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青年“妈宝男”家庭权力关系-基于15个离婚案例的考察论文

实证调研

城市青年“妈宝男”家庭权力关系
——基于15个离婚案例的考察

□ 张 晶 李冬梅

摘 要: 区别于以往人格心理学的视角,本文从权力关系的视角,对两地基层法院中的15起“妈宝男”离婚案件进行回溯性访谈与田野观察,重新审视了城市青年“妈宝男”婚姻破裂的机制。“妈宝男”作为联结夫妻轴和亲子轴的中心点,面临着夫妻、代际关系在资源、规范和行为层面的冲突。在资源层面,子代夫妻资源相对平等;亲代与子代“妈宝男”实现资源的向下传递与权力让渡。在规范层面,子代夫妻在性别观念和规范上的认知不相匹配;“妈宝男”则对亲代与子代之间的控制与依赖关系持认同或反感态度。在行为层面,“妈宝男”丈夫多采取主动认可或被动接受的策略;而妻子则进行建构新家庭空间的柔性抗争。对“妈宝男”离婚机制的研究或可深化对新家庭主义与中国城市家庭权力关系的理解。

关键词: 家庭权力关系;“妈宝男”;新家庭主义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城市青年离婚率呈快速上升趋势。其中,由于父母干预而导致的离婚——俗称“妈宝男”“妈宝女”类型的离婚案件受到公众关注;“妈宝男”婚姻困境更成为社会热议的现象。国内外学界关于“妈宝男”婚姻的讨论可归纳为两种取向。微观心理学取向从个人特质的形成、人格表现与特点来解释“妈宝男”婚姻危机的出现。“妈宝男”亦被称为“彼得潘”综合征患者,以奇幻思维、自我迷恋和大男子主义为主要特征[1],具有回避型人格障碍的特征;成年后依旧与母亲保持共生状态,个体难以驾驭自身的社会经济生活,亦难以建立健康的亲密关系[2]。社会人类学取向从社会结构来探究“妈宝男”离婚现象形成的制度背景。阎云翔等认为,长辈干预类型婚姻是一种特殊的个体化现象:本质上是为了自己孩子个人幸福而促成的个体化行为[3];“妈宝男”离婚现象背后的制度诱因是独生子女政策。

以上两种不同取向视角的研究为本文的研究路径提供了有益的启示。然而既有研究存在以下不足。其一,宏观的社会结构分析与微观心理分析之间存在明显的解释鸿沟。单一的人格或心理学分析不足以解释“妈宝男”离婚现象在近年来增多的情形。其二,以往研究将“妈宝男”群体视为同一群体,而忽略了群体内部的差异。其三,既有论文仍然以代际关系为主要分析线索,而相对缺乏对夫妻双方行为的理解和解释。其四,研究资料的限制,已有的研究资料来源较为单一,多是引用媒介披露的极端案例,缺少代表性。另外,基于二手资料得出的结论也较为笼统。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文将区别于以往研究,从权力关系的视角来理解“妈宝男”婚姻破裂的机制。本研究具体要回答的问题是:在权力关系的视角下,城市青年“妈宝男”离婚案中,家庭代际权力关系和夫妻权力关系各具有怎样的特点?由此产生的夫妻双方的行动策略是怎样的?解决以上问题,有助于深刻地理解当代中国城市青年婚姻的困境,对解释相关问题提供有力的观照。

根据加固设计方案,确定本桥施工方式为,在施工驻地预制角钢支架,利用列车间隔在人行道扶手外挂设吊篮,安装新托架、加固原托架。

二、文献回顾及研究方法

1.文献回顾

家庭权力关系涉及代际关系和夫妻关系。对于夫妻关系的研究秉承了“资源-规范”的进路。布拉德等人根据家庭重大及日常事项的解读,总结出美国家庭四种不同的权力关系类型,即丈夫主导型,妻子主导型,平等型,权力共享型[4]。决定夫妻权力的最主要因素是资源,即夫妻在金钱、地位、职业等方面的差异,使得相对优势的一方在做决策的时候占有主导权。罗德曼在现代化程度较低的地区展开的调查指出,夫妻权力关系不仅仅受制于双方的相对资源,也受文化传统的影响。在那些夫权较为盛行的国家和地区,即使妻子的收入和教育程度高于丈夫,夫妻权力结构仍向丈夫倾斜[5]。因此,必须同时将资源要素与文化传统规范纳入到分析框架,并考虑其交互效应:在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平等主义规则较为流行,夫妻的相对资源对双方权力关系起决定性作用。而在现代化程度较低的地区,父权主义规则则占统治地位,双方的权力关系是由隐藏的性别意识形态观念和隐性的权力所决定的。总体而言,对于夫妻权力关系的考察,需聚焦于夫妻双方在资源和规范两个维度上的表现[6]

