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海湾战争后伊拉克政策分析_海湾战争论文

法国海湾战争后伊拉克政策分析_海湾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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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海湾战争时期,法国曾全面参加了美国领导的多国联盟,迫使伊拉克退出它所 占领的科威特领土。海湾战争后,法美合作关系不但未能保持下来,两国的伊拉克政策 还出现了诸多矛盾和冲突。究其根源,主要是法国在海湾战争后为加强自己在国际社会 中的地位和影响,积极致力于建立法国自己的伊拉克政策,并试图通过对伊政策来维护 和扩大法国的国家利益。考虑到自身在目前国际社会中的实力和影响,法国对其国家利 益的概念重新进行了定义。它一方面寻求通过强化联合国安理会的权威来提高自己作为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同时还极力推行体现法国国家精神的人道主义国际原则来扩 大自己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作用,从而形成了海湾战争后法国对伊拉克政策的根本特点 。

一、法美对伊政策的分歧

海湾战争后,法国和美国在伊拉克政策出现的分歧,具有长期的历史背景。第二次世 界大战结束后,随着戴高乐主义的兴起,法国在法美关系中就一直扮演着一个“不听话 ”的盟友的角色。冷战时期,法国外交政策主要是在美苏对抗中维持平衡,来扩大自己 的利益和影响。冷战结束后,法美关系并没有因为两极格局的解体而改善。法国由于失 去了苏联这个平衡美国的因素,反而加剧了和美国之间的冲突。1990年代初期海湾战争 结束后,这种矛盾表现得格外明显。当时的美国国务卿詹姆斯·贝克曾经直截了当的质 问到访的法国外交部长迪马(Roland Dumas):“你们到底是和我们站在一起还是反对我 们?”法国在第一次海湾战争中虽然积极参加了美国领导的多国联盟,但战争结束后美 国却没有给予法国任何回报,甚至将其排除在科威特重建之外。1993年在马德里召开的 关于中东问题的会议,美国也没有邀请法国参加。美国一位国际问题专家还讥讽地说: “法国人的自尊以及想介入世界一切敏感和重要问题的意愿(例如现在的伊拉克危机), 只能引起巴黎和华盛顿关系之船的不断摇晃。”他还补充说:“不过人们对此已经习惯 ,只要不晕船就够了。”

从表面上看,海湾战争后法国和美国在伊拉克政策上出现重大分歧的原因,主要是由 于法国的政策在美国遭到了很大的误解。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美国的新闻媒体和政治 家们,都倾向于把法国的政策看作是和美国的一种对抗。在他们的心目中,法国总是要 利用一切机会来抵消美国的影响,这是其外交政策背后包含的主要目的。在美国的社会 中,美国人对于法国及其国家精神有一种明显的偏见,认为“法国人有一种复杂的心理 ,这种心理促使他们把美国看成是他们在世界上发挥更大作用的障碍。同时,他们认为 自己是欧洲的传统强国,所以至今还没有接受美国同样是欧洲最强大国家的事实。”( 注:Thomas W.Lippman,“In Friction and in Friendship,U.S.Retains Bond With

France”,The Washington Post,October 27 1996.)美国的一位资深新闻记者甚至不无 挖苦地嘲笑法国人,“由于过分沉迷于自己一流的烹调技术,因而误以为自己也是一个 一流强国,并且要求美国必须认真考虑法国的大国地位”。(注:Richard Cohen,“

Recalcitrant`Allies'”,Ibid.,November 27 1997.)美国人在评价法国的伊拉克政策 时,总是狭隘地强调法国外交政策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美国的一位 新闻记者在谈到法国反对美国领导的1996年11月对巴格达的攻击时指出:“他们的行动 主要是出于经济和商业利益。在对萨达姆政权进行制裁之前,法国是伊拉克石油的主要 买主。同时,他们还希望在历史上树立一个与美国对立的形象。”(注:Charles

Truehart,“U.S.Raids on Iraq Get Little European Support”,Ibid.,September 6 1996.)

