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经济与社会--第二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研讨会综述_中国近代社会论文

晚清经济与社会--第二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研讨会综述_中国近代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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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05年8月在青岛成功举办首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后,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社会史研究中心又与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新疆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山西大学、东华大学合作发起了以“晚清以降的经济与社会”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2007年8月18日至23日,会议在乌鲁木齐市召开。参加会议的学者共80余人,除来自内地数十家大学和社科院等研究机构外,还有部分来自英国、日本、法国、加拿大以及台湾地区。大会收到论文70余篇,在经过总共16场研讨后圆满闭幕。

本届会议虽以“经济与社会”为主题,但并非意味着要把会议分割为经济史和社会史两大论域,其主旨仍是为了推进社会史研究。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做法承接了两个传统:其一是,在韦伯(Webber)式的历史社会学模式中,经济与社会是其中最具会通性的两个基本范畴;其二是,在20世纪30年代形成的中国社会史体系中,社会经济史研究是最重要的内容和基础框架。遗憾的是,自20世纪中期以后,经济史越来越严重地成为“经济学帝国主义”的附庸,而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史的复兴运动中,也很少能够看到社会经济史研究的贡献。有鉴于此,本届会议希望通过对社会经济史有所倾斜,以期在继承和发扬社会经济史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其对于开拓社会史研究未来发展空间的可能性。从会议的进行情况来看,应该说初步实现了这个目的。不仅属于社会经济史范围的论文几乎占据了整个会议的半壁江山,而且基本上都贯串了历史学本位和对社会变迁的关怀。当然,本届会议对社会经济史的倾斜,并未忽视其他方向的社会史研究。特别是在社会文化表达的传统与变迁、近代转型时期的国家与社会、多元化视野下的灾荒与环境等社会史研究中历来重视的问题上,都出现了颇具新意的路径、方法和观点。限于篇幅,本文自不能将所有佳作一一介绍,只能以与会者关注较多的问题为中心,对相关论文稍加归纳。其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有识者多加指正。

一、中国现代化的发展与不发展

以往研究早已证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巨型的社会变迁过程,其复杂性和曲折性都是举世罕见的。这是因为,中国是在外力推动下才走向现代化之路的,并且不可避免地受到西方经验的影响,与此同时,中国又有着极其悠久的文明传统和自身独特的社会运动形式,因此使得这个进程演化为一个错综复杂的、多线性多方向的矛盾运动。这就造成了许多令人困惑的问题,更为如何理解和评价中国的现代化带来很大的困难。也就是说,我们既能见到现代化在近代中国得到发展的一面,也能看到不发展的一面。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准确把握这种发展和不发展交织的状况,并认识其背后内外因的辩证作用呢?相对于思想和文化等主观意识领域来说,经济领域或许能够提供更为直观的例证。对此,在会议有关近代工业化、国家财政和货币问题的研讨中都有明显的反映。

在近代工业化问题上,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林刚(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试论列强主导格局下的中国民族企业行为——以近代棉纺织工业为例》一文。文中指出,对于中国民族企业的成长与外国资本列强的关系,学界存在着两种主要观点。一种意见认为,中国落后必然要挨打,民族企业之所以难以发展和处于劣势,根本原因是中国自身的问题所致。另一种意见认为,中国自身完全可以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是外国资本列强通过种种政治军事经济的侵略,阻碍了民族经济的进步。这个认识的某种极端表现,是将民族工业所产生的一切问题,都归之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压迫背景之下。该文以近代中国棉纺织工业在30年代“经济危机”中的行为为个案,解释了在资本列强主导我国经济格局下的民族企业行为的“变异”现象。进而指出,前述两种意见实则有其内在的一致性:它们都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中国近代化的唯一取向,同时忽略了中国国情是影响现代化的基本因素。

武力(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也在《从官营工商业到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国家资本演变的历史分析》一文中提出了与林刚大致相同的认识思路。他认为,中国在发达的地主制和小商品经济基础上,建立了悠久的中央集权官僚体制。这种体制不仅没有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而迅速消失,相反,中国由于农业文明高度发达而导致的社会结构的“超稳定”性(包括政府的强大有力)和大国特点,对西方资本主义政治、文化的入侵和替代,保持了强大的排斥力。因此,这种将工业化与民主化、市场化分开的观念和目标,以及因民族危机而产生的对强大政府的强烈需求,使得国家资本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现象,一直或多或少地延续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

