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科学发展观的人本主义精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本主义论文,科学发展观论文,试论论文,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99(2006)03-0104-04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指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又说:“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由此而将科学发展观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理论与实践高度,不仅是统领我国今天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而且是将我国今天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的实践基础。从一般意义上讲,科学发展观是一个较为宽泛和博大的思想理论系统,但从严格的理论视角上来看,科学发展观之所以对我国当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统领和指导性意义,最核心的价值基础就在于它所体现的人本主义精神。
一、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核心是以人为本
为什么要发展?什么样的发展才叫科学的?这本身并不是一个难回答的问题。因为落后,人们才要求发展,落后是人们力求发展的基础,摆脱落后是人们努力发展的动因。在此,落后的承担者,以及摆脱落后的享有者不是超越人以外的其他物,而是人自己,人类本身。具体落实在我国今天的经济社会过程中,就是中国人民中的每一个具体的人。发展观的科学性依据正在于此,正在于“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有没有得到实惠”。因此,发展本身在今天的经济社会中并不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物的变化进程,也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经济增长,就其本质而言,发展包含着“以人为本”的价值基础,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核心。
科学发展观,包含着更多的人性内容,无论是发展的出发点还是发展的归宿点,发展的指向性都是人。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就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在此,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发展的好与不好,发展的成功还是不成功,最终由人民说了算,如果人民的物质生活好起来了,文化水平提高了,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提高,发展就是好的、成功的,相反,发展就是坏的、失败的。由于人民是一个广泛而延续的范畴,它不仅在同一时段在同一空间中展开,而且它会超越某一或若干时代无限地延续下去,因此,发展就不仅仅是满足一代或几代人需要的短时间的经济增长和福利满足,而应当是一个伴随人类始终的不断“恩惠”后续人们的可持续进程。所以,今天的发展,在现代意义上,已经不再是只求盲目增长的发展。这种发展是既要有所增长,又要保持速度,还要不损于惠及后人利益和福祉每一个人的可持续性,这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发展,而必须使发展具有科学的以人为本的性质。
我们说,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极其重要的基本观点之一,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命题。当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在确立自己的唯物史观并由此建立自己的学说思想时,他们基于的出发点就是“人”,马克思、恩格斯就曾明确强调,“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1],唯物史观就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2]。从确定的意义上来说,马克思主义本身的建立就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基础上坚持和发展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为本的思想实质在本源上蕴涵和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识自然、改造人类社会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点。为此,马克思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表述,他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也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作为社会的人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彻底的、自觉的、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丰富成果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与自然界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立、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抗争的真正解决。”[3]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向全世界宣布:“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
我们今天所坚持的科学发展观,正体现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人本精神,这犹如温家宝总理所说:“我们从事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理所当然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又说:“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5]
二、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公平的正义原则
《建议》明确指出:“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其中的“五个统筹”不仅充分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精神,而且还充分体现了社会公平的正义原则。
我们认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发展的难点正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西部地区,也就是说,我国经济社会是否发展起来的根本,正在于广大农村和西部地区的人民是不是像中心城市和东部地区的人民一样地富裕了起来的问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在“三农”问题,即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民富没有富裕起来的问题,这同时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到的最为根本的人性关怀问题。在此,科学发展观所包含的基本精神,正是囊括了对以我国农民为代表的当今社会困难人群以及对一切人的福祉和利益的关心,由此而展示出一种浓郁的社会公平的正义原则。
理论上讲,所谓公平的正义,即意味着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平等的社会状态中,被社会所有成员一致同意的,或者说意味着社会合作条件是在社会所有成员相互平等的条件下一致同意的,所达到的是一种平等的福利契约,所产生的也是一种平等的利益结果。美国当代著名的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通过对人类社会的一种原初状态的假设,认为在人类社会之初应存在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的原则,第二个原则是机会的公平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第一个正义原则,罗尔斯具体表述为:“每个人对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正义原则,罗尔斯认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①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②依系于在机会公平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6]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平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
按照罗尔斯的正义观,正义就意味着社会政治制度要遵循这样的原则:坚持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使社会每一个成员,尤其是最少受惠者在政治思想、物质生活等方面都应该享有平等的自由和最大的利益。坚持社会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使人们面临的机会都是平等的(即不是形式的平等,而是要采取措施使天生不利者与有利者一样可以同等地利用各种机会),并且在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方面,始终从最少受惠者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对此,罗尔斯说得十分明白:“第一个原则要求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第二个原则则认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例如地位、权力和财富、享用的不平等)只要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者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它们就是正义的。”[7]
