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官僚主义淡化粗化促进供销合作社“两个根本转变”及实施“两个转变”的建议_两个转变论文

克服官僚主义淡化粗化促进供销合作社“两个根本转变”及实施“两个转变”的建议_两个转变论文

克服官化、淡化、粗化,推进“两个根本转变”——兼对供销社实施“两个转变”的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个转变论文,供销社论文,两个论文,建议论文,粗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世纪之交、继往开来的历史时期,供销社面临着“两个根本转变”的重要任务:一是供销社体制转变,即改革不符合合作经济性质和特征的弊端,理顺供销社体制;二是供销社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即变以粗放型增长为集约型增长。

一、转变“官化”,坚持和加强民办体制

进一步变“官办”为“民办”,把供销社办成真正的农民群众的合作社经济组织,是供销社体制转变的根本任务。体现供销社“民办”体制,至少必须具有以下五个标志:一是合作社是社团,社员人数不定,以自主为方针,以自助为基础,以民主管理为原则,以共同的利益为社员结合的纽带。二是合作社追求的目标也是社员个人追求的目标,就是在相互团结和相互帮助的基础上,有效促进共同的利益。三是建立一个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同管理的现代企业,也可称“共有企业。”共有企业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为同一人,即同一原则。四是合作社经营共有企业的主要目标在于,促进合作社全体社员的经济利益,特别是促进社员家庭经济的发展,即促进农户收入的不断提高。五是在坚持合作制性质和原则的大前提下,善于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引进现代科学技术成果,采用集约型增长方式,建立实现大团结的联合社组织。

体现上述五个特征的经济实体,不管它采用何种法律形式进行经营活动,都可以称作经济意义上的合作社,且是真正建立起“民办”体制的农村合作社组织。

然而,现在农村供销社组织体制“官化”现象相当严重。许多供销社是“官不官,民不民”型组织;普遍存在“三不”,即农民不承认、政府不允许、职工不愿意供销社成为“民办”合作经济组织;更有许多基层社前几年实行所谓“社有民营”和“下放乡镇”,实际上是“社有私营”和“归属政府”,完全脱离合作社体制;至于“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的现象则是处处可见。这些表明,农村供销社决不是没有理顺和转变体制的问题,而是迫切和必须转变体制,把不符合农村合作制性质和原则的“官化”转变到“民办官助”的轨道上。

新的时代和新的趋势,迫切要求对目前城市合作社进行改革、改组、改制,推进其“两个根本转变”:

所谓改革,就是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确立以农村为主体、以城市为辅助的基本体制和格局。供销社生命之源和生存之本是农民、农业和农村,如果舍弃了“三农”、或者说轻视“三农”,片面地把发展的注意力转向狭小的城市;且缺乏战略和策略,什么赚钱抓什么,“东打一抢,西放一炮”,甚至搞些完全不熟悉的领域。这样势必会舍本求末,失去最能发挥供销社自身优势的农村的广阔天地。供销社处理农村和城市关系问题时,一定要坚持以“三农”为根本、以城市为辅助、并坚持以后者从属和服务前者的根本方向。

所谓改组,就是以不同的、适宜的形式重新组合合作社企业,从而实现合作社资源的优化配置。改组企业要与创新相结合,大力开创贸工农一体化、技工贸一体化等新的组织经营形式。这种形式把产业链完整连结起来,便于供销社为“三农”开展系列化、综合化服务,利于供销社与农民结为利益共同体。这是城市供销社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所谓改制,就是转变体制,把不符合合作制原则的合作社企业改制为真正的合作社企业,即合作社企业通过改制要具备前述的经济意义的合作社的五个特征。这是发展城市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如果忽视、甚至抛弃这一原则,城市合作社就不可避免地走上异化的邪路。这里,要再次强调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所谓“社有民营”和“租壳卖瓤”的“改革举措”。实际上,这是违背合作制原则、把合作经济引向分散化、个体化的误导,现在应当尽快坚决纠正过来。还值得引起重视的一种现象是“嫌贫爱富”,表现在:对越是富裕的地方越有兴趣,对越是贫穷的地方越是冷膜;资金也主要流向富裕地区,越是贫穷地区的“资金贫乏症”越严重;越是需要供销社提供帮助和服务的贫穷地区的农民,而因为从他们身上无钱可赚就越是离他们越远。这些都是背离合作社宗旨和原则的,需要加以改正。

当今时代,地域的概念对经济发展的局限性越来越小。城市中的供销合作社的“根”仍然在“三农”,即农民、农业和农村。在大、中城市兴办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必须把合作制的宗旨和原则作为前进的指路明灯:以农村为根本,以城市为延伸,强根固本,融合城乡,兴社富民。只有信仰不惑,精神不灭,实力不弱,供销社才能永葆旺盛的生命力。