在国家财政问题上,史志宏(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在《咸丰、同治时期的户部银库收支及库存》一文中提出,咸丰、同治两朝是清代财政发展中衔接传统与近代,在管理体制、收支结构和内容等各方面都开始发生重大变化的一个时期。他根据对咸丰、同治时期银库支出规模的分析,认为这一时期户部所管的财政已经变成只保证京师用款的财政,过去那种户部作为全国财政中枢的地位已经不复存在。因此,虽然晚清时期的银库库存未再恢复到清前期的水平,但其对于清王朝财政的意义及其所起的作用,也已远没有原来那样大了。咸同以后,各省财政自主权扩大且逐渐形成相对独立的地方财政,这种趋势的发展使户部银库的库储作用也不再具有全国财政准备金的意义。

然而,在岸本美绪(日本东京大学)看来,直到清末,国家财政体制的变化很可能不能估计太高。她根据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收藏的、覆盖清末13年、多达1072册的《河南钱粮册》,对清末地方财政的实际情况及其与制度规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她认为,虽然《河南钱粮册》所涵盖的是财政急剧膨胀与混乱的时期,同时也是努力开展财政制度改革的时期,可是在清末,与新政有关的新支出项目,或从酌拨到摊派等财政原则的变化,对奏销制度的框架几乎没有带来变化。

不管从内部出发的变化到了何种程度,可以肯定的是,财政经济上的外来新兴因素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不受中国近代社会环境的制约。潘国旗(杭州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在《晚清、北洋时期的国内公债论略》一文中指出,虽然晚清和北洋时期发行公债来应付政府的紧急财政需要,突破了捐输、报效等传统筹款方式,但是由于中国近代公债与对外战争和军阀混战息息相关,其中极大部分为非生产性公债,因此也就无法发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应有作用。李一翔(东华大学人文学院)则在《近代中国银行资本的财政化现象探析》一文中指出,中国银行业产生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条件就是国家财政的需求,此后亦自觉或不自觉地与国家财政结下了不解之缘。两者之间的关系往往又受制于国家政治环境与社会经济条件双重因素的交互影响和制约,从而出现了银行信贷资金的财政化现象,即银行信贷资金的运行脱离了信用的基本规则和属性。

在货币问题上,发展和不发展的共生同样有着突出表现。按照楼一飞(英国剑桥大学)在《用现代眼光看王茂荫的纸币观》一文中的研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唯一提及的中国人即王茂荫,其货币思想是纯粹的中国货币思想传统的最后集大成者,也是未受西方影响的中国传统货币思想积淀的成果。该文认为,王茂荫长期以来被历史学家错误地解读为“金属论者”(metallist),而从其“以实运虚”的思想内涵来看,王茂荫其实遵循“名目论”的传统,是一位持“货币信用理论”的实践金属论者。他提倡的是,保持商品储备以坚固纸币持有者对纸币的信心,决定货币价值的是货币持有者对货币发行者的信任度,而并非储备的数量。这种思想包含了信用货币理论的雏形,与一个世纪后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的控制纸币发行量的货币法不谋而合。

不幸的是,王茂荫的卓越思想并未对中国货币经济产生实际作用,而后者的变革仍然来自于外部推动。并且,这种外部推动甚至深入到了中国的边疆地区。王文成(云南省社科院)在《清代末年的云南对外贸易与货币替代》一文中指出,云南境内在清末开辟通商口岸后,其对外贸易开始从贡赐贸易、边境贸易向近代国际贸易转型。随着云南对外贸易的转型和国际贵金属市场、货币市场的变化,英、法在其殖民地发行的货币大量流入云南,并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履行货币职能,使得云南境内出现了明显的铸币跨国替代现象。正是这种现象的出现,在客观上促使云南开创了“废两改元”、从银钱并行向单一银本位制转变的先河。

然而,不要说“废两改元”,就是国民政府时期更为先进的币制改革,也不能从根本上促进中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严立贤(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在《1935年国民政府币制改革的意义及其局限》一文中指出,国民党政府的币制改革是应对当时中国因银价暴涨、白银大量流出所造成的货币问题的一个有效措施。但是,并不能因此对币制改革作过高的评价。准确地说,币制改革仅仅解决了当时中国存在的货币危机问题,并没有解决中国的金融制度问题,更没有解决中国的整个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而这些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才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障碍。