国内外对代际权力关系的考察同样可划分为资源和文化两种不同的维度。从资源维度来看,这些研究围绕家庭内部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模式进行讨论,认为家庭代际之间的权力关系主要取决于代际之间的资源流动趋势。在我国城市地区,近年来出现多种模式并存的状况,影响着代际之间资源流动的公平和平衡[7][8]。从文化维度来看,关于代际之间的规范观念也存在着较大的变化,具体表现为个体主义与传统家庭的伦理观念在不同世代之间的认知差异[9][10]。母代具有较强的责任伦理,表现为对子代不计回报的无限付出与贡献[11][12],子代出现的伦理观念则存在差异,有些子代将家庭视为资源获取的途径,相对家庭整体的利益,更看重个体的幸福与发展[13][14];而某些子代则坚持传统家庭的伦理观念,情感性关系占绝对优势[15]

老巴心有些疼,但转念却想,这个时间,一周即够。这是个痛苦过程,必须得扛住。阿里反正是个苕,他会很快忘记这些事。

许多研究指出,在代际与夫妻权力关系的互动过程中,中国家庭关系正走向个体化,在这个过程中,亲子轴和夫妻轴的相对关系尤其引人关注[16]。然而,这些研究往往聚焦于定量的权力指标的考察,而缺少对动态过程中权力关系过程的刻画。作为亲子轴与夫妻轴相对关系紧张的典型案例,“妈宝男”离婚案件的过程给予研究者特殊的空间去理解当下中国家庭权力关系。

根据表1感官评分结果,工艺B>工艺A>工艺C,即蓝莓打浆添加果胶酶0.1 g/kg,添加白糖150 g/kg并添加酵母0.2 g/kg,经低温预发酵72 h后25℃主发酵30 d,过滤离心后添加偏重亚硫酸钾和果胶酶各0.2 g/kg,然后杀菌灌装成品酒。

2.研究方法

“妈宝男”的含义在中文语境中较为模糊。在既有的讨论中,研究者更偏向对个体人格或心理学特质的刻画,其被定义为“母亲过度入侵、自身心理成熟度发育不足的男生”[17],是一种无意识的成熟延迟状态[18]。这些讨论都指出了“妈宝男”定义的核心要素——个体成熟度不足导致的对母亲高度依赖。为了反映现实中“妈宝男”的多种形态,本文采取广义的界定,将其界定为“具有劳动能力,婚后无工作或已就业、有收入,婚后(生育后)夫妻与男方亲代同住,男方在经济、精神或劳务等方面缺少主见,长时间、持续、高度依赖父母,尤其是母亲”的群体。笔者于2018年1—4月、2018年6—8月、2019年3月先后在N市和Y市基层人民法院收集了多个青年(指离婚时夫妻至少有一方年龄在35周岁以下)“妈宝男”离婚诉讼案件,并对当事人进行 访谈。筛选过程如下:一是,阅读近10年该院的所有离婚卷宗,阅读卷宗内容、访谈记录对符合上述定义的男当事人的案件进行初步筛选;二是,与主审法官访谈并进行仔细的确认。在此基础上,笔者旁听了2个‘妈宝男’的案件审理过程,并对主审法官、书记员进行了访谈。笔者的访谈内容重点围绕“‘妈宝男’夫妻权力关系”“代际权力关系”来展开,采用半结构访谈方式,一方面听取他们讲述自身的家庭生活故事,一方面请他们阐述自己对特定权力关系问题的看法。

3.城市“妈宝男”社会经济及行为特征

在显性资源的优势背后,“妈宝男”群体表现出来的温顺、随和、克制特质在交往初期易满足女方“有修养、有耐心”的绅士想象。L2法官说:“有些男生很文静的感觉,看起来与世无争,很随和的性格,婚前无论做什么似乎都尊重女生。之前有个案子,男生家境很好,能力很一般,女生婚前也能感受到这一点,但考虑到男生对自己很好,最终还是结婚了。而婚后女生才得知,其实男生选择(和这个女生)结婚更多是因为他妈妈的意愿,而他送给女朋友的礼物还是他妈妈准备的。”

表1:调查对象背景(注:数字相同的F和M表示曾经为夫妻)

(续表)

尽管“妈宝男”群体的社会经济特征及行为特征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其对于自身高度依赖亲代的认知却存在明显的分化,即可分为主动认可型和被动接受型。在主动认可型群体中, 其对父母的依赖多产生在精神或劳务层面;而在被动接受型群体中,其对父母的依赖多产生在经济层面。