二、克服“淡化”、坚持和加强服务宗旨

是否坚持农村供销合作社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关系供销社的存亡。在这个方面,农村供销合作社具有一系列客观优越条件构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依托力量。通过合作制的形式,一方面继续有利于发挥农民家庭自主经营的积极性、灵活性和精细性的长处,另方面又弥补分散性和难以连接大市场的缺陷,从而,进一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制度。由此可见,坚持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唯一宗旨,体现了马列主义合作制思想,既对农民具有不剥夺性,又保持农民的自主性,还加强了合作社的服务性,更促进了在农民家庭经营基础上的联合性。坚持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更是自身生存的根本,脱离为农服务宗旨,供销社就失去了生存的必要。

可惜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受市场制和合作制“对立论”,受合作制“过时论”,及为解决生存“紧急论”的影响,一些地方的供销社为农服务宗旨淡化,这里,请允许引用广东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的一个资料。这个资料表明,一些地方的供销社为农服务宗旨已淡化到令人吃惊地步了:“近些年来,本省部分供销社由于种种原因,为农服务观念淡薄,对“农”字头业务(除化肥、农药外)经营减少,热衷于搞洋货、房地产等业务,使供销社业务经营受影响、“农”字头业务萎缩,市场占有率缩小,1995年与1989年对比,全省供销社经营机构减少7%(其中基层社减少15.28%),减少最多的是农采机构,减少41.95%(其中基层社减少47.75%);全省供销社经营人员减少19.94%(其中基层社减少31.59%),减少最多的也是农采机构人员,达54.15%(其中基层社减少56.23%)。1995年与1978%对比, 全省供销社商品零售总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49.42%下降到3.99%; 供销社农采总额占农业商品值的比重,从27.88%下降到0.8%。目前许多农村基层供销社已不经营农采业务。”多么令人深思,名为农村供销社,而为农服务的机构、人员和经营额不断降低,甚至萎缩的程度。这是关系供销社生存发展的问题,如果不尽快转变过来,“供销合作社就会脱离广大农民群众,性质就会改变,功能就会萎缩,组织就会消亡”。

供销社要进一步加强服务宗旨和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必须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的运作体系和机制。概括起来,要紧紧抓住以下环节:拓展供销社的综合服务功能;完善供销社的经营机制;健全供销社的服务体系;加强供销社的基础,壮大基层社实力;开创贸工农一体化的新型组织经营形式;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培育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甘愿为“三农”服务的供销大军。具体讲,要做到“四大”:

(一)大联合 联合服务,优势互补,是发展供销社社会化服务的正确方针。联合是大联合,包括系统内多层次、多单位、多行业的联合;也包括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合。联合的形式可以是松散型、也可以是紧密型。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必须解决供销社系统内“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的问题,建立起自身的大联合,以适应农业产业化的需要。例如,在供销社系统广泛采用联购分销、联销分购,就是很有效果的联合扩销形式。现在,要进一步发展联合制胜的优势:上下级社之间,东、中、西部地区的供销社之间,供、商、粮之间及农、工、商之间,都可分别情况实行多形式、多层次和多领域联合。

(二)大服务 供销社着力把服务向生产与生活、农村与城市、技术与文化等多领域延伸,继续努力把单一购销服务转变为综合性服务的活动。为此,全系统要加强大服务意识,扩展大服务内容,完善大服务方式,提高大服务效率。现阶段,供销社要发挥网点多、信息灵、覆盖广、实力大等优势,大力发展高标准,规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1)建立和健全推广新成果、普及新知识、传递新信息、 促进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落实到农村的科技服务体系;(2 )建立和健全以高级、中级批发市场为骨干和大量零售市场为基础的商品购销服务体系;(3)发展以化肥、 农药和农膜等大宗生产资料为主的技物结合的农资服务体系;(4 )发展以畜禽饲养和毛皮综合利用为重点的饲养业服务体系;(5)发展以果蔬、茶叶、 食用菌等大宗商品为主的多种经营服务体系;(6)发展服务城乡居民、 特别是农民生活需求的生活资料服务体系;(7)发展代储、代运、 代加工等社会化储运服务体系,以发挥现有的储运、加工的设施的作用;(8 )发展以采购、供应原辅材料和推销产品为主要业务的地方乡镇工业服务体系;(9 )发展以开发再生资源和综合加工利用为主体的生产与生活资料服务体系;(10)发展“贸工农”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对外贸易服务体系。