二、农民经济生活与新农村建设

鉴于中国“三农”问题的历史与现实,无论怎样强调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的重要性都是不算过分的。相应地,农村社会经济史研究亦向来是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中的重中之重。不管是在国内学界还是海外学界,在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历史认知及其方式等问题上,如国内的“资本主义萌芽”论和海外的“规范性认识危机”论中,农村社会经济史都是最重要的一个经验来源。不过,由于中国农村的状况十分复杂,学界多年来在许多基本问题上都未能形成一致看法。本届会议上所讨论的农民经济生活水平,就是这些基本问题之一。另外,特别是在近代农村社会经济史中,也还存在着不少尚未研究或未曾充分研究的内容。会议上有数篇论文涉及以新农村建设为核心的乡村复兴运动,就属于这样的内容。

关于农民经济生活的水平,李伯重(清华大学历史系)在《“乡民们吃得不错”——十九世纪初期松江食物消费水平研究》一文中指出,在1980年以前,大陆学界普遍认为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由于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残酷剥削,农民生活在极端贫困之中。即使是在中国最富裕的江南地区,情况也是如此。在海外,直到1990年代,许多学者依然相信近代以前的这些地区农民生活处于一种“最低生存水准”(minimum subsistence level),或者称之为“糊口水准”。李伯重以1820年代松江府所属华亭—娄县地区为中心,根据对衡量生活水准的最重要指标即食物消费情况的研究,认为19世纪初期松江人民的生活水准不仅在当时中国各地名列前茅,而且也高于松江人民在20世纪大部分时间内的生活水准。到了近代,尽管松江农村经济凋敝,但是直到1937年,该地的食物消费水平也相当高。该文根据这一大异于传统看法的事实提出,在对近代以前农民生活水准问题进行研究时,不应抱某种先入为主的成见,才能得出更为可信的结论。

李金铮(南开大学历史学院)从人地比例关系入手,同样对关于农民生活水平的传统看法提出了反思。他在《也论近代人口压力:冀中定县人地比例关系考》一文中指出,对清代民国时期的人地比例关系,人们普遍认为人口对土地压力越来越大,乃至无法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只有少数学者模糊地提出并非那么严重。根据近代冀中定县的个案研究,李金铮提出,当地人地比例关系虽处于愈益紧张之势,但并非意味着现有耕地就已经到了不能维持农民最低限度生活的地步。依据民间流行的消费观念和实地调查资料而计算出来的人地比例临界点,他得出的结论是:从维持最低粮食消费角度看,现有耕地能够满足人口需求;从维持最低限度生活消费角度看,虽有不足,但相差不远。进一步言之,近代农民生活的贫困主要不是由于人口压力,而应当从其他方面寻找。

史建云(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对近代乡村手工业发展状况的探讨,同样提供了考察农民生活水平的依据。她在《浅述20世纪前期的华北棉纺织手工业区》一文中指出,清末民初,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新的生产工具的引进和原料构成的变化,华北农村中出现了一批以高阳、宝坻和潍县为代表的新兴棉纺织手工业区。与传统的商品布产区不同,在这些新兴棉纺织手工业区中,手工业在当地经济中的重要性都超过了农业,并出现了资本主义因素。新兴手织区生产力提高、产量增长和市场的扩大,使农民手工业者的收入随之增加,农民生活水平也相应得到提高。在以河北定县为代表的另一类棉布集中产区中,生产力的进步不大,也未能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但生产量一般较大,商品已进入远距离运销,呈现出既发展又不发展的状态。

王玉茹、李进霞(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在《近代中国农民生活水平分析》一文中则认为,虽然近代期间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并不是一直下降的,但是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能改变生活水平仍然很低的事实。该文通过对华北农民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分析,指出20世纪二三十年代农民负担约占农民收入的41.44%,而生活费支出一般占到农家收入的80%,仅此两项加在一起,已经超过了农民的总收入,更不用考虑包括生产投资在内的其他支出了。因此其结论是:近代中国农民收入微薄,并且经常入不敷出,生活水平极为低下。况且,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加上地主和官僚的沉重的租税剥削,农民生活的极端贫困是其必然结果。