然而,如果仔细分析和考察海湾战争后法国的伊拉克政策,就会发现法国始终在积极 支持美国迫使萨达姆遵守联合国安理会的各种努力,只是在如何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上 存在着分歧。实际上,海湾战争后法国的伊拉克政策主要集中于七个问题。这些问题包 括:伊拉克服从联合国安理会关于承认科威特主权和消除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决议、地 区稳定、处理伊拉克问题应当遵循的规则、经济制裁、保护伊拉克平民、伊拉克重返国 际社会、尊重安理会权威等。在这些问题上,法国公开表明并始终坚持的立场就是,发 挥国际组织的作用和维护其权威地位,同时贯彻法国所倡导的国际关系中的人道主义精 神来考虑对伊拉克的制裁问题。从现实主义的观点来看,法国对待伊拉克政策的立场反 映了一种广泛的国家利益观点。它试图通过联合国的国际机制来限制美国主导国际事务 的权力,同时还要通过建立代表法国精神的人道主义国际原则来扩大法国对国际事务的 影响。可见,造成法美伊拉克政策分歧的不仅是美国对法国所存在的某种偏见,其中同 样也包含着法国试图通过国际机制制约美国的行动,并试图扩大自身在处理国际事务中 影响的因素。因此,必须深入分析法国对伊政策的内在动机,才能说明这些政策如何成 为导致法国和美国在处理伊拉克问题上发生分歧的原因。

二、法国对伊政策中的国际机制主义倾向

法国对伊政策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始终强调联合国的主导地位和各国的对伊行动都应 当以安理会的有关决议为依据。实际上,法国并非真心愿意参加对伊拉克的战争,因为 法国多年来和伊拉克建立了特殊的关系,并且在伊拉克有重大的经济利益。早在1960年 代,法国就和伊拉克建立了密切的商业和政治关系。法国认为,伊拉克在阿拉伯世界中 是个世俗化和现代化的国家,而且对中东的政治和战略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法国 积极支持伊拉克1980-1988年对伊朗的战争。这不仅是为了维护其自身在伊拉克的商业 利益,也是为了建立一道阻止伊斯兰革命威胁扩散的屏障。1990年8月伊拉克军队入侵 科威特时,伊拉克欠法国的债务高达280到400亿法郎,这些债务大多是因为购买军火而 拖欠的。为了解决这笔债务问题,法国已经和伊拉克达成协议来安排和重新计划这笔庞 大的债务。因此,法国直到1991年1月联合国最后通牒期限截止时,还一直在努力试图 通过其他的方法来解决海湾危机。

对于法国为什么要参与一场自己并不情愿的战争问题,主要有三个相互联系的理由。 首先,法国参加战争是为了避免自己被排斥到重大国际事务之外,同时也要籍此表明自 己所具有的实力和影响。其次,法国参加战争是期望能够参与中东事务,在战后的海湾 事务安排上有发言权。而最重要的一点则是要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和国际机制作用。这一 点正如斯坦利·霍夫曼在分析法国参战的动机时所指出的:“实际上,法国在采取每个 步骤时都要求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批准,这就使联合国取代北约成为具有最终权威的国 际机构。与此同时,法国并不希望看到北约在欧洲地区以外发挥作用。”(注:Stanley Hoffmann,“French Dilemmas and Strategies in the New Europe”,in Robert O.

Keohane et al.(eds),After the Cold War.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Strategies in Europe,1989-1991,Cambridge,Massachussetts,and Lond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3,p.138.)从更加广泛的国家利益的观点来看,法国坚持把联合 国作为对伊拉克采取所有行动的最高权威,这本身就是法国国家利益要求的一个中心因 素。很明显,作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法国可以通过这个机构来确保它在世界舞台上 的实力地位。同时,在法国维护联合国国际地位的动机中还包含着它非常重视联合国是 唯一有权对于国家间冲突能够进行合法调解的事实。

为了强调联合国的国际机制作用,法国总统密特朗在战争结束后不到两周,就向美国 总统布什宣布:“法国将尊重安理会的各种决议,但决不会超越这些决议来行事。”( 注:“Conférence de presse conjointe donnée par M.le Président de la