在这15个案例中,“妈宝男”在社会经济特征方面体现出高度的一致性。第一,学历均在大专以上,绝大多数人受过高等教育。从事的职业分布则较为广泛,且多数收入在当地中等以上水平。第二,从年龄层次上来看,多集中在80后、85后,且多为独生子。这也印证了既往讨论中父母干预型离婚多产生在独生子女家庭的规律[19]。第三,“妈宝男”的行为普遍较同龄人欠成熟、缺乏自信,且多数伴随着不同程度的回避行为。在离婚诉讼中,部分“妈宝男”只在案件审理初期露面,在案件后续办理过程中较少出现,对个体的诉求表达较为淡漠。第四,部分“妈宝男”行为有较为明显的“去男性化”气质,举止阴柔。与这部分男性的访谈表明,其性别认同并不存在障碍。第五,少数“妈宝男”对母亲的依赖产生在经济层面,大多数“妈宝男”对母亲的高度依赖发生在精神和劳务层面。

三、“妈宝男”离婚案例:夫妻与代际之间的权力关系特点

1.夫妻权力关系:资源的相对平等与性别权力观念的错位

这15对夫妻中,6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5对夫妻中有一人为独生子(女)。仅有一人为大专学历,其他学历均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双方教育程度接近。有5对夫妻丈夫低于妻子,占33%,而未见丈夫学历高于妻子的案例。双方职业地位十分接近,收入也较为接近:夫妻双方的显性资源相对平等。婚姻持续时间通常在3~5年,在孩子出生1~3年内离婚的情形最为多见。

在“妈宝男”离婚案件中,出现如此高的夫妻资源匹配度与夫妻双方多通过相亲结识不无关系。事实上,凭借着较好的家庭背景、职业和收入条件,“妈宝男”在婚姻市场上有一定的优势。L1法官指出:“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择偶都有很强的目的性,这部分男生乍一看,往往家庭条件不错,职业也好,学历也好,都比较拿得出手,对女生还是有吸引力的。”(L1)

“相亲其实就是两个人条件的PK。说实话我在前夫之前也见过一些男的,他真是条件最好的,所以那时候差不多很快就确定恋爱关系了。”(F12)

经过两轮的筛选和观察,笔者共收集15个案例。离婚案件中“妈宝男”及其妻子的基本情况见表1。

很快,这一举动导致了丈夫和公公婆婆的不满。公公婆婆认为其花一半的工资雇佣外人是浪费钱、娇气的表现,特别是当自己的照顾明显比保姆更为细致周到时。丈夫则认为妻子的策略让自己和亲代的关系产生了疏离感,是不利于家庭团结的举动。

“因为也到了必须结婚的年龄,加上前夫这样子的性格让人觉得比较温顺,所以虽然心里有一点儿疙瘩也还是觉得很合适,所以就结婚了。”( F5)

F11也讲述了类似的相亲故事。“ 我前夫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妈妈就在旁边坐着,即使后来她让我们私聊,他妈妈也是在外面守着,根本就没离开。第一次见面过了好几天,我前夫才来继续找我聊。后来才知道,是他妈妈觉得我很好,是高学历,让他主动些。谈恋爱的时候他对我很大方,如果我知道他的钱是爸妈的钱,我那时无论如何是不会继续谈下去的。”

在择偶阶段,即使女性已经感受到“妈宝男”缺少主见、依赖性强等轻微倾向,但由于男方基本条件不错,男女双 方在教育、职业等显性资源的占有方面较为平等,男性具有温和、体贴、脾气好等“暖男”的外在行为特征,多数女性还是选择与之继续恋爱结婚。

M2和M3男士则是经济或是职业不独立而不得不依赖父母的典型。M2男士因其工作性质特殊,工资收入极高,但是其工资是直接打入其母亲的工资卡中的。究其原因,“不愿意管钱,也管不了钱。”M3男士则是因为自身职位的晋升与其父亲的地位背景有所关联,在家庭中M3男士不得不附和其父母的话语和决策,当全家针对儿媳妇的生育问题展开“批判大会”时,他只叹气,默不作声,明显对父母的意见有异议,但采取回避的态度。

综上,Tβ4能抑制 HLFs的增殖、分化、促进HLFs的纤维化,机制可能与抑制TGF-β1/smads信号通路的活化有关。

M11说道:“男的在决断力、理性思维能力上是要好过女的,小事上男的可以让步,但是大事上男的还是要主导。”

M12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一个家庭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家庭利益肯定比个人利益重要。现在媒体上都说平等,我觉得太过理想化了,实际上你真正过日子就知道了,一定要有个人拿主意,要不然会很多矛盾。女方的很多问题就是太过强势了,就和男的争,那家庭怎么和谐呢?”