关于乡村复兴运动,已有研究大多集中于20世纪30年代。而陈争平(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在《近代苏北盐垦事业与农村社会组织创新》一文中的研究表明,这个运动早在晚清就有萌芽。通过考察中国早期现代化前驱张謇关于开展苏北盐垦事业的主张及实践,该文认为张謇等人在利用股份制度及水利工程方面吸收西方先进经验的同时,也认识到中西国情相差悬殊,西方经验不可能一成不变地适宜于中土,因此实行“公司”加“农户”的组织方式,公司与农户之间的权益关系则以吸收永佃制的合理成分为基本纽带,从而形成了一整套独特的新型农村社会组织模式即“通海垦牧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在当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带动了整个苏北地区盐垦事业的发展。

郑大华(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在《民国乡村建设运动之“改良农业”研究》一文中,探讨了以往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研究中较少论及的“改良农业”问题。文中指出,乡村建设的实践,使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的同人以及其他乡村建设工作者认识到改良农业对于乡村建设实验的重要意义,因此各乡村建设实验区都把改良农业作为乡村建设实验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到议事日程。除大力推广优良品种、防治病虫害和提倡副业外,各乡村建设实验区还实行植树造林、推广新式农具和举办农产品展览会等改良农业的措施。然而,农民尤其是占农村人口绝大多数的贫困农民的积极性不高,这严重地影响了改良农业的工作。

不过,农村复兴运动的效果不佳肯定不能过多归咎于农民。岳谦厚、许永锋(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在《1930年代中国农村合作运动讨论中的“合作社兼营问题”》一文中就提供了一个实证。文中指出,20世纪30年代,随着中国农村合作运动进入“极盛时期”,社会各界特别是知识界出现了一场关于“合作社兼营问题”或合作社的经营方式应取“单营式”还是“兼营式”或者两者同时并举的讨论。由于各派认识问题的角度不同,这场讨论直到抗战爆发之前,始终未能达成共识。虽然这是一种基于农村合作实践的积极回应和理论争鸣,但它也是“社会失序时期”或“现代化处于自发的游离状态”下的理论界的一种反映,以致时人曾有“合作者不合作”之嘲讽。

三、社会文化表达的传统与变迁

社会文化久已是社会史当中的热门领域之一,可是在目前的社会史研究中,所谓社会文化其实大都是经过了两层筛选的产物:其一是,这种研究把社会文化分为两类,即以基层民众信仰和生活世界为核心的“草根文化”(或称“小传统”)和以精英思想和知识世界为代表的“精英文化”(或称“大传统”),并且更关注前者;其二是,在下层文化存身的两大社会场域即城市和乡村中,目前研究又更多倾向于乡村。显然,经过如此筛选之后的社会文化史研究,并不能完全反映中国社会文化的全貌,因为根本没有人能证明,“草根文化”一定比“精英文化”、乡村文化一定比城市文化更为重要,或者更能代表整个中国社会文化。事实上,我们只有确切把握所有层面的社会文化的流变,才能领会其对中国近代社会的传统与变迁所作的表达。在这个意义上,本届会议上关于社会文化史的探讨,侧重于宏观层面的知识社会史以及文化与社会的互动,或许不是出于偶然。

就知识社会史而言,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三篇文章:

左玉河(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在《晚清新式学会制度之引入》一文中,探讨了近代学术社团(新式学会)与中国传统社团的关联及其社会涵义。他认为,清末以来,与传统血缘和地缘组织衰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式学会代表的超越血缘与地缘之“业缘”功能得以强化。大体上说,晚清最早西方意义之新式学会,兼具传统与现代两种特性,并且以政治性社团为主,纯粹学术性社团较少。直到清末,包括农会、商会、学会、自治会等在内的新式社团仍与传统的会社有难以割舍的联系。

李孝悌(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在《建立新事业:晚清的百科全书家》一文中指出,从19世纪初到1895年止,尽管有许多中国人开始接触到来自西方的新式传播媒介,并藉此对西方的器物技术、精神信仰有所了解,但这些文化输入却并未对中华帝国的主干带来结构性的影响。1895年后,情势有了根本性的改变,“西学”开始成为知识界的新“论域”(discourse),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西学“普及化”的趋向。晚清时期知识人编纂百科全书的活动,正是这个普及化趋向的一个明显表现。另外,文章还根据对百科全书家(包括编者、译者及作者)群体的分析和追踪,认为这些知识分子的地域和家族网络,在某种意义上为理解五四新文化提供了一条不容忽视的线索。