République et son excellence George Bush,Président des Etats-Unis

d'Amérique,à l'issue de leur rencontre à la Martinique”,March 14 1991,

Textes et documents,March-April 1991,p.40.)根据安理会对伊拉克问题所做出的各 种决议,法国还为其伊拉克政策规定了三条指导原则,其中明显地包含着法国试图通过 强化联合国的权威作用来维护其自身国家利益的目的。这些原则包括:尊重伊拉克的国 家主权、根据安理会的决议严格解释和履行国际法、以及人道主义干涉的权利。其中前 两条,体现的就是维护联合国权威的国际制度主义观点。在主权问题上,法国向来强调 尊重国家主权的原则。当这个原则用于伊拉克问题上的时候,当时的法国外交部长迪马 还特别做了这样的解释:“联合国不会去推翻成员国的政府,而是保证尊重国家主权和 国际法,这也是每个成员国应该尊重和服从的原则。”(注:“Entretien accordé

par le ministre d'état,ministre des Affaires étrangères,M.Roland Dumas à RTL”,March 6 1991,Ibid.,March-April 1991,p.21.)另外,通过坚持安理会是维护 国际法的最高权威,法国既能够以常任理事国的身份参与制定这些法律,从而提高自己 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同时又可以通过强调联合国决议是处理伊拉克问题的合法依据, 来限制美国单独采取行动,并在国际法的意义上将一切没有得到安理会明确授权的行动 视为非法。

尽管法国的伊拉克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存在一种对“盎格鲁-撒克逊”的传统不信任 因素,但这种因素并没有影响法国全面支持美国要求萨达姆遵守联合国决议的总体外交 政策目标,而且法国提出的国际机制主义原则也不能归结为一种反美心态。法国明确强 调,任何针对伊拉克的行动都必须得到联合国明确授权,这无疑会对美国有关联合国委 托管理的解释构成一定限制。但是,对委托管理的性质和程度提出疑问,并不意味着法 国存在一种长期不懈和出自本能的反美主义情绪。不过,鉴于冷战后美国是世界上现存 的唯一超级大国,这就很难预测法国未来是否会采取行动来平衡那种它所理解的来自任 何方面的单边主义权力的压力。

三、法国对伊政策中的人道主义原则

在法国的伊拉克政策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强调的那种代表法同精神的人道主义干 预原则。历史上,人道主义干预最初出现于19世纪,其典型事例是1821年土耳其政府镇 压要求独立的希腊族,因而俄、英、法等国以人道主义的名义进行干涉,使希腊最终获 得独立。1987年,在巴黎举行的一次非政府组织的国际会议上,“医生无国界”组织的 创始人Bernard Kouchner和国际法教授Mario Bettati再次提出了“人道主义干预权利 ”的概念。在此前提下,法国1988和1989年连续两次向联合国提出有关人道主义干预原 则的议案,并得到了联合国大会的采纳。此后,这两项议案从法律上为联合国开展人道 主义援助和建立“紧急走廊”奠定了基础,并确定了联合国为遭受自然灾害或在紧急情 况下为受灾民众提供紧急援助的权利。海湾战争后,法国进一步提出把这个权利扩大为 包括民主和人权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进行援助和干预的权利。1991年,法国总统密特朗针 对伊拉克北部库尔德人遭到萨达姆军队迫害的问题,要求联合国从人道主义干预的原则 出发进行制止。结果安理会接受了这项议案,并形成为联合国第688号决议。

很明显,法国提出的人道主义干预原则,目的是为了扩大自己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 影响,因而遭到了很多批评和怀疑。就连很多法国人自己也认为,法国提出人道主义干 预原则的动机主要是“为了维护其自身在欧洲国家共同体中的地位,而不是为了履行其 世界范围内维护民主和保护人权的责任。”(注:Charles Tumerelle and Philippe G.Le Prestre,“France:The Straitjacket of New Freedom”,in Philippe G.Le

Prestre(ed.),Role Quests in the Post-Cold War Era.Foreign Policies in

Transition,Montreal and Kingston,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97,p.159.)有些批评家还对人道主义干预原则的动机提出质疑,指责这种观念反映了“当今强国 的一种偏见和它们自己的好恶,”甚至把它比作苏联的“有限主权”论,并宣称“法国 提出这样一个原则的动机无非是要在这个迅速和彻底的变革的国际环境中提高自己的地 位”。(注:Thierry Garcin,La France dans le noveau désordre international,

Brussels and Paris,Bruylant and LGDJ,1992,pp.88,89 and 90.)还有一些评论家指 出:“谁也无法保证西方国家在人道主义干预原则名义下对伊拉克、索马里、前南联盟 或卢旺达的干预行动,能够确保安理会为恢复这些地区的和平所做的努力。”(注:

Olivier Russbach,ONU contre ONU.Le droit international confisqué,Paris,

éditions La Découverte,1994,p.42.)