“平权结婚在我理解就是有商有量,共同决策。以前总是强调男主外,女主内,现在共同主内,共同主外。”( F11)

资源的相对对等使得女性选择进入婚姻,并在婚姻初期保持表面的平衡与稳定。然而,随着婚姻进程的推进,特别是当生育环节到来,亲代压力以强势的姿态介入时,隐藏的观念差异则会显著影响夫妻婚姻质量,进而成为双方关系转折的关键。

2.代际权力关系:“水往下流”逻辑背后的权力让渡与弥散型干预

在家庭结构上,“妈宝男”在婚(生育)后同父母居住,采取主干家庭的家庭模式。同期中国城市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城市家庭中主干家庭模式仅占15.28%[20]。子代与亲代长期同住的状态有利于亲代与子代之间代际资源的传递,也便于亲代对子代展开生活干预或控制。

“水往下流”是中国当代城市家庭中常见的现象,指长辈将资源传递给子代,并给予子代情感支持、资源支持、劳务支持等现象。在“妈宝男”的离婚案件中,代际之间的“水往下流”现象极为普遍,通常表现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婚前资产的置办。男 方长辈通过置办房屋,赠与、增加房产产权人进行名义或实质上的财产控制。由于房屋价格较高,超出儿子经济能力,长辈往往主动进行扶持。支付全款房成为许多家庭的选择。一方面全款房减轻了子代的婚后经济压力,另一方面,购买全款房亦避免了婚姻失败财产分割的问题,在夫妻双方财产相对独立的今天,被越来越多家长认为是一种“不麻烦”、经济、显公平的方式而广为采用。二是照顾孙儿。在“妈宝男”的离婚案件中,多数家庭的育儿实践都离不开男方长辈的照顾。不少家庭认为,来自长辈的照顾质量通常优于雇佣“保姆”“月嫂”等市场化解决方案的质量;从经济角度看,长辈免费照顾也较市场化解决方案更为划算。三是对夫妻日常生活的照顾。由于夫妻双方较忙,公公婆婆则承担了不少家庭劳务,如洗衣做饭等等。当夫妻生育孩子后,对生活照顾的需求大增。

与某些研究中对“水往下流”现象解释的不同,笔者发现,在“妈宝男”离婚案件中, 父辈对子代的资源传递和支持并非是基于亲情的无条件奉献与馈赠[21];“水往下流”现象的背后是子代对于家事管理权、育儿权力、财务自由支配权力的让渡。在这些案例中,亲代在承担资源传递和支持义务的同时,作为回应,也实施了对于子代夫妻双方日常生活的干预、管理和规训,笔者称之为“弥散性干预。”

弥散性干预具有如下特点。第一,与沈奕斐文章所展示的案例相异[22],在“妈宝男”离婚案中,子代而不是亲代让渡出权力,亲代掌握着对子代家庭生活的控制权。与传统父权制下的家庭权力关系不同的是,子代的权力让渡与亲代的监管控制并不是基于尊老崇孝的伦理价值,亦不是建立合理的代际秩序的目标,而是基于情感的依赖或经济理性的考量。第二,弥散性干预过程中,亲代和子代的权利义务界限十分模糊,亲代的干预充满不确定性。一方面,在绝大多数“妈宝男”离婚案件中,子代和亲代共同居住,同一个空间内的紧密联系使得亲代的干预变得无处不在。另一方面,亲代与子代的财务界限不清晰,部分案例中,子代需要从亲代那里获得日常生活费用。第三,亲代对子代家庭生活的干预偏重于对子代儿媳妇的规训,对儿子的要求则相对宽松很多。亲代的规训围绕“成为好媳妇好妻子”的基本价值展开,即完成社会所期待的“贤妻良母”理想。一方面,贤妻意味着“克制、勤俭”;另一方面,良母意味着生育健康优秀的孩子,为了孩子的教育和成长,乐意奉献时间和精力,甚至做出必要的职业牺牲,即承担母职。在这些案例中,亲代对“良母”的需求远远甚于对“贤妻”的需求。也正是因为亲代对子代需求层次差异的存在,亲代和子代的矛盾在孩子诞生之后骤然增多。

具体而言,亲代对子代家庭生活的干预可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1949年以前河南省宗教界的情况及其复杂,全省境内不但大大小小的佛寺、道观星罗棋布,基督教、天主教也分布十分广泛,如天主教堂就有347处,教徒17747人,其中经常望弥撒的堂口110处,教徒7696人。②佛教、道教以及基督教在当地都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第一,父辈对子代家庭生活的干预体现在生育自主权方面。M3是一名公务员,其进入公安系统依赖父亲的关系,前夫父母在家庭事务中插手最多的是生育问题。