(三)大加工 建立技术先进、结构合理、门类多样、效益良好、体系完整的供销加工业。所谓大加工、意指振兴一个大加工行业,而不是指盲目、无计划地建设大加工厂。

供销加工是改革开放以来方兴不久的新行业。它实质上是通过技术替代提高产品附加值。发展供销加工业,有效转变了供销社经济的增长方式,加强了供销社为农服务的物质技术基础和实力,也显著提高了供销社的经济效益。然而,供销加工业尚处在初创阶段。已有的3.6 万个加工企业,多数还是初加工,且规模较小,名牌产品少,规模效益不高。为促进供销合作加工业发展成为一大行业,要加速实现供销社加工业体系化、集团化和现代化。

(四)大开放 供销社必须打破封闭,实行开放。当今世界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各国按照商品经济的原则进行贸易,互通有无,例如按照国际通用的标准、价格、惯例进行商务活动。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和经济组织而言,闭关自守乃衰败之道,而实行开放乃经济兴盛之策。作为世界最庞大的合作经济体系之一的中国供销合作社,应该在国际市场上,特别是国际合作组织之间的贸易中占有一定地位。加强我国供销社与国际合作社组织之间的合作,特别加强经贸合作的薄弱环节,是战略性新开拓。供销系统要实行全方位大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首先,要在沿海和边疆省、市扩大开放,兴办边贸,把10多个沿海省、市和几个边疆省、区的供销社推向国际市场。其次,要逐步争取直接对外贸易权,建立起全国合作经济的外贸体系。再次,要从资源和国际市场要求出发,建立生产、加工、出口一体的合作经营体系。最后,要采取灵活、简便、多样的方式开拓外向型经济。如现货与期货交易,转口贸易,“三来一补”,以及劳务出口等。

三、消除“粗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变粗放型为集约型增长方式,是供销社的战略性转变。经过13年的改革,我国已确立了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总目标,全国已确立进入了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时代。与追求高效益的市场经济相适应,必须转变以追求速度和产值为主的粗放型增长方式,采取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的集约型增长方式。这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我国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供销社深化改革、开拓发展的必须。

(一)理顺供销社体制和机制 由“两个转变”的内涵和关联性所决定,首先要进一步理顺供销社体制,转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合作经济体制。要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之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分别以改革、改组、改制和改造建立新的产权与经营形式,创新供销社经济运行机制。例如,在企业体制上,坚持以高效益原则刺激和引导资源流向市场效益的企业,对低效益、无效益和负效益企业实行改造、改组、兼并,甚至使其破产。在资金投入体制上,坚持以高效益原则为导向,把各条融资渠道的资金导入高效益企业,在收入分配体制上,要把高效益原则作为第一原则,以效益定分配是最大公平。通过体制转变,促进主体易位:在传统计划体制下,国家是主动者,而合作社企业则是被动者;在新型市场体制下,企业是主动者,国家则成为企业主动运转的协调者。作为运作主体的企业,其发展动因不是国家外力推动,而是运用价值规律而产生的内在驱动力。这种持续的动力正是转变商业增长方式所需要的,或者说正是这种动力加强了供销社企业转变增长方式的自觉要求和持续行动。

(二)强化供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生产力发展方式的变革,核心问题是发展,是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从正确理解和把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内涵和要求出发,合作经济增长由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最本质的是体现资本增值,资本要合理流动,资产存量要盘活流动。具体说来,供销社经济增长要由“老六为主”转向“新六为主”:一是从主要追求增长总量和增长速度转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供销社综合效益为主;二是从主要依靠铺摊子、上新项目转向以利用现有基础、以改造、提高、挖掘现有供销社企业潜力为主;三是从主要依靠增加要素投入转向以优化要素配置、以科技进步、全面提高职工素质为主;四是从主要依靠经济规模扩张转向以产业结构优化、合理布局、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为主;五是由主要依靠大量消耗资源、增加数量转向以提高管理水平、以降低消耗和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主;六是由主要依靠单一化组织经营形式,转向以多元化组织经营形式、象贸工体一体化,技工贸一体化等形式为主。

以上“六转变”是供销经济领域变革生产力增长方式的必要措施。贯穿这些措施的基线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开拓竞争为动力;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转换机制挖掘现有潜力为重点;以优化要素配置、依靠科技提高资源利用率为途径;以加强“软件”和“硬件”建设、特别是管理现代化为保证。

(三)正确处理“两个转变”中的“四对关系”