尽管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和批评,但法国在海湾战争后伊拉克政策中强调的人道主义干 预原则,实际上体现的是一种法国的国家精神。在法国外交政策的历史上,始终都包含 着一个坚定不移的观点,那就是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法国就积极致力于要把代表其国 家精神的人权观念确定为一种国际关系的原则。正如一位法国政治家所归纳的:“法国 精神体现了一种普遍的价值观,同时还把它看做一种必须传遍整个世界的使命。”(注 :Marcel Merle,Sociologie des relations internationales,Paris,Dalloz,1988,3 rd edition,p.292.)一位分析法国安全政策的美国学者进一步解释了法国人这种观点的 原因。他指出:“法国人相信他们具有的伟大精神,将使得整个世界都能够从中获得启 迪。法国人有一种强烈的倾向,就是把他们的国家利益看作是世界普遍的价值观。因此 ,体现法国精神的‘人权’原则,既是法国的伟大事业,也是世界的共同事业。”(注 :Philip Gordon,A Certain Idea of France.French Security Policy and the

Gaullist Legacy,Princeton,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3,p.16.) 海湾战争后,法国提出的人道主义干预原则虽然在最初的运用中还不够完善,但却已经 成为法国处理伊拉克事务的一种依据。尤其是,人道主义原则已经成为法国对于那些执 行安理会决议的国家应给予多大程度的经济制裁和军事干预的一种衡量依据。

从人道主义干预原则出发,法国一方面致力于协助伊拉克尽快重返国际社会,同时也 坚持伊拉克必须公开承认科威特及其主权完整,并遵守联合国决议销毁其生化和核武器 。另外,法国还呼吁联合国应该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重新评估对伊拉克的全面制裁 和轰炸政策,因为这些政策威胁到伊拉克平民的生命和安全,因而从道德观念和实际效 果来说都是值得怀疑的。这意味着法国试图根据人道主义的原则来处理和伊拉克的关系 ,并说服其他国家同意取消对伊拉克的制裁。与此同时,法国还对联合国特别委员会的 行动提出质疑,反对扩大禁飞区,并拒绝参加对于伊拉克目标的空中打击。

在法国推行人道主义的伊拉克政策的过程中,如何处理经济制裁问题最能体现冷战后 法国的国际精神对其外交政策的影响。联合国安理会1990年8月决定对伊拉克进行第一 次经济和贸易制裁之后,法国政府一直竭尽全力避免使这项制裁变成对伊拉克的全面封 锁,并试图将对伊拉克的全面制裁政策范围降低到最低水平。海湾战争结束后的第一个 星期,法国外交部长迪马就提出讨论解除经济制裁的可能性。对此他特别强调:“为了 避免反伊拉克联盟给人们留下一种要长期削弱伊拉克的印象,联合国应当从人道主义立 场出发立刻解除对伊拉克的制裁。”(注:“Interview du ministre d'état,

ministre des Affaires étrangères,M.Roland Dumas,à`Europe 1'”,March 4 199 1,Textes et documents,March-April 1991,p.10.)

1994年,法国另一位外交部长朱佩(Alain Juppé)对联合国的制裁行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作为一个戴高乐主义者,朱佩强调,全面制裁只能用来针对那些“明确违反了国际法则的国家”,而且只有安理会授权才能实施。同时还提出,制裁的目的“只是对被制裁国家的政府施加压力,促使其改变态度”。(注:Alain Juppé,“La paix

introuvable”,Le Figaro,October 25 1994.)为了不滥用制裁手段,法国还提出实行 制裁必须有三个前提条件:首先,其他的一切外交努力都告失败;其次,决议要明确规 定被制裁国在采取哪些行动时就应当解除制裁;最后,制裁期间必须对被制裁国的生活 状况进行定期和公正的调查。很明显,朱佩提出这些前提条件的目的是为法国根据人道 主义原则限制使用制裁留下足够的余地。