“他们家是重男轻女,尤其是B超做出来是女孩后,他们家就经常找茬,各种挑我的刺。我生下来确实是女孩后,在我坐月子还没坐完,二十几天的时候吧,他们家人连续两个晚上开批斗大会,指着我鼻子骂。就是每天晚上骂我5个小时这样子,对我伤害特别大。你可想而知,那个时候还是哺乳期,那个奶涨了5个小时,已经全部都流出来,衣服也都湿了,也造成我后面身心上面一些伤害。”

F15是教师,也面临同样的困惑。“当时学校有个机会可以去澳大利亚那边进修半年。我很想去。但是公公婆婆就觉得还是早点生孩子,毕竟年纪不小了。以后进修的机会很多。最后还是没去成。”

第二,父辈对子代家庭生活的干预亦体现在生活习惯的监控和管理。“我们都住在A城,我们共同的同学在B城要结婚,他为我们订了高铁票、订了酒店。可是他妈妈就是不允许我们节假日出门,就认为坐飞机飞机会掉下来,做火车会出轨,坐出租车会出事,坐大巴会在高架出车祸,就是一切的这种可能都会在他儿子身上发生,所以她不允许我们出门,而且她也不允许我们在不相干的人身上浪费份子钱。所以呢,我们提出我们要去B城,他妈妈就说如果你们敢去我就跳楼。”

第三,在婚姻之中,亲代对于子代家庭消费的控制亦十分普遍。“结婚以后,我要花一些钱,买一些化妆品、衣服、口红之类的东西,我前夫觉得是很大的开销。实际上他的收入有很大一部分都交给他妈妈在保管。本来我们两个人的收入还可以,结果钱都给他妈妈,还限制我的消费。”

可见,在“妈宝男”离婚案例中,亲代与子代资源与权力的让渡成为普遍的现象。子代让渡权力的行为导致亲代对子代家庭生活弥散、无确定边界、全面的、持续的监管。这样的监管通常强化了代际关系中亲代与子代的亲密联结和原生家庭中的权力格局,却让夫妻之间的权力关系平衡受到极大的影响和破坏。对此,丈夫和妻子产生了不同的应对策略。

四、子代的实践策略:主动认同、被动接受与柔性抗争

1.分化的丈夫群体:主动认同抑或被动接受

根据儿子对于长辈干预子代家庭生活的分化态度,笔者将其态度区别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主动认可型。儿子主动让渡权力,本身接纳甚至享受情感或经济依赖父母的过程,对此依赖呈无意识状态。这种依赖关系的背后既有情感依赖又有理性算计。

M6在其父亲的画室工作,自身也是留学海归。但是在家庭中乐于享受其父母所给予的一切资源,生活全由父母代理。M6在与前妻离婚后的赡养纠纷中,每次前妻行使探视权时,都是其父亲带孩子前往法院执行,M6男士从未出现过。在这样的亲代和子代之间的特殊互惠关系中,M6男士免去了处理家庭事务的义务,交付出了自己的生活、工作乃至家庭的自主权,而其父母则拥有了在家庭中的绝对权威。 F6这样形容:“前夫懒得动脑筋,生活中让他怎么样就怎么样,他觉得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很省力,再加上他妈妈也很能干。他说比请保姆一个月四五千的划得来得多。”

数据的处理均在统计软件SPSS22.0中完成,计数资料用率(%)表示,并用X2检验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表示,并用t检验分析;组间资料比较后P<0.05表示差异显著。

从小到大,M15的父母极为重视他的学习成绩,对其他方面则大包大揽,要求较低,导致其生活自理能力很差,成年后也很依赖母亲,母亲常年跟随陪伴照顾。M15很听从母亲的话,小到穿衣打扮的风格,大到大学选择专业、婚恋对象,都习惯于听从其母亲的建议和安排。

M10男士洗澡需要母亲搓澡,前妻出差时会和母亲同睡,每天与母亲多次通话交代日常生活。在M10男士心中母亲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自己着想,母子间的亲密关系更 达到了“暧昧”的程度。F10女士表达过:“前夫需要在和他妈妈的日常交流中获得安全感和信任感。他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才会百分之百地疼他爱他。相比之下,我比较像他的小妾,他的母亲才是他的正妻。”

另一种类型是被动接受型。这一类案件中,儿子本身对于长辈的干预比较不悦,甚至表达过不满,也有反思的行为;但因为自身的收入水平或是能力等方面的因素,不得不依赖父母,甚至出现啃老的行为。