闵杰(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在《清末〈东方杂志〉的影像世界》一文中指出,1902至1911的清末十年,是中国近代史上为数不多的新潮激荡的年代。1902年,中国思想界文化界逐渐复苏,并以远远超出戊戌维新的规模传播新思想,接受外国新事物迅速成为时尚。除大量新书的翻译出版和众多报刊的争相创办外,这一时期流行起来的摄影同样成为各种思想观念和新奇事物急剧涌入的渠道,也是以往注意不多的渠道。实际上,近代中国早期摄影影像向时人和今人都传达了极其复杂的社会信息。

在文化与社会的互动方面,值得注意的论文亦有四篇:

李长莉(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在《近代交通进步的社会文化效应》一文中指出,19世纪中叶开口通商后,西方近代机械交通工具开始传入,中国的交通近代化也由此起步。而交通近代化是社会近代化的一个必要条件,它不只是涉及工商、市场等经济领域的问题,还关系到人们的生计活动、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社会流动、社会关系甚至思想观念等诸多方面,这种多方面相互作用产生了相应的社会文化效应,进而对社会其他方面的近代化变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新式交通工具是促使人们认识和接受近代工业技术思想启蒙的活教具。同时,交通进步使人们大规模流动成为可能,特别是城市里公共活动空间扩大,而公共活动的发展正是近代城市化及公民社会的基础。

周秋光(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在《论慈善事业在近代中国社会的作用和影响》一文中则提出,近代慈善事业的存在与发展,是在传统社会与近代社会的夹缝中不断开辟其前进道路的。随着中国社会的变迁以及西方慈善文化的不断传入,中国慈善事业也在近代衍生出一些新的特质,出现了传统向近代的嬗变。近代慈善事业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近代社会基础的变动,并推助了社会文化结构中深隐层面的变革。因而,与其把慈善事业看成是与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相适应的产物,毋宁说它也是一种动力。

梁景和、李巧玲(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在《新中国三十年的性伦文化(1949—1979)》一文中,从狭义性伦文化的视角,探讨了新中国30年在性意识、性态度、性教育、贞操观念、男女社交等方面的基本态势,并分析了这一历史时期性伦文化的基本特征及其历史的经验教训。文章认为,新中国成立后,传统性伦文化中的“男女社交”与“贞操观”发生了变化,但这种变化也有不小的历史局限。同时,传统性伦文化作为一种民众内心价值认同的行为方式,具有不易改变的特征。要彻底地改变传统的性伦文化并非易事,需要有一个曲折渐进,步履艰难的过程。

四、近代转型时期的国家与社会

众所周知,美国中国学界将“市民社会/公共领域”框架运用于中国史研究,这引起了学界对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重视。此后,尽管由于学界对于在中国史研究中能否运用源自西方经验的“市民社会/公共领域”框架多有质疑,而使其吸引力大为降低,但是在论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时,许多学者仍然自觉不自觉地把两者之间的权力格局视为一种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关系,并且将社会力量能动性的不断增强与国家权力日益受到限制和削弱作为中国近代社会变迁中的一条基本脉络。虽然有学者曾指出这种看法并不完全符合中国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实际状况,但是具体探讨其真正面相的研究始终不够充分。本届会议上有多篇文章都涉及了这一问题,并根据实证研究展现了这个面相的复杂性。

朱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在《苏州商团:近代中国商人的独特军事武装力量》一文中,揭示了国家与社会合作性的一面。他指出,苏州商团是近代中国商人的独特军事武装力量,其枪弹从无到有并不断扩充,一方面得益于清末民初地方官府的支持,另一方面也是商团自身积极努力和商人踊跃捐助的结果。官府之所以支持商团配备枪枝,主要是由于苏州商团成立后不仅致力于保护商人利益,而且在维护地方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客观上已成为弥补军警不足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不仅未对地方官府的统治构成威胁,而且还能够提供某些帮助。苏州商团虽然在政治上趋于稳健甚至是保守,很少参与政治活动,更无与政府对抗的行动,但在维持社会治安、保护工商业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功能与作用仍相当突出,受到广大商人和社会各界的赞誉,这大概是其能够存在较长时期的原因之一。

