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内贸易理论及其指标对我国的适用性分析_产业内贸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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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753(2002)04-0007-04

一、产业内贸易理论的产生及主要内容

传统的贸易理论,从李嘉图到赫克歇尔——俄林,都强调比较优势,认为国家之间发生贸易的原因是生产率和禀赋的不同,一国总是会出口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本国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这种贸易理论对直到本世纪中期以来的主要的国际贸易方式,也就是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的国家之间的不同产品的贸易做了比较充分的解释。但是七十年代以来,这种贸易理论距离国际贸易的现实越来越远,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传统的贸易理论确实有一套比较完美的体系,能够自圆其说,但又有一套严格的假设前提,这些前提促成了理论体系的完美,也同时使理论偏离了实际。这些前提是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及不变的技术水平,不存在规模经济。而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在现实是不存在的,规模经济却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善,技术水平的提高而无处不在。其二,战后尤其是七十年代以来,要素禀赋相似的发达国家之间的相同或相似产品的贸易越来越多,甚至占据了它们之间贸易的绝大部分的比重,这是传统的贸易理论绝对不能解释。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产业内贸易的系统研究从七十年代就开始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产业内贸易的研究成果自成体系,形成了新的贸易理论,这种理论是以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和规模经济的存在为假设前提的,更接近于贸易现实。它认为,贸易不一定是比较优势的结果,可能是规模经济或收益递增的结果,在不完全的竞争市场上,国家之间即使不存在资源禀赋、技术水平的差异或者差异很小,也完全可以因为需求偏好或者规模经济以及产品差异促使各国追求生产的专业化和从事国际贸易。同时,也为国家进行干预提供了借口,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上,政府支持可以是本国的垄断厂商的规模经济效益,获得垄断利润,这样对于产业内贸易现象的研究又导致了后来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强调贸易保护。

二、产业内贸易理论对我国的适用性

产业内贸易理论的产生,起源于对发达国家之间相似产品贸易的研究,而对于禀赋和技术水平的差距较大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似乎更多的应该是产业间贸易,能够以传统的贸易理论来解释,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以新兴工业化国家为主的很多发展中国家,产业内贸易在贸易总额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产业内贸易也越来越重要了。于是发展中国家纷纷将产业内贸易的水平作为判断其经济增长和工业化水平提高的一项重要指标,这可以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考察的产业内贸易发生的原因上来解释:

从需求方面看,林德的“需求偏好相似说”认为,产业内贸易多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之间进行,这些国家居民的收入水平相似,生活水平相似,对产品的需求结构相似。这些国家国内虽然可以生产同类的产品,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却对同类产品中的差异产品产生不同的需求,同类产品之间的国际贸易于是得以产生。从这个角度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的越快,收入增加到一定程度,与发达国家之间对同类产品的重合需求就会越多,由此产生的国际贸易——产业内贸易相应也会越多。

从供给角度看,主要从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出发来解释产业内贸易的发生。垄断竞争市场上,垄断厂商生产具有一定产品差异的同类产品,如果厂商此时正在平均成本的下滑曲线上生产,由于存在规模经济,厂商的规模越大,生产的平均成本越低,就会获得更多的垄断利润,如果产品销售只局限于国内市场,可以生产的产品的种类和数量都会受到该国市场规模的限制,国际贸易则提供了更大的市场和更多的垄断利润。克鲁格曼有一个汽车工业生产的模型。两国开始各有8家和6家厂商,通过国际贸易,最终生产汽车的厂商共有10家,分别分布在两个国家,每个厂商都扩大了产量,因为国际贸易而获得了更多的由规模经济带来的垄断利润。据此,发生产业内贸易的部门往往都是规模经济现象比较明显的部门。而发展中国家在实现经济增长和工业化的过程中,所优先发展的部门一般都遵循着“筱原二基准”,即需求的收入弹性基准和生产率上升率基准,从需求的收入弹性基准来看,收入弹性大就意味着对其产品的需求增长快于收入增长速度。一般来看,收入弹性大的部门还是那些深加工,高附加值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部门,而这些部门,也最容易产生规模经济,从生产率上升率基准来看,生产率上升率快,就是技术进步速度快,即规模经济效益大的部门。这样,可以说规模经济效益高的部门正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中,优先发展的部门,而规模经济又是产业内贸易发生的主要原因,换句话说,产业内贸易比重的日益增大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和工业化水平提高的重要表现。

从以上分析似乎可以得出结论:产业内贸易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是不断增加的,下表可以提供一些直观的证据:

各国行业内贸易指数(%)