M11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老人家很多事情观念想法同我们都很不一样,有些观念明显落后或者不现实,他们的态度要尊重,但不需要什么事情都遵从他们的看法。”尽管言语中流露出对父母权威的一些质疑,生活中他依然默认父母在家务工作、家庭收入使用和分配方面的绝对主导权,究其原因是M11在婚前婚后的两套房子均是由父母出资购买的。M11坦言:“我爸妈比较强势,他们觉得给儿子买房子了,儿子什么事情听他们的,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有的时候我也没有办法。”

最后,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高校要引导教师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使他们以正确的思想理论引导大学生的网络言行,并将有关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内容融入教学活动。高校要组织教师参加网络舆情调研活动,让他们客观理性地看待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增强他们面向大学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的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高校要引导教师学习网络知识,提高他们运用网络进行教育教学的主动性,提醒他们要经常通过网络对话与学生保持情感沟通和思想交流,回应大学生的呼声,引导他们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将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M4男士身材肥胖,从小到大,吃穿用度、生活起居离不开父母的陪同和照料。毕业后他在父母的工厂里工作,工资收入皆来源于父母,平时吃穿用度也是父母提供。因而在离婚时,M4男士的各种事项全权交由父母出面处理,几乎从不露面。

与在资源占有方面“势均力敌”状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夫妻双方在性别权力观念方面的较大差异。“妈宝男”在性别观念上仍然较为传统,更为认同丈夫在夫妻权力互动中的优势地位和主导作用。妻子们则在一定程度上主张夫妻平权或权力共享,强调基于各自的能力和资源进行家庭权力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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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子代的表述和行为上,可以看出,由子代对亲代的过度依恋而导致的控制关系既可能是出于亲代与子代亲密情感的勾连和满足,也可能是基于经济理性的考量,但较少出于践行孝道、尊老爱老的伦理考量。相应地,作为子代的态度也十分模糊与暧昧,表现为认可顺应或无奈接受,亦极少对妻子做出回应或补偿。

2.局外人的抗争:妻子建构新家庭空间的柔性策略

相对于联系紧密的亲代关系,作为局外人的妻子通常很快就展开了抗争。这种抗争很少直接挑战亲代的权威,而表现为对追求自我空间界限、将小家与大家关系剥离开来、建立新夫妻关系的尝试和努力,因而多是柔性的反控制策略。

(1)购买照顾:“外包”家务与建立代际权责区隔

在离婚案件中,本文发现,具有独立经济来源、本身收入中上水平的女性常常使用“购买照顾”的策略来有意制造子代与亲代之间的代际权责区隔,明确亲代与子代在家务与养育孩子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提升自我在家庭生活中的主动权,减少亲代干预子代生活的机会和可能性。

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更多要靠引导,引导的关键在于给孩子选择空间,但同时要让孩子明白:他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

“我尤其不能容忍的是关于小孩的教育。因为他们家三代单传,把儿子看得特别金贵,我们当时结婚的时候年龄也不小了,三十好几生孩子,他们家都把孙子看得特别重。那么小的小孩就要去送早教班,小孩懵懵懂懂的,上课都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因为我自己是教师,我也很清楚知道这些班是骗人的,一点都不遵循教育规律。但是他们并不听。”

F15是一名中学数学教师。孩子出生之后,婆婆与夫妻同住,帮忙照顾孩子、做饭、洗衣、接送小孩上幼儿园。丈夫对其母亲言听计从,从穿衣细节到如何教育孩子,“前夫完全听他妈的;他们家人(公公婆婆)什么事情都要批判你。”

3.进入新时代我国的住房政策调整。以2012年党的十八大为标志,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新时代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经济发展已经由高速度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适应新时代,我国城镇住房供给理念和政策也进行了新的调整,主要表现为共有产权房试点、租购并举、集体土地上允许建造租赁房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

F15对此的解决之道是努力挣钱外包家务。当她意识到自己的丈夫有过度依赖母亲的现象之后,便开始尝试请小时工和保姆外包所有家务劳动。她先是每月拿出1000元请小时工帮忙做饭洗衣,进而又花4000元雇佣了全职住家的保姆,负责陪伴小孩,带玩哄睡,自己则做小孩的早期智力开发和性格养成教育。F15的策略是希望通过“购买照顾”的办法让公公婆婆与自己的小家庭生活保持安全距离,以减少亲代干预的机会。

“有微弱的感觉到前夫有点妈宝,但是当时也是懵懂无知,一方面呢因为自己年纪大了,迫于周边环境和亲友压力,特别是亲友在节假日的碎碎念;另一方面也是自己的虚荣心,他个人条件也不错,工作也很好。而且我说什么他就听什么,对我也很好。”(F10)