与上文不同,何文平(中山大学历史系)的论文《政府的两难与地方的失控:民国初年广东的民团问题》则反映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合作颇为微妙。文中指出,民国初年的广东民团问题体现着地方权力体系重构中的矛盾与冲突。民初广东民团的发展是地方势力壮大的表现,由于各届政府都无力尽快克服匪患、重建社会秩序,又不得不依赖地方民团自卫,政府对民团的态度复杂且矛盾。利用这种环境,广东民团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成为地方势力重要的一支。民团的职能扩大到参与地方政治、经济利益的争夺,甚至与政府、军队对抗;民团的角色也从民众自卫武力转变为土豪劣绅的武装,成为乡村社会阶级矛盾的焦点之一。

魏文享(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在《农会组织与党农关系的重建——以南京时期的农会为中心的考察》一文中的看法,与何文平的立场相近。文章指出,国民党在执掌政权之后,又开始重建农会,力图把以党训政与农民的自组织结合起来,强化党农关系,并以之与基层政权相配合,推进农村建设。然而,国民党的农会政策存在着内在的矛盾:一方面期待农会发挥社团法人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又赋予其无穷无尽的党政要务。结果,党部及政府强制推行农会组织的扩张,并未打破农村内部既有的乡村权力结构。在既有政治秩序及乡村权力结构下的农会,既无自发有力的领导,也无坚实的群众基础。

郑成林(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在《抗战后汉口钱庄业整理述评》一文中,通过对战后国民政府整理汉口钱庄业的过程与举措的考察,探讨了战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行业组织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他认为,在清理钱庄的过程中,中央政府为加强集权和提升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强令取缔“地下钱庄”,地方政府却通过争取“地下钱庄”的合法化来保障“地方财源”。结果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不得不作出让步与妥协,这反映了战后财政部对地方金融的控制在逐步减弱,也体现了战后中央政府的权力与权威正在逐步弱化。

孙江(日本静冈文化艺术大学)的《增上寺的香堂——1933年东北青帮代表团访日之行》一文,则提供了一个非常特殊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例子。该文以鲜为人知的青帮代表团访日事件为中心,勾勒了日本殖民者与青帮关系的一个侧面。文中指出,关东军因这次访问而带给日本政府的“尴尬”绝非“部分国人不良分子”所致,而是和日本近代以来困于如何处理国家与非公认宗教——“类似宗教”的问题纠结在一起的。作者还认为,从该文所追踪的事件可以看到,战前日本对中国历史和现实复杂性的认识远不像一般论者所估计的那么深,相反,由于强烈的主观偏见,其中国认识往往透显出背离中国语境的无知。

当然,就中国的情况而言,社会较高的自主性大概只能出现在比较有限的场域。谢国兴(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在《地方自治:台湾庙会活动的经费开支》一文中就提供了这样的例子。该文通过探讨过去研究较少的民间信仰者处理庙会经费收支的问题,认为明清以来的宗教信仰基本上是民间社会可以完全自理的“地方自治”事务。为办理神明祭祀与庙会,经费的摊派直接复制(或稍加修正)政府征收地丁钱粮的办理,这种古老的办法,在今日台湾部分农村型聚落中仍然沿用不改,说明传统民间习俗(尤其与宗教信仰相关者)与习惯的强韧生命力。就地方自治的精神而言,台湾的庙宇无论活动或财务,可说是社会文化中继承传统与现代转化较为成功的范例。

五、多元化视野下的灾荒与环境

由于中国有着极其复杂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又是世界上灾荒发生率最高的地方之一,因此历史上的灾荒与环境问题早已得到学界的重视。不过,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自然科学工作者出于工程建设和气象等问题的现实需要而展开的。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历史学者才开始较有系统地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尤其是随着社会史研究的发展,灾荒与环境问题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研究者。遗憾的是,现今的许多研究都只是把灾荒和环境视为社会生活的内容或背景,未能深入地揭示它们所体现的生态变迁与社会变迁的关联。而把握这种关联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不仅需要具备多元化的视野,而且有助于形成多元化的视野。本届会议上这方面的论文虽不能皆称完善,但仍不无探索意义。

江太新(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苏金玉(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的《清代救灾与经济变化试探——以〈清实录〉为例》和欧阳恩良、翟巍巍(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的《以积谷为中心看1940年前后贵州省的灾荒防治》两文,都以救灾为切入点,分别考量了清代国家能力的变化和国民政府的施政能力。两文的研究表明,无论是在前近代还是近代时期,中国国家救灾机制的发展及其实际效果,直接反映着国家能力的强弱。