在此,平等是公平的正义核心,具有正义实存的全部意义。亚里士多德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正义就是对待平等的态度,平等是正义之所以为正义的基本规定。他说:在同类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中,大家就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凡不合乎正义的政体一定难以久长。被统治的人们,就将联合四郊的人们共谋革命。[8]亚里士多德甚至将正义归结为平等,在他看来,正义要求就是对于人类社会中所涉及到的每一方面都进行平等的考虑。
罗尔斯更加强调平等在正义原则构建中的作用,其实平等在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就是正义的价值核心和实质。他一直强调的“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的正义原则,就是一种尽力想通过某种社会补偿或再分配使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处于一种平等的地位的愿望。没有平等就没有正义,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
科学发展观在今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与经济实践的实质性指导过程中,应该说是具体体现了公平的正义原则中这一平等精神的。可以说,今天,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确是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最少受惠者”。如果说“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是公平的正义的价值核心,那么在我们党所提出来的具体的科学发展规划里,就明确地将适合于农民——这一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作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内容和建设方向。这正如《建议》中,将“积极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今天以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基本任务和建设方向。
三、科学发展观直透着民利的价值理念
何谓民利,简单地说就是指一定社会中最广大人民群众或全体社会公民,所应该占有和享用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利益。从本质上讲,民利是与一定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由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人们物质、精神需要满足程度的直接表现,是反映一定社会的政治关系的道德现象。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9]又说:“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10]显然,经济利益是一定社会中人们的根本利益,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利益关系,这一利益关系决定着既定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和政治性质。
从政治伦理的视角看,民利就是政治行为者在确定社会的经济与政治活动中对待与满足人们各种利益需求的态度和程度。具体地说,就是政治行为者尊重人民的主体价值和劳动创造,以发展的观点,尽可能不断地延续地创造出更多的可为人们分配和享用的社会总财富,使人们在社会经济、政治、精神和文化领域,能够充分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一种政治道德指向。因此,把最广大人民群众和为民众谋利益,作为社会政治生活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的民利观是善的、正当的。相反,那种仅仅是为了政党的自身生存和执政地位的保持,不得不适当关注民众利益,把民众利益作为一种维持其权力的手段是恶的、不正当的。可见,不同的民利观决定了社会政治活动的正当与不正当,以及确定了政党活动的善与不善。
民利包含的利益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机整体。按利益的主体来讲,主要有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按利益的表现方式和内涵来看,又可分为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按利益实现程度和预期目标来看,又有根本利益和非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等等。
从发展的动力来讲,“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是一切创造性活动的源泉,民利的实现程度直接影响着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需求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动力,最终影响着社会文明的进程。从实现的程度和真实性看,民利的分配方式和实现程度取决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以及不同社会制度下政治行为者对人民和人民利益的根本态度。因此,民利问题不仅是社会发展动力的问题,更是评判一定社会政治正当与否的一个基本标准,是政治道德规范的一个首要而基本的问题。
我们应该看到,民利是千百年来人类历史长河中所追求的理想目标,是一种内在善,或者说是目的善。但是,历史上的专制政治实践告诉我们,政治行为者一面打着民利的幌子,主张“亲民”、“爱民”、“重民”,表现为“目的善”的方面。另一方面又推演“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之义、倡“五常(仁、义、礼、智、信)”之伦,蒙昧百姓,剥夺民众利益,反映出“过程恶”的方面。无论统治者多么的倡导和崇尚民利理想的美好,宣扬他们的目的有多么的善,但在其政治活动和由此表现出来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本质上却是残酷无情的,表现出发展实践过程中的一种手段恶,这正是私有制社会民利思想虚假性的鲜明写照。因此,真正的、正当的民利应该是社会政治活动及其经济实践的过程善与目的善的统一。
今天我们坚持民利,不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的活动架构,而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须。因此,在具体建设小康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实践进程中,首先必须把最广大人民和为民众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并贯穿于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始终;其次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民众利益为依据,坚决遵循以维护和增加最广大人民利益为价值取向,坚决反对和克服各种违背或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其三要把民利实现程度和民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一切活动的根本标准,把人民利益标准作为检验工作与实践的最终标准;其四经济社会的一切政治活动与经济活动必须经历一个真正使人民利益得到坚持和贯彻的实践过程。
应该说,科学发展观始终是直透着上述民利思想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温家宝总理对此说得十分清楚:“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地说,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就是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11]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它所包含的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思想,毫无疑问地直透着科学发展观所包含的民利价值理念。
循着这一民利的价值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最终指向性便不可能是其他何物,而只能是人的利益,在今天即表现为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为此,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就不只在思想范畴,而且在实践路径中,也无不展现着民利的价值意蕴。如,发展必须节约资源,必须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发展必须具有可持续性等等。又如《建议》中指出的那样:“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等。为此,民利价值理念在经济社会最基本的实践路径上由科学发展观全面地概括出来了。同时,又由民利价值理念的突显而使科学发展观更张扬着它内含的人本主义精神。
〔收稿日期〕200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