M15不认同妻子的策略。“以前爸妈来带小孩,虽然也有争吵,但是总有的聊。我也可以从我妈那里知道小孩的一些情况。遇到我爸妈和她(指前妻)有争执的时候,我也有过调和。这个事情(育儿)我是有参与感的。后来她就自己请保姆,自己带小孩,也不让我爸妈帮忙,完全把我爸妈当外人了。我爸妈特别尴尬。我们家后来每天吃饭时多少有些冷,不知道聊什么。”最终,F15的策略没有收到预想的效果。她与丈夫、公公婆婆的矛盾在保姆一次因过失导致小孩受伤的事件发生之后,彻底激化。最终她选择结束婚姻。

本文发现,通过“外包”的市场化策略通常在开始具有一定的效果,但随后往往引起丈夫和亲代的反对。这种被人为制造出来的安全空间和距离,并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起子代与亲代、小家庭与大家庭之间的合理界限,却打破了丈夫与其亲代之间长久以来赖以存在的情感依恋模式,无论是公公婆婆,还是丈夫都难以认可这种被人为构建的新秩序,因而不得不以失败告终。

(2)坚决分家:寻求个体独立居住空间

By combining Eqs.(2)and(17),we can establish the following Hadamard shift invariance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GAMs of sub-arrays Xa1,Xa2and sub-arrays Ya1,Ya2,respectively,

在本文的案例中,女性拥有婚前房产并不鲜见。当这部分群体的女性意识到家庭内部可能存在的过度依恋与干预问题时,寻求分家不与长辈同住,便成为一项常用的策略。

F12在婚前自有一套70平米的贷款房,婚后搬入丈夫家,与公公婆婆同住在一间150平米的房子内。很快她无法忍受来自公公婆婆的干预,便说服丈夫与自己搬回了自己的小房子住。

但是很快,来自丈夫、公公婆婆的指责让她感到难堪。她最终选择了妥协,又搬回去住。“他们认为放着大房子不住,住小房子是神经病;背负100多万的房贷,损失每个月4000元的房租,是不划算的。”这次尝试建立独立居住空间的努力迅速失败。类似矛盾在孩子出生之后迅速激化。F12希望能另找房子给公公婆婆住。但公公婆婆不愿意,宁愿五口人挤在大房子,寻找独立居住空间的努力失败了。

这些断层在各期次活动中不断发生变化,相互切割交错,在交汇处形成复杂的断裂组合,控制形成潜山、洼陷、隆洼相间的构造样式。

(3)驯夫之道:培养夫妻责任伦理

本文发现,不少案例中,妻子试图通过规训的策略来唤起丈夫责任心与担当的意识。F13认为,改变家庭权力关系的基础是改变丈夫,因此应该把改造重点放在重构夫妻关系而不是代际关系。在婚前她发现丈夫责任心不足、爱逃避的问题,于是养了一条狗,要求丈夫定期给狗喂食、遛玩。婚后发现丈夫问题依旧存在,因此,要求丈夫完成一定量的家务,并建立家庭共用资金库,要求夫妻双方上交固定的收入份额至家庭共用资金库。这样做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很难维持长久。一方面,家庭共用资金抑制了夫妻双方的消费冲动,但夫妻对于资金的使用却依然不能摆脱来自亲代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夫妻都很忙碌的情况下,丈夫做家务的积极性很难保持。F13曾经拖着丈夫一起去参加婚姻咨询,但直到离婚也未能构建起其理想中的夫妻责任伦理关系。

五、从亲子轴到夫妻轴:“妈宝男”离婚机制与理论反思

区别于以往研究将“妈宝男”婚姻或父母干预型离婚等同于心理或人格发展问题,本文从权力关系的视角,重新审视了城市青年“妈宝男”婚姻破裂的机制。“妈宝男”作为联结夫妻轴和亲子轴的中心点,面临着夫妻关系与代际关系在资源、规范和行为三个层面的张力与冲突。第一,资源在亲子轴和夫妻轴上分配失衡:子代夫妻资源相对平等,对资源的占有相对独立;亲代则向下传递资源给子代,作为回应,子代“妈宝男”主动或被动地让渡家庭管理权力给亲代。第二,在规范层面,子代夫妻在性别观念和性别规范上的认知不相匹配或不相适应;“妈宝男”则对亲代与子代之间的控制与依赖关系持认同或反感态度。总体呈现出“妈宝男”与妻子、与亲代之间的认知不协调。第三,在行为层面,夫妻之间、“妈宝男”内部均有不同程度的分化。面对亲代对子代夫妻家庭生活的弥散性监管和干预,“妈宝男”丈夫多采取主动认可或被动接受的策略;而妻子则试图通过建构新家庭空间的柔性抗争方式来促进家庭权力关系模式的改变。无论是主动认可型还是被动接受型“妈宝男”,在亲子轴和夫妻轴的张力和冲突中,缺少适应和应对的意愿和(或)能力;最终,婚姻在维系代际团结与建立独立新家庭的矛盾意向中走向解体。