1994年3月,当安理会投票表决是否延长对伊拉克的制裁时,法国再次明确应该从人道 主义的原则出发来考虑延长制裁的问题。法国代表强调,伊拉克在过去的几年中,已经 在遵守联合国决议的问题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在武器控制问题上,伊拉克已经 尽了自己的努力。因此,联合国应该向巴格达传递一个肯定的信息,其中包括暂停制裁 ,并最终部分解除制裁。同年夏天,法国进一步提出了逐步解除对伊制裁的建议。在听 取了联合国特别委员会主席埃斯克斯(Rolf Eskeus)的报告后,法国提出给予伊拉克六 个月的观察期,并强调应当根据联合国687号决议的第22条,允许伊拉克出口部分石油 来换取粮食。

在法国倡导的人道主义干预原则推动下,联合国安理会1995年4月通过986号决议,允 许伊拉克出口石油进口粮食。但法国依然认为联合国对伊拉克的灾难性人道状况关注不 够,法国外交部长查雷特(Hervé de Charrette)指出:“如果我们现在不采取行动来改善这种状况,它将给国际社会造成严重后果。”(注:“Assemblée générale des Nations unies-Entretien du ministre des Affaires étrangères,M.Hervé de

Charrette,avec la presse américaine”,September 27 1995,Textes et documents ,September-October 1995,pp.129-130.)为了加强联合国对伊拉克人道主义问题的关注 ,法国一方面说服伊拉克接受986号决议,同时还在联合国内积极活动,说服安理会派 遣代表团去巴格达评估当地的现实状况,并建议联合国向伊拉克直接提供援助。虽然伊 拉克并没有和联合国特别委员会进行认真合作,但法国还是在1996年12月促使986号决 议顺利实施。

法国对伊政策中强调的人道主义原则自然引起美国的不快。1997年12月法国和美国在 制裁问题上的分歧发展到了顶峰。为了加强对萨达姆政权的打击,美国试图利用联合国 特别委员会检查人员在伊拉克执行任务时遭遇的各种困难为借口来实施新一轮的制裁, 而法国则和俄罗斯、中国一道在安理会阻止了对1134号决议的表决。这个决议规定,如 果伊拉克拒绝和联合国特别委员会合作,除了将对其进行新的制裁外,还要将原来已有 的制裁延长六个月。法国驻联合国大使在阐明其反对新决议的立场时指出,这种做法等 于完全无视伊拉克在消除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尽管法国极力强调人道主义干预原则体现了法国的国家精神和使命意识,但其中不可 否认地包含着更为深刻和复杂的国家利益因素。在法国积极促使联合国解除对伊拉克的 制裁和推动伊拉克重返国际社会的努力中,同样也存在着巨大的金融和商业利益动机。 海湾战争爆发前,法国就对伊拉克拥有庞大的债权,其国内企业界也要求政府加强和伊 拉克这个潜在有利市场的贸易联系,因为法国在重建科威特的过程中已经失去了很多合 同。虽然说法国国内的社会压力通常对于法国的外交政策,尤其是在安全领域的政策制 定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在伊拉克问题上,法国国内的商业利益要求不仅构成了推动 取消制裁的主要力量,而且还导致法国在此期间的四届政府都积极推行取消对于伊拉克 制裁的政策。

自从1990年代初期的海湾战争结束以来,法国围绕对伊拉克的制裁问题,表现出一种 始终如一的对伊政策。这一方面表明,法国的伊拉克政策并非仅仅是一种策略,而是一 种可以强烈意识到的信念。在这项政策中,最具连续性的是一种对人道主义干预原则的 始终坚持。因为这项原则不仅反映了法国的国家精神,而且这种精神电可以通过这一原 则而加以肯定。在这个人道主义干预原则构成的法国国家利益中,既包含着法国外交政 策中的人性观念,也包含着通过取消制裁来扩大和伊拉克贸易关系的经济内容。通过实 现这个目标,法国不仅可以重新确定其实力范围,而且还能表明它是一个具有普世性使 命的世界大国。另一方面,法国通过对伊拉克问题的处理方式,表明它是一个愿意在国 际机构框架内采取行动的国家。法国坚持安理会决议是对伊拉克采取任何行动的合法依 据,以及把伊拉克对这些决议的遵守情况作为判断是否应当解除对其制裁的依据,表明 在法国的国家特性中同样也具有制度主义精神。对于法国来说,维护代表国际体系核心 的联合国的权威地位,不仅可以限制其他大国,尤其是美国处理国际事务的单边主义倾 向,而且可以确定自己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所代表的国际社会权威地位和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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