非新兴工业化国家 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工业化国家地区

阿尔及利亚

 1.5

肯尼亚 13.9阿根廷 42.3 澳大利亚 25.3

喀麦隆 6.1

马拉维

6.6巴西37.8 奥地利 74.1

中非共和国 0.7 马来西亚 32.4希腊21.1 比利时 79.2

智利 10.1

摩洛哥 10.9香港40.8 加拿大 66.9

哥伦比亚 20尼日利亚 0.2印度37.4 丹麦67

哥斯达黎加32.4 巴基斯坦 14.8

以色列

61.9 芬兰45.4

多米尼亚共和国 6.9秘鲁

10.3

韩国 34.9 法国80.3

埃及

6.8

菲律宾 15 墨西哥

31.9 德国62.7

圣萨尔瓦多33塞内加尔 18.7

葡萄牙

32.8 爱尔兰 61.3

加纳

4.3 斯里兰卡 4.8

新加坡

66.9 意大利 59

危地马拉 32.7苏丹0.8

西班牙

52.1 日本26

圭亚那19.6泰国

17.3

中国台湾 34.7 荷兰74.2

海地 46.3 特立尼达 14.3

南斯拉夫 50.7 新西兰 25.9

克特迪瓦 13.4

突尼斯 17.3 挪威44.4

牙买加14.4

土耳其

7.9 瑞典68.3

约旦 14.9 瑞士59.5

英国81

美国59.4

非新兴工业化国家 14.5 新兴工业化

国家和所有

工业化国家

地区

42.0 58.9

资料来源:《发展经济学前沿问题》P.187

该表提供了41个发展中国家和18个工业化国家在1978年的发展情况。很容易可以观察到,发达国家的产业内贸易比重最高,为58、9%,其次是新兴工业化国家,最后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产业内贸易的比重是不断提高的,产业内贸易和一国的经济增长以及工业化进程是息息相关的。

三、产业内贸易指标的局限

但是,将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内贸易比重的不断增加仅仅归结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到足以和发达国家平等贸易的水平是片面的,因为以上只是一般性的理论推断和经验分析,每个国家在其发展道路上都有其特殊性,产业内贸易的指标存在数量上的主要是质量上的“水分”,是产业内贸易指标与本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之间的相关度至少没有上面分析的那么大。

1、从产业内的垂直分工因素看,以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垂直型的国际分工主要体现在产业之间,近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这种垂直型的分工向产业内发展。这种产业内的垂直分工,主要是由跨国公司来完成的。划分产业内贸易的根据是国际贸易标准中的三位数产品类别作为标准的,三位数以后的就是属于产业内贸易。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论认为,跨国公司只有同时具备区位优势、内部优势、技术优势才具备内外直接投资的条件。在这三个优势当中,最重要的是技术优势。为了保持垄断优势,以实现全球经营战略,跨国公司的国际分工越来越细密,引起产业内贸易比重不断增大,但会竭力避免其技术在东道国的迅速扩散。价值链理论认为,跨过国公司的生产有很多环节,即价值链。价值链中的各个环节会因为战略需要被跨国公司在全球进行分配,在生产过程中,只有价值链上的特殊环节才是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优势的关键所在,具有高附加值,称为战略环节,比如计算机的硅片生产、可口可乐的糖浆配方,掌握战略环节是跨国公司可取得垄断优势的关键,跨国公司在国际间进行分工时,为达到自身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往往将一些次要的附加值小的部门安置在发展中国家,而将战略环节掌握在母国。这样产生的贸易如果属于产业内贸易,也并不能真正反映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了一个较高的阶段,因为在技术含量低、价值增值很小的这样一个价值链的环节上,发展中国家所做的工作,也只是变相的收取一点“加工费”。这种现象在中国的突出的表现就是加工贸易比重的迅速提高。

表2 我国加工贸易的比重变化

年份 加工贸易出口额占总出口的比重(%)

1988 140.529.57

1990 254.240.94

1991 324.25

45.09

1992 396.17

46.64

1993 442.48

48.23

1994 737.03

47.09

1995 737.03

49.54

1996 843.34

55.5

1997 996.02

54.5

资料来源:根据各年《对外经济贸易年鉴》计算得到

表3 外贸企业在加工贸易中所占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得到

对照上述两表,4年来我国加工贸易的比重从不到30%猛增至占一多半,其中外资企业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另据宋泓、柴瑜所做的研究,企业在我国产业内贸易比重较大的部门经济技术含量并不高,例如:劳动密集型的产业部门、杂项制品、三资企业的产业内水平为14.61%、而国内企业仅为7.56%。

2、随着知识经济的日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交叉分工”现象越来越多,有人认为,这种形势下产业的大量的产业内贸易额是产业内的水平分工,标志着我国技术水平的提高,但是,现实并不这样乐观。以深圳市为例,大量的高新技术产业出口仍然是加工贸易,参见下表:

1998年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出口情况

产品种类

 金额(美元) 所占比重(%)

计算机及其相关产品

2425705572 61.4

广播视听产品 3811364439.65

信息通信产品 733570446

18.57

光学仪器产品 2618226576.63

微电子产品1113318042.82

生物化工产品 10532046 0.27

医疗器械产品 5799242 0.15

自动控制设备 20574492 0.52

合计 3950472702

100

资料来源:《国际贸易》1999年第4期

根据上面的分析,高新技术的交叉分工仍然没有摆脱加工贸易的老路。跨国公司在其全球化战略中,仅仅将我国当作一个加工厂,加工贸易是一种两头在外的贸易形式,以“三来一补”为主体,而生产的核心技术都在国外。我方仅仅收取有限的加工费,这样产业的产业内贸易,利用的还仅仅是我国劳动力资源这一传统的比较优势,与本国技术水平的提高、规模经济的关系不大。同时,由于其原料进口,产品出口,所以对其他产业的前后向带动作用都很小。这些都造成了产业内贸易的高估,或者进一步,是对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估。综合以上两点,产业内贸易指标作为衡量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和工业化水平提高的标志是有其局限性的。

收稿日期:200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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