1.外延型增长和内涵型增长的关系。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是以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为基本依据的。推进“两个转变”不能脱离实际,超越发展阶段。供销社体制转变只能逐步探索和创新,供销社增长方式不可能短时间完全转上内涵型、集约化增长的轨道。或者说,供销社增长方式只能够逐步由外延为主转向内涵为主,在目前还不能忽视和抛弃外延型增长方式。实际上,只要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科技贡献率,那么外延增长并不一定意味着粗放或低效。换言之,集约化方式并不否定外延扩大再生产,也不排斥要素数量的增加,只不过是必须以提高要素产出率为前提罢了。

2.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增长的关系。一个行业或产业是选择劳动密集型还是技术密集型,除了技术水平外,与这个行业和产业的性质关系极大。供销社系统有许多行业和产业象零售业、餐饮业、服务业、物流业等一无资本优势,二无技术优势,但却具有人力资源优势。这些行业和产业若充分开发利用劳动力量大、廉价、劳动成本低这一比较优势,引进资本和技术,换取资源和效益,无疑是正确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在一些行业采取劳动密集型,可收扬长避短、节约资本,减弱社会矛盾的效果。由此出发,还要继续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行业,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同时,通过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和行业,吸纳集约化过程中释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依据成本最低的原则,在适当的生产和经营环节还要以劳动力替代资本。

3.大型零售商场和中小型商店的关系。任何事物都有一定的结构。供销合作经济也是如此。值得重视的是,在推进“两个转变”中一些城市盲目新建超大型商场,发展过于快猛,标准过于豪华,布局过于集中,业态显得单调,造成了消极结果。供销社企业应该从提高经济效益的中心出发,妥善处理大型和中小型零售商店的关系,实现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在大、中、小型零售商店之间建立起“宝塔形结构”:大型商场高居“塔顶”,而中小型商店是“塔身和塔座”。

4.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关系。企业采用市场化经营机制,一般是分散化决策,更多重视微观利益,而忽视宏观效益,结果导致产生盲目竞争,市场供求失衡,危害宏观经济环境。另一方面,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集约化经营的方向是集中化,必然导致规模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这就很可能产生排挤中小企业的弊端。也就是说,大企业独自形成的垄断或若干大企业结成的垄断同盟,有可能限制和扼杀正常的市场竞争。这样,就需要适当把握集中化和分散化之间的合理量度,正确处理集中和分散的关系:既要鼓励商业企业多形式的联合,实现适度集中而不形成“卡特尔”垄断集团;又要采取有效宏观调控手段,保护广大中小商业企业的生存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

四、对供销社推进“两个转变”的建议

为推进供销社“两个转变”,需要做到“六克服、六加强”:

1.克服官办化,加强民办化。其基本途径是:变供销社干部“官僚化”为“公仆化”;变企业“官办化”为“民营化”;变经营“官商化”为“社商化”(合作社商业);变决策“专断化”为“民主化”。

2.克服个体化,加强整体化。必要措施包括:树立追求整体、规模效益的现代大市场、大流通观念,消除狭窄、短视的小生产、小市场观念;坚决纠正导致分散化、个体化的“社有民营”、“社有个营”的歪道,加强合作社要“合作”、联合社要“联合”的正道。

3.克服分割化,加强一体化。其要点是转变传统的“产业链分割”的发展方式,建立产业链相连接的贸工农、技工贸、产供销一体化的组织经营形式。新的经营形式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加工为龙头,以科技为支撑,以联合为途径。

4.克服粗放化,加强集约化。其关键是实现“转变”:变以主要追求总量和速度和以追求综合效益为主;变以主要依靠增加要素投入为以优化要素配置、提高科技水平为主;变以主要以扩张经济规模、重复建设、增加数量为以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规模效益为主;变以主要靠单一化买断商业经营形式为多元化、组织经营形式为主。

5.克服畸形化,加强合理化。其要义是克服“头重脚轻”、即县以上联合社兴旺、后劲大,而广大基层社衰弱、后劲小的畸形状况,加强基层社建设和实力,建立以基层社为基础,以联合社为骨干、以总社为“龙头”的合理化的供销社组织结构体系。加强基层社的必要措施有:一是整顿和健全领导班子,基层社主任必须经过供销院校专门培训,掌握合作社的基本知识、坚定忠于合作制的信念;二是密切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关系,使农民真正感到是自己的合作社组织;三是恰当处理好联合社和基层社的关系,以资产为纽带建立二者之间的“社企分开、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社企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强合作和联合;四是严格财务会计和审计,加强核算、堵绝浪费、节约费用,降低成本,加快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

6.克服封闭化,加强开放化。其基本思路是进一步冲破封闭,扩大开放,形成供销社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外向型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促进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内陆地区与沿边地区、国内与国外的合作,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提高供销社经济增长质量,以兴农强社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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