郝平(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的论文《“丁戊奇荒”时期山西粮价浅析》,从社会经济史的视角出发,探讨了光绪初年的大旱灾即“丁戊奇荒”对山西社会的打击程度。该文的研究表明,灾荒期间山西粮价急剧上涨,在丁戊之交粮价达到峰值,粮价的季节变化明显。从长期来看,这一时期的粮价在百年尺度上也是最高的,显示了它的历史特性。与全国物价趋势的对比表明,山西物价变化更多受区域因素的影响,包括自然环境、政府行为、市场体系等等。其中,自然环境特征是影响山西粮价变动最根本的因素。进一步讲,它也影响了市场供求关系和政府行为,并与二者共同作用于粮价的涨跌。

朱浒(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的《从插曲到序曲:河间赈务与盛宣怀洋务事业初期的转危为安》一文,从实践的角度探讨了光绪四年的河间赈务与盛宣怀洋务活动之间的复杂关系。文章认为,河间赈务虽然不是一项堪与盛宣怀同时期洋务活动等量齐观的事业,但其主要意义在于,若忽视河间赈务这一环节,便根本不可能准确理解盛宣怀洋务事业初期的整个实践活动及其内在脉络。就此而言,对盛宣怀赈灾活动等社会内容的研究,应该更具整合性,而不是遵循当前通行的一种社会史研究的做法,仅仅在盛宣怀研究中开辟一块独立于经济史等传统门类之外的社会史领域而已。

胡英泽(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在《流动的土地与固化的地权——对“关中模式”若干问题的反思》一文中,根据对黄河小北干流区域环境的考察,认为清代、民国关中地区东部的地册绝大多数为黄河滩地鱼鳞册及相关地册。而黄河滩地是独特类型的土地,黄河滩地册的攒造、滩地制度等是生态环境、技术选择、社会控制形成的复杂网络,并非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下土地自由买卖的结果,生态与社会等“非经济”因素远比经济因素强大,属于一种“非常态”的村社公有的地权状态。因此,秦晖把清代这种“非常态”的村社公有的黄河滩地权状况和民国年间“常态”的、自耕农所有制下自由买卖的关中地权状况进行简单的对接,并根据其地块规整、地权分散、买卖率低的特征,推断关中地权状况自清代至民国稳定传承,从而得出的“关中模式”,是值得商榷的。

张俊峰(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在《前近代华北乡村社会水权的表达与实践》一文中,以山西滦池泉域历史水权为个案,探讨了水资源相对匮乏的前近代华北乡村社会水权的形成、特点、表达方式和实践过程。文章认为,前近代华北乡村社会围绕水权形成的社会舆论、道德观念和日常惯习,具有非正式地界定和保障村庄水权的功能,是一种特定的文化安排,集体水权与私人水权共存其中,并不矛盾。随着水资源稀缺程度的加深,产生了重新界定水权的要求,原有的文化安排却由于拥有低成本高收益的特点,为地方政府和村庄普遍接受,使前近代以来形成的水权分配格局持久维系。由于水权的不合理界定,致使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利用效率极低,水利纠纷因而难以避免。

六、结语

最后应该指出,虽然本届会议上力作甚多,但也反映出社会史研究中的一些隐忧。大体而言,会议中的一部分文章致力于发掘未曾得到重视的社会内容,另一部分文章则主要把社会史作为审查历史事件的方法或视角。与此同时,很少有人对自己的做法给出清楚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前提。这就使社会史的意涵仍然陷于模糊状态,也就很难推进社会史可以区别于其他史学门类的整合性。另外,正如会议上王鸿泰(台湾暨南国际大学历史系)在《城市图像的建构与近代性的追溯:八十年来明清城市史研究的回顾与检讨》一文表明的那样,以往许多社会史研究往往成为从其他领域中生成的各种范式的实验品,甚至出现了过度“社会科学化”的现象。这在本届会议的论文中亦有反映。事实上,由于日益丰富的社会史成果更多地证明了既有研究范式的限度和不足,所以社会史完全有可能为形成新的、解释中国历史的范式提供必要的知识资源。当然,这还需要进行更多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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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经济与社会--第二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研讨会综述_中国近代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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