自觉地把“自我”统一于人民之中,在人民价值的雄壮乐章中奏响自我价值的琴弦。总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应当始终维护和保证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造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积极性和历史主动精神。

其二是价值目标调控。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决定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价值目标应该是统一的。这种统一的价值目标就是既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反映时代实践和社会生活主题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它通过国家意识形态的方式为现实制度确立合法的和道义的基础,为人们社会操作行为的合理性提供论证和说明,并以此动员和整合社会力量,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包含着不同层次的价值观内容,但反映社会生活主旋律的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我们所说的价值目标调控,就是要把各种无序的价值观念引导到这个主旋律上来。必须指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三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适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人际关系发展的客观要求的。但就其根本的价值意义而言,是以集体主义价值原则为核心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牢牢把握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并以此统摄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这种调控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四个:一是坚持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以社会为本位。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个人、集体、社会是密切联系的,三者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发展市场经济应当充分重视、尊重和关心合法、正当的个人利益,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创造条件。但是,当个人利益同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应该自觉地坚持以社会为本位,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而不能以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为本位。二是坚持义与利的统一,以义统利。就是说,在市场行为中,既导之以利,又齐之以德,做到见利而不忘义、追利而不缺德、利己而不损人,反对把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引入整个社会生活领域,防止拜金主义倾向。三是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以效率为先。放弃效率而只讲公平,结果只能在贫穷面前人人平等;放弃公平而只讲效率,就可能引发人们心理的严重失衡和社会动荡。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取向。对那些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带头致富的人,要更多地给予尊重和鼓励。而对那些利欲熏心、不择手段、巧取豪夺的人,则应通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给予打击和惩罚。四是坚持创业与享受的统一,以创业为重。任何时代的价值活动,必然提炼出相应的主体精神风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这个基本国情的基础之上的,任何时候都需要坚持艰苦创业、勤俭建国的方针。当然,艰苦创业的价值精神并不一概否定享受,相反还应该提倡和鼓励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但那种一掷千金、花天酒地、穷奢极欲的享乐主义价值观,是必须坚决反对的。总之,只有鲜明地举起集体主义这面正确价值导向的旗帜,才能构筑起全体人民的精神支柱,保障社会价值系统的社会主义性质。

三是价值评价调控。如果说,价值目标调控主要是着眼于价值内容来说的,那么,价值评价调控就是侧重于价值手段而言的。由于人们的价值行为涉及到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因而必然受到他人和社会的评价。这种评价不同于政治评价、经济评价等社会评价活动。它的主要特点是以善恶为标准,凭借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等因素,对自己或他人行为的价值进行评定或判断活动。它通过提倡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的评价力量,从而左右社会价值观的走向。由于人们的自觉性、自知性总是有限度的,特别是对于自觉性较差的人来说,更需要通过社会评价来启发自觉、自知,敦促人们进行自我评价。社会评价有自发的评价和有组织的评价两种方式。一般而言,有组织的评价活动直接关系到价值评价的广泛性和正确性,对社会价值观的导向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在价值评价调控中,要着重于有组织的社会评价活动。开展这种评价活动的渠道和方式很多,依据价值观变化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关键是要抓住两大系统:社会舆论系统和社会奖励系统。社会舆论系统包括报纸、广播、电视、书刊、电影、戏剧、歌曲等。它主要在于营造一种文化氛围,即提倡某种价值观,就营造出某种价值氛围,人们不能不生活于其间,呼吸其空气,在观念和行动上受其制约。对于这种影响力,只要比照一下倡导集体主义的、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与倡导个人主义的、金钱至上的价值观的不同效果,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思想宣传战线在发挥价值评价方面作用的责任尤其重大。要实现“武装人,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的光荣使命,必须加强对人民群众中涌现的像徐洪刚、赵雪芳、韩素云等这些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去感召和激励千千万万的人献身于社会主义事业。当然,舆论虽然重要,但并不是唯一的。与舆论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的,还有社会奖励系统。所谓奖励就是社会对各种职业和不同层次的从业人员所给予的物质上的或精神上的报偿。显而易见,奖励系统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从业者的利益,也直接关系到社会对各种职业和各类人员的评价,因而与价值密切相关,具有灵敏的价值导向作用,对人们的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产生直接的、有效的影响。近年来,社会重奖了在各行各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生动地展示了奖励系统的价值导向作用。实际上,奖励系统不过是舆论系统的延伸。只要把两个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就能在社会上形成巨大的价值评价力量,引导人们共同为实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理想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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