实例2:患者男性,47岁;诊断:丹毒;处方用药:左氧氟沙星注射液0.2 g qd 2 d、注射用头孢呋辛钠1.5 g+0.9%氯化钠注射液100 mL qd 2 d、红霉素眼膏0.1 mg qd 3 d。用药分析:丹毒主要致病菌为A型链球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应首选青霉素治疗;青霉素过敏者可以考虑大环内酯类或氟喹诺酮类。丹毒为皮肤软组织轻症感染,无需也不宜联合抗菌用药。

本文的研究发现回应了当代家庭关系转型的相关理论。学术界关于我国家庭关系发展趋势的争论仍在持续[23][24][25][26][27],“妈宝男”离婚案件印证了切尔林的判断:当前家庭正在超越夫妇家庭模式,而重新走向复杂性模式[28][29]。“妈宝男”离婚案件体现了新家庭主义核心议题的复杂性;以子代为中心,且同时受传统家庭主义与个体化多重倾向影响,亲代与子代在情感、经济与家务劳动等多个层面展开互动[30][31]。一方面,区别于阎云翔对父母干预型离婚案件的讨论[32],本文发现,在“妈宝男”婚姻中,家庭主义的福利需求与资源分配模式普遍存在;亲代对子代的干预与监管常常以家庭整体利益为考量;维持稳定和完整的家庭仍然是被亲代和子代普遍认可的价值理想。这些均表明,家庭主义传统价值观对现代家庭关系的影响仍在持续[33]。另一方面,子代个体化的倾向愈发突出:个体基于理性计算的工具主义行为逻辑贯穿婚姻的全过程;子代在面对强势的亲代时,体现出有限的主体性,拥有一定的异议或抗争空间,并展开不同程度的策略性抗争。在如此复杂的家庭权力关系结构中,作为家庭轴心的关键角色(如本文中子代丈夫)的重要性显著提升。因此,探究中国城市家庭的权力关系时,应该着重考察作为家庭轴心的关键角色,其意愿、能力、行为往往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家庭内部权力互动、融合或冲突的边界和效果。与此同时,需重视这些关键角色在资源、规范、行为层面的系统差异并进行差异化类型学分析。唯有此,才能解释在特定情境下,新家庭主义在中国家庭中的具体表现趋势与实践后果。例如,重返复杂性模式的家庭权力关系,或可导致代际影响的重要性增大,通过代际传递的社会不平等加剧[34]

另外,“妈宝男”的离婚案件也充分体现了随着个人收入、教育水平的提高而显著提升的女性独立意识。女性在夫妻资源层面实现相对平等,在夫妻权力关系中获得一定的话语权,也使其得以通过“家务劳动市场化”“建立独立居住空间”“进行夫妻伦理教育”等柔性策略来进行抗争,并最终决定婚姻的终结。这说明了相对资源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夫妻的收入差异、教育差异对中层家庭夫妻权力关系格局影响较大[35][36]。但是,女性的独立意识仍然受到诸多结构性因素的制约。首先,在“妈宝男”婚姻中,婚姻市场中的性别不平等始终存在。女性择偶时面临极大的年龄压力,导致不少大龄女性在婚配过程中欠缺对男方性格及家庭成长环境的细致了解,匆匆进入婚姻。也正因为婚姻市场对于离异女性的结构性歧视,当这些女性在婚后意识到“妈宝男”问题时,其所采取的首要抗争策略仍然是柔性的,以维护家庭的完整性为前提。其次,在婚姻实践中,女性仍然面临夫妻性别规范认知上的不匹配与不对等,难以从根基上撼动夫妻权力格局,改变丈夫行为,从而造成抗争的无力[37]。可以预见的是,伴随相对资源的提升,城市家庭中妻子的有限抗争行为将会愈来愈普遍;与此同时,夫妻相对资源的变化能否改变丈夫的性别观念,促进夫妻之间的平权实践则有待进一步探究。

本文的主要不足之处有二。一是,资料收集来自法院案例及访谈,未经法院诉讼的“妈宝男”离婚案件未进入分析视野。二是,基于访谈对象的限制,未取得对亲代的直接访谈资料。采集相关的资料方可进一步深化本研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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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2019年东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基础扶持项目(项目编号:2242019S20031);江苏道德发展智库、东南大学道德发展研究院资助;2018年江苏省双创博士计划资助]

张晶:东南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博士

李冬梅: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汪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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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青年“妈宝男”家庭权力关系-基于15个离婚案例的考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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